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天才
第162章 天才
現場的路人投票,是沒辦法計算的,所以比賽採取了另一種方式一收入!
所有參賽選手的角色,就是一個街頭賣唱的藝人。
在一個陌生的環境,面對一群陌生的觀眾,用一首歌的時間,能賺多少錢?
「真蠢,還找了個乞丐旁邊的位置!」劉威冷笑道。
地鐵口是人流量很大的位置,但是魚龍混雜,什麼亂七八糟的人都有。
就比如林源選的武林站C口,地鐵口出來剛好是武林廣場,身後是報刊亭,左邊是賣桃子的小推車,右邊是癱坐在地上的殘疾乞討者。
這哪像舞台?
哪怕林源站在麥克風前,一副準備演唱的架勢,四周的行人也只是冷漠的看了一眼,並沒有人停下腳步。
和臨州大廈那些有錢人的從容不同,這裡的普通人總是匆匆忙忙,總是在追趕時間。
仿佛只要再忙一點,再努力一點,再多干點活,就能掙到更多的錢,過上更好的日子!
「我是這路上,沒名字的人。
我沒有新聞,沒有人評論。
要拼盡所有,換得普通的劇本,曲折輾轉,不過謀生!」
林源一手握住麥克風,慵懶的聲音,略帶沙啞,好似平凡的每一個日子,在重複中逐漸麻木。
【你不是林源嗎?】
【臥槽,你還沒新聞,你還沒評論!】
【過分了啊,你都是微博之王了!】
【哥們,你這長相就一點不普通!】
林源一開口,網絡上的評論,就如雨後的青苔般,遍地叢生。
那些坐在電腦前,坐在電視機前的觀眾們,說說笑笑,卻是全神貫注。
畢竟,「林源」這兩個字,就是整個《唱得響亮》最大的賣點!
「歌詞有點普通了。」
「唱得也挺普通,不像林源的風格!」
「先聽聽看吧,這小子總能給我們帶來驚喜。」
「畫面感倒是挺強的!」
——
電視熒幕的畫面上,右上角出現一個小方框的畫面,是由黑男、柯敏、丁大升、陳阿香和宋科組成的五人評委團。
林源的出現,讓他們五人頓時就來了精神。
畢竟,和其他選手的模仿表演不同,林源的個人風格太強了,而且每次都能帶來一首全新的歌曲。
這種無法預知的新鮮感與期待感,是任何一個選秀節目的歌手,都無法擁有的優勢。
「我是離開,小鎮上的人;
是哭笑著,吃過飯的人;
是趕路的人,是養家的人;
是城市背景的,無聲!」
麥克風前,林源的歌聲,如同一個城市裡的陌生人,在孤獨的訴說著自己的故事。
噠!
一個戴著眼鏡,穿著格子襯衫的男人,停下了腳步。
他的臉上布滿油光,像是熬夜通宵,一直加班到現在,終於等到了回家————不,是回出租房的時候。
他似乎被某一句歌詞觸動了!
麻木的表情,茫然的眼神,看向了林源。
鏡頭切換到他的臉上,極具畫面感的一刻停頓!
「我不過,想親手觸摸,彎過腰的每一刻!
留下的,濕透的腳印,是不是值得?」
歌聲突然拔高!
情緒如清明的細雨一樣突然,突然的就來了。
噠!
又一個忙碌的中年人,在走出地鐵站的那一刻,放棄了匆忙的腳步,望向了林源。
「這哽咽,若你也相同,就是同路的朋友!
致所有,頂天立地卻,平凡普通的!」
鏡頭從林源的臉上,切換到了左邊推車的小販,面容蠟黃而滄桑,布滿了歲月辛勞的皺紋,與生活艱辛的灰發。
接著是右邊癱坐在地上,佝僂而卑微,如同蟲子般的殘疾乞丐。
他聽不懂什麼複雜的文法,只是乾枯多年的內心,出現了一瞬間的觸動。
「無名的人啊,我敬你一杯酒!
