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偶遇魔女(求月票追讀收藏)
孟菲斯,中南體育館外。
暴雨已經停了,此時的密西西比河恢復了平日的寧靜。
一家墨西哥Taco店亮著昏黃的招牌燈,吸引著過往的客人。
今天,整座城市充滿了活力,無數來自美國各地的人匯聚於此,想要在演唱會上一睹貓王的風采。
店內,西爾維斯特·史泰龍點了一份Taco,正和他的大狗一起分享。
而他的雙眼,則盯著掛在牆上的一台彩色電視機。
此刻,貓王的演唱會已經接近尾聲,他唱的滿頭大汗,鑲滿水鑽的連體衣在燈光下熠熠生輝。
一曲終了,伴隨著《Can't Help Falling in Love》的溫柔旋律,貓王解下了脖子上那條被汗水浸透的絲巾,微笑著走向舞台邊緣。
前排的女粉絲們瞬間陷入了瘋狂,一雙雙伸出的手臂像是一片渴望的森林,尖叫聲幾乎要掀翻體育館的頂棚。
他隨手一拋,絲巾在空中劃出一道白色的弧線,落入人群之中。
演唱會終於落下了帷幕,接下來,是一場慈善募捐:給受到水災侵害的地區募款。
「真他媽的帥。」
史泰龍笑著把一大塊Taco塞進嘴裡,又掰了一塊肉餅餵給腳邊的布克斯:
「夥計,要是咱們也能有這待遇,你也不用跟著我在這裡啃玉米餅了。」
布克斯嗚咽了一聲,似乎對這廉價的晚餐並無不滿,親昵地蹭了蹭主人的小腿。
這一路西行,一人一狗見到了太多從未見過的風景,也在廣播裡聽到了洛杉磯的那場擂台賽。
決賽這一天,他們正好趕到了孟菲斯。
於是,史泰龍決定在這兒住上一晚,找家店看看打擂直播——而且,今天城裡正好有貓王的演唱會,雖然買不起門票,近距離感受一下粉絲們狂熱的氛圍也是不錯的。
只是,他萬萬沒想到,在擂台上看到了那個指引自己前往洛杉磯的華人!
看著秦漢三腳踢飛了那個日本人,站在擂台中央,接受全場的歡呼,史泰龍只覺得自己也熱血沸騰起來。
原來,他是布魯斯·李的徒弟,怪不得,能一個人修理波利的整個幫派。
男人就該是這個樣子!
史泰龍腦海中,那個名為「洛奇」的拳擊手形象,變得越來越豐滿。
擂台結束後,還有意外的驚喜:隔壁體育館裡那場轟動全美的演唱會,居然和擂台賽無縫銜接,出現在電視屏幕上!
這一晚,住的真是太值了。
這時,一陣風鈴聲響起,店門被推開了。
一對年輕的夫婦裹著棉服走了進來。
兩人看起來很樸素,甚至可以說有些拮据——他們身上的衣服顯然是二手貨。
丈夫戴著一副厚厚的金絲眼鏡,頭髮亂糟糟的,像個鳥窩,神色間帶著一絲拘謹;
妻子則顯得興奮許多,臉頰被寒風吹得通紅,卻掩蓋不住眼裡的光芒。
「我就說這次工會福利很值吧?」她一邊搓著凍僵的手,一邊在史泰龍隔壁的桌子坐下:「要是靠我們那點工資,哪怕攢上三年,也買不起貓王的票!」
「是啊,不枉費我們從緬因州一路跑到這兒來。」丈夫摘下滿是霧氣的眼鏡擦拭著:「塔比莎,你看到貓王扔絲巾的那個動作了嗎?全場的女人都瘋了!」
他重新戴上眼鏡,苦笑著自嘲道:「要是我也能懂得怎麼討女人開心就好了,也許就能寫出讓編輯滿意的故事,而不是一直收到退稿信。」
塔比莎點了兩份最便宜的套餐,握住丈夫冰涼的手:「史蒂芬,別這麼說。你很有才華,只是還沒遇到欣賞你的人。」
「才華?」被稱作史蒂芬的男人嘆了口氣:「算了吧。女人的心思實在太難琢磨了。」
「那個叫嘉莉的高中女生,我寫的完全不像一個擁有魔力的女巫,更像是一個只會哭鼻子的人偶。」
「我甚至不知道該讓她在舞會上怎麼表現,是該憤怒呢?還是該恐懼呢?也許我就該老老實實教書,而不是做什麼當作家的美夢!」
就在這時,布克斯搖著尾巴,湊到了隔壁桌來,把它的大腦袋擱在了塔比莎的大腿上,發出了幾聲哼哼。
「哦!天哪!」
塔比莎被這隻丑萌的大狗逗樂了,伸手撓了撓它的下巴:「你好啊,大傢伙!」
