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投其所好
地籠展開,打開袋子。
悶在袋子裡暴曬一天的羊骨頭臭氣熏天,熏得李春直翻白眼兒。
真特麼夠勁兒啊!
骨頭倒進地籠,用長繩子拉扯,把地籠下到距離岸邊四五米的位置,靜等明天的收穫。
回到家,大哥大嫂都在。
大嫂拿出二十塊錢遞給李春。
「二春,這錢你拿著,明天去藍廠長家買點兒像樣的禮物,你大哥工作的事兒就拜託你了。」
李春笑著把錢推了過去。
「嫂子你快把錢收起來,他是我親大哥,他的事兒我肯定上心。上門帶啥我已經想好了,用不著花錢。」
「啊?」
「咋不用花錢?那不得買兩瓶好酒,再買兩盒點心啥的嗎?」老媽問道。
李春說道:「人家是酒廠廠長,家裡最不缺的就是酒。點心太俗套了,大夏天的吃點心上火,你們放心吧,我心裡有數。」
錢,李春沒接。
家人問帶啥,李春笑呵呵打馬虎眼,氣的王慧蘭想揍他。
好在家人都相信他不可能拿他大哥的工作瞎糊弄,也就不再追問了。
「二春,工作辦成了,嫂子一定好好感謝你。」大嫂說道。
「一家人說啥謝不謝的,只要咱們把日子過好了,比啥都強。」
「我大哥工作的事兒,我肯定百分百認真辦。但是有句話我的說在前面,將來我大哥的工作要是不順心,你們可別埋怨。」
大哥大嫂雖然不明白李春為啥這樣說,但卻一再保證絕對不會。
李春輕輕嘆了口氣,但願如此吧!
次日凌晨三點,娘倆準時起來做涼皮。
「兒子,以後媽來做涼皮就行,白天困了我隨時都能睡覺。你可別天天熬夜,再把身體熬壞了可毀了。」
兒子不著調的時候,王慧蘭恨得牙痒痒。
著調起來,整天起早貪黑忙的腳不沾地,她又心疼的要命。
李春拍拍自己健碩的胸膛嘿嘿一笑道:「媽你就放心吧,你兒子這體格子好著呢,累了我自己知道休息。」
王慧蘭:「還有,天天讓虎子幫你送貨,總是白讓人家幫忙也不合適,這事兒你是咋想的?」
「媽,這事兒我正打算今天跟虎子說呢。我準備一個月給他開十五塊錢,他要是同意就讓他先幹著,等以後賺多了再說。」
王慧蘭點點頭:「可以,一天就送一趟貨,十五塊錢也不少了,就先這樣吧。去藍廠長家的時候,你好好捯飭捯飭,找地方剃個頭,別整的邋裡邋遢的讓人膈應。」
「嗯,我知道了。」
李虎來的時候,李春把想法跟他說一下,李虎笑著滿口應承。
一天跑一趟,一個月就能掙十五塊錢,這可比在磚廠上班受死累強太多了。
送走李虎,李春載著兩隻空水桶去蘆葦塘查看收穫。
發酵過的羊骨頭是真夠勁兒,第一隻地籠就爆網了。
小麥穗兒,小河蝦,嘎牙子,小鯽魚捕獲能有五六斤。
但這些都不重要,他的目標是集魚袋裡的另類,河螃蟹。
八十年代,北方水域野生河蟹數量還很多,只是內陸地區的人們不認這東西,沒吃過,不會做,覺得肉少不屑於嘗試。
等以後知道河蟹是極鮮美味的時候,野生水域幾乎見不到河蟹,養殖的又有些吃不起了。
李春也是一樣,上輩子第一次吃河蟹已經是千禧年以後了,得知河蟹如此昂貴且美味,李春拍大腿後悔不迭。
麻蛋的,想當年老子在水泡子抓大雁的時候,河螃蟹滿地跑,自己都懶得多看一眼,哪裡會想到這東西這麼好吃啊!
重生回來李春都沒忘了這東西,本來準備等秋天最肥美的時候多抓一些美美享用,可是因為這次要去藍泉家,李春的計劃提前了。
他記得老媽說過,藍泉媳婦兒是上海老知青,對於上海人來說,就沒有不愛吃河蟹的,整點兒河螃蟹帶過去,不比送酒送點心強?
