第一章 狂野廢土
「嘿,羅素,看看這兒,核戰前的合金鋼車軸,你一定用得著!」
「火花塞,精良的火花塞!」
「羅素,你上次說的塑料軟管我給你找來了,三米的管子,你得給我十磅土豆才行!」
羅素開著一輛皮卡進入位於荒漠丘陵邊緣的峽谷深處的廢墟集市,七八個乞丐一樣的擺攤拾荒者一擁而上。
「停!」
一腳剎車,羅素從車窗探出頭大罵:「踏馬的不怕被創死啊?給老子滾開!把東西準備好,老子買完水回來就和你們這些混蛋交易。」
說完踩下油門,往集市深處揚長而去。
拾荒者攤販們眼巴巴的看著羅素的車遠去,尤其車斗里那壘成山的一袋袋土豆,像是最美麗的女人,死死的鉤住他們的眼睛久久不肯放開。
——日升日落,羅素來到這個世界已經一個月了。
因為唯一的親人祖父去世,羅素幾個月打不起精神,公司的業務落在一邊不想管——他那個倒騰環保材料的小公司——於是聽從朋友的建議出國旅遊;兜兜轉轉游到東歐立陶宛的維爾紐斯,和一個維爾紐斯大學的烏克蘭女大學生玩兒了三天,稀里糊塗覺醒了金手指。
因為金手指來的突兀,時間緊急,稍作準備,就穿越到了現在這個世界。
憑藉金手指的妙用,他頑強生存下來。
來的時候,還是個單純的小可愛,如今已是名副其實的廢土精英。
只說這些天死在他手裡的匪幫暴徒,便有三五十人,被他徹底擊潰的荒野匪幫就有四個。
他練成了精湛的槍法,懂得了怎麼生存,殺了一些人,也救了一些人,很多拾荒者都知道他。
漸漸有了不小的名氣。
——車子不緊不慢的向峽谷深處駛去,車裡,羅素正與同伴說話。
「每次來買水,都要看人眼色。瑪德,羅素,我們什麼時候才能建造屬於自己的營地?」
車后座坐著兩個人,一男一女,年紀都不大,十五六歲模樣,說話的是男孩。
女孩雖然沒開口,但聽到這話,也是馬上打起了精神。
羅素聞言說:「你懂個屁!不買水,喝什麼?營地?老子都不急,你們急?沒找到特麼的水源,怎麼建營地?」
句句粗口,這是廢土的素質。
羅素才來一個月,就已經變得和以前大不一樣。
廢土文明退化,野蠻橫行。
而廢土生存的最重要的素質,不是說話好聽,而是槍快拳頭硬!
他又說:「附近兩百英里內的地下水,最淺的都特麼在地表二十五米以下。後面我們拓展活動範圍,找到十米內的淺層水,再考慮建立該死的營地。」
聽了這話,后座的男孩和女孩皆不免有點沮喪。
女孩說:「法克,我們整天找地下水,找了這麼多天,羅素,能找到嗎?」
羅素笑了下:「艾瑪,你要時刻記得你是個女孩,別特麼學小羅伯特,開口法克閉口謝特。相信我,咱們一定能找到水源,兩百英里內找不到就去兩百英里外找,只要找到十米內的淺層地下水,咱們就能踏馬的真正安定下來。」
艾瑪白眼直翻:「我就喜歡法克謝特!」
——地表十米內的地下水,羅素估摸著勉強有能力開掘出來。
在這個荒漠化的廢土世界,水是最寶貴的資源。
從穿越到這個世界的那天開始,羅素就沒停止過尋找水資源。
金手指覺醒的兩種天賦,其中的【大地呼吸】賦予他的能力之一,就是對地底五十米內的地質感應,他可以清晰的捕捉到地下水的位置,但沒用,藏得踏馬的太深,夠不著!
