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羅納德·笛福
第177章 羅納德·笛福
「我馬上就到。
」
他掛斷電話,站起身來。
「我先走了,有案子。」
陳元點點頭,擺擺手。
「哦。」
金德曼這傢伙是個大忙人。
這幾天經常見他聊著聊著就跑路,陳元早就見怪不怪了。
一天零幾個小時之後。
金德曼又來了。
這一次,他的臉色不太對。
很疲憊。
眼眶下面有明顯的青黑,像是熬了一整夜。
表情很難看,眉頭緊鎖,像是遇到了什麼天大的難題。
此時正是晚餐時間。
陳元和伊勒神父在教堂後面的小餐廳里吃飯。
說是餐廳,其實就是一間不大的屋子,擺著一張方桌,幾把椅子。
牆上掛著一幅耶穌像,角落裡放著一盆快枯死的綠植。
伊勒神父的晚餐很簡單。
一碗土豆泥。
白白的,軟軟的,上面澆了一勺肉汁,旁邊配了幾根煮過的胡蘿蔔。
老人的晚餐,清淡,好消化。
陳元的晚餐就不一樣了。
麻婆豆腐,紅油汪汪的,上面撒著花椒粉和蔥花,香氣撲鼻。
紅燒肉,五花三層,燉得酥爛,醬色油亮,肥而不膩。
烤乳豬,一整隻,外皮烤得金黃酥脆,切開的地方露出嫩白的肉。
大肘子,比他的臉還大,燉得軟爛,用筷子一戳就能戳進去。
清蒸魚,一條鱸魚,蒸得恰到好處,魚身上鋪著蔥薑絲,淋著蒸魚豉油。
還有一碗白米飯,一碟小菜,一碗湯。
琳琅滿目,擺了滿滿一桌。
相對比之下,伊勒神父那碗土豆泥,就顯得格外寒酸。
不,不能說是寒酸。
只能說,那是「吃的東西」。
而陳元這一桌,是「美食」。
伊勒神父一邊吃著自己的土豆泥,一邊往陳元那邊瞄。
一口土豆泥。
瞄一眼紅燒肉。
又一口土豆泥。
瞄一眼烤乳豬。
再一口土豆泥。
瞄一眼大肘子。
那眼神,活像一隻看著別人吃肉的老貓。
可惜的是,他的年齡擺在這兒。
七老八十了,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一樣都不少。
這些大魚大肉,他都不能吃。
醫生說了,清淡飲食,少油少鹽。
伊勒神父每次想到這裡,就心痛得無法呼吸。
為什麼?
為什麼陳元比他還要老,按照陳元自己的說法,他已經128歲了,卻這麼能吃?
而且吃了還不胖?
吃了還沒事?
吃了還能活蹦亂跳?
伊勒神父想不通。
金德曼推門進來的時候,看到的就是這樣一幅畫面。
他的眉頭瞬間舒展開來。
臉上的疲憊和嚴肅,變成了一種複雜的表情。
驚訝。
困惑。
還有一絲...饞。
他看看陳元面前那滿滿一桌,又看看伊勒神父面前那孤零零一碗。
他咽了口唾沫。
「陳。」
他開口,聲音有點干。
「你們兩個食物的差距...是不是有些太大了?」
陳元斜睨他一眼。
那目光裡帶著一絲嫌棄。
「有事說事,沒見我們在吃晚餐嗎?」
金德曼:
」
」
他看了一眼那桌子菜。
每一道菜都在冒著熱氣,散發著誘人的香味。
他雖然沒吃過這些東方的食物,但從味道不難得出一個答案。
這些東西他應該也吃得慣。
金德曼又咽了口唾沫。
「這麼多...你一個人吃得下?」
「開什麼玩笑?」
陳元冷笑一聲,夾起一塊紅燒肉放進嘴裡。
肥肉入口即化,瘦肉軟爛入味。
他嚼了兩下,咽下去。
「我吃不下又怎樣?」
金德曼一臉嚴肅。
「我覺得食物是不能浪費的。」
他的語氣義正言辭,像是一個在捍衛糧食尊嚴的戰士。
陳元不慌不忙地伸出手,捧起那隻烤乳豬。
金德曼的眼睛隨著那隻烤乳豬移動。
「吃完這些,我才五分飽。」
不可能。
絕對不可能。
金德曼認為陳元就是不想請他吃晚餐。
一定是這樣。
這傢伙太小氣了。
他自顧自地搬來一張椅子,在餐桌邊坐下。
坐下的位置,正好正對著那隻烤乳豬。
「陳。」
他的語氣變得嚴肅起來。
「我遇到難題了。」
說著,他又咽了口唾沫。
「我需要你的幫助。」
那目光,直勾勾地盯著陳元。
準確地說,盯著陳元手裡那隻烤乳豬。
他就不信了。
陳元這傢伙,會忍心看著他在這挨餓受凍?
