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天譴第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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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暮雲在飯桌上說出「跟秦館他們採風」的時候,李望仕就注意到了一點小小的不和諧。

  現在看來,夏桐也注意到了。

  當時的情況,江暮雲需要為自己知道李望仕去長寧村的事情做出解釋,她所構建的邏輯,是以「文化採風」為前提。

  如果夏桐與江暮雲私聊時,曾把「與文化館館長、文博科科長去採風」的信息透露,那江暮雲的一套分析是可行的。

  大不了加個「剛巧知道館長姓秦」就行了。

  但夏桐沒說,那這小小的不和諧就會瞬間膨脹,變成一團籠罩在頭頂的烏雲了。

  江暮雲從頭到尾掌握的信息,都是「臨時有急事」,直到夏桐問為啥不帶手機的時候,「採風」這個詞才第一次出現。

  江暮雲是什麼樣的大腦構造,能瞬間連蒙帶猜地推測出李望仕跟著業務並不相關的秦館去採風,去的還是長寧村?

  巧合太多,就免不了考慮其他可能性。

  但,江暮雲身上有什麼特殊的秘密,是李望仕最不希望看到的結果。

  可惜的是,這種級別的異常,還遠沒到能確定什麼的程度。

  就算破罐破摔拿去質問江暮雲,她也能來一句瞎猜的矇混過關。

  反正不給帶手機的地方就那麼些,雖然猜測李望仕開了個保密會議明顯更正常,但一聽到「採風」就瞬間聯想長寧村,又瞎猜是跟自己聽說過的秦館出動,怎麼就不可能呢?

  所以,李望仕只能暫時把這個疑慮放到心裡,繼續過朝九晚六的日子。

  9月5日,周五。

  臨近中午下班的時候,李望仕等到了他想要的電話。

  「望仔,中午點餐了沒?」

  「沒點,準備下樓吃。」

  「要不一起?我有事跟你說。」

  「哪裡?」

  「就在你單位樓下。」

  李望仕下了樓,一出大門就看到站在對面行道樹下的羅潛。

  雙手插兜半弓著背,精神有些萎靡。

  簡直跟發現鄒天維與北山有關那次的狀態一模一樣。

  「吃點啥?」李望仕問道。

  「都可以,找個……」羅潛四處張望,最終定了一個規模比較大的飯店,「有包間的地方吧。」

  落了座,點了菜,羅潛先拿濕巾使勁搓了搓自己的臉。

  李望仕只是安靜喝茶。

  「望仔,我首先為之前朝你輸出情緒道個歉。」

  「別搞這么正式,」李望仕搖搖頭,「你都是先輸出再打補丁的,我都習慣了。」

  羅潛尷尬地撓撓頭,想笑但感覺都提不起來嘴角,「唉。說實話吧,今天找你,也是心裡鬱悶,跟同事聊起來就更他媽鬱悶,跟你說說還能舒緩些。」

  「啥事?」

  「你知道,雲上居的那個公子哥鄭興嗎?」

  「知道,富二代,色魔。」

  「那……你知道半年前,長平縣城郊有人飆車撞死一對老夫妻的事嗎?」

  回溯前,李望仕還真忘了,或者說他壓根就不知道這回事。

  不過現在他知道了。

  「嗯,有所耳聞。」

  「那對老夫妻沒有後代,是在河堤路上散步被撞死的,現場很是慘烈,當時交警就判斷肯定是飆車黨。因為那條路沒什麼人,以前就有飆車黨出沒。」羅潛壓低聲音說著,一副生怕被無關人員聽去的樣子,「但很可惜,那一片沒啥監控,也沒有目擊者,加上老夫妻沒有後代,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李望仕本以為他需要演出一副第一次聽說的樣子,沒想到「不了了之」四個字出來的時候,他只感覺天靈蓋瞬間就衝上來一股熱氣。

  什麼叫不了了之?憑什麼不了了之?

