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我沒有害鶯兒
「只說在文定侯府時的處境,沈鶯比沈昭還要好些。
沈昭是真孤女,沈鶯還有一個祖母庇護。
沈老太太不管與沈大老爺和沈二老爺的關係多麼冷淡,她都是繼母,繼子不敢過分忤逆。
沈老太太若是願意,拿出兩千兩給沈鶯陪嫁,通過官媒婆張羅親事,沈鶯是能風風光光嫁出去的。
李家毀了沈鶯的一切。
「這些與我無關,我沒有害鶯兒,我沒有害她……」
李順仿佛被那句「李家把她害成這樣」灼傷,嘶聲辯白,全身不受控制地劇烈顫抖。
倒不是做戲,而是一種深入骨髓的恐慌。
他想向沈昭證明,他沒有害過沈鶯。
「沈老太太那麼多錢,不是李婆子也會是張婆子或者孫婆子,她守不住錢財,鶯兒註定拿不到。」
李婆子時常掛在嘴上說的,沈老太太天生守不住錢。
以前是老侯爺在,下人不敢妄動。
老侯爺不在了,沈老太太與繼子、媳婦的關係都不好,錢註定被騙走。
沈鶯本就不是沈大老爺的孩子,下人的孩子,被當成小姐養大,享了這麼多年的福,也夠了。
最後還有人娶她,願意照顧她,她該感恩。
「那些錢,我也沒用過。祖母做的事,與我無關。這些都不能算在我頭上,我真心喜歡她,想與她廝守一生……」
李順越說越急,整個人看起來激動極了。
「無恥賤人!」
沈瓔珞罵得更大聲,氣得渾身發抖,指著李順對門外喝道:「這種滿口歪理、自私自利的賤人,就不配為人。拖出去,打死不論!」
外頭候著的婆子們聽得動靜,慌忙帶人進來。
四五個粗壯婆子圍上前,將李順困在中間,只等一聲令下。
「瓔珞姐姐,消消氣。」沈昭起身勸慰沈瓔珞,扶著她坐下。
又示意婆子們不要動手,卻沒讓她們離開,只在旁邊候著。
李順情緒已近癲狂,有她們在旁,萬一他暴起傷人或作出更不堪的舉動,也能即刻制住。
沈昭也坐了下來,極力壓下心頭翻湧的厭惡,俯視著李順。眼中最後一絲溫度也褪盡了,只剩下徹骨冷意。
「照你這般說。」沈昭語速放緩,字字清晰,「街上強盜殺人越貨,也能辯稱『不是我來搶,也會有別人來搶,他註定守不住財』?!」
「你說錢財與你無關。那我問你,你八歲進府,與沈鶯『相識』九年,這機會,是誰給你的。李婆子送你進來,圖的是什麼,你敢說自己不知道。」
她向前微微傾身,目光如冰,死死盯著李順。
「你說沈鶯『註定』拿不到嫁妝。而這份『註定』,恰恰是從李婆子偷沈老太太的錢財,從你被選中有意接近沈鶯的那一刻起,才被你們親手變成『註定』的!」
「你的『沒有害她』,不過是因為,李婆子是主謀,你沒有直接動手。但你站在旁邊,得了好處——得到了她這個人。」
沈昭的話語一句比一句冰冷,本來還想抬頭的李順,似是被壓垮了一般,整個人動彈不得,卻依然喊著,「我喜歡她,真的很喜歡……」
沈昭嘴角逸出一抹冷笑,直視著李順,道:「你自己也很清楚吧,你不毀了她,你根本就得不到她。」
李順張大了嘴,喉嚨里卻只發出「嗬嗬」的抽氣聲。臉上激烈辯白時的紅光瞬間褪盡,只剩下一片死灰。
整個人仿佛被抽走了骨頭,若非跪著,幾乎要癱軟下去。
嘴唇還在無意識地翕動,卻拼湊不出一個完整的字句。
本來暴怒中的沈瓔珞也安靜下來,主要是沈昭這一番話,說到她心坎里。
