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有一個妹妹
「我叫賈依·塔闊爾。」
「是縣議員塔闊爾先生的小兒子。」
「別誤會,選擇上任第一天做第一個前來拜訪警督的客人,我的目的是為您帶來塔闊爾家的善意。」
請繼續你的表演。
信了你的鬼話算我輸!
羅奇不動聲色地看著賈依滔滔不絕地解釋來意。
越過副警督、助理警督和三個警長直接來見我,這份運營能力本身就是實力的展示——代表著塔闊爾家可以繞過警督直接指使第七警巡區的警長幹活。
對方的實力他大概了解了。
這踏馬的就是本地鄉紳勢力的代表,相當於比哈爾邦的比薩爾家,可能影響力稍有不如。
畢竟比薩爾家的影響力遍及全邦,塔闊爾家也就在孟買的部分區域作威作福,影響力還沒有觸及邦級層面。
擁有自己的私人武裝是肯定的。
至少應該是南孟買中心區的本土霸主之一。
「我有一個妹妹,很漂亮哦!」
賈依說話的同時目光死死盯著剛上任的警督,看對方反應平淡決定直接放大招,掏出蘋果4手機打開妹妹的照片起身湊上前:「警督大人瞅瞅,是不是很漂亮?」
不是兄弟,你妹……真他娘的漂亮!
看到手機界面上的姑娘羅奇頓時來了興趣,連連搖頭:「塔闊爾家的姑娘真漂亮!」
琥珀色的眸子靈動得會說話,嬌俏的面龐稚氣未脫,笑容燦爛得如同陽光普照。
成年了沒?
「漂亮就對了!」賈依看到他目不轉睛地盯著自己妹妹的照片頓時驕傲地挺了挺胸膛:「巧了不是?警督大人單身,我妹妹也是單身,警督大人帥氣逼人,我妹妹美貌堪比寶萊塢超級女星……」
還有這種好事?
羅奇頓時興趣大增,他雖然幻想過娶個堪比女明星的漂亮老婆,心裡卻從未當過真。
——開玩笑,漂亮妞從來都是有錢人的玩具,跟咱窮小子有什麼關係?
不那麼漂亮的妞也跟窮小子沒半毛錢關係。
動不動要幾十萬彩禮加房產加豪車。
否則,他也不至於熱衷於幫老闆的小秘排解寂寞反而把自己搭了進去——別人家的車,可以站起來蹬。
不用心疼!
「我們塔闊爾家的嫁妝很豐厚哦。」
賈依看到警督大人動心急忙火上澆油:「只要督查大人願意娶我妹妹,我們塔闊爾家可以陪嫁馬拉巴爾山獨棟別墅一套,最新款的邁巴赫一輛,黃金十公斤……」
你妹是不是個傻子?
馬拉巴爾山是孟買最頂級的富人區,比他官邸所在的克巴拉區更高端,獨棟別墅的價值差不多在五百萬美元左右。
新款邁巴赫也要幾十萬美元吧?
黃金十公斤、珠寶飾品、三十個僕人這些嫁妝零零總總加起來總價值接近一千萬美元了。
按照印度地下市場的兌換規則,價值超過十億盧比。
這麼重的嫁妝。
你妹妹要是沒點毛病才怪!
不過,看在錢的份兒上,我忍了!
拒絕這樣一門親事,下場差不多跟拉姆·奇蒂差不多——擺設警督。
表面上看起來備受尊崇,實際上……就是個擺設。
沒人當回事。
更沒有大肆斂財的機會。
咦,心態不太對,我冒險上任的目的是搞到正式身份和證件回國投資來著。
怎麼突然變成結婚生子了呢?
「誠意很足了吧?」
看到羅奇若有所思的模樣賈依收起手機:「我們塔闊爾家不需要你做什麼,只要你爬的速度足夠快,儘早進入新德里就行。」
懂了!
塔闊爾家這是不甘心只做一個地方鄉紳,是想借自己的手把觸角伸進新德里。
那我就放心了,至少嫁過來的姑娘不會有什麼毛病。
羅奇連連搖頭:「什麼時候舉行婚禮?」
「越快越好!」
賈依開心地坐回沙發,拎起扔在腳邊的小皮箱介紹:「這裡是三十萬美元,是父親大人給你妹夫的上任賀禮,權當零花錢了。」
「那就一個月內吧,我身邊只有一名僕人,結婚了就不用浪費時間再找僕人了。」
「妹夫是個痛快人!」
「我送送你?」
「喏,這十萬美元是我個人給妹夫的上任賀禮。」
「……」
我愛印度!
我愛嫁妝!