敬你的沉默,和每一聲怒吼;
敬你彎著腰,上山往高處走;
頭頂,蒼穹,努力地生活!」
越來越多的人,停在地鐵口,望著林源,聽著那首陌生的歌,卻眼眶濕潤,仿佛內心有一處最脆弱的地方,被深深觸動。
「曲很普通,歌詞也很普通,沒什麼文筆,可是畫面感極強,情緒極其濃烈,非常能觸動人心!」
「這是一首很普通,卻很高級的歌!」
一直毒舌的丁大升,難得給出了極高的評價。
他做的草莓音樂節,就是走的庶民路線,接地氣的路數,幾句歌詞聽下來,已然明白林源的想法。
「哈」
宋科長長吐出一口氣,似在感嘆,又像是在惋惜,「可惜了,如果能簽約我的公司就好了,我錯過了一位天王巨星!」
「用普通的文筆,傳達出真摯的感情,這才是厲害之處!就像那些頂級大廚,再普通的食材,都能做出最驚艷的菜餚!」
柯敏同樣無法毒舌,無法吐槽。
這首歌的造詣,超出了她的想像,哪怕放在整個華語樂壇,也是非常出彩,非常光亮的一個名字。
而且,林源的舞台選址,與這首歌的意境,簡直是完美符合。
那些在地鐵口進進出出,每一個忙碌的普通人,都在反覆印證著他的歌詞,就像是精心拍攝的MV,創造出了最貼合最完美的畫面。
「你來自於,南方的村落,來自粗糙的雙手!
你站在,樓宇的縫隙,可你沒有退縮!
我來自於,北方的春天來自一步一回首————」
推車小販,驀然低頭,看著自己的雙手,布滿粗糙的老繭,滾燙的眼淚奪眶而出。
賺錢,養家,餬口!
如果不是肩上擔著一個家庭的重擔,他又怎麼會每天風裡來雨里去,冒著陌生人的白眼,躲著城管的追逐,就為了多賺幾百塊錢。
咚!
他拿起老舊的鋁製飯盒,從裡面些碎的零錢里,拿出了幾枚硬幣。
一枚、兩枚、三枚,略感心疼的,卻是笑著扔進了林源面前的方盒子裡。
有了第一個人,就有了第二個人、第三個人、第四個人————
聚集在林源周圍的人,越來越多,扔進方盒子裡的錢,也越來越多。
「當家鄉入冬,的時候,列車到站,以後,小時候的風,再吹過,回憶起單純,的快樂,在熟悉的,街頭————」
一位剃著平頭的中年男人,手上戴著大金表,脖子上掛著大金鍊子,一副暴發戶土老闆的架勢,卻低著頭,哭得淚流滿面,像個孩子。
他的家在大東北,在松花江上。
他就在那嘎達土生土長!
可是,自從十幾年前,從廠子裡下崗之後,他就不得不背井離鄉,遠走兩千多公里,來到遙遠的南方。
這裡沒有酸菜血腸,也沒有大雪飛揚,沒有熱熱的炕頭,也沒有喜洋洋的秧歌!
他想家,可是卻回不去了!
老家賺不到錢,他只有在遙遠的南方,在見不到秧歌,吃不到血腸的陌生城市,才能賺到錢,才能養活一家老小。
如果不是為了養家餬口,誰又願意整天在商K里一箱一箱的喝酒,一批一批的換小姐?
「唱得好!」
大哥掏出胯下夾著的GUCCI皮包,從裡面唰唰唰的抽出七八張百元大鈔,直接就扔進了方盒子裡。
「確實唱得好!」
斯斯文文的眼鏡男,從錢包里抽出兩張一百,扔進了方盒子裡,難得大方一回。
十幾人,幾十人,上百人!
林源就像一塊磁鐵,他的歌聲就像強大的磁力,將四周路過的每一個人,都牢牢吸附在周圍。
越來越多的人停下,越來越多的人投錢。
「表現最差的選手還沒有出現,不過表現最好的選手,已經有答案了!」
陳阿香慈祥的微笑,卻掏出了手帕,拭去臉上的淚痕。
「我的看法和陳教授一樣,後面的39名選手,應該不會出現表現更好的人了。」宋科深以為然的點了點頭。
林源選的這首歌,本身就是上品中的上品!
再加上,他選了一個最佳的舞台,一個人來人往的地鐵口。
魚龍混雜,社會百態,全都成為了他的伴奏,他的背景,他天然的MV畫面!