氣理順了,情緒也穩定了。
前廳內陷入一片死寂中,沈昭不再看李順,目光投向裡間的屏風處,聲音冷靜卻帶著一絲疲憊,「出來吧。」
曇婆子扶著沈鶯從屏風後面走出來,此時沈鶯已經哭得淚流滿面。幾乎站立不住,全靠曇婆子攙扶。
原本癱軟在地的李順,在瞥見沈鶯身影的剎那,
也不知哪裡來的力氣,竟猛站起身,試圖撲向沈鶯。
「鶯兒,我們回家,我們這就回家!我們離開這裡,我帶你走,我們好好過……」
他嘶喊著,聲音扭曲變形,想去抓沈鶯。
但他剛一動彈,圍著他的四個婆子上前,死死按住他。
李順還想再說什麼,其中一個婆子,將一團不知從哪裡摸出來的粗布,塞進他嘴裡。
「唔……唔唔!!!」
李順的呼喊變成了模糊不清的嗚咽,額上青筋暴起,死死看著淚眼朦朧卻未曾看他的沈鶯。
沈昭揉了揉太陽穴,這才看向沈鶯。
「我派人去官府查問過,你與李順的婚書,並沒有官府印章。」沈昭說著。
李順娶沈鶯屬於奴犯主,嚴格算來是犯法。
李家人估計也知道,婚書上的官府印章不好蓋。得花錢疏通,索性就不蓋了,反正六禮都沒走完。
沈鶯與李順不存在法律關係,兩人分開不需要任何手續,沈鶯離開李家即可。
「嗯。」
沈鶯輕輕地應著,雖然哭得淚流滿面,腦子卻像被雪水洗過一樣,有一種近乎疼痛的清明。
昨天曇婆子跟她說,她與李順不算夫妻時,她只覺得天旋地轉,整個人懵住了。
然而就在今天,或者就在這一刻。
李順緊緊捆縛著她的感覺,仿佛「咔噠」一聲,鬆開了。
不是解脫的喜悅,更像是釋然。
九年感情,一年相守。
原來,他們連「夫妻」都不是。
與李順相關的一切,忽然褪了色,變得模糊起來。
「姐妹一場,我能幫到你的,也就是給你找份工。」
沈昭看向沈鶯,語氣平直,不似施捨,倒像在談一樁正事。
「我尚缺一個管事媳婦,差事不在京城。正常月銀是五兩,念你初去,諸事不易,我額外再補你十兩,總共十五兩。不用簽賣身契,你的戶籍我會替你安排妥當。」
「將來你若想嫁人,只管與我說,我絕不阻攔。」
因為李順在旁邊,沈昭沒把話說明白。
她身邊並不缺管事媳婦,是恆興莊,藍玉名下的莊子缺。
莊子上的活計,經驗老道的管事媳婦和婆子,哪怕月銀提高到五兩,都不願意去。
下人重要的來項是打賞,以及年節的例行賞賜。莊子上連主子都沒有,哪裡來的打賞。
再者,莊子在郊外,開門就是莊稼地,遠不及內城的繁華。
現在十二個孩子在莊子上生活,雖然請了粗使婆子和奶媽,始終缺一個能總理內務,調和人事的女管家。
管事周德厚一個男人,管內又管外,實在忙亂,寫信向沈昭求援。
正好沈鶯出現了,管理孩子是個細緻活,沈鶯能不能做好,沈昭並無十分把握,但值得一試。
成了,給了沈鶯一條踏實的生路。
沈鶯實在做不了,也無妨,再尋妥當人。沈鶯的月銀由沈昭來承擔,不會讓恆興莊出錢。
「當然,你要是想跟李順走,我也不攔著你。」沈昭說著,「自此之後,姐妹緣盡,生死各安。你與我、與將軍府再無瓜葛,也不必再來往了。」
最後這句,不僅僅是對沈鶯說的,也是對李順說的。
李家人太貪,只看李順的反應,他對沈鶯是有感情的。
在少年愛意最深的時候,李順都能算計沈鶯那麼深,一旦感情變淡,能把沈鶯論斤賣。
李順要是還想著,若是沈鶯與他一起生活,他就能跟將軍府攀上關係,藉機算計,那就趁早打消念頭。