這些天,他帶著跟隨他的拾荒少年追逐著地下水走遍了周圍兩百英里的區域,但最淺的也在二十五米以下。
核戰後數十年的末日廢土,人口凋零、文明退化、生產力無從談起,無法提供開掘深層地下水的必要條件。
如此,日常用水只能靠買,從掌握水源的人或勢力手中購買、交換——用各種物資換取水資源。
而已知的方圓兩百英里內,僅有的可以換到水的地方,就是這溝槽廢墟集市。
廢墟集市是由這片丘陵荒漠三個最大的拾荒者團隊共同建立,而廢墟集市能夠建立起來的核心因素,就是峽谷深處的那口流量不大的自由泉眼。
丘陵區的拾荒者在荒漠和廢墟中尋找文明毀滅前的遺留物資,然後拿到這裡,或從廢墟集市那幫吃屎的的管理者們手中換取微薄的飲水和食物,或者互相交易、互通有無。
雖然被剝削的厲害,比如一截三米的塑料軟管,大概值十磅土豆,而集市最多給三磅。
但至少這裡不吃人——字面意思。
末日廢土是個人吃人的世界,吃人的,被吃的,都不在少數。
羅素前幾天幹掉的食人幫就是個以人為食的擬人生物匪幫。
這一類擬人生物是末日廢土的垃圾和污染源,又招惹到羅素頭上來,羅素當然要把它們幹掉。
很快,車開到集市深處,羅素用載來的大部分土豆換到了裝滿兩個一百升塑料桶的飲水,又用繳獲自匪幫的一批武器換了一些燃料和子彈。
廢土物資奇缺,水資源排在第一位,然後是食物、燃料和武器——尤其是子彈。
大地荒漠,土壤沙化,地上連一根草都看不見;不過只要找到了水源,就可以進行最基礎的農業生產——一般都是種土豆。
羅素身懷另一種天賦——【自然光環】妙用無窮,只要有水,農業生產就很簡單——他從廢墟集市換到的水,大部分都拿去搞生產去了。
只要有水,食物勉強可以自足。
但燃料和子彈,就只能從廢墟集市獲取。
燃料不用說,羅素連十米以下的地下水都弄不出來;子彈也是,缺乏必要的材料,沒辦法自己造。
——說句現實的,踏馬的廢土的人們一個個穿的清涼,拾荒者們身上裹幾塊破布甚至光溜溜,不是因為氣候太熱不願意穿衣——白天熱,但晚上冷的一批——是因為沒有衣服可穿。
沒有化工業,沒有棉麻,手工布都搞不出來;身上穿的東西都是幾十年前的戰前廢墟里搜出來的破爛玩意。
所以羅素就覺得奇怪——廢墟集市的子彈是怎麼造出來的?
他們能造火藥嗎?有能力開礦嗎?哪兒去搞硫磺、硝、銅鐵?還有碳,特麼的地面上一根草都沒有,草木灰都搞不到一撮。
單單子彈底火,別說現代子彈底火,已經被淘汰的雷酸汞都是高科技——他們懂化學嗎?有那條件嗎?最低級的黑火藥都沒辦法搞出來!
所以羅素現在在想另外的辦法——他穿越的時候帶了把手弩,就把那玩意兒拆了,吃透結構,自己造弩——至少這玩意不需要火藥。
——搞一堆戰前遺留的廢鐵,鋼絲啊、廢舊輪胎啊,弄個鐵匠爐子,學著打鐵、鍛刀、制弩。
現在勉強有了點成果,主要是燃料拮据——所以還是離不開槍械和子彈,至少三五幾個月內不行。
——出來的時候與擺攤的拾荒者們交換了塑料軟管和一些機械零件,羅素還算厚道,土豆都是給足了的。
羅素開車緩緩駛出廢墟集市的峽谷,車裡,男孩小羅伯特和羅素說話:「這次搞到的零件,足夠再組裝一輛車,那樣我們踏馬就有四輛車,我們可以走得更遠...」
艾瑪忽然叫道:「法克,我們的車呢?安妮和吉姆呢?」
這話來的突兀。
而羅素早已面無表情——他比艾瑪更早發現情況。
來的時候,他們是兩輛車、五個人。
羅素和小羅伯特、艾瑪進了集市,留下安妮和吉姆守著另一輛車在廢墟集市峽谷外等待。
這輛車上裝著一台從另一個拾荒者團隊換到的古舊汽車發動機。
原想一進一出最多不過半小時,耽擱不了什麼,沒想到這一會兒吉姆他們就不見了,人不見了,車也不見了。
羅素三人心中皆是一沉!