演唱演唱,「演」字在前,「唱」字在後。
很多歌手只知道怎麼鑽研唱歌,往往卻忽略了更重要的表演。
而林源恰恰把一個「演」字緊緊抓住,讓陌生的路人們,成為了他最好的舞台。
「一個18歲的高中生,到底是怎麼寫出這種歌詞的?」
黑男砸吧著嘴,多少有點不甘心,卻又無可奈何。
如果是第一次見到林源,第一次認識這個少年的話,他絕對會在此時站出來,大聲指責,「你是抄襲的,你一定是抄襲的!快說,誰才是這首歌的原創者?」
可是,在林源一首接著一首的爆火歌曲之後,黑男再怎麼懷疑,再怎麼不甘心,也不得不面對一個現實—他是真的牛逼!
代筆?
放眼整個華語樂壇,你去哪裡找這種級別的代筆?
人家有這實力,又何必甘當幕後,去給一個高中生當陪襯的綠葉?
「可能,這就是天才吧!」
丁大升扶著額頭,一臉無奈的苦笑。
天才!
總會有這種人的!
就算你覺得非常離譜,非常的難以置信。可是,在這個世界上,總會出現超乎想像的天才。
就像當年的拉馬努金,在沒有任何基礎的情況下,自學高等數學,推導出數千條公式,年僅31
歲就成為了英國劍橋大學的院士。
又比如名垂青史的霍去病,殲敵7萬,封狼居胥,立下不世之功的時候,他才21歲,放在現代社會,是一個連大學都還沒畢業的小屁孩。
「無名的人啊!
無名的人啊!
無名的人啊!車來啦!
太多牽掛就,別回頭啊!
無名的人啊,車開啦!
往前吧,帶著你的夢!」
一首歌唱完,林源靜靜的站在原地,平靜的目光,掃過四周密密麻麻的人群。
一百?兩百?三百?
或許更多!
僅僅是一處空地,一套簡單的設備,用一首歌的時間,就憑空創造出了一座舞台,一場小型演唱會的規模!
那一雙雙的眼睛,閃著淚光,溫熱而感動!
在林源唱完的那一刻,掌聲如浪潮般湧來,經久不衰,久久不能平靜。
5角、1元的硬幣,2元、5元、10元的紙幣,更是如雨點,如雪花般,扔進方盒子裡。
轉眼的工夫,就把裡面塞的滿滿當當,少說有幾千,甚至上萬塊錢了。
當然,比起現場觀眾的鈔票投票,與節目合作的微博平台上,網際網路投票榜上,林源已經以19
萬票遙遙領先,穩居第一名的寶座。
要知道,從節目開始,從投票開始,到現在,也不過才十幾分鐘。
同時,江南衛視收到的簡訊投票,更是源源不斷,5萬、10萬、20萬————轉眼就破了30萬大關!
而且,所有投票的數字,都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不斷跳動,不斷增長!
「好的,第一位選手表演結束,讓我們統計林源在現場收到的票數,以一元為10票的算法,統計他的現場得票!」
主持人華哥激動萬分的解說著。
現場的工作人員,也朝著他走去,準備拿起方盒子,統計裡面收到的現金打賞。
「等一下!」
就在這時候,林源突然攔住了工作人員。
在鏡頭前,在數百名路人觀眾的注視下,他端起了方盒子,走到隔壁癱坐的殘疾乞丐前。
嘩啦啦!
將所有收到的現金打賞,全部都倒進了那個紅色的搪瓷臉盆里。
「等一下!等一下!」
「發生了什麼情況?」
「林源把所有現金,都給了旁邊的乞丐?」
主持人華哥快步衝到林源的面前,大聲提醒道,「根據比賽規則,現場收到的現金打賞,會按照1元等於10票的算法,統計為你的現場得票。」
「林源,你這麼做,等於是放棄了20%的現場票數!」
現場投票20%,微博投票20%,簡訊投票60%!
林源還沒等工作人員統計現場得票,就把所有現金,給了旁邊的乞丐。
「這、這是————給我的?」
乞討者蓬頭垢面,衣衫檻褸,蜷曲的雙腿,呈現出一種誇張的彎曲弧度,如蟲子般匍匐在地上。
他難以置信的望著那名少年,更無法相信搪瓷臉盆里,堆積成山的硬幣和鈔票。
「傻逼,城市裡哪有真乞丐?這些人有一個算一個,都是騙子!」
劉威咬著牙,表情複雜的咒罵道。
此時的他,不知道該高興,還是該憤怒。
在現實層面上,林源已經贏了。可是他剛才的做法,直接損失20%的現場投票,又讓自己又了一絲獲勝的可能性。
只是這種勝利,就連劉威自己都難以接受!
