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我叫於閔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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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於閔禮。

  今年43歲。

  我來自一個普通藍星。

  ——這句話,我在心裡念過很多遍,卻很少對任何人說起。

  上輩子我是孤兒,在福利院長大。沒什麼可抱怨的,有飯吃,有書讀,工作了租一間小房子,周末偶爾和同事聚餐,或者出去旅旅遊。

  三十歲那年體檢,醫生說有點小毛病,定期複查就行。我沒太在意,繼續上班、加班、攢錢,想著再過兩年,也許能付個首付。

  然後就是某天晚上,睜開眼,看見純白的系統空間,又再睜開眼,聞見陌生的香氣。

  Omega、分化、信息素。

  這三個詞砸下來的時候,我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心想:老天爺,你是不是搞錯了劇本?

  但後來我發現,這個劇本沒有給我太爛的開局。

  我有了父母,上輩子從沒擁有過的東西,這輩子一給就給全了。

  我媽張麗晴,會在旅途快結束時打電話問我回不回家吃飯,語氣稀鬆平常,好像我只是出了趟短差,而不是在地球另一端的草原上追著野生動物跑。

  我爸於文斌,嘴上不說,卻會默默把我所有的航班、中轉、接駁車都查好,發來一條只有時間和航站樓的簡訊,我從不多問他是怎麼做到的,他也不解釋。

  旅途結束回到家,我發現客廳那面空了很久的牆上,掛滿了我拍的照片。

  金合歡樹、象群、草原落日、營地篝火、南半球密不透風的星空。

  我媽說:「你爸一張張拿去印的,框也是他自己配的,非說店裡的不合適。」

  我爸在旁邊翻報紙,頭都沒抬:「隨便弄弄。」

  我站在那排照片前面,站了很久。

  沒說出一句話。

  也是那時,我遇見了Alpha總裁陸聞璟。

  彼時我剛穿過來,對這個世界的很多規則還在適應期,為了散心,也為了「來都來了」地體驗一下這輩子的自由度,我報了個南非旅行團。

  然後就在大草原上,遇見了他。

  第一眼是什麼印象呢?

  一場突如其來的暴風雨席捲草原,天地間只剩灰白色的雨幕。巴瓦開著越野車往回趕,我不知哪來的衝動,從天窗探出半個身子,雨水砸在臉上生疼,我對著天空大喊——

  「我不會輸——」

  喊完自己也覺得傻,但痛快。

  抵達營地時我渾身濕透,正低頭擰衣角的水,一抬頭,就看到了他。

  他站在屋檐下,周身的氣場低沉而安靜,可眼睛那麼亮。

  像一頭困久了的獅子,想要衝破什麼,奔向什麼。

  那是我們的第一次對視。

  南非的星空是我見過最密的。巴瓦白天說附近的土著部落有篝火晚會,我正好想去看看,就讓他帶我瞧瞧,正巧他也要同行。

  我這人天生愛說話,雖然對陌生人開場慢熱,但只要開了口,絕對是活躍氣氛的那位。

  於是那一路上,我指著猴麵包樹說像倒插的蘿蔔,蹲在沙地上畫蹄印猜是哪種羚羊,舉著相機追一隻甲蟲追了十分鐘。

  他走在旁邊,話很少。

  但我說的每一句,他都聽著。

  偶爾插幾句,聲音低沉平緩,內容卻總有我沒想到的角度。他說那棵樹不止像蘿蔔,還像一個正在打哈欠的人。他說這個蹄印不是羚羊,是轉角牛羚,你看外側比內側磨損更重,它習慣朝左走。

  我轉頭看他。

  他還是那副冷臉,眼睫毛垂下來,看不清情緒。

  但我覺得這人有點意思。

  後來出了點狀況。

  我的信息素不知被什麼勾起,在土著人里突然失態,那一瞬間我腦子裡空白,只剩穿越後拼命壓抑的所有不安、陌生、格格不入——它們找到出口,爭先恐後往外涌。

  是他替我擋了。

  用身形,用他那張永遠冷淡的臉。

  他把我帶到避風處,聲音壓得很低:「深呼吸,跟著我。」

  我不知道他做了什麼,也許是信息素的安撫,也許只是他站在那裡,就讓我覺得安全。


  等我緩過來,他退開一步,恢復成那副禮貌疏離的樣子。

  「沒事了。」他說。

  我看著他。

  這人雖然看著冷,心卻是暖的。

  那時我在心裡給他貼標籤:高冷、話少、還算有禮貌……

  以及——

  想再靠近一點。

  他的教養很好,無論對誰都是一副世家公子禮度尚好的姿態,對我也是。夜晚一起徒步時嚮導說前方可能有花豹,他下意識往我這邊擋了擋,動作很輕,好像只是順便。用餐時刀叉從不碰出聲音,幫鄰座的人倒水,手很穩。

