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陳大狀登場:臨海第一流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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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祥律師事務所。

  名頭挺大。

  其實就開在火車站旁邊的一條破巷子裡。

  門口掛著的銅牌都生了鏽,還要跟旁邊的「成人以此」店共用一個樓梯。

  二樓。

  屋裡沒開空調,只有一台老式風扇「嘎吱嘎吱」地轉著。

  一張掉漆的辦公桌後。

  陳百祥正把兩條腿翹在桌子上,露出一雙破了大洞的紅襪子。

  他嘴裡叼著半截牙籤,手裡抓著一把零錢。

  有一塊的硬幣,也有五毛的紙幣。

  數得津津有味。

  「三百八…三百八十五」

  「叮鈴。」

  門上的風鈴響了。

  陳百祥頭都沒抬,不耐煩地揮揮手:

  「離婚案出門左拐找王大媽,討債出門右拐找黑皮。」

  「我這兒只接大案子。」

  「不想坐牢的,先交五千諮詢費。」

  「我不離婚,也不討債。」

  一道清冷的聲音響起。

  緊接著。

  「啪!」

  一張輕飄飄的紙片,被一隻修長的手按在了那一堆零錢上。

  陳百祥愣了一下。

  他眯起綠豆眼,透過油膩的劉海看過去。

  是一張支票。

  上面的零,多得讓他眼暈。

  「個、十、百、千、萬…」

  陳百祥猛地把腿從桌子上放下來,牙籤都掉在了褲襠上。

  「五十萬?!」

  他抬起頭,這才看清了來人。

  深灰西裝,金絲眼鏡一臉斯文。

  但這身行頭,跟這個破爛的辦公室格格不入。

  「你是…那個李青雲?」

  陳百祥雖然混得慘,但這幾天的新聞還是看的。

  這就是那個把林家搞得雞飛狗跳的狠人。

  「陳律師好眼力。」

  李青雲拉過一把椅子也沒嫌髒,直接坐下。

  「五十萬,定金。」

  「事成之後,再加五十萬。」

  「咕咚。」

  陳百祥咽了口唾沫,貪婪地盯著那張支票。

  一百萬啊!

  夠他去澳門揮霍半個月了!

  但他沒伸手去拿。

  這人雖然貪,但不傻。

  能在臨海市律師圈混出「第一流氓」的名號,靠的可不僅僅是不要臉。

  還有真本事。

  「李少。」

  陳百祥點了根煙,努力裝出一副高深莫測的樣子。

  「錢是好東西,但這錢有點燙手啊。」

  「你爹那個案子,我聽說了。」

  「十年前的舊帳物證確鑿,還有污點證人。」

  「經偵大隊王剛那個死腦筋親自抓的人。」

  陳百祥吐了口煙圈,搖搖頭。

  「這案子,是死局。」

  「要是好辦,我找你幹什麼?」

  李青雲推了推眼鏡,目光如炬。

  「我聽說,陳大狀有個規矩。」

  「只要錢到位,死人也能讓他開口說話。」

  「怎麼?現在錢到位了,陳大狀不敢接了?」

  激將法。

  陳百祥嘿嘿一笑,露出一口大黃牙。

  「別激我,沒用。」

  「我是流氓,不是神仙。」

  「那把刀上有你爹的指紋,那件血衣上有受害者的DNA。」

  「這就是鐵證。」

  「除非你能把這地球倒著轉,否則神仙來了也得判。」


  李青雲沒說話。

  他只是從公文包里掏出了一份複印件。

  那是王剛出示的物證清單。

  「鐵證?」

  李青雲冷笑一聲,手指點在「兇器」那一欄上。

  「陳律師,你仔細看看。」

  「這把刀,是在哪發現的?」

  陳百祥掃了一眼:「在公司保險柜里啊,怎麼了?」

  「十年前的案子。」

  李青雲身體前傾,壓低了聲音。

  「一把砍過人的刀,一件帶血的衣服。」

  「正常人誰會留著?」

  「留著過年嗎?」

  「更何況我爸雖然莽,但不是傻子。」

  「這東西,十年前就該銷毀了。」

  陳百祥眼睛一亮,坐直了身體。

  「你的意思是…」

  「證據鏈有問題。」

  李青雲語氣篤定,那是前世金牌律師的專業素養。

  「這十年,這把刀在哪?誰保管的?有沒有被人動過手腳?」

  「如果沒有持續的監管記錄,這把刀就是『孤證』。」

  「它是怎麼『突然』出現在保險柜里的?」

  「是誰放進去的?」

  「那個污點證人張承安,他和這把刀是什麼關係?」

  李青雲每問一句,陳百祥的眼睛就亮一分。

  到最後,那雙綠豆眼簡直在放光。

  「臥槽!」

  陳百祥一拍大腿。

  「精彩!」

  「這叫『證據污染』!」

  「只要證明這把刀脫離過警方的視線,或者被人為操控過。」

  「那它就不能作為定罪依據!」

  「還有!」

  陳百祥興奮地站起來,在屋裡轉圈。

  「追訴期!」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追訴期是十年到二十年。」

  「但這案子當年已經結案了,受害者簽了諒解書!」

  「現在翻案,得有『新證據』。」

  「如果這個『新證據』本身就不乾淨…」

  陳百祥猛地轉身,死死盯著李青雲。

  像是在看一個怪物。

  「李少,你學過法律?」

  「這切入點,比我都毒啊!」

  李青雲笑了笑,沒否認。

  「略懂。」

  「怎麼樣,陳大狀這案子能接嗎?」

  「接!必須接!」

  陳百祥一把抓起桌上的支票,生怕李青雲反悔。

  他在支票上親了一口,滿臉油光。

  「不僅要接,還要打得漂亮!」

  「用一把來歷不明的刀就想定罪?」

  「真當我們律師是吃乾飯的?」

  「只要咬死『證據鏈斷裂』這一點,再加上那個張承安的動機不純…」

  陳百祥抓起掛在衣架上的西裝外套,胡亂套在身上。

  那件西裝皺巴巴的,還沾著油漬。

  但他穿出了戰袍的氣勢。

  「李少,你想要什麼結果?」

  陳百祥一邊系領帶,一邊問。

  「無罪釋放?」

  「不。」

  李青雲站起身,幫他正了正領帶。

  「那個太慢了。」

  「我要取保候審。」

  「三天之內,我要見到我爸走出看守所的大門。」

  「三天?」

  陳百祥皺了皺眉,隨即咧嘴一笑。

  「有點難度。」


  「得加錢。」

  李青雲二話不說,又掏出一張支票。

  「二十萬,辛苦費。」

  「爽快!」

  陳百祥接過支票,塞進那個破公文包里。

  他拿起桌上那副墨鏡,架在鼻樑上。

  雖然是在室內,雖然外面陰天。

  但他覺得此刻自己光芒萬丈。

  「走著!」

  陳百祥大步流星地走向門口,皮鞋踩得震天響。

  「去哪?」李青雲問。

  「還能去哪?」

  陳百祥回頭,露出了一個極為囂張、極為欠揍的笑容。

  那是屬於「臨海第一流氓律師」的自信。

  「去經偵大隊。」

  「找那個王剛吵架去!」

  「我就不信了。」

  「在臨海這地界兒。」

  「只要我想撈人,閻王爺也得給我三分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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