現場的路人投票,是沒辦法計算的,所以比賽採取了另一種方式一收入!
所有參賽選手的角色,就是一個街頭賣唱的藝人。
在一個陌生的環境,面對一群陌生的觀眾,用一首歌的時間,能賺多少錢?
「真蠢,還找了個乞丐旁邊的位置!」劉威冷笑道。
地鐵口是人流量很大的位置,但是魚龍混雜,什麼亂七八糟的人都有。
就比如林源選的武林站C口,地鐵口出來剛好是武林廣場,身後是報刊亭,左邊是賣桃子的小推車,右邊是癱坐在地上的殘疾乞討者。
這哪像舞台?
哪怕林源站在麥克風前,一副準備演唱的架勢,四周的行人也只是冷漠的看了一眼,並沒有人停下腳步。
和臨州大廈那些有錢人的從容不同,這裡的普通人總是匆匆忙忙,總是在追趕時間。
仿佛只要再忙一點,再努力一點,再多干點活,就能掙到更多的錢,過上更好的日子!
「我是這路上,沒名字的人。
我沒有新聞,沒有人評論。
要拼盡所有,換得普通的劇本,曲折輾轉,不過謀生!」
林源一手握住麥克風,慵懶的聲音,略帶沙啞,好似平凡的每一個日子,在重複中逐漸麻木。
【你不是林源嗎?】
【臥槽,你還沒新聞,你還沒評論!】
【過分了啊,你都是微博之王了!】
【哥們,你這長相就一點不普通!】
林源一開口,網絡上的評論,就如雨後的青苔般,遍地叢生。
那些坐在電腦前,坐在電視機前的觀眾們,說說笑笑,卻是全神貫注。
畢竟,「林源」這兩個字,就是整個《唱得響亮》最大的賣點!
「歌詞有點普通了。」
「唱得也挺普通,不像林源的風格!」
「先聽聽看吧,這小子總能給我們帶來驚喜。」
「畫面感倒是挺強的!」
——
電視熒幕的畫面上,右上角出現一個小方框的畫面,是由黑男、柯敏、丁大升、陳阿香和宋科組成的五人評委團。
林源的出現,讓他們五人頓時就來了精神。
畢竟,和其他選手的模仿表演不同,林源的個人風格太強了,而且每次都能帶來一首全新的歌曲。
這種無法預知的新鮮感與期待感,是任何一個選秀節目的歌手,都無法擁有的優勢。
「我是離開,小鎮上的人;
是哭笑著,吃過飯的人;
是趕路的人,是養家的人;
是城市背景的,無聲!」
麥克風前,林源的歌聲,如同一個城市裡的陌生人,在孤獨的訴說著自己的故事。
噠!
一個戴著眼鏡,穿著格子襯衫的男人,停下了腳步。
他的臉上布滿油光,像是熬夜通宵,一直加班到現在,終於等到了回家————不,是回出租房的時候。
他似乎被某一句歌詞觸動了!
麻木的表情,茫然的眼神,看向了林源。
鏡頭切換到他的臉上,極具畫面感的一刻停頓!
「我不過,想親手觸摸,彎過腰的每一刻!
留下的,濕透的腳印,是不是值得?」
歌聲突然拔高!
情緒如清明的細雨一樣突然,突然的就來了。
噠!
又一個忙碌的中年人,在走出地鐵站的那一刻,放棄了匆忙的腳步,望向了林源。
「這哽咽,若你也相同,就是同路的朋友!
致所有,頂天立地卻,平凡普通的!」
鏡頭從林源的臉上,切換到了左邊推車的小販,面容蠟黃而滄桑,布滿了歲月辛勞的皺紋,與生活艱辛的灰發。
接著是右邊癱坐在地上,佝僂而卑微,如同蟲子般的殘疾乞丐。
他聽不懂什麼複雜的文法,只是乾枯多年的內心,出現了一瞬間的觸動。
「無名的人啊,我敬你一杯酒!