  我這人很喜歡跟這種人相處。

  不是因為討好,而是省心,他禮貌,我就禮貌;他安靜,我就安靜,並肩坐在草原的星空下,不用沒話找話,也不會尷尬。

  ——那時我以為,旅途結束,我們就會像兩顆偶然交匯的流星,各自落回自己的生活。

  可我萬萬沒有料到,父母口中為我安排的聯姻對象,竟然會是他,我幾乎是不假思索地拒絕了,那時的我,從未設想過自己會喜歡同性。我不排斥這份感情,卻也從未將它與自己的人生掛鉤。

  事情的走向,遠比我想像中更加荒誕離奇,那天晚上,一個自稱系統3329的聲音突然闖入我的意識,以消失為威脅,逼迫我接受任務。

  為了活下去,我不得不再次靠近陸聞璟,與他達成協議,成為名義上的夫夫。

  我們約定好,不過是逢場作戲,互不干涉,只走個對外的流程罷了。

  ——我那時以為自己很聰明,找到了兩全的辦法,既不用面對未來婚姻問題,也不會消失。

  可我還是在與他的每一場逢場作戲中,慢慢弄丟了自己。

  第一次一起出席活動,他下車時伸手扶我,我握住,發現他掌心有點潮。

  原來你也會緊張,我想。

  第一次回陸家吃飯,他父親問我們怎麼認識的,他答「南非,旅行時」,然後偏頭看了我一眼,嘴角有極淡的笑。

  那個笑,不是演出來的,我想。

  第一次「協議」外的深夜來電,我發燒,迷迷糊糊撥了他的號,自己都不知道。

  當時我在國內某個城市旅遊,因為白天淋了下小雨,晚上就在旅館發了燒,醒來時他坐在床邊,西裝外套搭在椅背,襯衫領口解開兩顆,袖口挽著,像是守了一夜。

  見我睜眼,他什麼也沒說,只是把溫水遞過來。

  那一刻我想,糟了。

  流程走得太真,真到我不知道自己還在不在演。

  我在他每一個「只是配合」的動作里,積攢了太多無法歸還的瞬間。

  宴會上他替我把碎發別到耳後,指腹擦過耳廓,像是不經意。

  採訪里主持人問「陸總喜歡伴侶什麼類型」,他沉默兩秒,說「活潑,話多,善良」。

  他的好來得也沒有緣由。

  不是那種刻意討好的好,不是那種演出來的、帶著目的性的周到,他的好太自然了,自然到我常常忘記這是一場「協議」。

  我隨口說喜歡老城區那家不起眼的咖啡店,三天後那家店的豆子出現在我們家的磨豆機旁邊。我熬夜時嘟囔了一句肩膀酸,第二天他急匆匆約我到咖啡廳見面,手裡是熱敷貼,放在桌上,什麼也沒說,轉身走了。

  我媽生日他記得比我清楚,提前訂好餐廳,還說「你上次說阿姨愛吃蟹粉豆腐,這家做得不錯」。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在演。

  我不敢問。

  可每一個這樣的瞬間都在我心裡鑿開一道口子。起初只是細小的裂縫,後來縫隙越來越大,有什麼東西正從裡面破土而出。

  我開始在深夜反覆咀嚼他的每一個眼神、每一句話、每一次不經意靠近。我開始期待工作日早點結束,期待他書房的門開著,期待他端著咖啡從廚房走出來的那幾秒鐘。

  我在深究自己。

  這是喜歡嗎?還是只是習慣了他給的溫暖?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他送我回學校那天,我站在宿舍樓下,跟他道別。他說「下周見」,轉身要走。

  夕陽從他背後照過來,把他的輪廓勾成一層淺金色。

  他回頭,看了我一眼。

  就那一眼。

  那雙眼睛——二十三年前南非草原上,我初見時就說像困久了的獅子的那雙眼睛——還是那麼亮。

  可這次我看清了。

  那裡面不是困頓,不是隱忍,不是我想像中的任何東西。

  是光。

  是在看我時才會亮起來的光。

  那一刻,我心裡有一個念頭在瘋狂叫囂——

  你就是喜歡上他了!

  喜歡這種感覺,真的很奇妙。

  一旦承認,整個世界都變了,他的每一個動作都有了新的註解,每一次沉默都有了新的含義。我開始能從那些被我忽略的細節里,拼湊出另一種可能——

  我第一次到他辦公室時看到他的手在抖,不是緊張,是怕。

  他答應協議時垂著眼,不是公事公辦,是難。

  他在宴會上替我擋酒,不是出於教養,是在意。

  他每一次恰到好處的「剛好記得」,都不是剛好。

  他也喜歡我。

  我好像能察覺到了。

  可我還是不敢問。

  系統任務進度條悄悄爬向終點,我不知道如果沒有這個協約,我們之間剩下的是什麼。

  他還會記得我愛喝什麼咖啡嗎?還會在我媽生日前訂好餐廳嗎?還會在咖啡廳里推門進來,放下熱敷貼又默默離開嗎?