換做是他,他都不好意思!
陳元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
「說吧。」
然後他低下頭,咬了一口烤乳豬。
外皮酥脆,發出「咔滋」一聲。
金德曼:」
「」
他深吸一口氣,開始講述。
事情要從昨天說起。
那通局長助理打來的電話。
「金德曼,轄區里發生了一起命案。」
「什麼案子?」
「滅門案。」
金德曼當時還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滅門案他見過。
雖然不多,但也不是沒處理過。
直到他到了現場。
那是一個普通的住宅區。
一棟兩層的小樓,白色的外牆,綠色的草坪,門口停著一輛舊車。
看起來很普通。
但走進去之後,金德曼這輩子都不會忘記那個畫面。
二樓。
四間臥室。
六個人。
俯臥在各自的床上。
頭枕著手臂。
姿勢很安詳,像是睡著了。
但他們都死了。
中彈身亡。
經過辨認,這六個人的身份是。
羅納德·笛福的父母。
羅納德·笛福的兩個弟弟:9歲的約翰,12歲的馬克。
羅納德·笛福的兩個妹妹:13歲的艾麗森,18歲的道恩。
一家六口。
全死了。
唯一的倖存者,是24歲的羅納德·笛福。
他是在案發後衝進酒吧,大喊有人開槍殺死了他的父母,然後帶著一群酒客回到家中,才發現的屍體。
金德曼負責審問他。
一開始,羅納德·笛福很配合。
他說,最近他的父親惹上了黑手黨。
那些傢伙心狠手辣,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一定是他們幹的。
他們趁夜潛入家中,開槍殺了所有人,然後逃之夭夭。
金德曼聽著他的供述,眉頭越皺越緊。
案發現場他看過。
六個人,都是頭部中彈。
都是俯臥在床上的姿勢。
都是被子蓋得好好的。
這不像是黑手黨的做法。
黑手黨殺人,要麼是亂槍掃射,要麼是一槍爆頭然後轉身就走,不會費心去擺弄屍體。
而且,門鎖沒有被撬的痕跡。
窗戶都關得好好的。
沒有任何外人入侵的跡象。
「我馬上就到。
」
他掛斷電話,站起身來。
「我先走了,有案子。」
陳元點點頭,擺擺手。
「哦。」
金德曼這傢伙是個大忙人。
這幾天經常見他聊著聊著就跑路,陳元早就見怪不怪了。
一天零幾個小時之後。
金德曼又來了。
這一次,他的臉色不太對。
很疲憊。
眼眶下面有明顯的青黑,像是熬了一整夜。
表情很難看,眉頭緊鎖,像是遇到了什麼天大的難題。
此時正是晚餐時間。
陳元和伊勒神父在教堂後面的小餐廳里吃飯。
說是餐廳,其實就是一間不大的屋子,擺著一張方桌,幾把椅子。
牆上掛著一幅耶穌像,角落裡放著一盆快枯死的綠植。
伊勒神父的晚餐很簡單。
一碗土豆泥。
白白的,軟軟的,上面澆了一勺肉汁,旁邊配了幾根煮過的胡蘿蔔。
老人的晚餐,清淡,好消化。
陳元的晚餐就不一樣了。
麻婆豆腐,紅油汪汪的,上面撒著花椒粉和蔥花,香氣撲鼻。
紅燒肉,五花三層,燉得酥爛,醬色油亮,肥而不膩。
烤乳豬,一整隻,外皮烤得金黃酥脆,切開的地方露出嫩白的肉。
大肘子,比他的臉還大,燉得軟爛,用筷子一戳就能戳進去。
清蒸魚,一條鱸魚,蒸得恰到好處,魚身上鋪著蔥薑絲,淋著蒸魚豉油。
還有一碗白米飯,一碟小菜,一碗湯。
琳琅滿目,擺了滿滿一桌。
相對比之下,伊勒神父那碗土豆泥,就顯得格外寒酸。
不,不能說是寒酸。
只能說,那是「吃的東西」。
而陳元這一桌,是「美食」。
伊勒神父一邊吃著自己的土豆泥,一邊往陳元那邊瞄。
一口土豆泥。
瞄一眼紅燒肉。
又一口土豆泥。
瞄一眼烤乳豬。
再一口土豆泥。
瞄一眼大肘子。
那眼神,活像一隻看著別人吃肉的老貓。
可惜的是,他的年齡擺在這兒。
七老八十了,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一樣都不少。
這些大魚大肉,他都不能吃。
醫生說了,清淡飲食,少油少鹽。
伊勒神父每次想到這裡,就心痛得無法呼吸。
為什麼?