敬你的沉默,和每一聲怒吼;
敬你彎著腰,上山往高處走;
頭頂,蒼穹,努力地生活!」
越來越多的人,停在地鐵口,望著林源,聽著那首陌生的歌,卻眼眶濕潤,仿佛內心有一處最脆弱的地方,被深深觸動。
「曲很普通,歌詞也很普通,沒什麼文筆,可是畫面感極強,情緒極其濃烈,非常能觸動人心!」
「這是一首很普通,卻很高級的歌!」
一直毒舌的丁大升,難得給出了極高的評價。
他做的草莓音樂節,就是走的庶民路線,接地氣的路數,幾句歌詞聽下來,已然明白林源的想法。
「哈」
宋科長長吐出一口氣,似在感嘆,又像是在惋惜,「可惜了,如果能簽約我的公司就好了,我錯過了一位天王巨星!」
「用普通的文筆,傳達出真摯的感情,這才是厲害之處!就像那些頂級大廚,再普通的食材,都能做出最驚艷的菜餚!」
柯敏同樣無法毒舌,無法吐槽。
這首歌的造詣,超出了她的想像,哪怕放在整個華語樂壇,也是非常出彩,非常光亮的一個名字。
而且,林源的舞台選址,與這首歌的意境,簡直是完美符合。
那些在地鐵口進進出出,每一個忙碌的普通人,都在反覆印證著他的歌詞,就像是精心拍攝的MV,創造出了最貼合最完美的畫面。
「你來自於,南方的村落,來自粗糙的雙手!
你站在,樓宇的縫隙,可你沒有退縮!
我來自於,北方的春天來自一步一回首————」
推車小販,驀然低頭,看著自己的雙手,布滿粗糙的老繭,滾燙的眼淚奪眶而出。
賺錢,養家,餬口!
如果不是肩上擔著一個家庭的重擔,他又怎麼會每天風裡來雨里去,冒著陌生人的白眼,躲著城管的追逐,就為了多賺幾百塊錢。
咚!
他拿起老舊的鋁製飯盒,從裡面些碎的零錢里,拿出了幾枚硬幣。
一枚、兩枚、三枚,略感心疼的,卻是笑著扔進了林源面前的方盒子裡。
有了第一個人,就有了第二個人、第三個人、第四個人————
聚集在林源周圍的人,越來越多,扔進方盒子裡的錢,也越來越多。
「當家鄉入冬,的時候,列車到站,以後,小時候的風,再吹過,回憶起單純,的快樂,在熟悉的,街頭————」
一位剃著平頭的中年男人,手上戴著大金表,脖子上掛著大金鍊子,一副暴發戶土老闆的架勢,卻低著頭,哭得淚流滿面,像個孩子。
他的家在大東北,在松花江上。
他就在那嘎達土生土長!
可是,自從十幾年前,從廠子裡下崗之後,他就不得不背井離鄉,遠走兩千多公里,來到遙遠的南方。
這裡沒有酸菜血腸,也沒有大雪飛揚,沒有熱熱的炕頭,也沒有喜洋洋的秧歌!
他想家,可是卻回不去了!
老家賺不到錢,他只有在遙遠的南方,在見不到秧歌,吃不到血腸的陌生城市,才能賺到錢,才能養活一家老小。
如果不是為了養家餬口,誰又願意整天在商K里一箱一箱的喝酒,一批一批的換小姐?
「唱得好!」
大哥掏出胯下夾著的GUCCI皮包,從裡面唰唰唰的抽出七八張百元大鈔,直接就扔進了方盒子裡。
「確實唱得好!」
斯斯文文的眼鏡男,從錢包里抽出兩張一百,扔進了方盒子裡,難得大方一回。
十幾人,幾十人,上百人!
林源就像一塊磁鐵,他的歌聲就像強大的磁力,將四周路過的每一個人,都牢牢吸附在周圍。
越來越多的人停下,越來越多的人投錢。
「表現最差的選手還沒有出現,不過表現最好的選手,已經有答案了!」
陳阿香慈祥的微笑,卻掏出了手帕,拭去臉上的淚痕。
「我的看法和陳教授一樣,後面的39名選手,應該不會出現表現更好的人了。」宋科深以為然的點了點頭。
林源選的這首歌,本身就是上品中的上品!
再加上,他選了一個最佳的舞台,一個人來人往的地鐵口。
魚龍混雜,社會百態,全都成為了他的伴奏,他的背景,他天然的MV畫面!
