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開始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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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始的時候,陽風帶著馮大春、陳肖一起找工作,找了好幾天都沒有找到。

  於是三人又分頭找,找了好幾天,還是沒有找到。

  馮大春因為沒有了收入,他跟方小燕租的房子,方小燕又要養活兩個人,又要付房租,不久就感覺無力承擔,於是跟馮大春商量退房。

  也只能退房了,房租那麼貴,一個月就要兩百多,而方小燕的工資只有五百左右,如何能夠承受?

  馮大春和方小燕退了房,方小燕回廠里去住,馮大春就只能跟陽風擠在一張床上。

  現在,一套兩居室,三個大男人住在一起了。

  可是,他們也只交了三個月的房租,現在是農曆八月底了,到了年關的時候,就該到期了,那時候如果再找不到工作,他們就只能又去住在山上了。

  因為如果找不到工作,是絕對沒有錢交房租的,如果找到了工作,也就用不著租房子了。

  他們一邊找夠工作一邊觀察,他們注意到,如果到時候沒有房子住,如果遇到下雨,可以住到橋洞下面避雨。

  時間一天天過去,工作還是沒有找到,大家本來就沒有什麼積蓄,陽風賺的錢多一些,買了大哥大,還要維持高昂的電話費用,要不然那大哥大不就成了擺設?不就讓所有人看笑話?

  陽風可不希望自己這麼快就成了笑話,能撐就要撐著。

  馮大春和陳肖賺了一點小錢,為了繃面子,也為了做傳銷方便聯繫,兩人都買了一台摩托羅拉的,能顯示中文字幕的bb機,每個人花了八百多元,也就基本花光了積蓄。

  一個月以後,三人都還沒有找到工作。

  陽風感到了事情的嚴重性,他決定三個人商量一下,今後的日子該怎麼過。

  開始的時候,三個人為了抓緊時間找工作,早上起來每人吃一碗麵條就出去找工作,然後兩頓都在外面吃。

  一般也不敢吃好的,不是吃碗麵條,就是吃碗炒粉,或者吃個蛋炒飯。

  三個大小伙子,其實吃這些東西都只能吃個半飽,實際上整天都是餓饞饞的,基本上上看到食物就咽口水,看到吃的東西就想吃,但是他們只能忍著,要是放開了吃好的,吃個肚兒圓,要不了幾天,他們就要斷頓了。

  但是隨著他們身上的錢越來越少,他們發現以前還是太奢侈了,就是花三塊錢吃一盤炒粉也是屬於奢侈的行為,以後,他們的日子不能這樣過了。

  反正分開也找不到工作,分開還孤單,於是三個人乾脆整天都在一起找工作。

  可是這一年真奇怪啊,街上找工作的年輕人整天人來人往,川流不息,可是招工的工廠卻寥寥無幾。

  一旦哪個工廠拿出招工牌,馬路上找工作的人就會立刻蜂擁而至,幾乎是剎那間,就會有幾十上百人圍在廠門口舉著手裡的身份證要求報名進廠。

  而招工的人會根據外貌判斷年齡,然後拿走你手裡的身份證,往往招十個八個的卻有幾十上百人圍在廠門口渴望進廠。

  多少年以後,當人們找工作不再困難,招工卻困難的時候,很多人開始對老闆們(資本家)發難,舊話重提,說資本家如何剝削窮人,可是當那時候所有人都渴望有一份工作的時候,按照多年後那些人的邏輯,這些找工作的人,包括陽風他們,他們是多麼希望獲得一個被剝削的機會啊!

  因為沒有人剝削他們,他們就要挨餓受凍了。

  陽風和馮大春他們,由於長時間在外面奔波找工作,廣東的太陽又是那麼毒辣,他們吃得又那麼差,營養不良加上疲憊不堪,讓他們三人看上去都比實際年齡更大。

  因此每次遇到條件稍微好一點的工廠招工,招工的人瞄一眼他們就放棄了。

  三個年輕人,已經像三個小老頭了。

  為了節約開支,最大限度地延長找工作的時間,爭取在沒有徹底斷糧的時候找到工作,陽風決定將三人的錢統一管理。

  可是,這時候,三個人的錢全部加起來已經不到一百元了。

  他們決定第一,每天早晨每人吃一碗麵條後出門,然後中午每人吃兩個饅頭,下午回來煮一碗麵條吃。

  可是,他們發現,煤氣罐里已經沒有氣了,而他們如果再買一罐煤氣,就沒錢買麵條和油鹽了。他們沒用電炒鍋和電飯鍋。

  於是決定,一天三頓,每頓兩個饅頭。

  但這樣也堅持不了多久,而且天天這樣吃,肚子難受得厲害,嘴巴饞得厲害,晚上餓得睡不著。


  三個人首先賣掉了自行車,決定步行找工作。

  很多人都是在步行找工作,他們也準備加入步行找工作的大軍行列。

  可是他們的破自行車本來買的就是二手車,也就是花三十二十元買的,賣出去的時候顯得更破了,又急於出手,也就賣得更便宜了。

  每輛自行車也就賣了十五元。一個饅頭五毛錢,可以買三十個饅頭,一天六個,可以維持五天的生活,很不錯了。

  於是三人又決定賣掉大哥大和bb機。

  這卻很難找到買主,一般的人,真不明白買那玩意有什麼用,讓別人很方便找到自己,給自己增加麻煩?

  這時候他們才發現,這bb機,根本就賣不出去。

  大哥大也不好賣,一般的人,電話費都承受不了,不是一般的人,他們根本沒機會接觸到人家,怎麼賣?

  但是眼看要斷頓了,沒有別的辦法,必須賣。

  其實,馮大春是可以不跟著陽風和陳肖一起挨餓的。

  方小燕給馮大春打過傳呼機,說要給馮大春一些生活費,但是馮大春覺得自己對不起方小燕,本來就做了對不起她的事,如今一個大男人,卻要一個女生養活,馮大春就堅決地拒絕了。

  陽風知道後,對馮大春說:「你拒絕得好,要不然我們看著你吃,我們餓得更難受。」

  馮大春說:「陽風大哥,你這個話就是看不起我了,我要是要了方小燕的錢,也不可能我一個人吃獨食吧?當初我出來的時候,可是說過,我們三個人,要有難同當,有福同享的,我只是覺得,我愧對小燕,要了她的錢,心裡會很難受。」

  「我覺得你就應該要,等我們以後賺到了錢,還給她不就行了?」

  陳肖說,他這樣說,似乎也有道理。

  餓得那麼難受,還要拒絕人家的幫助,傻不傻?

  「堅決不能要的,如果要了,我們兩個還花了人家的錢,傳出去多丟人?三個大男人讓一個女生養活著?現在幫我們養活了,今後我們就沒臉活了。」

  陽風認真地說,他是發自內心的覺得不應該要方小燕的錢,如果馮大春要了,馮大春一個人可以花,他堅決不會花的。

  「我覺得命比臉重要。」

  陳肖苦笑道。

  「放心吧,我們不會餓死的,辦法總是有的。」

  陽風安慰道。

  當他們三人只剩下最後十塊錢的時候,陽風決定低價出售自己的大哥大,只要價格夠低,應該是可以賣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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