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暗河殺青前夜全組靜了一整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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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攝進入最後一周。

  《暗河》一共三十二集,大部分內景戲已經收完。

  剩下的幾場重頭戲全在外景——碼頭夜戰、盛和集團總部的對質戲、以及大結局的法庭宣判。

  最讓方遠行頭疼的是法庭戲。

  「十六號庭審那場,你預了多少時間?」方遠行趴在監視器後面的摺疊桌上,嘴裡咬著一根鉛筆。

  「劇本上寫的是八頁台詞。按正常拍法,拆成十幾個分鏡,至少要一天半。」副導演翻著通告表回答。

  「一天半太慢了。」方遠行扔掉鉛筆,「我想一場收掉。」

  「一場?那得看林老師——」

  「看我什麼?」

  林彥從化妝間出來,穿著陸瑾的西裝,領口依然松著一顆扣子。

  他手裡端著一碗餛飩,邊走邊吃。

  方遠行從桌上抓起一份標註了密密麻麻批註的劇本。

  「法庭最終陳述。陸瑾面對被告席上的霍正陽,做最後的出庭公訴陳述。八頁紙,四千二百個字。」

  他把劇本遞過去。

  「我想一鏡到底。你能不能一次把四千二百個字全說了?」

  林彥接過劇本,低頭掃了兩眼。

  餛飩湯濺了一滴在紙上,他用袖子擦了擦。

  「幾號拍?」

  「後天。」

  「後天到後天,三十六個小時。」林彥把劇本夾在胳膊下面,端著碗往院子裡走,「夠了。」

  方遠行追上去。

  「你真能背下來?四千二百個字,法律術語占三分之一——」

  「方導。」林彥蹲在院子裡的台階上,把餛飩碗擱在地上。「我在掃黑辦蹲了三天,翻了一整夜的卷宗。那些法律術語不用背。」

  他拿起餛飩碗,把最後兩個餛飩塞進嘴裡,湯底喝得乾乾淨淨。

  「它們長在陸瑾的腦子裡。」

  拍攝前一天晚上,林彥把自己鎖在賓館房間裡。

  宋雲潔來敲了兩次門。

  第一次他在看劇本,門縫裡回了一句「沒事」。

  第二次他已經開始走戲了——宋雲潔貼著門聽到裡面傳來低沉的說話聲,不像在念台詞,更像在跟一個看不見的人辯論。

  她把外賣放在門口,走了。

  第二天早上六點,法庭布景已經搭好了。

  方遠行借了濱城中級法院的一個備用法庭作為實景拍攝場地。

  審判席、公訴席、旁聽席全是真的。

  群演坐滿了旁聽席——有穿便裝的,有穿制服的,方遠行讓他們不要演,就正常坐著,像參加一場真正的庭審。

  A機架在公訴席正對面,長焦,鎖定林彥的上半身。

  B機在側面,拍全景。

  葛建國坐在被告席上,銬著手銬。

  他的角色趙虎是暗河幫二號人物,在法庭上作為從犯接受審判。

  主犯霍正陽的角色由另一個演員飾演,坐在趙虎旁邊。

  法官、書記員、辯護律師的位置全部坐滿。

  方遠行站在法庭外面的走廊里,對著監視器。

  「各位,接下來這場戲,從我喊開始到喊停,中間不許有任何雜音。不許咳嗽,不許翻東西,手機全部關機。誰的手機響了,片酬扣一半。」

  全組安靜了。

  「Action。」

  林彥站在公訴席上。

  他沒有看稿子。

  八頁紙的劇本被他放在桌面上,一頁都沒翻。

  「審判長,公訴人現發表最終陳述意見。」

  他的聲音穿過法庭的擴音系統,在木質牆面之間折了一遍,乾淨,沒有回音。

  「被告人趙某某、霍某某等十四人,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經營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妨害作證罪,行賄罪……」

  罪名一個接一個蹦出來。


  林彥的語速不快,但每個字都咬得清清楚楚。

  他的右手搭在公訴席的木質檯面上,手指沒動。

  前兩分鐘是程式化的法律陳述。

  罪名、事實、證據。

  方遠行在監視器後面看著,心裡有一小塊石頭懸著——這種程式化的東西很容易讓人走神,鏡頭會顯得枯燥。

  第三分鐘,轉折來了。

  「以上是法律層面的事實與證據。」林彥的語氣變了,從公訴人切換到了一個更私人、更低沉的頻率。

  「但在法律之外,我想說幾句不會被寫進判決書里的話。」

  旁聽席上,幾個群演不自覺地往前傾了身子。

  「暗河幫在濱城經營了十四年。十四年裡,這個組織覆蓋了水產市場、建築工地、夜總會、借貸平台。每一個行業里,都有被他們欺負過的普通人。」

  林彥偏了一下頭,看向被告席。

  「趙某某,你還記得二〇一八年那個在水產市場跳樓的攤主嗎?他姓丁,賣蝦的。你的人逼他交保護費,他交不起,你們砸了他的攤子,潑了他一身蝦。他跳樓那天穿的還是那件被潑過的衣服。」