打開集魚袋,李春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往水桶里抓。
「嚯~~」
「個頭還不小呢!」
抓出來的第一隻是公蟹,差不多能有三兩重,若是放在後世,這麼大的河蟹價格可老貴了。
「咚,咚.....」
一隻接著一隻被抓了出來,這一網抓到公蟹六隻,母蟹九隻。
公蟹普遍都有二三兩重,最大的一隻光是身子就跟他的手掌差不多了。
母蟹個體相對勻稱一些,除了一隻小不點被李春放生之外,其餘普遍在一兩多,二兩左右。
母蟹這麼大已經算可以了,看得李春直流口水。
另外一隻地籠收穫更大,公蟹抓了八隻,還有十三隻母蟹,不得不說,這時期的資源真的太豐富了。
公母分別裝進兩隻水桶,采一些蘆葦葉蓋在上面,其餘小魚小蝦倒出來給大雁育肥,李春美滋滋收網回家。
「螃蟹?你抓這老些螃蟹回來幹啥?」
李春回來,王慧蘭看到水桶中的螃蟹,臉上滿是嫌棄。
「你不說藍廠長他媳婦兒是上海人麼,我聽說上海人都愛吃河螃蟹,抓點兒給他們送過去。」李春一邊洗漱一邊說道。
王慧蘭一聽就急了。
「你可拉倒吧,這破玩意兒看著都嚇人,這也能吃?你可別整事兒,規規矩矩買點像樣的禮品送過去,整這破玩意膈應人,非被人家把你趕出去不可。」
「媽,送禮就要投人所好,人家上海人就愛吃這東西,肯定喜歡。況且,這螃蟹是真好吃,一會兒我給你留幾隻蒸了嘗嘗你就知道了。」李春笑道。
王慧蘭腦袋搖的好像撥浪鼓一樣。
「我可不吃,打算死都不吃。你還是聽我的......」
「媽,放心吧,我心裡有數。你就在家聽好消息,我肯定能把大哥的工作落實下來。」
老媽不敢吃,李春也沒留,等中秋節左右最肥美的時候抓一些回來讓家人嘗嘗,他們指定會愛上那種極鮮的味道。
李春今天一改平時的隨性,換上一件藍白格半袖襯衫,下邊配的是牛仔褲,腳上踩的皮鞋剛打過鞋油,錚明瓦亮。
對著鏡子照一下,這小伙兒倍兒精神,除了黑了點兒沒別的毛病。
悶在袋子裡暴曬一天的羊骨頭臭氣熏天,熏得李春直翻白眼兒。
真特麼夠勁兒啊!
骨頭倒進地籠,用長繩子拉扯,把地籠下到距離岸邊四五米的位置,靜等明天的收穫。
回到家,大哥大嫂都在。
大嫂拿出二十塊錢遞給李春。
「二春,這錢你拿著,明天去藍廠長家買點兒像樣的禮物,你大哥工作的事兒就拜託你了。」
李春笑著把錢推了過去。
「嫂子你快把錢收起來,他是我親大哥,他的事兒我肯定上心。上門帶啥我已經想好了,用不著花錢。」
「啊?」
「咋不用花錢?那不得買兩瓶好酒,再買兩盒點心啥的嗎?」老媽問道。
李春說道:「人家是酒廠廠長,家裡最不缺的就是酒。點心太俗套了,大夏天的吃點心上火,你們放心吧,我心裡有數。」
錢,李春沒接。
家人問帶啥,李春笑呵呵打馬虎眼,氣的王慧蘭想揍他。
好在家人都相信他不可能拿他大哥的工作瞎糊弄,也就不再追問了。
「二春,工作辦成了,嫂子一定好好感謝你。」大嫂說道。
「一家人說啥謝不謝的,只要咱們把日子過好了,比啥都強。」
「我大哥工作的事兒,我肯定百分百認真辦。但是有句話我的說在前面,將來我大哥的工作要是不順心,你們可別埋怨。」
大哥大嫂雖然不明白李春為啥這樣說,但卻一再保證絕對不會。
李春輕輕嘆了口氣,但願如此吧!
