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5章 起訴足協!
但華國足協辦公室里,起初卻瀰漫著一股不以為然甚至帶著點譏誚的氣氛。
「呵,發律師函?嚇唬誰呢?」一位領導放下茶杯,嗤笑道,
「咱們這是正常的工作邀請,表達對優秀人才的欣賞,促進足球交流,有什麼問題?他李子樂再紅,還能真因為一條微博告我們?笑話!」
「就是,年輕人,氣性大,口嗨罷了。過兩天熱度下去就沒事了。」另一位附和道,
「咱們姿態放低點,邀請他,是給他面子,也是給國內足球打氣嘛。他還能真跟咱們翻臉?」
「讓他鬧,鬧得越大,對咱們越有利,顯得咱們求賢若渴嘛。」還有人打著小算盤。
然而,就在他們優哉游哉喝了半小時茶,盤算著怎麼「冷處理」或者「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時,助理慌慌張張地沖了進來,手裡拿著平板電腦:
「領導!不好了!紫樂傳媒發官方公告了!是律師函!蓋了公章的!」
「什麼?!」幾人臉色一變,搶過平板。
只見紫樂傳媒官方帳號,在十分鐘前,以公司名義,發布了一份措辭極其嚴厲、程序完整的律師函公告,直接@了華國足協。
公告核心內容如下:
「……貴單位於今日X時X分,在未與本公司及本公司藝人李子樂先生進行任何正式溝通的前提下,於公開平台發布不當言論,
試圖強行捆綁、消費李子樂先生的個人聲譽與熱度,其內容已對李子樂先生的名譽及正常工作安排造成嚴重困擾與誤導。」
「鑑於貴單位行為已涉嫌侵權,且李子樂先生目前正肩負重大國際演出任務(美加墨世界盃開幕式表演),情緒與狀態因此受到直接影響。」
「本公司嚴正聲明,若因此導致李子樂先生無法如期完美履行世界盃開幕式演出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1億美元出場費、違約金、商譽損失等)及法律責任,將均由貴單位承擔!」
「現正式函告貴單位,立即刪除相關不實及侵權內容,公開道歉,消除影響。否則,本公司將立即啟動法律程序,追究貴單位一切法律責任!」
落款:紫樂傳媒法務部,鮮紅的公章。
「……」
足協辦公室里,死一般寂靜。剛才的輕鬆和譏誚,瞬間被巨大的恐慌取代!
律師函! 不是口嗨,是動真格的!而且是以公司名義,程序完備!
1億美元出場費! 這個數字像一把重錘,狠狠砸在他們心上!
如果因為他們的「邀請」微博,導致李子樂「狀態受影響」、「無法演出」,他們要賠一億美元?!更何況還有天價的違約金和名譽損失!
更重要的是,世界盃開幕式!這是全球矚目的國家形象工程!
如果因為他們的「騷操作」,導致華國唯一受邀表演嘉賓出現問題,甚至罷演……那後果,他們想都不敢想!
這已不是個人恩怨,是可能引發外交事件和全民公憤的政治錯誤!
「刪!快刪!立刻!馬上!」 剛才還氣定神閒的領導此刻聲音都變了調,臉色煞白。
負責官微的小編早已嚇得手抖,在領導的咆哮聲中,以最快速度刪除了那條「邀請」微博。
「光刪除不行!」 另一位稍微清醒點的領導冷汗直流,
「趕緊發公告!安撫!道歉!態度要誠懇!一定要把責任撇清!絕不能讓『影響演出狀態』的帽子扣在咱們頭上!」
於是,在紫樂傳媒律師函公告發出不到十五分鐘,
華國足協的官方帳號,灰溜溜地、緊急地發布了一則「情況說明」:
「關於今日我單位官微發布相關邀請內容,系小編未經嚴格審核,擅自發布的不當信息,」
「未能準確表達我單位對李子樂先生的尊重與對其藝術成就的敬佩之本意,且用語欠妥,給李子樂先生及其團隊造成了困擾。」
「在此,我們深表歉意!該小編已受到嚴肅處理。我單位始終堅定支持文化藝術事業發展,尊重每一位藝術家的辛勤付出。」
「我們衷心祝願李子樂先生在世界盃開幕式的演出圓滿成功,為國爭光!後續我們將加強內部管理,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這則公告,迅速被眼尖的網友發現並截圖傳播。
「哈哈哈!秒慫!足協秒刪+道歉!」
「小編:這鍋我背了!(哭)」
「還『衷心祝願演出成功』,笑死,生怕李爺真罷演讓他們賠一個億吧?」
「這變臉速度,比國足輸球還快!」
「李爺牛逼!一紙律師函,嚇得足協屁滾尿流!」
全網笑瘋!足協這前倨後恭、甩鍋小編的滑稽操作,成了今晚繼「梅西慘敗」後的又一大笑料。
很快,有法律博主出來分析:「紫樂傳媒這手玩得漂亮。發律師函是常規操作,但特意點明『影響世界盃演出狀態』、『可能導致1億美元損失』,這才是殺招。」
「這是預先固定證據和劃定責任邊界。如果後續李子樂演出有任何問題(哪怕只是狀態稍差),足協都可能被拖出來『鞭屍』甚至追責。」
「足協緊急發公告『安撫』、『撇清』,其實就是怕這個,想在潛在的法律糾紛中留個『已積極補救、未造成實質嚴重影響』的後手。可惜,這波操作太難看,反而坐實了他們是『困擾』源頭。」
「所以,足協不是怕李子樂告他們侵權,是怕賠不起那一億美元,更怕擔上『破壞國家重大外事活動』的罪名!」網友總結道。