羅奇壓根沒問人家姑娘叫什麼名字,也沒問姑娘願不願意,開開心心地送大舅哥出門。
回來又笑吟吟地接受各路下屬的孝敬。
比起大舅哥,下屬們的賀金就有點不夠看了。
副警督只有五萬美元。
助理警督只有一萬美元。
兩個警長四萬美元。
屬於他直轄的那個警長送了五萬美元。
這是他答應了娶塔闊爾家姑娘之後的結果,如果沒答應的話,估計賀金的數額不會變,幣種肯定會從美元變成盧比。
五萬美元跟五萬盧比有可比性嗎?
真不知道當初的上司拉姆·奇蒂怎麼想的,居然會拒絕本土鄉紳的拉攏。
就算結婚了難道還不能搞個情婦?
辦個宗教婚禮有多難?
真是不懂變通!
短短一上午,他就收了六十萬美元的賀金,說日進斗金真踏馬的不過分。
在印度當官是真踏馬的爽!
可惜,他是假冒的,這樣的好日子不能持久。
嗯,以後要熟悉熟悉羅易奇·巴尼亞這個新身份和新名字。
爭取多斂點財富再回國去投資。
時間就暫定為半年……一年吧?
升職之前冒名頂替沒什麼問題,有塔闊爾家做掩護,暫時不用擔心身份曝光的問題。
……
終於吃到肉了!
真正的羅易奇·巴尼亞激動到哭,捧著來之不易的肉湯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著,豬食一樣的食物在肉湯的滋養下口感也豐富了不少。
他沒有猜錯。
再次轉醒之後已經身處密林中的礦山,跟無數個光溜溜的免費礦工一樣,每天靠著勤勤懇懇背銅礦出密林換難吃的豬食吃。
十噸銅礦石換一頓飯。
他需要來來回回穿越密林二十趟,消耗八個小時才能吃到一頓飯。
吃到肉可以補充更多蛋白質,讓他的身體不會在短時間內迅速垮掉,可以堅持得更久。
活下去!
堅持到游擊隊來幹掉擁有這座礦山的將軍他就能獲救!
政府軍警?
別開玩笑了,全印度的山林里藏著無數個將軍,那裡剿滅得過來?
厲害點的將軍甚至敢開著坦克和裝甲車去邦政府門口鬧事,具體誰剿滅誰還不一定呢。
「是縣議員塔闊爾先生的小兒子。」
「別誤會,選擇上任第一天做第一個前來拜訪警督的客人,我的目的是為您帶來塔闊爾家的善意。」
請繼續你的表演。
信了你的鬼話算我輸!
羅奇不動聲色地看著賈依滔滔不絕地解釋來意。
越過副警督、助理警督和三個警長直接來見我,這份運營能力本身就是實力的展示——代表著塔闊爾家可以繞過警督直接指使第七警巡區的警長幹活。
對方的實力他大概了解了。
這踏馬的就是本地鄉紳勢力的代表,相當於比哈爾邦的比薩爾家,可能影響力稍有不如。
畢竟比薩爾家的影響力遍及全邦,塔闊爾家也就在孟買的部分區域作威作福,影響力還沒有觸及邦級層面。
擁有自己的私人武裝是肯定的。
至少應該是南孟買中心區的本土霸主之一。
「我有一個妹妹,很漂亮哦!」
賈依說話的同時目光死死盯著剛上任的警督,看對方反應平淡決定直接放大招,掏出蘋果4手機打開妹妹的照片起身湊上前:「警督大人瞅瞅,是不是很漂亮?」
不是兄弟,你妹……真他娘的漂亮!
看到手機界面上的姑娘羅奇頓時來了興趣,連連搖頭:「塔闊爾家的姑娘真漂亮!」
琥珀色的眸子靈動得會說話,嬌俏的面龐稚氣未脫,笑容燦爛得如同陽光普照。
成年了沒?
「漂亮就對了!」賈依看到他目不轉睛地盯著自己妹妹的照片頓時驕傲地挺了挺胸膛:「巧了不是?警督大人單身,我妹妹也是單身,警督大人帥氣逼人,我妹妹美貌堪比寶萊塢超級女星……」
還有這種好事?
羅奇頓時興趣大增,他雖然幻想過娶個堪比女明星的漂亮老婆,心裡卻從未當過真。
——開玩笑,漂亮妞從來都是有錢人的玩具,跟咱窮小子有什麼關係?
不那麼漂亮的妞也跟窮小子沒半毛錢關係。
動不動要幾十萬彩禮加房產加豪車。
否則,他也不至於熱衷於幫老闆的小秘排解寂寞反而把自己搭了進去——別人家的車,可以站起來蹬。
不用心疼!
