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小鎮做題家
第90章 小鎮做題家
1973年3月3日,周六。
緬因州,班戈國際機場。
灰白色的蒼穹壓得極低,狂風卷著鵝毛般的大雪,將天地間的一切都塗抹成了慘澹的白色。
一架泛美航空的波音727客機穿透厚重的雲層,在強氣流的裹挾下,向著跑道俯衝。
機艙內,西爾維斯特·史泰龍死死抓著扶手。
被人打的鼻青臉腫也面不改色的臉龐,此刻卻透著一股菜色。
隨著起落架砸在地面上,龐大的機身猛地一頓,他感覺自己的胃袋也跟著翻了個底朝天。
「上帝啊————」解開安全帶,他長長地出了一口氣,像是剛剛打完一場打滿了十五回合的拳賽:「這玩意兒比騎摩托車難受多了。」
坐在他身旁的喬治卻完全是另一副模樣。
這個從洛杉磯貧民窟走出來的少年,整張臉都貼在舷窗上,看著外面飛速後退的雪景,眼睛裡滿是興奮。
「斯萊!太酷了!我們真的在飛!」他轉過頭,露出一口白牙:「要是能一直飛在天上就好了!」
史泰龍苦笑著揉了揉少年的腦袋,拎起腳邊的行李袋:「走吧,小子。我還是更喜歡這種腳踏實地的感覺。」
兩人順著人流走出廊橋,一股凜冽的寒風瞬間鑽透了厚厚的外衣,讓人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史泰龍豎起衣領,把脖子縮了進去,看著漫天飛舞的雪花,腦海里不由得浮現出前兩天的那通電話。
「他們也是命大。」他一邊伸手攔計程車,一邊對身邊的喬治感嘆道:「迫降在海上,太危險了!」
喬治用力點了點頭,語氣里透著一股崇拜:「那是當然!我姐姐說大家都嚇傻了,只有秦先生鎮定自若,給機長提供了信息,才救了大家!」
「是啊————」史泰龍咧嘴一笑,呼出一團白氣:「像秦這樣的好人,上帝肯定會保佑他的。」
一輛黃色的老式計程車停在面前,史泰龍拉開車門,先把喬治塞了進去,自己跟著鑽入后座。
「去社團工會總會。」他對司機說道。
車子發動,輪胎壓過積雪,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響。
「咱們的動作得快以點。臨走前我把布克斯寄養在寵物店了,它似乎不太喜歡那兒。要是回去晚了,它能把店裡的籠子給拆了。」
半小時後,計程車停在了班戈市區的一棟紅磚大樓前。
這裡是緬因州各個工會的總辦事處,大廳里暖氣開得很足,甚至有點燥熱。
剛一進門,就聽見幾個工作人員聚在前台,手裡拿著一份報紙,聊得眉飛色舞。
「看到沒?我就說那個帕克是個吸血鬼!」一個胖胖的女職員指著報紙上的照片,那是帕克上校在孟菲斯被捕的畫面。
「活該!我在電視上看到他被帶走的時候,那一臉的肥肉都在抖!」另一個戴眼鏡的男人幸災樂禍地說道:「咱們這次組織的福利團真是賺大了,不但聽了貓王的歌,還見證了歷史!」
史泰龍和喬治對視一眼,都在對方眼中看到了一絲笑意。
兩人走上前,輕輕敲了敲櫃檯:「打擾一下,各位。」
幾個職員回過頭,看到這個體格像熊一樣的壯漢,立馬停止了閒聊。
「有什麼能幫你的嗎,先生?」胖女職員推了推眼鏡,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
「我們是來找人的。」史泰龍露出一個人畜無害的微笑,但是在他那張臉上,還是有些唬人:「能幫我查查當時參加了演唱會的一個教師麼?」
「名字?」
「他叫史蒂芬,全名————我也不清楚。」史泰龍回憶著那個夜晚。
聽到這個名字,原本熱情的幾個職員臉上露出了古怪的表情。
戴眼鏡的男人從文件堆里抽出一本薄薄的名冊,翻了幾頁,手指停在一個角落:「史蒂芬·金————你們找他幹什麼?」
「他在工會裡可是出了名的。」他合上名冊,嘴角帶著一絲不屑的笑容:「雖然頂著個大學文憑,卻是個十足的怪胎。」
「根本不懂怎麼和人打交道,之前好幾份工作都因為性格問題被辭退了。」
旁邊的胖女職員也插嘴道:「現在他在班戈市旁邊的漢普登高中當兼職英語老師。不過我聽說,他在學校里混得也不怎麼樣。」
「學生們都不喜歡他的課,覺得他陰沉沉的。而且————」
她像是在分享什麼不得了的八卦:「這人有點不務正業。拿著微薄的薪水,不好好備課,整天神神叨叨地寫一些恐怖故事,給各個出版社投稿。結果呢?根本沒人要他的稿子。」
「是啊,真不知道他老婆是怎麼忍受的。」眼鏡男搖了搖頭:「塔比莎是個好女人,為了養家,在三個洗衣房裡兼職洗衣服,手都泡爛了。要是靠史蒂芬那點工資,他們倆早就餓死了。」
史泰龍聽著這些充滿惡意的評價,心裡反而湧起一股同病相憐的酸楚。
這種被所有人看不起、被生活踩在泥里的滋味,他在地獄廚房嘗過太多次了。
如果不是遇到了秦漢,自己現在恐怕也和這個史蒂芬一樣,是個只會做白日夢的廢物吧?