為什麼陳元比他還要老,按照陳元自己的說法,他已經128歲了,卻這麼能吃?
而且吃了還不胖?
吃了還沒事?
吃了還能活蹦亂跳?
伊勒神父想不通。
金德曼推門進來的時候,看到的就是這樣一幅畫面。
他的眉頭瞬間舒展開來。
臉上的疲憊和嚴肅,變成了一種複雜的表情。
驚訝。
困惑。
還有一絲...饞。
他看看陳元面前那滿滿一桌,又看看伊勒神父面前那孤零零一碗。
他咽了口唾沫。
「陳。」
他開口,聲音有點干。
「你們兩個食物的差距...是不是有些太大了?」
陳元斜睨他一眼。
那目光裡帶著一絲嫌棄。
「有事說事,沒見我們在吃晚餐嗎?」
金德曼:
」
」
他看了一眼那桌子菜。
每一道菜都在冒著熱氣,散發著誘人的香味。
他雖然沒吃過這些東方的食物,但從味道不難得出一個答案。
這些東西他應該也吃得慣。
金德曼又咽了口唾沫。
「這麼多...你一個人吃得下?」
「開什麼玩笑?」
陳元冷笑一聲,夾起一塊紅燒肉放進嘴裡。
肥肉入口即化,瘦肉軟爛入味。
他嚼了兩下,咽下去。
「我吃不下又怎樣?」
金德曼一臉嚴肅。
「我覺得食物是不能浪費的。」
他的語氣義正言辭,像是一個在捍衛糧食尊嚴的戰士。
陳元不慌不忙地伸出手,捧起那隻烤乳豬。
金德曼的眼睛隨著那隻烤乳豬移動。
「吃完這些,我才五分飽。」
不可能。
絕對不可能。
金德曼認為陳元就是不想請他吃晚餐。
一定是這樣。
這傢伙太小氣了。
他自顧自地搬來一張椅子,在餐桌邊坐下。
坐下的位置,正好正對著那隻烤乳豬。
「陳。」
他的語氣變得嚴肅起來。
「我遇到難題了。」
說著,他又咽了口唾沫。
「我需要你的幫助。」
那目光,直勾勾地盯著陳元。
準確地說,盯著陳元手裡那隻烤乳豬。
他就不信了。
陳元這傢伙,會忍心看著他在這挨餓受凍?
換做是他,他都不好意思!
陳元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
「說吧。」
然後他低下頭,咬了一口烤乳豬。
外皮酥脆,發出「咔滋」一聲。
金德曼:」
「」
他深吸一口氣,開始講述。
事情要從昨天說起。
那通局長助理打來的電話。
「金德曼,轄區里發生了一起命案。」
「什麼案子?」
「滅門案。」
金德曼當時還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滅門案他見過。
雖然不多,但也不是沒處理過。
直到他到了現場。
那是一個普通的住宅區。
一棟兩層的小樓,白色的外牆,綠色的草坪,門口停著一輛舊車。
看起來很普通。
但走進去之後,金德曼這輩子都不會忘記那個畫面。
二樓。
四間臥室。
六個人。
俯臥在各自的床上。
頭枕著手臂。
姿勢很安詳,像是睡著了。
但他們都死了。
中彈身亡。
經過辨認,這六個人的身份是。
羅納德·笛福的父母。
羅納德·笛福的兩個弟弟:9歲的約翰,12歲的馬克。
羅納德·笛福的兩個妹妹:13歲的艾麗森,18歲的道恩。
一家六口。
全死了。
唯一的倖存者,是24歲的羅納德·笛福。
他是在案發後衝進酒吧,大喊有人開槍殺死了他的父母,然後帶著一群酒客回到家中,才發現的屍體。
金德曼負責審問他。
一開始,羅納德·笛福很配合。
他說,最近他的父親惹上了黑手黨。
那些傢伙心狠手辣,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一定是他們幹的。
他們趁夜潛入家中,開槍殺了所有人,然後逃之夭夭。
金德曼聽著他的供述,眉頭越皺越緊。
案發現場他看過。
六個人,都是頭部中彈。
都是俯臥在床上的姿勢。
都是被子蓋得好好的。
這不像是黑手黨的做法。
黑手黨殺人,要麼是亂槍掃射,要麼是一槍爆頭然後轉身就走,不會費心去擺弄屍體。
而且,門鎖沒有被撬的痕跡。
窗戶都關得好好的。
沒有任何外人入侵的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