  「想查,又不是沒有辦法。」李望仕放下茶杯,「現場慘烈,飆車,那車的損傷也必然不同尋常。只要想查,直接起底修車記錄是條路子。附近監控也不難找到這樣的車,反過來說,如果附近監控找不到,這車肯定留在了某處,找人不好找,找輛車還找不到嗎?」

  「如果按熊隊的說法,當時確實是分配過人手的。」羅潛說道,「只是……走了一圈沒結果,就放棄了大規模排查,人手一少,就更不可能搞定了。」


  「我看是沒動力。」李望仕嘆道,「那麼多受害者親人持續多年追兇,算是給足了壓力,你們也做不到傾巢而出全力偵破。遑論這種沒有後代的老夫妻。」

  說到這,剛好有個服務員敲門上菜,兩人暫時沉默,倒是給了消化情緒的時間。

  「所以?」李望仕問道。

  「昨天,」剛剛還一臉萎靡的羅潛眼神變得凌厲,「有個匿名舉報信,說雲上居老總的兒子鄭興,在酒吧喝大了,公然表示他在長平縣撞死過人,連一分錢都沒賠。」

  「嗯。」

  「關鍵在於,他說撞了人之後把車開到最近的汽修廠,直接把車報廢拆成零件,說有錢就能解決一切,說這輛車的一百萬能買十對老夫妻的命,還他媽說自己寧願報廢掉車也不會賠那對夫妻後代一分錢,這個畜生,他甚至還以為那對老夫妻有孩子!」

  回溯前的9月初某天,李望仕也聽到了羅潛跟他說這件事,但當時的羅潛似乎沒有透露這麼多,情緒也沒有這麼強烈。

  或許是這次回溯帶著他一塊深入查了鄒天維,才讓他去了解到鄒天維跟北山有關係,所以對於這些東西越發敏感。

  「我當時的想法,就是這畜生騎我們頭上拉屎!所以我找了我們熊隊,你知道嗎?他竟然跟我說,這不是鄭興第一次說這件事!他們知道,他們他媽的又知道!」

  羅潛不敢喊太大聲,卻被怒火與無奈頂著喉嚨,只能壓在嗓子裡,憋得眼睛微紅。

  李望仕嘆了口氣。

  羅潛也跟著重重嘆了一聲:「熊隊說,光憑這種話定不了罪,而且雲上居是凜城前十的企業,因為兒子『吹牛逼』就興師動眾的,會招惹很多麻煩。至於證據……車都拆乾淨了,那個汽修廠既然敢接這活兒,錢肯定拿夠了,自然也不會留下什麼馬腳。」

  話說到這,羅潛一股勁也過去了,整個人就像泄了氣的皮球,沒有半點往日陽光帥氣的模樣。

  「先吃飯吧。」李望仕說道。

  「吃。嗐,大中午的,害你情緒也不好了。」羅潛自嘲地笑了一聲,「我就是心裡特別鬱悶,實在是吃不下飯。這個鄭興,平時也是個畜生,他定期去一個廢棄舊居民區,好像叫什麼『聚福里』?那邊有個地下酒吧,是這些富家公子哥攢的局,組織人從網上搜羅年輕女孩,專供他們消遣。」

  就是這個。

  接下來的某一天,鄭興就是在聚福里樓下,連帶著他從酒吧裡帶出來的一個女孩被從天而降的幾個盆栽砸死。

  鄭興死後,他曾在酒吧說的撞死人一事,就成了遭天譴的罪證,並在天譴論甚囂塵上的時候被追溯為「天譴第二案」。

  可惜的是,事情發生的時候沒有引起太大討論,李望仕忘記了具體時間。

  「這種局,你們沒法端掉嗎?」李望仕問道。

  「唉,那些女孩都是心甘情願,也不是沒設過局,架不住兩邊都承認是男女朋友,更架不住公子哥家裡的關係。」

  「那,你們知道他去地下酒吧的時間嗎?」

  「我還真問了,逢周二五開,鄭興去不去就不知道。」羅潛說完一愣,「你問這個……幹啥?」

  「習慣了,反正吃飯呢,多聊兩句。」

  「熊隊還跟我說,上回他們抓到過一個女孩,鬼迷心竅似的……」

  李望仕嘴上應付著,其實已經聽不進去了。

  逢周二五,少爺們精力還真是旺盛。

  李望仕記得鄭興死於九月初,那大概率就是9月9日,下周二晚上。

  時間、地點、人物,要素全都有了。

  到底是真天譴,還是被製造的意外,他準備親眼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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