「那你知道他現在住哪嗎?」史泰龍打斷了職員們的冷嘲熱諷。
「住哪?」眼鏡男嗤笑一聲:「他哪有固定的地址?買不起房,租不起公寓,夫妻倆住在一輛二手的破拖車裡。」
他在一張便簽紙上草草寫了個大概的位置:「就在漢普登高中附近的樹林邊上,你們順著路找找吧,那輛拖車很顯眼。」
史泰龍接過紙條,看著那幾個潦草的字跡,笑道:「謝了。」
臨走前,他轉過身,對著那群工作人員說道:「對了,我們是準備出版他書的人。」
離開市區,兩人坐上了一輛通往班戈市郊區的大巴車。
車子很舊,避震器大概已經壞了很多年,每一次顛簸都讓人感覺骨頭架子要散了。
窗外的天色漸漸暗了下來,雪還在下,將道路兩旁的針葉林染成了一片死寂的灰白。
一直開到赫爾蒙鎮,一個不起眼的小地方,兩人才晃晃悠悠的下了車。
深一腳淺一腳地趕到漢普登高中時,夜幕已經完全降臨了。
寒風呼嘯著穿過樹林,發出嗚咽的聲響。
「斯萊大哥,是那裡嗎?」喬治眼尖,指著樹林邊緣的一處空地。
借著昏暗的月光,依稀可以看到一輛拖車孤零零地停在那裡。
車身斑駁,窗戶里透出一絲微弱的暖黃色燈光,仿佛隨時都會被這漫長的冬夜吞噬。
史泰龍帶著喬治大步走了過去,站在那扇單薄的鐵皮門前,抬手敲了敲門。
「篤篤篤。」
屋裡傳來一陣細碎的腳步聲,緊接著是一個男人警惕的聲音:「誰?」
「從孟菲斯來送Taco的。」史泰龍開了個玩笑。
門「吱呀」一聲開了條縫。
史蒂芬·金戴著那副厚厚的眼鏡,頭髮亂得像個鳥窩,身上裹著一件起球的舊毛衣,手裡還拿著一支鋼筆。
當他的目光落在史泰龍那張極具辨識度的臉上時,嘴巴張的老大,頓時愣住了。
他猛地拉開門,臉上寫滿了難以置信:「是你?那個————那個帶狗的————」
「你好啊,作家。」史泰龍笑著伸出手:「不請我們進去坐坐?外面可真夠冷的。」
史蒂芬這才反應過來,趕緊側身讓開:「快!快請進!塔比莎!來客人了!」
拖車內部的空間很狹窄,到處都堆滿了書籍和稿紙,一個瘦小的女人從裡間走了出來,手裡還拿著一件未織完的毛衣。
看到史泰龍,塔比莎也是一臉驚訝:「天哪!你是————Taco店的那位先生?
