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並非隨機
羅娜有些不解的看著秦漢,一個地名而已,怎麼會讓他如此激動?
幾天前記錄下的這條情報,結合羅娜的信息,讓秦漢心裡有了一些想法:
自己的系統,很有可能並非隨機發送。
比如眼前這條看似無用的情報,背後估計藏著一個未來的好萊塢頂級猛男!
一個憑藉一己之力,定義了「美式硬漢」四個字,殺穿了越南熱帶雨林的純爺們:
西爾維斯特·史泰龍!
他的故事,在後世的好萊塢簡直就是一部活著的勵志教科書。
出生於紐約的地獄廚房,此時的他,應該還是個混跡在底層的「失敗者」,因為身材好,偶爾能接到一些「擦邊三級片」的邀約。
就在1973年冬天,窮困潦倒的史泰龍因為實在沒錢吃飯,不得不忍痛以50美金的低價賣掉了陪伴自己多年的愛犬——布克斯。
那不僅是一條狗,那是他在絕望生活中唯一的精神寄託。
而在賣掉狗之後不久,他如有神助般地寫出了《洛奇》的劇本,一舉成名。
史泰龍賺錢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發瘋了一樣去尋找那條狗。
為了贖回布克斯,他花了整整3000美金!
用60倍的差價買回自己的狗,這份情義,讓他在好萊塢贏得了無數人的尊重。
而這家「老傑克」寵物店,很有可能就是史泰龍賣狗的地方。
如果自己能趕在他將狗賣給店裡之前,先一步將狗買下來……
想到這裡,秦漢抬頭看向正在大快朵頤的兩人:「明天上午,你們兩人繼續去參加峰會,我一個人去趟地獄廚房。」
「噗——咳咳咳!」
正吸溜著一根義大利寬面的安德魯·摩根,聽到他要去「地獄廚房」,一口麵條直接從鼻子裡噴了出來。
幾滴紅色的番茄醬濺在潔白的餐布上。
「咳咳……秦,你瘋了嗎?」安德魯顧不上擦嘴,仿佛在看一個想自殺的瘋子:
「那裡可是地獄廚房!紐約警察進去都要先寫好遺書的地方!你一個華人進去,是嫌命太長了嗎?」
他激動地揮舞著叉子:「我們是來談生意的,不是來送死的!」
羅娜·巴雷特放下酒杯,滿臉疑惑的看著秦漢:「秦,安德魯說得沒錯。那裡的混亂程度,遠超你的想像。」
「我知道。」秦漢拿起餐巾,淡定地幫安德魯擦去桌上的污漬:「但這件事非常重要,我必須親自去一趟。」
見秦漢如此堅決,羅娜沉默下來。
她是個聰明的女人,知道這個男人一旦下定決心,九頭牛也拉不回來。
從手包里摸出自己的薄荷煙,抽出一支正要點燃,卻被服務員攔了下來:
「對不起,女士,我們這兒不能抽菸。」
羅娜將煙狠狠塞回包里,抓了抓自己一頭波浪金髮:
「好吧,既然你一定要去送死,作為合作夥伴,我總得讓你死得體面一點。」
「今晚回酒店,我會想辦法幫你搞一把『防身工具』。雖然我不希望你用到它,但有備無患。」
秦漢微微一笑,舉起水杯向羅娜致意:「謝了,這正是我需要的。」
隨後,他又轉頭看向還在擦鼻子的安德魯:「另外,我需要一點現金。」
「你要多少?」安德魯警惕地捂住了口袋。
「一百美元。」
「一百?」安德魯愣了一下,「去那種地方,一百塊夠幹什麼?給你自己買一口棺材?」
「是買一個未來。」秦漢笑著說道:「如果運氣好,這一百美元,能換回幾千萬的回報。」
安德魯憤憤的看著這個謎語人,嘆了口氣,從皮夾里掏出一張嶄新的富蘭克林:「拿去吧。希望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三人吃完晚餐,離開餐廳,紐約的夜風裹挾著刺骨的寒意再次撲面而來。
