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無頭案,假戲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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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鴻羲是被他昔日的好友的兒子終承嗣打死的,或者說,他們倆自相殘殺。

  兩人死後,懷興思一看,這可如何是好。

  他不能讓兩人的事情暴露出來,一旦暴露,他自然也跑不掉。

  其實眾人都是不解。

  其實處理一具屍體沒有那麼麻煩,直接荒郊野外埋了就是了,天大地大,無處可尋。為何要特意去一趟莊園,將屍體餵狗?

  懷興思認真說:「我們三人,但是靠一群狗過日子,十分不易。當時便起了誓言,有恩報恩,有仇報仇。」

  生前,狗養了他們。

  死後,便以身飼狗。

  雖然終承嗣不是當年的同夥,但是同夥的兒子,父債子償,也是理所應當。

  懷興思說:「但是我不能讓大哥下葬屍首不全,他如今有這麼大家業,跟我們不一樣。」

  眾人匪夷所思。

  「所以你用終承嗣的頭,換了溫鴻羲的頭?」方明宴差點說出,你的手藝還挺好的,你怎麼想起來的?

  「我大哥一向恩怨分明,說到做到。」懷興思說:「他臨終前,讓我將他的屍體拿去飼狗。可是他不能空棺下葬,也不能便宜了終承嗣這個狼心狗肺的小子。」

  所以懷興思簡直是靈光一現。

  他用終承嗣的頭,代替了溫鴻羲的頭,湊出一個完整的人,放進來棺材。

  然後將剩下的,溫鴻羲的頭和終承嗣的身體,一起丟進了狗舍。

  姜雲心不由地道:「人的頭顱十分堅硬,按理說不可能一點殘骸都沒留下。」

  可是在莊子裡,狗舍的院子他們幾乎掘地三尺,也只找到兩截被狗藏起來的腿骨。

  懷興思說:「頭顱……我知道有點難處理,我事先處理過了的,所以沒留下什麼。」

  姜雲心心裡咯噔一下。

  人的顱骨是很堅硬的,而且也沒什麼肉,莊園裡的狗又不缺吃的,不是那種餓了十天半個月,將一切能吃的都吞下肚的餓狗,它們卻把溫鴻羲的頭顱啃得一點不剩。

  如果是真的……

  姜雲心看向方明宴,不知道想到了什麼。

  懷興思說完,撲通一聲跪了下來。

  「大人,大人我什麼都說了,這件事情跟我沒有關係,是他們兩人自相殘殺,換屍體的事情,溫嘉榮也是知道的,他若不知,溫家來來往往,怎麼可能不被人發現。」

  所以溫嘉榮什麼都知道,但是他不能說,一旦說了,溫家定會遭受巨大動盪,可能會一落千丈。

  逝者已矣,若沒有鄂靈薇,這事情就過去了。

  「我就是個跟班。」懷興思說:「在涼州的時候,我也是走投無路沒辦法了,才跟著溫鴻羲混一口飯吃。只是找路過行人要上幾兩銀錢,從不敢傷人。」

  方明宴收回和姜雲心對視的目光,淡淡說:「你撒謊。在涼州的時候,沒少拿人餵狗吧?」

  懷興思瞬間整個人都僵硬了。

  方明宴繼續道:「要不然的話,怎麼知道如何處理頭顱,才能讓狗啃食乾淨,不留半點痕跡?」

  只是跟班,這是騙誰的鬼話呢?

