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侵權規避,技術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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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默坐在圖書館三樓的自習區,手機屏幕亮著公證平台的通知。材料已通過初審,正在進入公示期。他把手機扣在桌面上,翻開小本子,在「法律進展」一欄畫了個勾。

  他剛合上本子,對面座位被人拉開。抬頭看見是林律師帶來的技術員,穿著灰色夾克,手裡提著一個黑色硬碟盒。

  「我是負責數據提取的。」技術員坐下後說,「林律師說你需要做一次完整的視頻行為鏈分析。」

  陳默點頭,「所有原始素材我都備份在雲盤,本地也有緩存。」

  「不光是看內容。」技術員打開硬碟盒,接上筆記本,「我們要從拍攝時間、操作間隔、動作連貫性這些維度,拆解出你每天的行為模式是否具備可複製的技術特徵。」

  陳默沒說話,只是把自己的帳號密碼寫在便簽紙上遞過去。

  技術員登錄系統,調出第一個視頻。畫面里是陳默早上起床的過程,鏡頭固定在書桌角落,記錄了從睜眼到坐起身的全過程。

  「這個動作用了八秒。」技術員用滑鼠框選片段,「你翻身時手臂發力順序很穩定,肩先動,肘跟進,最後腳落地。連續七天的數據幾乎一致。」

  他又點開第二天的視頻,「再看這裡,刷牙時牙刷傾斜角度始終保持在四十五度,上下震頻每分鐘兩百次左右。這不是隨意行為,而是形成了標準化流程。」

  陳默聽著,低頭在本子上記下關鍵詞。

  「你的問題不是有沒有創新。」技術員停下播放,「而是你現在的生活方式已經被當成方法論傳播。如果別人拿去商用,你說這是你的日常,但法律只認證據鏈。」

  「所以我們要證明這些行為是我長期執行的結果?」

  「對。」技術員說,「而且要說明它們之間存在邏輯關聯。比如你早起後立刻喝水,接著開燈,然後深呼吸三次——這一套組合動作如果能提升專注力,那就不再是個人習慣,而是一種可驗證的技術方案。」

  陳默想起那天用的護眼燈。GG說能調節腦波頻率,他買了,效果是真的。現在外人看不到原理,只能看到結果。

  「那我們怎麼包裝?」

  「不包裝。」技術員搖頭,「我們做純技術備案。把你每個動作的時間節點、持續時長、身體反應錄入資料庫,生成行為模型圖譜。哪怕將來有人模仿,也能對比出他們缺少關鍵節點。」

  他打開一個軟體界面,「比如你刷牙後洗臉用的是冷水,水溫控制在十八度左右,持續三十秒。這會刺激交感神經,幫你快速清醒。如果你沒記錄這個細節,別人就可能說你是碰巧狀態好。」

  陳默翻到本子前幾頁。他確實記過水溫,還標註了季節變化時的調整值。

  「我可以提供全部數據。」他說,「包括睡眠監測、心率變化、學習效率曲線。」

  「很好。」技術員開始導出文件,「這些都能作為輔助證據。重點是要讓審查方相信,你的生活方式不是隨機嘗試,而是有意識構建的技術體系。」

  兩人一直忙到中午。技術員帶走了一份加密壓縮包,裡面包含三百二十七條視頻原始文件、七十六張截圖元數據、以及陳默手寫的每日行為日誌掃描件。

  下午課間,陳默收到林律師的消息:【技術備案已完成初步建模,建議儘快提交非專利公開聲明。】

  他回了個「好」,走進教學樓洗手間。

  鏡子裡的人看起來和平常一樣。但他知道,自己和別人已經不一樣了。那些被GG實現的效果,早就融入了他的日常節奏。別人以為他是自律,其實他是靠系統把產品功效吃滿。

  回到教室,他打開筆記本,新建文檔,標題寫上「關於個人行為數據的技術說明」。

  第一段他寫道:「本人自2023年9月起,開始記錄每日晨間行為流程,涵蓋起床、洗漱、飲食、預習等環節。所有操作均基於實際體驗優化,未參考任何外部課程或訓練體系。」

  他繼續往下寫,列出每個階段的核心動作和執行標準。比如「刷牙採用巴氏法,配合特定品牌牙膏,持續兩分鐘」;「早餐攝入碳水與蛋白質比例為3:2,進食時長控制在十二分鐘內」。

  寫完初稿,他發給林律師審核。

  晚上九點,林律師回覆:【內容沒問題,但要把『特定品牌』去掉。改成『符合GG宣稱功能的日用品』。】

  陳默修改後重新發送。

  他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從此以後,他在公開材料里不能再提具體商品名稱。哪怕那些東西真的有效,他也得把它們藏起來。