「呵,發律師函?嚇唬誰呢?」一位領導放下茶杯,嗤笑道,
「咱們這是正常的工作邀請,表達對優秀人才的欣賞,促進足球交流,有什麼問題?他李子樂再紅,還能真因為一條微博告我們?笑話!」
「就是,年輕人,氣性大,口嗨罷了。過兩天熱度下去就沒事了。」另一位附和道,
「咱們姿態放低點,邀請他,是給他面子,也是給國內足球打氣嘛。他還能真跟咱們翻臉?」
「讓他鬧,鬧得越大,對咱們越有利,顯得咱們求賢若渴嘛。」還有人打著小算盤。
然而,就在他們優哉游哉喝了半小時茶,盤算著怎麼「冷處理」或者「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時,助理慌慌張張地沖了進來,手裡拿著平板電腦:
「領導!不好了!紫樂傳媒發官方公告了!是律師函!蓋了公章的!」
「什麼?!」幾人臉色一變,搶過平板。
只見紫樂傳媒官方帳號,在十分鐘前,以公司名義,發布了一份措辭極其嚴厲、程序完整的律師函公告,直接@了華國足協。
公告核心內容如下:
「……貴單位於今日X時X分,在未與本公司及本公司藝人李子樂先生進行任何正式溝通的前提下,於公開平台發布不當言論,
試圖強行捆綁、消費李子樂先生的個人聲譽與熱度,其內容已對李子樂先生的名譽及正常工作安排造成嚴重困擾與誤導。」
「鑑於貴單位行為已涉嫌侵權,且李子樂先生目前正肩負重大國際演出任務(美加墨世界盃開幕式表演),情緒與狀態因此受到直接影響。」
「本公司嚴正聲明,若因此導致李子樂先生無法如期完美履行世界盃開幕式演出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1億美元出場費、違約金、商譽損失等)及法律責任,將均由貴單位承擔!」
「現正式函告貴單位,立即刪除相關不實及侵權內容,公開道歉,消除影響。否則,本公司將立即啟動法律程序,追究貴單位一切法律責任!」
落款:紫樂傳媒法務部,鮮紅的公章。
「……」
足協辦公室里,死一般寂靜。剛才的輕鬆和譏誚,瞬間被巨大的恐慌取代!
律師函! 不是口嗨,是動真格的!而且是以公司名義,程序完備!
1億美元出場費! 這個數字像一把重錘,狠狠砸在他們心上!
如果因為他們的「邀請」微博,導致李子樂「狀態受影響」、「無法演出」,他們要賠一億美元?!更何況還有天價的違約金和名譽損失!
更重要的是,世界盃開幕式!這是全球矚目的國家形象工程!
如果因為他們的「騷操作」,導致華國唯一受邀表演嘉賓出現問題,甚至罷演……那後果,他們想都不敢想!
這已不是個人恩怨,是可能引發外交事件和全民公憤的政治錯誤!
「刪!快刪!立刻!馬上!」 剛才還氣定神閒的領導此刻聲音都變了調,臉色煞白。
負責官微的小編早已嚇得手抖,在領導的咆哮聲中,以最快速度刪除了那條「邀請」微博。
「光刪除不行!」 另一位稍微清醒點的領導冷汗直流,
「趕緊發公告!安撫!道歉!態度要誠懇!一定要把責任撇清!絕不能讓『影響演出狀態』的帽子扣在咱們頭上!」
於是,在紫樂傳媒律師函公告發出不到十五分鐘,
華國足協的官方帳號,灰溜溜地、緊急地發布了一則「情況說明」:
「關於今日我單位官微發布相關邀請內容,系小編未經嚴格審核,擅自發布的不當信息,」
「未能準確表達我單位對李子樂先生的尊重與對其藝術成就的敬佩之本意,且用語欠妥,給李子樂先生及其團隊造成了困擾。」
「在此,我們深表歉意!該小編已受到嚴肅處理。我單位始終堅定支持文化藝術事業發展,尊重每一位藝術家的辛勤付出。」
「我們衷心祝願李子樂先生在世界盃開幕式的演出圓滿成功,為國爭光!後續我們將加強內部管理,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這則公告,迅速被眼尖的網友發現並截圖傳播。
「哈哈哈!秒慫!足協秒刪+道歉!」
「小編:這鍋我背了!(哭)」
「還『衷心祝願演出成功』,笑死,生怕李爺真罷演讓他們賠一個億吧?」
「這變臉速度,比國足輸球還快!」
「李爺牛逼!一紙律師函,嚇得足協屁滾尿流!」
全網笑瘋!足協這前倨後恭、甩鍋小編的滑稽操作,成了今晚繼「梅西慘敗」後的又一大笑料。
很快,有法律博主出來分析:「紫樂傳媒這手玩得漂亮。發律師函是常規操作,但特意點明『影響世界盃演出狀態』、『可能導致1億美元損失』,這才是殺招。」
「這是預先固定證據和劃定責任邊界。如果後續李子樂演出有任何問題(哪怕只是狀態稍差),足協都可能被拖出來『鞭屍』甚至追責。」
「足協緊急發公告『安撫』、『撇清』,其實就是怕這個,想在潛在的法律糾紛中留個『已積極補救、未造成實質嚴重影響』的後手。可惜,這波操作太難看,反而坐實了他們是『困擾』源頭。」
「所以,足協不是怕李子樂告他們侵權,是怕賠不起那一億美元,更怕擔上『破壞國家重大外事活動』的罪名!」網友總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