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誰是抄襲者
穿制服的人遞過來一張紙:「我們是東城區法院的工作人員,作家青凌起訴你公司侵犯其著作權。這是傳票,請你按時到法院應訴。」
蘇竹喧接過來,案由一欄寫道:青城時光所發文《殘疾兄妹的雙向奔赴:你替我踏平坎坷,我為你擋住風霜》,剽竊《我愛我家》所登《殘疾姐弟,用親情為對方撐起一片天》。
兩人離開,蘇竹喧趕緊翻出公眾號查看。
「雙向奔赴」這篇文上個月發布,閱讀量6萬多,數據還有漲的趨勢。
趕緊給林倩如打電話,讓她查作者是誰。
「楊蕙蕙,自由撰稿人,她給我們投過十幾篇稿,你簽過三篇,這一篇成績最好。」
「你約她出來,就說我要當面找她約稿。」
再給方楠打電話,方楠吞吞吐吐。
「方總,方阿姨,方姐!青凌是誰?如果他認定我們剽竊了你們的文章,應該首先找你交涉,你為什麼不提前和我說?」
「我不知道她真的會起訴。而且,就算她起訴,也不可能贏。」
蘇竹喧糊塗了:「你什麼意思?」
「你不用管就是了。」
蘇竹喧越發奇怪,下班後直接跑到雜誌社,查找《我愛我家》過往期刊。
青凌的文,就發在最新一期,剛出印刷廠的雜誌,還散發著油墨香。
蘇竹喧仔細閱讀比較,兩篇文結構不同,一個是兄妹,一個姐弟,剽竊者做了小改動,但故事脈絡、細節刻畫一致。
很明顯,盜文者洗稿而成。
楊蕙蕙的文先發到網上,青凌的文卻才面世。
難怪方楠說青凌打不贏官司。
起訴之前,青凌肯定找過方楠,希望《我愛我家》加入。
但是方楠選擇當鴕鳥,因為被告是蘇總的女兒。
第二天下午,楊蕙蕙如約,和蘇竹喧在咖啡廳見面。
楊蕙蕙長髮長臉,韓式翹鼻樑,笑容塑料:「我以前在一家民生雜誌當記者,現在是專欄作家。我認得蘇總,將門虎女,你好厲害!」
蘇竹喧沒理會,拿出《我愛我家》雜誌,翻到那一頁,推到她面前。
「你看看,有人告你剽竊。」
楊蕙蕙瞟了瞟:「小蘇總,我上個月給你們投的稿,他們這個月出刊。一先一後,她剽竊我的才差不多。還惡人先告狀?」
「你也是圈內人,應該知道雜誌的審稿周期很長,文章這個月發,並不見得投稿在你之後。」
楊蕙蕙端起咖啡杯,眼神搖晃:「小蘇總,三年前我曾經採訪過這對姐弟。青凌和弟弟小時候經歷過一場車禍,一個聾啞,一個腿部有殘疾。青凌讀到高中畢業,靠打零工賺錢,供弟弟念大學。稿子當時就寫好了,因為雜誌休刊,這篇稿子便擱置。我下海經商失敗,最後還是回到媒體行業,便將它翻出來,投給你們。」
「那是青凌抄襲你的?」
「我是中文科班出身,抄襲一個高中生的文章,你不覺得可笑嗎?」
「兩篇文章的內容幾乎一致。」
「細節、故事,都是她自己講給我聽的,當然相同。」
蘇竹喧鬆了口氣:「楊老師,對不起,我冤枉你了。」
「沒事,我們倆是統一戰線。要不要我幫你請律師?」
「不用,事實清楚,我應付得來。」
晚上回家,卻見喬禾耘站在門口,左手拎著幾罐啤酒,右手拎著一盒小龍蝦。
「你來幹什麼?」
「你搬家,遲來的表示。」
看在小龍蝦的份上,蘇竹喧將他迎進門。
林倩如不在,她的異母弟弟明天結婚,喊她過去幫忙。
喬禾耘擺好食盒,打開啤酒,倒入杯中:「你對我有意見?」
「沒有。」
「最近氣場不對,見到我,擺出一副臭臉。」
「太忙了,沒有精力做表情管理。」
「哦,現在是蘇總了。我還以為因為那天晚上的事,你有壓力,行了,我不要你負責,你不要有心理負擔。」
蘇竹喧哭笑不得。
喬禾耘掏出一張名片,推過來:「這位是金律師,專門打版權官司。」