次日凌晨三點,娘倆準時起來做涼皮。
「兒子,以後媽來做涼皮就行,白天困了我隨時都能睡覺。你可別天天熬夜,再把身體熬壞了可毀了。」
兒子不著調的時候,王慧蘭恨得牙痒痒。
著調起來,整天起早貪黑忙的腳不沾地,她又心疼的要命。
李春拍拍自己健碩的胸膛嘿嘿一笑道:「媽你就放心吧,你兒子這體格子好著呢,累了我自己知道休息。」
王慧蘭:「還有,天天讓虎子幫你送貨,總是白讓人家幫忙也不合適,這事兒你是咋想的?」
「媽,這事兒我正打算今天跟虎子說呢。我準備一個月給他開十五塊錢,他要是同意就讓他先幹著,等以後賺多了再說。」
王慧蘭點點頭:「可以,一天就送一趟貨,十五塊錢也不少了,就先這樣吧。去藍廠長家的時候,你好好捯飭捯飭,找地方剃個頭,別整的邋裡邋遢的讓人膈應。」
「嗯,我知道了。」
李虎來的時候,李春把想法跟他說一下,李虎笑著滿口應承。
一天跑一趟,一個月就能掙十五塊錢,這可比在磚廠上班受死累強太多了。
送走李虎,李春載著兩隻空水桶去蘆葦塘查看收穫。
發酵過的羊骨頭是真夠勁兒,第一隻地籠就爆網了。
小麥穗兒,小河蝦,嘎牙子,小鯽魚捕獲能有五六斤。
但這些都不重要,他的目標是集魚袋裡的另類,河螃蟹。
八十年代,北方水域野生河蟹數量還很多,只是內陸地區的人們不認這東西,沒吃過,不會做,覺得肉少不屑於嘗試。
等以後知道河蟹是極鮮美味的時候,野生水域幾乎見不到河蟹,養殖的又有些吃不起了。
李春也是一樣,上輩子第一次吃河蟹已經是千禧年以後了,得知河蟹如此昂貴且美味,李春拍大腿後悔不迭。
麻蛋的,想當年老子在水泡子抓大雁的時候,河螃蟹滿地跑,自己都懶得多看一眼,哪裡會想到這東西這麼好吃啊!
重生回來李春都沒忘了這東西,本來準備等秋天最肥美的時候多抓一些美美享用,可是因為這次要去藍泉家,李春的計劃提前了。
他記得老媽說過,藍泉媳婦兒是上海老知青,對於上海人來說,就沒有不愛吃河蟹的,整點兒河螃蟹帶過去,不比送酒送點心強?
打開集魚袋,李春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往水桶里抓。
「嚯~~」
「個頭還不小呢!」
抓出來的第一隻是公蟹,差不多能有三兩重,若是放在後世,這麼大的河蟹價格可老貴了。
「咚,咚.....」
一隻接著一隻被抓了出來,這一網抓到公蟹六隻,母蟹九隻。
公蟹普遍都有二三兩重,最大的一隻光是身子就跟他的手掌差不多了。
母蟹個體相對勻稱一些,除了一隻小不點被李春放生之外,其餘普遍在一兩多,二兩左右。
母蟹這麼大已經算可以了,看得李春直流口水。
另外一隻地籠收穫更大,公蟹抓了八隻,還有十三隻母蟹,不得不說,這時期的資源真的太豐富了。
公母分別裝進兩隻水桶,采一些蘆葦葉蓋在上面,其餘小魚小蝦倒出來給大雁育肥,李春美滋滋收網回家。
「螃蟹?你抓這老些螃蟹回來幹啥?」
李春回來,王慧蘭看到水桶中的螃蟹,臉上滿是嫌棄。
「你不說藍廠長他媳婦兒是上海人麼,我聽說上海人都愛吃河螃蟹,抓點兒給他們送過去。」李春一邊洗漱一邊說道。
王慧蘭一聽就急了。
「你可拉倒吧,這破玩意兒看著都嚇人,這也能吃?你可別整事兒,規規矩矩買點像樣的禮品送過去,整這破玩意膈應人,非被人家把你趕出去不可。」
「媽,送禮就要投人所好,人家上海人就愛吃這東西,肯定喜歡。況且,這螃蟹是真好吃,一會兒我給你留幾隻蒸了嘗嘗你就知道了。」李春笑道。
王慧蘭腦袋搖的好像撥浪鼓一樣。
「我可不吃,打算死都不吃。你還是聽我的......」
「媽,放心吧,我心裡有數。你就在家聽好消息,我肯定能把大哥的工作落實下來。」
老媽不敢吃,李春也沒留,等中秋節左右最肥美的時候抓一些回來讓家人嘗嘗,他們指定會愛上那種極鮮的味道。
李春今天一改平時的隨性,換上一件藍白格半袖襯衫,下邊配的是牛仔褲,腳上踩的皮鞋剛打過鞋油,錚明瓦亮。
對著鏡子照一下,這小伙兒倍兒精神,除了黑了點兒沒別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