」
「是我,我是西爾維斯特·史泰龍,這是喬治。」史泰龍有些侷促地站在狹小的客廳里,他的個頭太高了,感覺腦袋快要頂到車頂。
「隨便坐,別客氣————雖然這也沒什麼好坐的地方。」史蒂芬手忙腳亂地清理著沙發上的書本:「我去燒點水。」
幾分鐘後,四人圍坐在一張小圓桌旁。
沒有咖啡,沒有茶,只有四杯冒著熱氣的白開水。
他看著這個當初在孟菲斯萍水相逢的壯漢,忍不住問道:「你怎麼找到這兒來的?我是說————緬因州可不小。」
「只要想找,總能有辦法。」史泰龍喝了一口熱水,驅散了身上的寒氣:
」
還記得我在孟菲斯跟你說過的話嗎?」
史蒂芬點了點頭:「記得。你說生活不在於你出拳多重,而在於你能挨多重的拳頭,還能繼續向前。」
「這句話,我一直記在心裡。」他指了指桌角一疊厚厚的手稿:「回來之後,我又重新把那個女孩的故事撿起來了。」
塔比莎在一旁握住了丈夫的手,臉上帶著溫柔的笑意:「他這幾天寫得很順,我覺得這是他寫過最棒的故事。」
「那就好。」史泰龍笑了起來,他從懷裡掏出一張名片——那是HanStudio
剛剛印製的新名片,上面印著秦漢的名字和洛杉磯的聯繫方式。
「我這次來,是受了我們老闆的委託。」
「老闆?」史蒂芬拿起名片,看著上面的「秦漢」二字。
「沒錯,送給你的這句話就是他教我的。」史泰龍指了指自己:「我把我們在孟菲斯相遇的故事告訴了他。」
「他對你,或者說,對你正在寫的那個故事非常感興趣。」
史蒂芬的手開始顫抖了起來:「你是說————好萊塢的製片人,對我的小說感興趣?」
「不僅僅是感興趣。」史泰龍看著這對在貧困中依然相互扶持的夫妻,認真地說道:「老闆一定要讓我親自來看看你的書。他說,如果覺得合適,會幫你聯繫出版社,甚至————把它搬上大銀幕。」
「什麼?」史蒂芬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愣在了原地:「可是,他甚至沒有見過我————」
「是啊,這就是我的老闆最神奇的地方!」史泰龍感慨道:「他說,只有經歷生活困頓的人,才能寫出打動人心的文字。」
「看看我,一個地獄廚房裡的垃圾————」他將自己的手伸到史蒂芬的面前:「現在居然能和你面對面的坐在這裡,你不覺得這就是一種命運的安排嗎?」
1973年3月3日,周六。
緬因州,班戈國際機場。
灰白色的蒼穹壓得極低,狂風卷著鵝毛般的大雪,將天地間的一切都塗抹成了慘澹的白色。
一架泛美航空的波音727客機穿透厚重的雲層,在強氣流的裹挾下,向著跑道俯衝。
機艙內,西爾維斯特·史泰龍死死抓著扶手。
被人打的鼻青臉腫也面不改色的臉龐,此刻卻透著一股菜色。
隨著起落架砸在地面上,龐大的機身猛地一頓,他感覺自己的胃袋也跟著翻了個底朝天。
「上帝啊————」解開安全帶,他長長地出了一口氣,像是剛剛打完一場打滿了十五回合的拳賽:「這玩意兒比騎摩托車難受多了。」
坐在他身旁的喬治卻完全是另一副模樣。
這個從洛杉磯貧民窟走出來的少年,整張臉都貼在舷窗上,看著外面飛速後退的雪景,眼睛裡滿是興奮。
「斯萊!太酷了!我們真的在飛!」他轉過頭,露出一口白牙:「要是能一直飛在天上就好了!」
史泰龍苦笑著揉了揉少年的腦袋,拎起腳邊的行李袋:「走吧,小子。我還是更喜歡這種腳踏實地的感覺。」
兩人順著人流走出廊橋,一股凜冽的寒風瞬間鑽透了厚厚的外衣,讓人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史泰龍豎起衣領,把脖子縮了進去,看著漫天飛舞的雪花,腦海里不由得浮現出前兩天的那通電話。
