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勞動法的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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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由檢這個皇帝是清閒下來了,孫傳庭已經忙的都快回不了家,每天有著處理不完的政務,還有很多遇到的問題要跟智囊團商量解決方案。

  例如修路遇到百姓房屋,要如何徵收等問題。

  雖然朝廷可以一紙政令解決,但是這不是長久之計,若是不規範起來,官員從中牟利又該如何。

  百姓工作時間等,這些不是下令就可以的,要完善規範起來。

  其中最早關鍵的是外貿,現在的外貿,不是以前的開海那麼簡單,一定要規範落實,甚至立法。

  因為按朱由檢給他們的說法,不能一拍屁股就定下來,換了一個官員,又以另一種理念去管理。

  那是要制度和律法規範,官員只能在制度中落實朝廷的政令,如此一來才能實行官員四年一換的政策。

  不然,前官員一走,後來者不管前任事,讓地方如何發展。

  所以其中要有完善的監察和審核以及交接制度,一些重要工程還要追責制。

  行政法中,作為和不作為也要協商如何定義,畢竟這個太過主觀,短時間也難以定論。

  四五月份到來,蒙古四個行省,分別是東西南北蒙,每個行省要建三座到四座主城,以此輻射周邊。

  駐軍和朝廷統治管理都要劃分好。

  北方也開始了鐵路的修建鋪設,因為北方多是平原,修建的速度是南方的一倍還快。

  南方修了一百公里的鐵路,同等時間,北方可能已經修了兩百多甚至三百公里的鐵路。

  西蒙和西域交界,所以西蒙駐軍就有四萬兵力,以此威懾西域,河西走廊一帶的兵力,也在準備,隨時等國防軍事部下令,拿下藏區。

  連天竺行省的駐軍,也已經開始修路通往藏區。

  至於東瀛,每個月都有金銀不斷運輸回大明,李自成搜刮天竺的金銀財寶也從海上運輸回了大明國內。

  此刻,大明財政部是最開心的,錢太多了,用不完根本用不完,各地修鐵路,地方上就開始修下鄉鎮的水泥路。

  有地地方甚至開始修村村通的水泥路。

  也不怕沒錢,財政部現在有的是錢,朝廷給錢修路,百姓都大力支持,因為路修好,他們通行方便,還有工錢收入。

  有了錢是可以直接買到糧食,各種商品的,自行車,精鹽,琉璃用品,精美的衣服等等。

  新的一年,發展太快了,百姓幾乎是都沒反應過來,就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雖然仍有不少地區發生旱災,但是旱災面前,地方朝廷就花錢請百姓持續興修水利水庫等等。

  或者給河流通淤!

  加上修路等,就算有災情,百姓也有事做,有了錢他們就算田裡沒有收成,也能過得不錯。

  畢竟災情面前,糧稅可是免去的。

  朝廷方面,也大力改變,因為去年收的很多糧食,番薯的就開始加工,做成薯條等成品,或者用來釀酒。

  麵食和大米就想方設法儲存起來。

  外海的糧食每個月都有源源不斷的糧食運輸回國內,還有各種香料等。

  大明的各種商品也被運輸到國外。

  其中銷量最好的是精鹽,然後是其它商品,瓷器和琉璃也不差。

  除了糧食,還有大量金錢。

  朝廷的海貿,地方上很多商人,膽子大的直接貸款買船,出海交易,不太想冒險的商人,則是到處高價收購百姓手中的瓷器,茶葉等產物。

  讓不少人心動的是,朝廷將琉璃燒制技術下放到了民間,各種琉璃成品不斷產出。

  而紡織業,今年更是提高了四五倍。

  大量民間工坊出現,百姓除了忙自家農活,閒時都去工坊打工。

  至於工價,開始時有高有低。

  可是朝廷以最快的速度進行了立法,最低工錢以地方購買力,還有地方上的人力流動等進行區分。

  六月份的時候,大明出現了第一部勞動法。

  規定了工人勞動時間,以及百姓最低工錢,每個月當月發放,剋扣工錢的後果很嚴重。

  因為朱由檢參與了進來,勞動法的違法成本大增,不遵守可能會被罰得傾家蕩產都可能。


  因為朱由檢明白,當違法成本過低,勞動法就是一張白紙,罰點錢,或者給百姓賠償點錢,一點警示作用都沒有。

  除此外,各種百姓用到的鐵器更為便宜,種類繁多,百姓都能以低價購買到。

  因為百姓普通用到的鐵器,朝廷已經放開,民間就可以生產,只不過鐵的原材料,目前還是掌握在朝廷手上。

  至於會不會有人生產兵器,朝廷對此只是規範起來,沒有杜絕。

  冷兵器,誰沒事生產這東西。

  治安隊都配上了最新的手槍,見識到朝廷的熱武器,冷兵器在大明境內,已經沒多大用了。

  而且,被朝廷發現了,後果很嚴重。

  畢竟土地以及礦產資源收歸國有後,民間商人,連特礦都沒法開採,要生產成品,還得從朝廷進貨。

  這種控制力度下,那個商人能瞞住朝廷生產兵器?

  就連生產鐵鍋,菜刀等工坊,建立時都要登記備案,購買原材料,產出都有詳細記錄,因為他們還要納稅申報。

  想像以前那樣,地方勢力暗中生產囤積兵器,純屬找死。

  畢竟朝廷清算地方勢力,還沒過去幾年呢!

  那種清算,不用收集證據,只要有產業,有土地,配合朝廷還好,不配合反抗直接就地處決。

  在朝廷軍隊面前,組織起來的力量,不夠朝廷一把機槍掃射的。

  那個時候到處血流成河,不知道死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被抄家滅族。

  現在的商人,都是在哪個時候配合朝廷的,也沒有做傷天害理的事才得以免去清算。

  這種國情面前,誰敢視朝廷律法於無物,純粹找死,至少現在的商人不敢。

  不過他們也發現了,朝廷不是堵死商業,而是要合法合規經營,賺到多少錢,只要已經納稅,朝廷根本不會管你。

  都是合法的錢,朝廷也不管你怎麼花。

  而且,因為規範了起來,反而不會遇到以前那種卡拿要的問題,現在官員,他們給錢也不敢拿。

  財產來源不明罪,讓不知道多少官員死了貪腐的心。

  畢竟,只要解釋不清楚,就是罪,誰沒事拿人家賄賂的錢做什麼。

  拿了也沒法用,但凡產出應有的財產,可是被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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