之前那個衣衫襤褸的乞丐依然蜷縮在那裡,瑟瑟發抖。
秦漢停下腳步,從兜里掏出一美元的零錢,輕輕放在乞丐面前那個破舊的鐵罐里。
「叮噹」一聲脆響。
「希望這也能給你帶來好運,夥計。」他輕聲說道。
……
第二天清晨,灰濛濛的天空飄起了鵝毛大雪。
希爾頓酒店的房間內,羅娜取出一個沉甸甸的絲絨袋子,遞給秦漢。
打開一看,是一把柯爾特警探型左輪手槍,槍身短小精悍,散發著冰冷的光澤。
「裡面有六發子彈。記住,不到萬不得已,千萬別拿出來。在地獄廚房,亮槍就意味著沒有退路了。」
羅娜一邊幫秦漢整理衣領,一邊低聲說道。
「放心,我惜命得很。」秦漢檢查了一下轉輪,將槍插進後腰,用厚實的外套遮住。
告別了前往會場的兩人,他獨自朝第46街和第9大道交界處走去。
半小時後,來到了一個滿是塗鴉的街區路口。
「嘿,夥計。」路邊一位正在撿垃圾的白人流浪漢出聲提醒:
「我是你就不會往裡走了。這裡不歡迎遊客,尤其是不歡迎……像你這樣的人。」
「謝謝提醒。」秦漢拉低了帽檐。
腳下的積雪已經變成了黑色的泥濘,每走一步都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響。
街道兩旁的建築破敗不堪,許多窗戶都被木板釘死,牆壁上噴滿了不同幫派的奇怪符號。
這就是70年代的地獄廚房——比起後世印度的貧民窟,有過之無不及。
秦漢裹緊了大衣,儘量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麼顯眼,目光快速在街道兩側搜尋著「老傑克」的招牌。
然而,一個面容乾淨的華人出現在這種地方,就像是一隻白羊闖進了狼群,想不引起注意都難。
路邊,幾雙貪婪的眼睛立刻亮了起來。
三個留著長發,打滿耳釘的嬉皮士,從一家廢棄的音像店門口晃了出來,擋住了秦漢的去路。
他們走路有些搖晃,瞳孔渙散,顯然剛磕過藥不久。
「喲,看看我們發現了什麼?」
領頭的一個瘦高個吹了聲口哨,上下打量著秦漢,像是在看一件剛上架的商品。
「嘿!青蟲!」種族歧視對這些人來說簡直司空見慣:「你是迷路了嗎?還是來這兒找你媽媽?」
另外兩個嬉皮士發出一陣鬨笑,一左一右封死了秦漢的退路。
「怎麼不說話?聽不懂英語嗎?」
瘦高個往前逼近了一步,伸出一隻髒兮兮的手,朝秦漢的大衣抓去:
「帶煙了嗎?給我們來點香菸吧?或者……把你兜里的美元都掏出來,讓我們幫你數數?」
幾天前記錄下的這條情報,結合羅娜的信息,讓秦漢心裡有了一些想法:
自己的系統,很有可能並非隨機發送。
比如眼前這條看似無用的情報,背後估計藏著一個未來的好萊塢頂級猛男!
一個憑藉一己之力,定義了「美式硬漢」四個字,殺穿了越南熱帶雨林的純爺們:
西爾維斯特·史泰龍!
他的故事,在後世的好萊塢簡直就是一部活著的勵志教科書。
出生於紐約的地獄廚房,此時的他,應該還是個混跡在底層的「失敗者」,因為身材好,偶爾能接到一些「擦邊三級片」的邀約。
就在1973年冬天,窮困潦倒的史泰龍因為實在沒錢吃飯,不得不忍痛以50美金的低價賣掉了陪伴自己多年的愛犬——布克斯。
那不僅是一條狗,那是他在絕望生活中唯一的精神寄託。
而在賣掉狗之後不久,他如有神助般地寫出了《洛奇》的劇本,一舉成名。
史泰龍賺錢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發瘋了一樣去尋找那條狗。
為了贖回布克斯,他花了整整3000美金!