「他們也是命大。」他一邊伸手攔計程車,一邊對身邊的喬治感嘆道:「迫降在海上,太危險了!」
喬治用力點了點頭,語氣里透著一股崇拜:「那是當然!我姐姐說大家都嚇傻了,只有秦先生鎮定自若,給機長提供了信息,才救了大家!」
「是啊————」史泰龍咧嘴一笑,呼出一團白氣:「像秦這樣的好人,上帝肯定會保佑他的。」
一輛黃色的老式計程車停在面前,史泰龍拉開車門,先把喬治塞了進去,自己跟著鑽入后座。
「去社團工會總會。」他對司機說道。
車子發動,輪胎壓過積雪,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響。
「咱們的動作得快以點。臨走前我把布克斯寄養在寵物店了,它似乎不太喜歡那兒。要是回去晚了,它能把店裡的籠子給拆了。」
半小時後,計程車停在了班戈市區的一棟紅磚大樓前。
這裡是緬因州各個工會的總辦事處,大廳里暖氣開得很足,甚至有點燥熱。
剛一進門,就聽見幾個工作人員聚在前台,手裡拿著一份報紙,聊得眉飛色舞。
「看到沒?我就說那個帕克是個吸血鬼!」一個胖胖的女職員指著報紙上的照片,那是帕克上校在孟菲斯被捕的畫面。
「活該!我在電視上看到他被帶走的時候,那一臉的肥肉都在抖!」另一個戴眼鏡的男人幸災樂禍地說道:「咱們這次組織的福利團真是賺大了,不但聽了貓王的歌,還見證了歷史!」
史泰龍和喬治對視一眼,都在對方眼中看到了一絲笑意。
兩人走上前,輕輕敲了敲櫃檯:「打擾一下,各位。」
幾個職員回過頭,看到這個體格像熊一樣的壯漢,立馬停止了閒聊。
「有什麼能幫你的嗎,先生?」胖女職員推了推眼鏡,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
「我們是來找人的。」史泰龍露出一個人畜無害的微笑,但是在他那張臉上,還是有些唬人:「能幫我查查當時參加了演唱會的一個教師麼?」
「名字?」
「他叫史蒂芬,全名————我也不清楚。」史泰龍回憶著那個夜晚。
聽到這個名字,原本熱情的幾個職員臉上露出了古怪的表情。
戴眼鏡的男人從文件堆里抽出一本薄薄的名冊,翻了幾頁,手指停在一個角落:「史蒂芬·金————你們找他幹什麼?」
「他在工會裡可是出了名的。」他合上名冊,嘴角帶著一絲不屑的笑容:「雖然頂著個大學文憑,卻是個十足的怪胎。」
「根本不懂怎麼和人打交道,之前好幾份工作都因為性格問題被辭退了。」
旁邊的胖女職員也插嘴道:「現在他在班戈市旁邊的漢普登高中當兼職英語老師。不過我聽說,他在學校里混得也不怎麼樣。」
「學生們都不喜歡他的課,覺得他陰沉沉的。而且————」
她像是在分享什麼不得了的八卦:「這人有點不務正業。拿著微薄的薪水,不好好備課,整天神神叨叨地寫一些恐怖故事,給各個出版社投稿。結果呢?根本沒人要他的稿子。」
「是啊,真不知道他老婆是怎麼忍受的。」眼鏡男搖了搖頭:「塔比莎是個好女人,為了養家,在三個洗衣房裡兼職洗衣服,手都泡爛了。要是靠史蒂芬那點工資,他們倆早就餓死了。」
史泰龍聽著這些充滿惡意的評價,心裡反而湧起一股同病相憐的酸楚。
這種被所有人看不起、被生活踩在泥里的滋味,他在地獄廚房嘗過太多次了。
如果不是遇到了秦漢,自己現在恐怕也和這個史蒂芬一樣,是個只會做白日夢的廢物吧?