  第二天上午,他去列印店做了三份紙質版聲明,蓋上公證處電子章的複印件。一份寄往國家知識產權局,一份交給學校科研處備案,最後一份留在自己手裡。

  中午吃飯時,王製片又發來消息:【新合作方願意簽獨家協議,月付八千,要求你每天更新跟拍視頻。】

  陳默沒有回覆。

  他打開小紅書,搜索自己的名字。最新一條轉載視頻播放量已經超過五十萬。標題寫著《高校學霸的早晨儀式》,評論區有人問是不是用了某種智能設備。

  他關掉頁面,拿出本子,在「風險項」下面添了一行:【公開內容易被誤讀為技術輸出】。

  下午體育課,班長組織跑三千米。往年陳默總是在倒數幾名,這次他全程勻速前進,最後衝刺階段反而提速,拿了第三。

  體委拍著他肩膀問:「你最近練了?」

  「就是作息規律了些。」陳默擦著汗,「睡得好,體力自然上來。」

  旁邊同學笑,「你這叫規律?你早上六點二十就坐在書桌前了,連食堂阿姨都說你是頭一個打豆漿的。」

  陳默笑了笑,沒多解釋。

  他知道真正的原因是那款助眠枕頭。GG說「深度睡眠提升百分之四十」,他信了,買了,效果是真的。現在每天睡夠七小時,醒來就像充了電。

  晚上回宿舍,他照例檢查一遍存證進度。技術模型已上傳至公共資料庫,進入為期三十天的公示期。期間若無人提出異議,這份行為模式將被視為公開技術成果,受著作權法保護。

  他正準備關電腦,郵箱彈出一封通知:【您提交的「高效學習節奏引導系統」商標檢索報告已完成。】

  附件里列出了十七個相似註冊申請。有公司申請了「晨型人計劃」,有個體戶註冊了「五點覺醒訓練法」,還有一個教育機構正在推進「學生行為優化平台」的專利。

  陳默一條條往下看。

  直到翻到最後一頁,發現一個未命名的技術文檔摘要。編號是20240415-8876,提交單位為空,類型標註為「個人發明備案」。

  內容摘要寫著:「通過固定時間節點的行為干預,實現注意力集中度提升。核心機制涉及光照強度、口腔清潔頻率、基礎代謝激活三項變量協同作用。」

  他盯著那段話。

  這不是他的原話,但描述的正是他的方法。

  提交日期是三天前。

  他立刻撥通林律師電話。

  「我知道這個。」林律師聲音平靜,「那是匿名申報,信息不全,暫時不會通過。但它說明一件事——有人在研究你。」

  「能查到是誰嗎?」

  「不能。」林律師說,「系統保護申報人隱私。但我們得加快動作。我建議你明天就去提交正式專利申請,哪怕只是占位。」

  「用什麼名字?」

  「之前說的那個。」林律師說,「『快速專注行為引導法』。別用自己的名字,越普通越好。」

  掛了電話,陳默打開專利局官網,註冊申請人帳號。

  填寫項目名稱時,他停頓了一下,輸入:快速專注行為引導法。

  下一步是技術領域分類。他選了G09B7/00——教學儀器與教育方法。

  然後開始填寫具體內容。

  他把早上的一整套流程拆解成六個模塊:

  1. 光照啟動(開燈時間精確到秒)

  2. 口腔清潔(使用具備美白功能的牙膏)

  3. 冷水刺激(面部接觸低溫水流)

  4. 水分補充(飲用常溫白開水)

  5. 呼吸調節(三次深呼吸,每次四秒吸氣六秒呼氣)

  6. 目標確認(寫下當天首要任務)

  每一項後面都註明「基於GG宣稱功能的產品支持」,但不指明品牌。

  填完提交,頁面顯示:【申請成功,受理編號已生成】。

  他鬆了口氣,關閉網頁。

  這時手機震動。是技術員發來的消息:【我們在你的視頻里發現了一個隱藏變量。】

  陳默回問:【什麼?】

  對方發來一張圖表,橫軸是時間,縱軸是動作完成度。曲線上有個微小波動,出現在每天早上七點零七分。

  「這個時刻,你的動作精度突然上升0.6%。」技術員說,「我們對比了環境數據,發現那段時間室內照度剛好達到三百勒克斯。」

  陳默想起來了。

  那是護眼燈自動調節亮度的時間點。GG說「根據生物節律漸變照明」,他用了,效果是真的。

  他盯著圖表,手指慢慢收緊。

  原來連他自己都沒注意到,身體已經在依賴這些產品的實際作用。

  而現在,有人正試圖把這一切變成別人的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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