  方明宴將鄂靈薇從牢里放了出來,讓荊風華給她寫狀紙,狀告溫鴻羲,終承嗣的父親終正豪,還有懷興思,縱狗殺人。

  還有背後,花了兩千兩銀子買兇殺人的人,那人也被懷興思供了出來,正是涼州現在一戶商家,也是做這一行的,競爭無可非議,只是這競爭的手段,太過兇殘了。

  方明宴又派了人去涼州,張貼告示,尋找當年可能被懷興思三人所害之人,人死不能復生,但是若有財產損失,是可以賠償的。

  懷興思難逃一死。

  溫嘉榮沒有參與當年的事情,知道的也不多,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溫家家產悉數被查,用來賠償鄂家和其他被害的人家。

  雖然多少錢財也不夠賠那些被害的性命,可如今也只能如此。有總比沒有好。

  鄂靈薇從涼州接來自己的父母和祖父,看著懷興思和買兇殺人的對手當庭被判斬首,秋後行刑。

  鄂家的人哭成一團,鄂靈薇一把年紀的祖父老淚縱橫:「我那可憐的小孫兒,總算是可以瞑目了。」


  只是雖然兇手找到,可是鄂家,卻終究沒有了傳承。

  一個古老手藝的消失,是非常可惜的。方明宴等人還只是覺得可惜而已,姜雲心卻覺得不僅僅是可惜了。

  這簡直是暴殄天物,對不起千秋萬代的後人。

  鄂靈薇雖然偷偷學了手藝,可是不敢拿出來用,久而久之,這手藝要麼失傳,要麼變味,慢慢地就消失在歷史長河中了。

  姜雲心此時頗有一種,我既然在這個地方,在這個年代,就應該盡力守護中華藝術傳承的感覺。

  她偷偷地找到方明宴。

  「什麼事情?」方明宴看姜雲心那樣子:「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嗎?」

  姜雲心覺得方明宴到現在大齡未婚,也是有原因的,誰家姑娘能接受這麼聊天。

  姜雲心正色道:「我一身正氣,從不做見不得人的事情。」

  當然我心裡有一個見不得人的秘密,那是真見不得人,天王老子也不能說。

  「那就好。」方明宴鬆了一口氣,給姜雲心拽開椅子:「雖然娘說,讓我有什麼事情都要縱著你,但是為非作歹的事情,也不太合適。」

  姜雲心眨了眨眼:「伯母真的這麼說?」

  「對。」方明宴給姜雲心倒茶,拿過一旁的盒子打開。

  裡面是四格小盒,一格果乾,一格蜜餞,一格甜點心,一格咸酥小餅。

  姜雲心雖然不餓,但也覺得精緻。

  方明宴和自家比起來,確實有一點不同。

  好像吃喝衣著,都要講究得多啊,而且那種講究是不動聲色,理所當然的。

  有錢,真好。

  方明宴道:「我也不敢問得太明白,這幾日旁敲側擊的打聽,我覺得,你可能是我娘流落街頭,失散多年的親女兒。特別親的那種。」

  「……」姜雲心愣了一下,反駁:「不可能,你有沒有考慮過,如果我是伯母親女兒流落街頭,那你就是撿來的了。」

  方明宴一瞬間呆住。

  「是不是?」姜雲心說:「要不然的話,伯母能同意我們倆在一起嗎?」

  那就是親兄妹啊,要是在一起,法理倫理,天理不容啊。

  「還真是。」方明宴腦子又動了,一時間心情很複雜。

  萬萬沒想到,英雄救美解個圍,差一點把自己方家大少爺的身份給搭上去,差一點就流落街頭了。

  而且現在這事情有點騎虎難下了。

  本來嘛,他們都覺得方夫人是第一個不同意的,需要耐心勸導,然後勸導不成,最終不得不分開,也算是給廣大的吃瓜群眾一個交代,順理成章遺憾收場。

  可現在最大的阻力變成了最大的動力。

  方明宴想著前幾天他娘問他,既然你們兩情相悅,雖然不著急成親,要不先把親定了?我和你爹說,讓他去姜家提親。

  你放心,這事情肯定辦得體面風光,咱們方家嫡長子娶媳婦,要辦得熱熱鬧鬧,給足姜家面子,叫誰都不能說一句閒話。

  母親竟然那麼著急,方明宴差一點從椅子上摔下來。

  今天,溫家的案子結了,本來他也打算找姜雲心商議一下,現在怎麼辦?

  他們若是過些日子感情出了問題,分開了,怕是方夫人第一個受不了。

  誰能想到,事情發展成了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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