把車停在安妮、吉姆他們原本等待的地方,羅素推門下來,舉目四顧;艾瑪和小羅伯特跳下車下車迅速搜集地面線索。
「是血!」
不片刻,艾瑪在碎石沙礫之間找到了一團黑色的尚未完全乾涸的沙塊,她叫一聲,抿著嘴唇,淡藍色的眼睛裡冒出一抹狠厲的凶光。
小羅伯特臉色難看:「該死的!有人襲擊了他們,還搶走了我們的車,踏馬的誰幹的!」
羅素收回極目遠眺的眼睛,掃了下艾瑪手中染血的沙,然後指著東方:「地上血跡不明顯,說明出血不多,安妮他們應該只是受傷被擄走了——動手的人很囂張——看來老子的名氣還不夠大——車轍都沒有作處理,他們是往這個方向走的。」
羅素丟掉菸頭,一腳踩滅:「瑪德,敢動老子的人,找死!」
「追!」
三人迅速上車,羅素一腳油門到底,發動機轟鳴,速度拉到最大,沿著還算清晰的車轍追了上去。
車上三人都沒有說話的欲望,都在擔心安妮和吉姆的安危。
羅素的團隊加上他自己,只有九個人,其他八個是十幾歲甚至不滿十歲的少年。
他們無父無母,生存艱難,抱團取暖,依偎求存,是這片廢土上最不起眼、最卑微、隨時可能覆滅的群體。
直到他們遇到了羅素,情況才有所改善。
他們互相之間,不是親人勝似親人。
羅素也非常憐惜他們——廢土的孩子,能活到這麼大,真的不容易。
現在安妮和吉姆被人擄走,無論如何,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羅素開車,小羅伯坐在副駕拿著羅素的望遠鏡朝前觀望,分辨車轍、搜尋敵蹤,直追了大半個小時,小羅伯特發出了驚喜的聲音:「前面兩公里發現車隊!」
「一定是他們,不會有錯!瑪德,羅素,我們追上他們了!」
羅素拿過望遠鏡仔細觀察了一下,稍作沉吟便道:「大吉魯斯山口!」
後面的艾瑪也道:「他們要出山口!」
羅素二話不說,打轉方向盤,抄近道朝東南方向飛快駛去。
「火花塞,精良的火花塞!」
「羅素,你上次說的塑料軟管我給你找來了,三米的管子,你得給我十磅土豆才行!」
羅素開著一輛皮卡進入位於荒漠丘陵邊緣的峽谷深處的廢墟集市,七八個乞丐一樣的擺攤拾荒者一擁而上。
「停!」
一腳剎車,羅素從車窗探出頭大罵:「踏馬的不怕被創死啊?給老子滾開!把東西準備好,老子買完水回來就和你們這些混蛋交易。」
說完踩下油門,往集市深處揚長而去。
拾荒者攤販們眼巴巴的看著羅素的車遠去,尤其車斗里那壘成山的一袋袋土豆,像是最美麗的女人,死死的鉤住他們的眼睛久久不肯放開。
——日升日落,羅素來到這個世界已經一個月了。
因為唯一的親人祖父去世,羅素幾個月打不起精神,公司的業務落在一邊不想管——他那個倒騰環保材料的小公司——於是聽從朋友的建議出國旅遊;兜兜轉轉游到東歐立陶宛的維爾紐斯,和一個維爾紐斯大學的烏克蘭女大學生玩兒了三天,稀里糊塗覺醒了金手指。
因為金手指來的突兀,時間緊急,稍作準備,就穿越到了現在這個世界。
憑藉金手指的妙用,他頑強生存下來。
來的時候,還是個單純的小可愛,如今已是名副其實的廢土精英。
只說這些天死在他手裡的匪幫暴徒,便有三五十人,被他徹底擊潰的荒野匪幫就有四個。
他練成了精湛的槍法,懂得了怎麼生存,殺了一些人,也救了一些人,很多拾荒者都知道他。
漸漸有了不小的名氣。
——車子不緊不慢的向峽谷深處駛去,車裡,羅素正與同伴說話。
「每次來買水,都要看人眼色。瑪德,羅素,我們什麼時候才能建造屬於自己的營地?」
車后座坐著兩個人,一男一女,年紀都不大,十五六歲模樣,說話的是男孩。
女孩雖然沒開口,但聽到這話,也是馬上打起了精神。
羅素聞言說:「你懂個屁!不買水,喝什麼?營地?老子都不急,你們急?沒找到特麼的水源,怎麼建營地?」
句句粗口,這是廢土的素質。
羅素才來一個月,就已經變得和以前大不一樣。
廢土文明退化,野蠻橫行。
而廢土生存的最重要的素質,不是說話好聽,而是槍快拳頭硬!