用60倍的差價買回自己的狗,這份情義,讓他在好萊塢贏得了無數人的尊重。
而這家「老傑克」寵物店,很有可能就是史泰龍賣狗的地方。
如果自己能趕在他將狗賣給店裡之前,先一步將狗買下來……
想到這裡,秦漢抬頭看向正在大快朵頤的兩人:「明天上午,你們兩人繼續去參加峰會,我一個人去趟地獄廚房。」
「噗——咳咳咳!」
正吸溜著一根義大利寬面的安德魯·摩根,聽到他要去「地獄廚房」,一口麵條直接從鼻子裡噴了出來。
幾滴紅色的番茄醬濺在潔白的餐布上。
「咳咳……秦,你瘋了嗎?」安德魯顧不上擦嘴,仿佛在看一個想自殺的瘋子:
「那裡可是地獄廚房!紐約警察進去都要先寫好遺書的地方!你一個華人進去,是嫌命太長了嗎?」
他激動地揮舞著叉子:「我們是來談生意的,不是來送死的!」
羅娜·巴雷特放下酒杯,滿臉疑惑的看著秦漢:「秦,安德魯說得沒錯。那裡的混亂程度,遠超你的想像。」
「我知道。」秦漢拿起餐巾,淡定地幫安德魯擦去桌上的污漬:「但這件事非常重要,我必須親自去一趟。」
見秦漢如此堅決,羅娜沉默下來。
她是個聰明的女人,知道這個男人一旦下定決心,九頭牛也拉不回來。
從手包里摸出自己的薄荷煙,抽出一支正要點燃,卻被服務員攔了下來:
「對不起,女士,我們這兒不能抽菸。」
羅娜將煙狠狠塞回包里,抓了抓自己一頭波浪金髮:
「好吧,既然你一定要去送死,作為合作夥伴,我總得讓你死得體面一點。」
「今晚回酒店,我會想辦法幫你搞一把『防身工具』。雖然我不希望你用到它,但有備無患。」
秦漢微微一笑,舉起水杯向羅娜致意:「謝了,這正是我需要的。」
隨後,他又轉頭看向還在擦鼻子的安德魯:「另外,我需要一點現金。」
「你要多少?」安德魯警惕地捂住了口袋。
「一百美元。」
「一百?」安德魯愣了一下,「去那種地方,一百塊夠幹什麼?給你自己買一口棺材?」
「是買一個未來。」秦漢笑著說道:「如果運氣好,這一百美元,能換回幾千萬的回報。」
安德魯憤憤的看著這個謎語人,嘆了口氣,從皮夾里掏出一張嶄新的富蘭克林:「拿去吧。希望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三人吃完晚餐,離開餐廳,紐約的夜風裹挾著刺骨的寒意再次撲面而來。
之前那個衣衫襤褸的乞丐依然蜷縮在那裡,瑟瑟發抖。
秦漢停下腳步,從兜里掏出一美元的零錢,輕輕放在乞丐面前那個破舊的鐵罐里。
「叮噹」一聲脆響。
「希望這也能給你帶來好運,夥計。」他輕聲說道。
……
第二天清晨,灰濛濛的天空飄起了鵝毛大雪。
希爾頓酒店的房間內,羅娜取出一個沉甸甸的絲絨袋子,遞給秦漢。
打開一看,是一把柯爾特警探型左輪手槍,槍身短小精悍,散發著冰冷的光澤。
「裡面有六發子彈。記住,不到萬不得已,千萬別拿出來。在地獄廚房,亮槍就意味著沒有退路了。」
羅娜一邊幫秦漢整理衣領,一邊低聲說道。
「放心,我惜命得很。」秦漢檢查了一下轉輪,將槍插進後腰,用厚實的外套遮住。
告別了前往會場的兩人,他獨自朝第46街和第9大道交界處走去。
半小時後,來到了一個滿是塗鴉的街區路口。
「嘿,夥計。」路邊一位正在撿垃圾的白人流浪漢出聲提醒:
「我是你就不會往裡走了。這裡不歡迎遊客,尤其是不歡迎……像你這樣的人。」
「謝謝提醒。」秦漢拉低了帽檐。
腳下的積雪已經變成了黑色的泥濘,每走一步都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響。
街道兩旁的建築破敗不堪,許多窗戶都被木板釘死,牆壁上噴滿了不同幫派的奇怪符號。
這就是70年代的地獄廚房——比起後世印度的貧民窟,有過之無不及。
秦漢裹緊了大衣,儘量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麼顯眼,目光快速在街道兩側搜尋著「老傑克」的招牌。
然而,一個面容乾淨的華人出現在這種地方,就像是一隻白羊闖進了狼群,想不引起注意都難。
路邊,幾雙貪婪的眼睛立刻亮了起來。
三個留著長發,打滿耳釘的嬉皮士,從一家廢棄的音像店門口晃了出來,擋住了秦漢的去路。
他們走路有些搖晃,瞳孔渙散,顯然剛磕過藥不久。
「喲,看看我們發現了什麼?」
領頭的一個瘦高個吹了聲口哨,上下打量著秦漢,像是在看一件剛上架的商品。
「嘿!青蟲!」種族歧視對這些人來說簡直司空見慣:「你是迷路了嗎?還是來這兒找你媽媽?」
另外兩個嬉皮士發出一陣鬨笑,一左一右封死了秦漢的退路。
「怎麼不說話?聽不懂英語嗎?」
瘦高個往前逼近了一步,伸出一隻髒兮兮的手,朝秦漢的大衣抓去:
「帶煙了嗎?給我們來點香菸吧?或者……把你兜里的美元都掏出來,讓我們幫你數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