沈昭是真孤女,沈鶯還有一個祖母庇護。
沈老太太不管與沈大老爺和沈二老爺的關係多麼冷淡,她都是繼母,繼子不敢過分忤逆。
沈老太太若是願意,拿出兩千兩給沈鶯陪嫁,通過官媒婆張羅親事,沈鶯是能風風光光嫁出去的。
李家毀了沈鶯的一切。
「這些與我無關,我沒有害鶯兒,我沒有害她……」
李順仿佛被那句「李家把她害成這樣」灼傷,嘶聲辯白,全身不受控制地劇烈顫抖。
倒不是做戲,而是一種深入骨髓的恐慌。
他想向沈昭證明,他沒有害過沈鶯。
「沈老太太那麼多錢,不是李婆子也會是張婆子或者孫婆子,她守不住錢財,鶯兒註定拿不到。」
李婆子時常掛在嘴上說的,沈老太太天生守不住錢。
以前是老侯爺在,下人不敢妄動。
老侯爺不在了,沈老太太與繼子、媳婦的關係都不好,錢註定被騙走。
沈鶯本就不是沈大老爺的孩子,下人的孩子,被當成小姐養大,享了這麼多年的福,也夠了。
最後還有人娶她,願意照顧她,她該感恩。
「那些錢,我也沒用過。祖母做的事,與我無關。這些都不能算在我頭上,我真心喜歡她,想與她廝守一生……」
李順越說越急,整個人看起來激動極了。
「無恥賤人!」
沈瓔珞罵得更大聲,氣得渾身發抖,指著李順對門外喝道:「這種滿口歪理、自私自利的賤人,就不配為人。拖出去,打死不論!」
外頭候著的婆子們聽得動靜,慌忙帶人進來。
四五個粗壯婆子圍上前,將李順困在中間,只等一聲令下。
「瓔珞姐姐,消消氣。」沈昭起身勸慰沈瓔珞,扶著她坐下。
又示意婆子們不要動手,卻沒讓她們離開,只在旁邊候著。
李順情緒已近癲狂,有她們在旁,萬一他暴起傷人或作出更不堪的舉動,也能即刻制住。
沈昭也坐了下來,極力壓下心頭翻湧的厭惡,俯視著李順。眼中最後一絲溫度也褪盡了,只剩下徹骨冷意。
「照你這般說。」沈昭語速放緩,字字清晰,「街上強盜殺人越貨,也能辯稱『不是我來搶,也會有別人來搶,他註定守不住財』?!」
「你說錢財與你無關。那我問你,你八歲進府,與沈鶯『相識』九年,這機會,是誰給你的。李婆子送你進來,圖的是什麼,你敢說自己不知道。」
她向前微微傾身,目光如冰,死死盯著李順。
「你說沈鶯『註定』拿不到嫁妝。而這份『註定』,恰恰是從李婆子偷沈老太太的錢財,從你被選中有意接近沈鶯的那一刻起,才被你們親手變成『註定』的!」
「你的『沒有害她』,不過是因為,李婆子是主謀,你沒有直接動手。但你站在旁邊,得了好處——得到了她這個人。」
沈昭的話語一句比一句冰冷,本來還想抬頭的李順,似是被壓垮了一般,整個人動彈不得,卻依然喊著,「我喜歡她,真的很喜歡……」
沈昭嘴角逸出一抹冷笑,直視著李順,道:「你自己也很清楚吧,你不毀了她,你根本就得不到她。」
李順張大了嘴,喉嚨里卻只發出「嗬嗬」的抽氣聲。臉上激烈辯白時的紅光瞬間褪盡,只剩下一片死灰。
整個人仿佛被抽走了骨頭,若非跪著,幾乎要癱軟下去。
嘴唇還在無意識地翕動,卻拼湊不出一個完整的字句。
本來暴怒中的沈瓔珞也安靜下來,主要是沈昭這一番話,說到她心坎里。
氣理順了,情緒也穩定了。
前廳內陷入一片死寂中,沈昭不再看李順,目光投向裡間的屏風處,聲音冷靜卻帶著一絲疲憊,「出來吧。」
