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來不及也不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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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來不及也不怪你

  夜深了,病房裡只剩下儀器的滴答聲。

  60歲的林峰躺在病床上,胸口一陣陣的絞痛。

  護士剛來換過藥,說女兒明早的飛機,從紐約趕回來。

  「來不及了。」林峰連搖頭的力氣都沒有了,只是盯著天花板上那盞慘白的燈。

  這輩子,總是來不及。

  父親去世的時候,他在東北追逃犯,雪地里蹲了三天三夜,接到電話往回趕,火車開了一天一夜,等他趕到家,父親已經走了兩天。

  靈堂里,母親一個人坐在那裡,看著他,什麼都沒說,只是看著。

  林峰跪下去,想說對不起。

  母親沒怪他,只是伸手摸了摸他的頭,像他小時候那樣,輕聲說:「你爸走之前,說你忙,別急著趕。」

  那一刻,林峰抽了自己兩個耳光。

  十年後,母親查出癌症晚期。

  那年他剛升任副總隊長,手上壓著好幾個部級的重大案件。專案組三十幾號人,案情一天一個樣,他走不開。

  他請了一周假期回家,陪母親做了手術。手術很成功,醫生說,養的好還能多活幾年。

  病床上,母親拉著他的手,手背上全是針眼,瘦的只剩骨頭,她笑著說:「峰子,媽不怪你,你是為了工作,媽懂。」

  她頓了頓,目光看向窗外,聲音更輕了,「就是……有時候想著,要是你能像小時候那樣,天天在眼前晃,該多好。」

  林峰握著母親的手,哽咽著說:「媽,案子結了我就回來陪您,哪兒也不去了。」

  母親笑了,眼角的皺紋都舒展開:「好,好,媽等你。」

  可案子一個接一個。

  母親去世時,他又在外地辦案。

  妻子方玲打電話時,已經哭得說不出話,只是一個勁兒的喊:「老公,你快回來,快回來……」

  等他趕回去,母親躺在那裡,臉上安詳,像睡著了一樣,靜靜的等著他。

  方玲紅著眼睛對他說:「媽最後還念叨你,說峰子忙,別讓他急,開車慢點……」

  說著說著,聲音就哽住了,「她到最後,還在替你著想。」

  林峰跪在靈前,哭的像個孩子。

  這些年,他立了多少功?獲了多少獎?二級英模,一等功,部級表彰……證書獎章擺了一柜子。

  可有什麼用?

  父母走的時候,他都不在身邊。

  女兒林雨出生時,他在辦案,接到電話時,孩子都生下來兩個小時了。

  女兒第一次叫爸爸,他在辦案。方玲打電話告訴他,他在電話里聽著女兒奶聲奶氣的喊「爸爸」,眼眶都紅了,可第二天又出差了。

  女兒第一次上學,他在辦案。方玲說,女兒說他買個那個書包丑,不願意背。

  等他回過神來,女兒已經長大了,跟他不親。

  前年女兒去美國讀書,臨走那天,林峰特意請了假去送她。機場外面下著小雨,女兒拖著行李箱,站在他面前,伸出了手,一個非常標準的,適合任何社交場合的握手姿勢。

  林峰下意識地也伸出手,在指尖碰到她手掌時,腦子裡閃過她嬰兒時攥住他手指的樣子,那么小,攥的那麼緊。

  輕輕一握,旋即分開,「爸,保重。」

  生疏的語氣,像是對一個很久不見的親戚。

  林峰想抱抱她,手抬起來又放下了。

  送完女兒回來的路上,車裡很安靜,雨刷器單調的劃著名,方玲一直看著窗外,看了很久,久到林峰以為她不會說話了,突然對他說,「峰子,這輩子,我沒怪過你,你是個好警察,但不是個好丈夫,也不是個好父親。」

  林峰握著方向盤,沒有說話。

  方玲繼續說,「你心裡只有工作,只有案子,沒有我們。」

  她頓了頓,聲音低了下去,「如果有下輩子,我希望你能多陪陪我們。哪怕是普普通通的過日子,也比現在強。」

  林峰想說對不起,喉嚨發緊,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三年前,方玲也走了。

  心臟病,走的很突然。那天早上還好好的,中午就倒在了廚房裡。


  那天,他又在外地。

  他接到電話,飛機,高鐵,計程車,一路狂奔。等他到醫院,方玲已經躺在太平間裡,身上蓋著白布。

  他握著她的手,冰涼的,再也不會暖過來了。

  從那以後,家裡只剩下他一個人。

  諾大的房子,空蕩蕩的房子,冷清清的。冰箱裡還有方玲包的餃子,衣櫃裡還掛著她的衣服,梳妝檯上還擺著她的化妝品。

  可人,再也回不來了。

  他這才發現,一輩子追求的那些功名、榮譽、職位,到最後什麼都帶不走。

  而他失去的那些,再也回不來了。

  胸口的疼痛越來越劇烈。

  林峰閉上眼睛,眼淚順著眼角滑落。

  「如果……還有機會……」

  他的聲音越來越輕,最後消失在儀器的鳴響聲中。

  「……」

  「……」

  林峰醒來的時候,第一反應不是驚訝,而是不敢動。

  身下硬邦邦的,不是醫院病床那種刻意的硬,而是一種帶著土腥味、稜角分明的硬。

  他的背貼著炕面,涼意隔著薄薄的被褥往骨頭裡鑽。被褥很舊,洗得發硬,搭在身上有種粗糙的摩擦感。

  屋子裡很安靜,靜得可以聽到風從窗縫裡鑽進來,吹得糊窗的舊報紙「沙沙」作響。

  那聲音讓他太熟悉了。

  熟到讓他心口發緊,不是難受的緊,是那種失而復得、不敢相信的緊。

  他緩緩睜開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一根發黑的房梁,木頭被煙火熏得顏色深淺不一。視線再往下,是糊著報紙的牆面,邊角捲起,露出裡面發黃的泥土。報紙上印著「人民日報」幾個大字,日期是1985年。

  1985年!

  林峰的呼吸猛地一滯。

  沒有輸液架,沒有監護儀,沒有刺鼻的消毒水味。

  只有土炕、紙、還有空氣里淡淡的柴火味和鹹菜味混在一起的氣息。

  他側過頭,看見炕邊的小木桌。桌子很矮,漆都掉得差不多了,桌角還磕掉了一塊,上面放著一個搪瓷缸,紅色的釉面斑駁剝落,上面的字已經褪得只剩輪廓,卻還能一眼認出:

  「勞動最光榮」。

  這是……老家。

  他家的老房子。

  那個他十幾歲就離開、前世只在夢裡回去過無數次的地方。

  林峰的心臟在胸腔里狂跳。

  真的回來了。

  真的……還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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