演唱演唱,「演」字在前,「唱」字在後。
很多歌手只知道怎麼鑽研唱歌,往往卻忽略了更重要的表演。
而林源恰恰把一個「演」字緊緊抓住,讓陌生的路人們,成為了他最好的舞台。
「一個18歲的高中生,到底是怎麼寫出這種歌詞的?」
黑男砸吧著嘴,多少有點不甘心,卻又無可奈何。
如果是第一次見到林源,第一次認識這個少年的話,他絕對會在此時站出來,大聲指責,「你是抄襲的,你一定是抄襲的!快說,誰才是這首歌的原創者?」
可是,在林源一首接著一首的爆火歌曲之後,黑男再怎麼懷疑,再怎麼不甘心,也不得不面對一個現實—他是真的牛逼!
代筆?
放眼整個華語樂壇,你去哪裡找這種級別的代筆?
人家有這實力,又何必甘當幕後,去給一個高中生當陪襯的綠葉?
「可能,這就是天才吧!」
丁大升扶著額頭,一臉無奈的苦笑。
天才!
總會有這種人的!
就算你覺得非常離譜,非常的難以置信。可是,在這個世界上,總會出現超乎想像的天才。
就像當年的拉馬努金,在沒有任何基礎的情況下,自學高等數學,推導出數千條公式,年僅31
歲就成為了英國劍橋大學的院士。
又比如名垂青史的霍去病,殲敵7萬,封狼居胥,立下不世之功的時候,他才21歲,放在現代社會,是一個連大學都還沒畢業的小屁孩。
「無名的人啊!
無名的人啊!
無名的人啊!車來啦!
太多牽掛就,別回頭啊!
無名的人啊,車開啦!
往前吧,帶著你的夢!」
一首歌唱完,林源靜靜的站在原地,平靜的目光,掃過四周密密麻麻的人群。
一百?兩百?三百?
或許更多!
僅僅是一處空地,一套簡單的設備,用一首歌的時間,就憑空創造出了一座舞台,一場小型演唱會的規模!
那一雙雙的眼睛,閃著淚光,溫熱而感動!
在林源唱完的那一刻,掌聲如浪潮般湧來,經久不衰,久久不能平靜。
5角、1元的硬幣,2元、5元、10元的紙幣,更是如雨點,如雪花般,扔進方盒子裡。
轉眼的工夫,就把裡面塞的滿滿當當,少說有幾千,甚至上萬塊錢了。
當然,比起現場觀眾的鈔票投票,與節目合作的微博平台上,網際網路投票榜上,林源已經以19
萬票遙遙領先,穩居第一名的寶座。
要知道,從節目開始,從投票開始,到現在,也不過才十幾分鐘。
同時,江南衛視收到的簡訊投票,更是源源不斷,5萬、10萬、20萬————轉眼就破了30萬大關!
而且,所有投票的數字,都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不斷跳動,不斷增長!
「好的,第一位選手表演結束,讓我們統計林源在現場收到的票數,以一元為10票的算法,統計他的現場得票!」
主持人華哥激動萬分的解說著。
現場的工作人員,也朝著他走去,準備拿起方盒子,統計裡面收到的現金打賞。
「等一下!」
就在這時候,林源突然攔住了工作人員。
在鏡頭前,在數百名路人觀眾的注視下,他端起了方盒子,走到隔壁癱坐的殘疾乞丐前。
嘩啦啦!
將所有收到的現金打賞,全部都倒進了那個紅色的搪瓷臉盆里。
「等一下!等一下!」
「發生了什麼情況?」
「林源把所有現金,都給了旁邊的乞丐?」
主持人華哥快步衝到林源的面前,大聲提醒道,「根據比賽規則,現場收到的現金打賞,會按照1元等於10票的算法,統計為你的現場得票。」
「林源,你這麼做,等於是放棄了20%的現場票數!」
現場投票20%,微博投票20%,簡訊投票60%!
林源還沒等工作人員統計現場得票,就把所有現金,給了旁邊的乞丐。
「這、這是————給我的?」
乞討者蓬頭垢面,衣衫檻褸,蜷曲的雙腿,呈現出一種誇張的彎曲弧度,如蟲子般匍匐在地上。
他難以置信的望著那名少年,更無法相信搪瓷臉盆里,堆積成山的硬幣和鈔票。
「傻逼,城市裡哪有真乞丐?這些人有一個算一個,都是騙子!」
劉威咬著牙,表情複雜的咒罵道。
此時的他,不知道該高興,還是該憤怒。
在現實層面上,林源已經贏了。可是他剛才的做法,直接損失20%的現場投票,又讓自己又了一絲獲勝的可能性。
只是這種勝利,就連劉威自己都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