蘇竹喧柳眉倒豎:「誰告訴你的?」
「你的另兩位股東,她們分別給我打電話,要我幫忙請律師。你看你,還說對我沒意見。你如果不需要,可以不必理會,名片你留著。」
蘇竹喧感到,現在的喬禾耘有些不同。
沒有之前的自以為是和傲慢,言行里陪著小心,眼神里跳動著小火苗。
只要丟入一點引子,那團火苗就會燒成熊熊大火。
清理桌面的時候,名片混入堆積如山的蝦殼,被蘇竹喧抹入垃圾桶。
喬禾耘什麼都沒說,拎起垃圾袋,離開她的家。
開庭之前,法官主持調解。
原告方青凌來了,和她的弟弟範文朗一起。
姐弟倆坐在對面,看起來像健康人。
但發言,卻是青凌打手勢,範文朗翻譯。
法官是位短髮和藹的中年女性,蘇竹喧進門,她正和範文朗聊天。
範文朗學的是法律,在此案中,是青凌的律師。
範文朗拿出一疊編號的證據:青凌中文自考文憑,以及發表在報紙期刊的文章;三個月前郵箱投稿《我愛我家》的發送截圖;以及雜誌編輯發來的修改意見等。
蘇竹喧意識到,自己輕敵了,抑或是太相信楊蕙蕙。
「我想問原告幾個問題。」
法官點頭:「你問。」
蘇竹喧:「我的作者寫的是一對姐弟,而你們實際上卻是兄妹。我是不是有理由懷疑,兩篇文章的主體並不相同。」
範文朗:「改成兄妹,是原告想迴避認識我們的人。」
蘇竹喧:「你們的文章寫到,青凌的聾啞,是因為注射過期藥物,而你則是因為沒有打疫苗患上小兒麻痹症;而我的作者寫的,你們兩人致殘,都是因為車禍。」
青凌眼神驚恐,肩膀發抖,範文朗吼道:「你不要再說了。」
蘇竹喧面向法官:「對不起,我問的是兩篇文章最大的不同點。我只是想證明,我的作者曾經採訪過原告,對他們的情況很了解。他們各寫各的文章,不存在抄襲。」
法官問:「你們接受調解嗎?」
青凌口裡發出叫聲,拼命點頭,範文朗卻雙眼通紅,嘶吼道:「不同意,我不同意調解!」
蘇竹喧接過來,案由一欄寫道:青城時光所發文《殘疾兄妹的雙向奔赴:你替我踏平坎坷,我為你擋住風霜》,剽竊《我愛我家》所登《殘疾姐弟,用親情為對方撐起一片天》。
兩人離開,蘇竹喧趕緊翻出公眾號查看。
「雙向奔赴」這篇文上個月發布,閱讀量6萬多,數據還有漲的趨勢。
趕緊給林倩如打電話,讓她查作者是誰。
「楊蕙蕙,自由撰稿人,她給我們投過十幾篇稿,你簽過三篇,這一篇成績最好。」
「你約她出來,就說我要當面找她約稿。」
再給方楠打電話,方楠吞吞吐吐。
「方總,方阿姨,方姐!青凌是誰?如果他認定我們剽竊了你們的文章,應該首先找你交涉,你為什麼不提前和我說?」
「我不知道她真的會起訴。而且,就算她起訴,也不可能贏。」
蘇竹喧糊塗了:「你什麼意思?」
「你不用管就是了。」
蘇竹喧越發奇怪,下班後直接跑到雜誌社,查找《我愛我家》過往期刊。
青凌的文,就發在最新一期,剛出印刷廠的雜誌,還散發著油墨香。
蘇竹喧仔細閱讀比較,兩篇文結構不同,一個是兄妹,一個姐弟,剽竊者做了小改動,但故事脈絡、細節刻畫一致。
很明顯,盜文者洗稿而成。
楊蕙蕙的文先發到網上,青凌的文卻才面世。
難怪方楠說青凌打不贏官司。
起訴之前,青凌肯定找過方楠,希望《我愛我家》加入。
但是方楠選擇當鴕鳥,因為被告是蘇總的女兒。
第二天下午,楊蕙蕙如約,和蘇竹喧在咖啡廳見面。
楊蕙蕙長髮長臉,韓式翹鼻樑,笑容塑料:「我以前在一家民生雜誌當記者,現在是專欄作家。我認得蘇總,將門虎女,你好厲害!」
蘇竹喧沒理會,拿出《我愛我家》雜誌,翻到那一頁,推到她面前。
「你看看,有人告你剽竊。」