他又說:「附近兩百英里內的地下水,最淺的都特麼在地表二十五米以下。後面我們拓展活動範圍,找到十米內的淺層水,再考慮建立該死的營地。」
聽了這話,后座的男孩和女孩皆不免有點沮喪。
女孩說:「法克,我們整天找地下水,找了這麼多天,羅素,能找到嗎?」
羅素笑了下:「艾瑪,你要時刻記得你是個女孩,別特麼學小羅伯特,開口法克閉口謝特。相信我,咱們一定能找到水源,兩百英里內找不到就去兩百英里外找,只要找到十米內的淺層地下水,咱們就能踏馬的真正安定下來。」
艾瑪白眼直翻:「我就喜歡法克謝特!」
——地表十米內的地下水,羅素估摸著勉強有能力開掘出來。
在這個荒漠化的廢土世界,水是最寶貴的資源。
從穿越到這個世界的那天開始,羅素就沒停止過尋找水資源。
金手指覺醒的兩種天賦,其中的【大地呼吸】賦予他的能力之一,就是對地底五十米內的地質感應,他可以清晰的捕捉到地下水的位置,但沒用,藏得踏馬的太深,夠不著!
這些天,他帶著跟隨他的拾荒少年追逐著地下水走遍了周圍兩百英里的區域,但最淺的也在二十五米以下。
核戰後數十年的末日廢土,人口凋零、文明退化、生產力無從談起,無法提供開掘深層地下水的必要條件。
如此,日常用水只能靠買,從掌握水源的人或勢力手中購買、交換——用各種物資換取水資源。
而已知的方圓兩百英里內,僅有的可以換到水的地方,就是這溝槽廢墟集市。
廢墟集市是由這片丘陵荒漠三個最大的拾荒者團隊共同建立,而廢墟集市能夠建立起來的核心因素,就是峽谷深處的那口流量不大的自由泉眼。
丘陵區的拾荒者在荒漠和廢墟中尋找文明毀滅前的遺留物資,然後拿到這裡,或從廢墟集市那幫吃屎的的管理者們手中換取微薄的飲水和食物,或者互相交易、互通有無。
雖然被剝削的厲害,比如一截三米的塑料軟管,大概值十磅土豆,而集市最多給三磅。
但至少這裡不吃人——字面意思。
末日廢土是個人吃人的世界,吃人的,被吃的,都不在少數。
羅素前幾天幹掉的食人幫就是個以人為食的擬人生物匪幫。
這一類擬人生物是末日廢土的垃圾和污染源,又招惹到羅素頭上來,羅素當然要把它們幹掉。
很快,車開到集市深處,羅素用載來的大部分土豆換到了裝滿兩個一百升塑料桶的飲水,又用繳獲自匪幫的一批武器換了一些燃料和子彈。
廢土物資奇缺,水資源排在第一位,然後是食物、燃料和武器——尤其是子彈。
大地荒漠,土壤沙化,地上連一根草都看不見;不過只要找到了水源,就可以進行最基礎的農業生產——一般都是種土豆。
羅素身懷另一種天賦——【自然光環】妙用無窮,只要有水,農業生產就很簡單——他從廢墟集市換到的水,大部分都拿去搞生產去了。
只要有水,食物勉強可以自足。
但燃料和子彈,就只能從廢墟集市獲取。
燃料不用說,羅素連十米以下的地下水都弄不出來;子彈也是,缺乏必要的材料,沒辦法自己造。
——說句現實的,踏馬的廢土的人們一個個穿的清涼,拾荒者們身上裹幾塊破布甚至光溜溜,不是因為氣候太熱不願意穿衣——白天熱,但晚上冷的一批——是因為沒有衣服可穿。
沒有化工業,沒有棉麻,手工布都搞不出來;身上穿的東西都是幾十年前的戰前廢墟里搜出來的破爛玩意。
所以羅素就覺得奇怪——廢墟集市的子彈是怎麼造出來的?