史泰龍趕緊拽了拽手中的狗繩:「抱歉,布克斯有點自來熟,尤其是對漂亮的女士。」
「沒關係,它很可愛。」塔比莎笑著說道。
史泰龍將布克斯拉回身邊,看了一眼那個滿臉沮喪的眼鏡男。
剛才的對話讓他聽出了一種熟悉的味道——他和自己是同類,都在夢想和現實的夾縫中掙扎著。
沉默了片刻,他開口道:「兄弟,雖然不知道你經歷了什麼,但是這隻狗的主人和我說過一句話,我覺得同樣適合你。」
史蒂芬轉頭看向這個穿著防風夾克、滿身肌肉的壯漢,有些疑惑:「什麼話?」
「他說,生活不在於你出拳多重,而在於你能挨多重的拳頭,還能繼續向前。」史泰龍指了指自己:「看看我,一個來自地獄廚房的爛人。」
「但是,我寫的故事被他看上了,還給了我一筆錢,讓我去好萊塢找他。」
「所以,我覺得你應該再堅持一下。誰能知道未來會怎麼樣呢?」
說完,他站起身,對著夫妻二人告別,牽著布克斯推開店門,大步走進了孟菲斯的寒夜中。
「突突突——」
摩托車的轟鳴聲響起,漸漸遠去,被一長串呼嘯而過的警笛聲給淹沒了。
史蒂芬看著那個消失在黑暗中的背影,良久,才低下了腦袋:「可是……那些稿子,已經被我扔進垃圾桶了。」
塔比莎突然笑了起來,眼裡帶著無限的溫柔。
她從自己的舊帆布包里,小心翼翼的掏出幾張被揉得皺巴巴的稿紙,平鋪在桌面上。
「我把它們都撿回來了,而且,我都看過了。」
史蒂芬頓時瞪大了眼睛,看著那些熟悉的文字,眼眶有些發紅。
「親愛的,我覺得剛剛那個人說得對,你確實應該再試試。」塔比莎努力撫平紙張上的褶皺,就像是在撫平丈夫心頭的自我懷疑。
「這是個很棒的故事開頭。你不懂那個年紀的女孩在想什麼?」她握住史蒂芬的手:「沒關係!不就是女孩的心思嗎?我來教你!我也曾經是個高中女生。」
「相信我,史蒂芬。只要你把嘉莉寫活了,這會是一個震驚世界的故事!」
史蒂芬·金看著妻子那雙充滿信任的眼睛,某種被壓抑已久的火焰,在他的心中重新點燃了。
「挨多重的拳頭,還能繼續向前嗎……我懂了!」
暴雨已經停了,此時的密西西比河恢復了平日的寧靜。
一家墨西哥Taco店亮著昏黃的招牌燈,吸引著過往的客人。
今天,整座城市充滿了活力,無數來自美國各地的人匯聚於此,想要在演唱會上一睹貓王的風采。
店內,西爾維斯特·史泰龍點了一份Taco,正和他的大狗一起分享。
而他的雙眼,則盯著掛在牆上的一台彩色電視機。
此刻,貓王的演唱會已經接近尾聲,他唱的滿頭大汗,鑲滿水鑽的連體衣在燈光下熠熠生輝。
一曲終了,伴隨著《Can't Help Falling in Love》的溫柔旋律,貓王解下了脖子上那條被汗水浸透的絲巾,微笑著走向舞台邊緣。
前排的女粉絲們瞬間陷入了瘋狂,一雙雙伸出的手臂像是一片渴望的森林,尖叫聲幾乎要掀翻體育館的頂棚。
他隨手一拋,絲巾在空中劃出一道白色的弧線,落入人群之中。
演唱會終於落下了帷幕,接下來,是一場慈善募捐:給受到水災侵害的地區募款。
「真他媽的帥。」
史泰龍笑著把一大塊Taco塞進嘴裡,又掰了一塊肉餅餵給腳邊的布克斯:
「夥計,要是咱們也能有這待遇,你也不用跟著我在這裡啃玉米餅了。」
布克斯嗚咽了一聲,似乎對這廉價的晚餐並無不滿,親昵地蹭了蹭主人的小腿。
這一路西行,一人一狗見到了太多從未見過的風景,也在廣播裡聽到了洛杉磯的那場擂台賽。
決賽這一天,他們正好趕到了孟菲斯。
於是,史泰龍決定在這兒住上一晚,找家店看看打擂直播——而且,今天城裡正好有貓王的演唱會,雖然買不起門票,近距離感受一下粉絲們狂熱的氛圍也是不錯的。
只是,他萬萬沒想到,在擂台上看到了那個指引自己前往洛杉磯的華人!
看著秦漢三腳踢飛了那個日本人,站在擂台中央,接受全場的歡呼,史泰龍只覺得自己也熱血沸騰起來。
原來,他是布魯斯·李的徒弟,怪不得,能一個人修理波利的整個幫派。
男人就該是這個樣子!