楊蕙蕙瞟了瞟:「小蘇總,我上個月給你們投的稿,他們這個月出刊。一先一後,她剽竊我的才差不多。還惡人先告狀?」
「你也是圈內人,應該知道雜誌的審稿周期很長,文章這個月發,並不見得投稿在你之後。」
楊蕙蕙端起咖啡杯,眼神搖晃:「小蘇總,三年前我曾經採訪過這對姐弟。青凌和弟弟小時候經歷過一場車禍,一個聾啞,一個腿部有殘疾。青凌讀到高中畢業,靠打零工賺錢,供弟弟念大學。稿子當時就寫好了,因為雜誌休刊,這篇稿子便擱置。我下海經商失敗,最後還是回到媒體行業,便將它翻出來,投給你們。」
「那是青凌抄襲你的?」
「我是中文科班出身,抄襲一個高中生的文章,你不覺得可笑嗎?」
「兩篇文章的內容幾乎一致。」
「細節、故事,都是她自己講給我聽的,當然相同。」
蘇竹喧鬆了口氣:「楊老師,對不起,我冤枉你了。」
「沒事,我們倆是統一戰線。要不要我幫你請律師?」
「不用,事實清楚,我應付得來。」
晚上回家,卻見喬禾耘站在門口,左手拎著幾罐啤酒,右手拎著一盒小龍蝦。
「你來幹什麼?」
「你搬家,遲來的表示。」
看在小龍蝦的份上,蘇竹喧將他迎進門。
林倩如不在,她的異母弟弟明天結婚,喊她過去幫忙。
喬禾耘擺好食盒,打開啤酒,倒入杯中:「你對我有意見?」
「沒有。」
「最近氣場不對,見到我,擺出一副臭臉。」
「太忙了,沒有精力做表情管理。」
「哦,現在是蘇總了。我還以為因為那天晚上的事,你有壓力,行了,我不要你負責,你不要有心理負擔。」
蘇竹喧哭笑不得。
喬禾耘掏出一張名片,推過來:「這位是金律師,專門打版權官司。」
蘇竹喧柳眉倒豎:「誰告訴你的?」
「你的另兩位股東,她們分別給我打電話,要我幫忙請律師。你看你,還說對我沒意見。你如果不需要,可以不必理會,名片你留著。」
蘇竹喧感到,現在的喬禾耘有些不同。
沒有之前的自以為是和傲慢,言行里陪著小心,眼神里跳動著小火苗。
只要丟入一點引子,那團火苗就會燒成熊熊大火。
清理桌面的時候,名片混入堆積如山的蝦殼,被蘇竹喧抹入垃圾桶。
喬禾耘什麼都沒說,拎起垃圾袋,離開她的家。
開庭之前,法官主持調解。
原告方青凌來了,和她的弟弟範文朗一起。
姐弟倆坐在對面,看起來像健康人。
但發言,卻是青凌打手勢,範文朗翻譯。
法官是位短髮和藹的中年女性,蘇竹喧進門,她正和範文朗聊天。
範文朗學的是法律,在此案中,是青凌的律師。
範文朗拿出一疊編號的證據:青凌中文自考文憑,以及發表在報紙期刊的文章;三個月前郵箱投稿《我愛我家》的發送截圖;以及雜誌編輯發來的修改意見等。
蘇竹喧意識到,自己輕敵了,抑或是太相信楊蕙蕙。
「我想問原告幾個問題。」
法官點頭:「你問。」
蘇竹喧:「我的作者寫的是一對姐弟,而你們實際上卻是兄妹。我是不是有理由懷疑,兩篇文章的主體並不相同。」
範文朗:「改成兄妹,是原告想迴避認識我們的人。」
蘇竹喧:「你們的文章寫到,青凌的聾啞,是因為注射過期藥物,而你則是因為沒有打疫苗患上小兒麻痹症;而我的作者寫的,你們兩人致殘,都是因為車禍。」
青凌眼神驚恐,肩膀發抖,範文朗吼道:「你不要再說了。」
蘇竹喧面向法官:「對不起,我問的是兩篇文章最大的不同點。我只是想證明,我的作者曾經採訪過原告,對他們的情況很了解。他們各寫各的文章,不存在抄襲。」
法官問:「你們接受調解嗎?」
青凌口裡發出叫聲,拼命點頭,範文朗卻雙眼通紅,嘶吼道:「不同意,我不同意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