  還是說,那些好,本來就是演給眾人看的?

  ——我需要一個答案。

  正好,跟我玩的好的幾個朋友組織了一次溫泉旅行。

  ABO世界的溫泉旅館,有獨立的湯池、私密的庭院、隔絕一切打擾的紙拉門。我不知道這算不算一個好時機,但我知道,我不想等了。

  那晚星空很亮。

  我們並肩坐在池邊,熱氣氤氳,雨聲細密。

  我說:「陸聞璟。」

  他側過頭看我。

  我望著那雙眼睛,忽然什麼都不怕了。

  「我喜歡你。」

  「我……想跟你真的試一試。」

  溫泉中升騰的水蒸汽落在庭院裡的石燈籠上,落在溫泉水面,落在他驟然顫動的睫毛上。

  他沒說話。

  然後他動了。

  他傾身過來,手握住我的手腕,力氣大得有些失控,他的眼眶紅了,從耳根到脖頸都泛著薄紅,那雙困久了的眼睛裡,有水汽迅速聚攏。

  他把我拉進懷裡。

  抱得很緊,他的聲音壓在我肩頭,悶悶的,帶著很輕的顫抖。

  「好。」我聽到他回。

  後來的每一天,我們真的像普通情侶一樣相處。

  雖然我發現他其實有點奇怪——無論是行為還是心理上。他的掌控欲有點強,甚至是有點瘋狂……他還會突然沉默很久,有時候明明情緒波動卻硬生生壓下去。我問過一次,他沒說,我就沒再問。

  我覺得無所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點。我喜歡他,就會包容他的一切。

  然而,就在我們訂婚那一天。

  我的父母在去訂婚儀式的路上,遭遇了車禍。

  那一刻,我又成了孤兒。

  我把自己封閉起來,不說話,不見人,不接受任何外界的探問,我把那面掛滿南非照片的牆用白布蓋上,好像蓋住了,就不用面對他們已經不在的事實。

  也……忽略了他。

  他每天來。

  手裡端著他煮好的粥,抱著我,哄著我喝一口,他的聲音壓得很低、很輕,像在哄一個受驚的孩子,有時候粥涼了,他就去熱,熱完再端來。

  而我呢。

  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推開他,不說話,不看他,把所有的失去變成刀子,捅向離我最近的那個人。

  冷漠,又自私。

  他沒說過一句委屈。

  只是在某天深夜,我聽見他在門外,聲音壓得很低,像是自言自語:

  「沒關係,我等你。」

  後來他勸我出去看看世界。

  「不用走很遠,」他說,「走到願意回來就行。」

  我去了。

  巴瓦帶著我,背著相機,像之前踏上南非那樣,我走過雨林里的懸崖峭壁,走過雪山下的村莊,走過凌晨三點的漁港碼頭,走過沙漠邊緣的小鎮。

  在一次又一次的旅途中,我重新找到了自己。

  某一天,我站在群山之巔,腳下是連綿的雪脈,那一刻,我忽然好想抱著他哭一場。

  不是悲傷。

  是終於明白,不管走多遠,他一直在那裡。

  旅途充實了我,卻也讓我重新審視自己:我真的要一直在這條路上走下去嗎?

  上輩子加這輩子,我好像都沒有一個家。

  可我現在有了。

  ——有一個我想回去的地方,有一個我想共度餘生的人。

  於是我立刻停下腳步。

  訂最近的航班,收拾行囊。沒有提前告訴他,在飛機上做了個簡易的戒指。

  推開他辦公室大門的那一刻,他震驚地看著我,隨後失而復得地抱住我。

  我單膝跪下,拿起那枚戒指。

  「陸聞璟,」我說,「你要不要和我有個家。」

  他愣了很久。

  久到我以為他會拒絕。

  然後他蹲下來,把我拉進懷裡。

  那個擁抱緊得發疼。

  他的聲音埋在我肩頭,悶悶的,帶著壓抑了太久的顫抖。

  「好。」(於閔禮的記憶依舊不是全對的)

  婚禮那天,陽光很好。

  我們站在台上,對著親友,對著彼此。

  他念誓詞的時候,眼眶是紅的。

  交換戒指時,我的手在抖,他的也在抖。

  台下的人為我們鼓掌。

  我看著他,他也看著我。

  那一刻我們好開心,好開心。

  仿佛擁有了全世界。

  ——其實並沒有。

  只是擁有彼此。

  但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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