史泰龍腦海中,那個名為「洛奇」的拳擊手形象,變得越來越豐滿。
擂台結束後,還有意外的驚喜:隔壁體育館裡那場轟動全美的演唱會,居然和擂台賽無縫銜接,出現在電視屏幕上!
這一晚,住的真是太值了。
這時,一陣風鈴聲響起,店門被推開了。
一對年輕的夫婦裹著棉服走了進來。
兩人看起來很樸素,甚至可以說有些拮据——他們身上的衣服顯然是二手貨。
丈夫戴著一副厚厚的金絲眼鏡,頭髮亂糟糟的,像個鳥窩,神色間帶著一絲拘謹;
妻子則顯得興奮許多,臉頰被寒風吹得通紅,卻掩蓋不住眼裡的光芒。
「我就說這次工會福利很值吧?」她一邊搓著凍僵的手,一邊在史泰龍隔壁的桌子坐下:「要是靠我們那點工資,哪怕攢上三年,也買不起貓王的票!」
「是啊,不枉費我們從緬因州一路跑到這兒來。」丈夫摘下滿是霧氣的眼鏡擦拭著:「塔比莎,你看到貓王扔絲巾的那個動作了嗎?全場的女人都瘋了!」
他重新戴上眼鏡,苦笑著自嘲道:「要是我也能懂得怎麼討女人開心就好了,也許就能寫出讓編輯滿意的故事,而不是一直收到退稿信。」
塔比莎點了兩份最便宜的套餐,握住丈夫冰涼的手:「史蒂芬,別這麼說。你很有才華,只是還沒遇到欣賞你的人。」
「才華?」被稱作史蒂芬的男人嘆了口氣:「算了吧。女人的心思實在太難琢磨了。」
「那個叫嘉莉的高中女生,我寫的完全不像一個擁有魔力的女巫,更像是一個只會哭鼻子的人偶。」
「我甚至不知道該讓她在舞會上怎麼表現,是該憤怒呢?還是該恐懼呢?也許我就該老老實實教書,而不是做什麼當作家的美夢!」
就在這時,布克斯搖著尾巴,湊到了隔壁桌來,把它的大腦袋擱在了塔比莎的大腿上,發出了幾聲哼哼。
「哦!天哪!」
塔比莎被這隻丑萌的大狗逗樂了,伸手撓了撓它的下巴:「你好啊,大傢伙!」
史泰龍趕緊拽了拽手中的狗繩:「抱歉,布克斯有點自來熟,尤其是對漂亮的女士。」
「沒關係,它很可愛。」塔比莎笑著說道。
史泰龍將布克斯拉回身邊,看了一眼那個滿臉沮喪的眼鏡男。
剛才的對話讓他聽出了一種熟悉的味道——他和自己是同類,都在夢想和現實的夾縫中掙扎著。
沉默了片刻,他開口道:「兄弟,雖然不知道你經歷了什麼,但是這隻狗的主人和我說過一句話,我覺得同樣適合你。」
史蒂芬轉頭看向這個穿著防風夾克、滿身肌肉的壯漢,有些疑惑:「什麼話?」
「他說,生活不在於你出拳多重,而在於你能挨多重的拳頭,還能繼續向前。」史泰龍指了指自己:「看看我,一個來自地獄廚房的爛人。」
「但是,我寫的故事被他看上了,還給了我一筆錢,讓我去好萊塢找他。」
「所以,我覺得你應該再堅持一下。誰能知道未來會怎麼樣呢?」
說完,他站起身,對著夫妻二人告別,牽著布克斯推開店門,大步走進了孟菲斯的寒夜中。
「突突突——」
摩托車的轟鳴聲響起,漸漸遠去,被一長串呼嘯而過的警笛聲給淹沒了。
史蒂芬看著那個消失在黑暗中的背影,良久,才低下了腦袋:「可是……那些稿子,已經被我扔進垃圾桶了。」
塔比莎突然笑了起來,眼裡帶著無限的溫柔。
她從自己的舊帆布包里,小心翼翼的掏出幾張被揉得皺巴巴的稿紙,平鋪在桌面上。
「我把它們都撿回來了,而且,我都看過了。」
史蒂芬頓時瞪大了眼睛,看著那些熟悉的文字,眼眶有些發紅。
「親愛的,我覺得剛剛那個人說得對,你確實應該再試試。」塔比莎努力撫平紙張上的褶皺,就像是在撫平丈夫心頭的自我懷疑。
「這是個很棒的故事開頭。你不懂那個年紀的女孩在想什麼?」她握住史蒂芬的手:「沒關係!不就是女孩的心思嗎?我來教你!我也曾經是個高中女生。」
「相信我,史蒂芬。只要你把嘉莉寫活了,這會是一個震驚世界的故事!」
史蒂芬·金看著妻子那雙充滿信任的眼睛,某種被壓抑已久的火焰,在他的心中重新點燃了。
「挨多重的拳頭,還能繼續向前嗎……我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