曇婆子扶著沈鶯從屏風後面走出來,此時沈鶯已經哭得淚流滿面。幾乎站立不住,全靠曇婆子攙扶。
原本癱軟在地的李順,在瞥見沈鶯身影的剎那,
也不知哪裡來的力氣,竟猛站起身,試圖撲向沈鶯。
「鶯兒,我們回家,我們這就回家!我們離開這裡,我帶你走,我們好好過……」
他嘶喊著,聲音扭曲變形,想去抓沈鶯。
但他剛一動彈,圍著他的四個婆子上前,死死按住他。
李順還想再說什麼,其中一個婆子,將一團不知從哪裡摸出來的粗布,塞進他嘴裡。
「唔……唔唔!!!」
李順的呼喊變成了模糊不清的嗚咽,額上青筋暴起,死死看著淚眼朦朧卻未曾看他的沈鶯。
沈昭揉了揉太陽穴,這才看向沈鶯。
「我派人去官府查問過,你與李順的婚書,並沒有官府印章。」沈昭說著。
李順娶沈鶯屬於奴犯主,嚴格算來是犯法。
李家人估計也知道,婚書上的官府印章不好蓋。得花錢疏通,索性就不蓋了,反正六禮都沒走完。
沈鶯與李順不存在法律關係,兩人分開不需要任何手續,沈鶯離開李家即可。
「嗯。」
沈鶯輕輕地應著,雖然哭得淚流滿面,腦子卻像被雪水洗過一樣,有一種近乎疼痛的清明。
昨天曇婆子跟她說,她與李順不算夫妻時,她只覺得天旋地轉,整個人懵住了。
然而就在今天,或者就在這一刻。
李順緊緊捆縛著她的感覺,仿佛「咔噠」一聲,鬆開了。
不是解脫的喜悅,更像是釋然。
九年感情,一年相守。
原來,他們連「夫妻」都不是。
與李順相關的一切,忽然褪了色,變得模糊起來。
「姐妹一場,我能幫到你的,也就是給你找份工。」
沈昭看向沈鶯,語氣平直,不似施捨,倒像在談一樁正事。
「我尚缺一個管事媳婦,差事不在京城。正常月銀是五兩,念你初去,諸事不易,我額外再補你十兩,總共十五兩。不用簽賣身契,你的戶籍我會替你安排妥當。」
「將來你若想嫁人,只管與我說,我絕不阻攔。」
因為李順在旁邊,沈昭沒把話說明白。
她身邊並不缺管事媳婦,是恆興莊,藍玉名下的莊子缺。
莊子上的活計,經驗老道的管事媳婦和婆子,哪怕月銀提高到五兩,都不願意去。
下人重要的來項是打賞,以及年節的例行賞賜。莊子上連主子都沒有,哪裡來的打賞。
再者,莊子在郊外,開門就是莊稼地,遠不及內城的繁華。
現在十二個孩子在莊子上生活,雖然請了粗使婆子和奶媽,始終缺一個能總理內務,調和人事的女管家。
管事周德厚一個男人,管內又管外,實在忙亂,寫信向沈昭求援。
正好沈鶯出現了,管理孩子是個細緻活,沈鶯能不能做好,沈昭並無十分把握,但值得一試。
成了,給了沈鶯一條踏實的生路。
沈鶯實在做不了,也無妨,再尋妥當人。沈鶯的月銀由沈昭來承擔,不會讓恆興莊出錢。
「當然,你要是想跟李順走,我也不攔著你。」沈昭說著,「自此之後,姐妹緣盡,生死各安。你與我、與將軍府再無瓜葛,也不必再來往了。」
最後這句,不僅僅是對沈鶯說的,也是對李順說的。
李家人太貪,只看李順的反應,他對沈鶯是有感情的。
在少年愛意最深的時候,李順都能算計沈鶯那麼深,一旦感情變淡,能把沈鶯論斤賣。
李順要是還想著,若是沈鶯與他一起生活,他就能跟將軍府攀上關係,藉機算計,那就趁早打消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