「那你知道他現在住哪嗎?」史泰龍打斷了職員們的冷嘲熱諷。
「住哪?」眼鏡男嗤笑一聲:「他哪有固定的地址?買不起房,租不起公寓,夫妻倆住在一輛二手的破拖車裡。」
他在一張便簽紙上草草寫了個大概的位置:「就在漢普登高中附近的樹林邊上,你們順著路找找吧,那輛拖車很顯眼。」
史泰龍接過紙條,看著那幾個潦草的字跡,笑道:「謝了。」
臨走前,他轉過身,對著那群工作人員說道:「對了,我們是準備出版他書的人。」
離開市區,兩人坐上了一輛通往班戈市郊區的大巴車。
車子很舊,避震器大概已經壞了很多年,每一次顛簸都讓人感覺骨頭架子要散了。
窗外的天色漸漸暗了下來,雪還在下,將道路兩旁的針葉林染成了一片死寂的灰白。
一直開到赫爾蒙鎮,一個不起眼的小地方,兩人才晃晃悠悠的下了車。
深一腳淺一腳地趕到漢普登高中時,夜幕已經完全降臨了。
寒風呼嘯著穿過樹林,發出嗚咽的聲響。
「斯萊大哥,是那裡嗎?」喬治眼尖,指著樹林邊緣的一處空地。
借著昏暗的月光,依稀可以看到一輛拖車孤零零地停在那裡。
車身斑駁,窗戶里透出一絲微弱的暖黃色燈光,仿佛隨時都會被這漫長的冬夜吞噬。
史泰龍帶著喬治大步走了過去,站在那扇單薄的鐵皮門前,抬手敲了敲門。
「篤篤篤。」
屋裡傳來一陣細碎的腳步聲,緊接著是一個男人警惕的聲音:「誰?」
「從孟菲斯來送Taco的。」史泰龍開了個玩笑。
門「吱呀」一聲開了條縫。
史蒂芬·金戴著那副厚厚的眼鏡,頭髮亂得像個鳥窩,身上裹著一件起球的舊毛衣,手裡還拿著一支鋼筆。
當他的目光落在史泰龍那張極具辨識度的臉上時,嘴巴張的老大,頓時愣住了。
他猛地拉開門,臉上寫滿了難以置信:「是你?那個————那個帶狗的————」
「你好啊,作家。」史泰龍笑著伸出手:「不請我們進去坐坐?外面可真夠冷的。」
史蒂芬這才反應過來,趕緊側身讓開:「快!快請進!塔比莎!來客人了!」
拖車內部的空間很狹窄,到處都堆滿了書籍和稿紙,一個瘦小的女人從裡間走了出來,手裡還拿著一件未織完的毛衣。
看到史泰龍,塔比莎也是一臉驚訝:「天哪!你是————Taco店的那位先生?
」
「是我,我是西爾維斯特·史泰龍,這是喬治。」史泰龍有些侷促地站在狹小的客廳里,他的個頭太高了,感覺腦袋快要頂到車頂。
「隨便坐,別客氣————雖然這也沒什麼好坐的地方。」史蒂芬手忙腳亂地清理著沙發上的書本:「我去燒點水。」
幾分鐘後,四人圍坐在一張小圓桌旁。
沒有咖啡,沒有茶,只有四杯冒著熱氣的白開水。
他看著這個當初在孟菲斯萍水相逢的壯漢,忍不住問道:「你怎麼找到這兒來的?我是說————緬因州可不小。」
「只要想找,總能有辦法。」史泰龍喝了一口熱水,驅散了身上的寒氣:
」
還記得我在孟菲斯跟你說過的話嗎?」
史蒂芬點了點頭:「記得。你說生活不在於你出拳多重,而在於你能挨多重的拳頭,還能繼續向前。」
「這句話,我一直記在心裡。」他指了指桌角一疊厚厚的手稿:「回來之後,我又重新把那個女孩的故事撿起來了。」
塔比莎在一旁握住了丈夫的手,臉上帶著溫柔的笑意:「他這幾天寫得很順,我覺得這是他寫過最棒的故事。」
「那就好。」史泰龍笑了起來,他從懷裡掏出一張名片——那是HanStudio
剛剛印製的新名片,上面印著秦漢的名字和洛杉磯的聯繫方式。
「我這次來,是受了我們老闆的委託。」
「老闆?」史蒂芬拿起名片,看著上面的「秦漢」二字。
「沒錯,送給你的這句話就是他教我的。」史泰龍指了指自己:「我把我們在孟菲斯相遇的故事告訴了他。」
「他對你,或者說,對你正在寫的那個故事非常感興趣。」
史蒂芬的手開始顫抖了起來:「你是說————好萊塢的製片人,對我的小說感興趣?」
「不僅僅是感興趣。」史泰龍看著這對在貧困中依然相互扶持的夫妻,認真地說道:「老闆一定要讓我親自來看看你的書。他說,如果覺得合適,會幫你聯繫出版社,甚至————把它搬上大銀幕。」
「什麼?」史蒂芬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愣在了原地:「可是,他甚至沒有見過我————」
「是啊,這就是我的老闆最神奇的地方!」史泰龍感慨道:「他說,只有經歷生活困頓的人,才能寫出打動人心的文字。」
「看看我,一個地獄廚房裡的垃圾————」他將自己的手伸到史蒂芬的面前:「現在居然能和你面對面的坐在這裡,你不覺得這就是一種命運的安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