他們能造火藥嗎?有能力開礦嗎?哪兒去搞硫磺、硝、銅鐵?還有碳,特麼的地面上一根草都沒有,草木灰都搞不到一撮。
單單子彈底火,別說現代子彈底火,已經被淘汰的雷酸汞都是高科技——他們懂化學嗎?有那條件嗎?最低級的黑火藥都沒辦法搞出來!
所以羅素現在在想另外的辦法——他穿越的時候帶了把手弩,就把那玩意兒拆了,吃透結構,自己造弩——至少這玩意不需要火藥。
——搞一堆戰前遺留的廢鐵,鋼絲啊、廢舊輪胎啊,弄個鐵匠爐子,學著打鐵、鍛刀、制弩。
現在勉強有了點成果,主要是燃料拮据——所以還是離不開槍械和子彈,至少三五幾個月內不行。
——出來的時候與擺攤的拾荒者們交換了塑料軟管和一些機械零件,羅素還算厚道,土豆都是給足了的。
羅素開車緩緩駛出廢墟集市的峽谷,車裡,男孩小羅伯特和羅素說話:「這次搞到的零件,足夠再組裝一輛車,那樣我們踏馬就有四輛車,我們可以走得更遠...」
艾瑪忽然叫道:「法克,我們的車呢?安妮和吉姆呢?」
這話來的突兀。
而羅素早已面無表情——他比艾瑪更早發現情況。
來的時候,他們是兩輛車、五個人。
羅素和小羅伯特、艾瑪進了集市,留下安妮和吉姆守著另一輛車在廢墟集市峽谷外等待。
這輛車上裝著一台從另一個拾荒者團隊換到的古舊汽車發動機。
原想一進一出最多不過半小時,耽擱不了什麼,沒想到這一會兒吉姆他們就不見了,人不見了,車也不見了。
羅素三人心中皆是一沉!
把車停在安妮、吉姆他們原本等待的地方,羅素推門下來,舉目四顧;艾瑪和小羅伯特跳下車下車迅速搜集地面線索。
「是血!」
不片刻,艾瑪在碎石沙礫之間找到了一團黑色的尚未完全乾涸的沙塊,她叫一聲,抿著嘴唇,淡藍色的眼睛裡冒出一抹狠厲的凶光。
小羅伯特臉色難看:「該死的!有人襲擊了他們,還搶走了我們的車,踏馬的誰幹的!」
羅素收回極目遠眺的眼睛,掃了下艾瑪手中染血的沙,然後指著東方:「地上血跡不明顯,說明出血不多,安妮他們應該只是受傷被擄走了——動手的人很囂張——看來老子的名氣還不夠大——車轍都沒有作處理,他們是往這個方向走的。」
羅素丟掉菸頭,一腳踩滅:「瑪德,敢動老子的人,找死!」
「追!」
三人迅速上車,羅素一腳油門到底,發動機轟鳴,速度拉到最大,沿著還算清晰的車轍追了上去。
車上三人都沒有說話的欲望,都在擔心安妮和吉姆的安危。
羅素的團隊加上他自己,只有九個人,其他八個是十幾歲甚至不滿十歲的少年。
他們無父無母,生存艱難,抱團取暖,依偎求存,是這片廢土上最不起眼、最卑微、隨時可能覆滅的群體。
直到他們遇到了羅素,情況才有所改善。
他們互相之間,不是親人勝似親人。
羅素也非常憐惜他們——廢土的孩子,能活到這麼大,真的不容易。
現在安妮和吉姆被人擄走,無論如何,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羅素開車,小羅伯坐在副駕拿著羅素的望遠鏡朝前觀望,分辨車轍、搜尋敵蹤,直追了大半個小時,小羅伯特發出了驚喜的聲音:「前面兩公里發現車隊!」
「一定是他們,不會有錯!瑪德,羅素,我們追上他們了!」
羅素拿過望遠鏡仔細觀察了一下,稍作沉吟便道:「大吉魯斯山口!」
後面的艾瑪也道:「他們要出山口!」
羅素二話不說,打轉方向盤,抄近道朝東南方向飛快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