  葛建國坐在被告席上,手銬「哐」了一下。

  他的喉結滾了一下,嘴唇抿緊了。

  這段台詞不在原劇本里。

  林彥自己加的。

  「他老婆後來去精神衛生中心住了兩年。出來的時候,頭髮全白了。」

  林彥的聲音還是平的。但監視器畫面上,旁聽席後排有一個女群演的眼圈紅了——她今天之前不知道會有這段台詞。

  「十四年,暗河幫在這座城市裡製造了多少個『丁老闆』?」

  林彥低頭翻了一頁桌上的文件。

  但實際上那頁紙是空白的——他只是需要一個停頓,讓前面的話沉下去。

  「審判長,法律制裁的是行為。但法律無法制裁一種東西。」

  他抬頭,直視審判席。

  「恐懼。」

  法庭里鴉雀無聲。

  「十四年裡,整條濱海路的商戶,沒有一個人敢在晚上九點以後開燈。不是因為他們怕電費。是因為燈亮著,就代表店裡還有人,就可能有人上門。」

  「小區裡的孩子不敢在巷子裡踢球。不是因為巷子窄。是因為暗河幫的人在巷子口抽菸,誰的球滾到他們腳邊,誰就要挨一頓。」

  「整座城市活在一種『小心點』的潛規則里。出門小心點,說話小心點,走路小心點。小心到最後,人就沒了。不是死了,是活著的部分沒了。」

  方遠行在走廊里蹲下來,雙手捂住臉。

  不是崩潰。

  是控制不住。

  他採訪了四十幾個掃黑案的當事人。

  那些人說的話,那些細節——燈、球、巷子——全在林彥的嘴裡被復活了。

  他媽的,他怎麼做到的。

  林彥的最終陳述持續了十二分鐘。

  四千二百個字,一個都沒錯。

  最後一段話落在法庭的空氣里:

  「公訴人認為,上述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名。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請求法庭依法嚴懲。」

  他頓了兩秒。

  「以上。」

  方遠行沒有馬上喊卡。

  法庭里安靜了整整一分鐘,沒有人動。

  旁聽席上有人在擦眼睛,被告席上的葛建國低著頭,手銬鏈條垂在膝蓋兩側。

  「卡。」

  方遠行的聲音從走廊里飄進來,沙啞得幾乎辨認不出。

  「殺青。」

  掌聲在法庭里響起來,零星的,然後匯聚,最後變成了經久不息的節拍。

  林彥從公訴席後面走出來,解開西裝扣子,鬆了松脖子。

  葛建國起身,手銬還沒來得及摘掉,銬著手就走過來。

  「林老師。」


  「嗯?」

  葛建國伸出銬著手銬的兩隻手,拍了拍林彥的胳膊。

  「三十年了。」葛建國的嗓子粗得像砂紙。「我頭一回在法庭戲裡,坐在被告席上覺得自己真的有罪。」

  方遠行從走廊里跑進來,衝到林彥面前。

  「你多加的那些詞——丁老闆,跳樓,蝦——你從哪來的?」

  「掃黑辦老周跟我說的。」林彥把西裝脫下來,搭在椅背上。「真事。」

  方遠行張了張嘴,說不出話。

  那天收工後,全組吃了殺青宴。濱城的海鮮大排檔,十幾張桌子拼在一起,啤酒摞成了小山。

  方遠行喝多了,趴在桌上,含混不清地跟陳屹峰通電話。

  「哥……你那一千萬……值了……比一個億都值……」

  陳屹峰在電話那頭罵了一句什麼,方遠行已經聽不清了。

  林彥坐在桌子盡頭,面前擺著一盤蒜蓉粉絲扇貝。他一個人吃得很慢,偶爾抬頭看看熱鬧的人群。

  宋雲潔端著一杯啤酒走過來,在他對面坐下。

  「怎麼不過去鬧?」

  「不擅長。」

  宋雲潔舉了舉杯子。

  「那敬你。」

  「敬什麼?」

  「敬陸瑾。」

  林彥想了想,拿起面前的礦泉水瓶,碰了一下她的杯子。

  「敬丁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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