「我們塔闊爾家的嫁妝很豐厚哦。」
賈依看到警督大人動心急忙火上澆油:「只要督查大人願意娶我妹妹,我們塔闊爾家可以陪嫁馬拉巴爾山獨棟別墅一套,最新款的邁巴赫一輛,黃金十公斤……」
你妹是不是個傻子?
馬拉巴爾山是孟買最頂級的富人區,比他官邸所在的克巴拉區更高端,獨棟別墅的價值差不多在五百萬美元左右。
新款邁巴赫也要幾十萬美元吧?
黃金十公斤、珠寶飾品、三十個僕人這些嫁妝零零總總加起來總價值接近一千萬美元了。
按照印度地下市場的兌換規則,價值超過十億盧比。
這麼重的嫁妝。
你妹妹要是沒點毛病才怪!
不過,看在錢的份兒上,我忍了!
拒絕這樣一門親事,下場差不多跟拉姆·奇蒂差不多——擺設警督。
表面上看起來備受尊崇,實際上……就是個擺設。
沒人當回事。
更沒有大肆斂財的機會。
咦,心態不太對,我冒險上任的目的是搞到正式身份和證件回國投資來著。
怎麼突然變成結婚生子了呢?
「誠意很足了吧?」
看到羅奇若有所思的模樣賈依收起手機:「我們塔闊爾家不需要你做什麼,只要你爬的速度足夠快,儘早進入新德里就行。」
懂了!
塔闊爾家這是不甘心只做一個地方鄉紳,是想借自己的手把觸角伸進新德里。
那我就放心了,至少嫁過來的姑娘不會有什麼毛病。
羅奇連連搖頭:「什麼時候舉行婚禮?」
「越快越好!」
賈依開心地坐回沙發,拎起扔在腳邊的小皮箱介紹:「這裡是三十萬美元,是父親大人給你妹夫的上任賀禮,權當零花錢了。」
「那就一個月內吧,我身邊只有一名僕人,結婚了就不用浪費時間再找僕人了。」
「妹夫是個痛快人!」
「我送送你?」
「喏,這十萬美元是我個人給妹夫的上任賀禮。」
「……」
我愛印度!
我愛嫁妝!
羅奇壓根沒問人家姑娘叫什麼名字,也沒問姑娘願不願意,開開心心地送大舅哥出門。
回來又笑吟吟地接受各路下屬的孝敬。
比起大舅哥,下屬們的賀金就有點不夠看了。
副警督只有五萬美元。
助理警督只有一萬美元。
兩個警長四萬美元。
屬於他直轄的那個警長送了五萬美元。
這是他答應了娶塔闊爾家姑娘之後的結果,如果沒答應的話,估計賀金的數額不會變,幣種肯定會從美元變成盧比。
五萬美元跟五萬盧比有可比性嗎?
真不知道當初的上司拉姆·奇蒂怎麼想的,居然會拒絕本土鄉紳的拉攏。
就算結婚了難道還不能搞個情婦?
辦個宗教婚禮有多難?
真是不懂變通!
短短一上午,他就收了六十萬美元的賀金,說日進斗金真踏馬的不過分。
在印度當官是真踏馬的爽!
可惜,他是假冒的,這樣的好日子不能持久。
嗯,以後要熟悉熟悉羅易奇·巴尼亞這個新身份和新名字。
爭取多斂點財富再回國去投資。
時間就暫定為半年……一年吧?
升職之前冒名頂替沒什麼問題,有塔闊爾家做掩護,暫時不用擔心身份曝光的問題。
……
終於吃到肉了!
真正的羅易奇·巴尼亞激動到哭,捧著來之不易的肉湯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著,豬食一樣的食物在肉湯的滋養下口感也豐富了不少。
他沒有猜錯。
再次轉醒之後已經身處密林中的礦山,跟無數個光溜溜的免費礦工一樣,每天靠著勤勤懇懇背銅礦出密林換難吃的豬食吃。
十噸銅礦石換一頓飯。
他需要來來回回穿越密林二十趟,消耗八個小時才能吃到一頓飯。
吃到肉可以補充更多蛋白質,讓他的身體不會在短時間內迅速垮掉,可以堅持得更久。
活下去!
堅持到游擊隊來幹掉擁有這座礦山的將軍他就能獲救!
政府軍警?
別開玩笑了,全印度的山林里藏著無數個將軍,那裡剿滅得過來?
厲害點的將軍甚至敢開著坦克和裝甲車去邦政府門口鬧事,具體誰剿滅誰還不一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