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風起雲湧1880(二)
舊金山,巴爾巴利海岸。
海灣的潮氣混雜著煤煙、鹹魚和廉價威士忌的氣味,將這片罪惡的娛樂區包裹得嚴嚴實實。
巴爾巴利海岸,分成階級鮮明的兩部分,一大半是水手、賭徒、淘金失敗者和強盜的樂園,另一半則是尋找刺激的上流人士心照不宣的娛樂場。
今晚的於新,正身處他最昂貴的產業——一個高檔妓院的頂層。
這房間與那些骯髒、逼仄的「鴿子籠」有天壤之別。
牆上貼著法國絲綢壁紙,地上是厚重的波斯地毯,還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玫瑰與薰衣草香水味。
於新半靠在天鵝絨的沙發上。
他如今四十出頭,正是一個男人最鼎盛的年紀。
他穿著一件剪裁精良的西式馬甲,袖口是兩枚成色極佳的翡翠袖扣。
與大多數偷渡而來還拖著辮子的同胞不同,他的頭髮剪得很短,用髮油梳得一絲不苟。
一頭蟄伏在西海岸的猛虎。
合勝堂在舊金山勢力熏天,卻被牢牢限制在陳九給他劃好的地盤內,不敢僭越。
他仍舊必須對兩方低頭。
一個是「華人總會」,那是官方的、華社檯面上的「皇帝」,由城中原六大善堂的僑領們把持,又兼有華商代表,宗親會代表,和城裡的警察保持默契。
另一個,洪門總堂,致公堂。
總會也好,致公堂也罷,在他地盤的邊緣都有產業,常年駐紮著整隊的打仔,不是為了防他還是為了防誰?
陳九之前在海岸區的事務所辦公的時候,沒見有一個人防著他。
他自己坐在那,就讓整個海岸區噤若寒蟬。
於新對陳九,有一種近乎本能的、深入骨髓的懼怕。
他實在太過了解,以至於敬畏,甚至膽寒。
陳九的目光,似乎總能看穿他於新心裡最深的野望。
「接著跳。」於新吐出一個煙圈,聲音低沉。
他面前的地毯上,兩個赤裸的白人姑娘正隨著樓下樂隊傳來的、有些失真的華爾茲舞曲笨拙地扭動著。一個是金髮,一個是紅髮。在這片土地上,一個華人能讓兩個「洋人姑娘」如此取悅自己,這本身就是權力的極致體現。
於新喜歡這種感覺。他喜歡這種將「白鬼」踩在腳下的掌控感,這能暫時麻痹他心中對陳九的恐懼。
他端起一杯威士忌,目光卻越過舞動的肉體,投向窗外濃重的夜霧。
兩年了。
陳九坐鎮香港,處理亞洲事務,已經整整兩年了。
這兩年,是於新最快活、也最忙碌的兩年。他像一隻貪婪的碩鼠,背著總會和致公堂,利用巴爾巴利海岸這兩條街的龐大現金流,做了一件足以讓他掉一百次腦袋的大事。
他通過自己的渠道,從東亞源源不斷地「進口」走投無路的亡命徒——他們不是那些被賣了「豬仔」契約的苦力,他們是真正的悍匪、殺手。
他將這些人秘密送往東海岸——紐約、波士頓、費城。
在那裡,他用洗乾淨的錢開設了新的賭場、鴉片館和妓院。
他給這個新的組織,取了一個全新的名字——萃勝堂。
萃勝,取「精華」之意。這是他的精華,他的心血,他未來的王牌。
合勝堂是他的軀殼,是他在舊金山的面具,是陳九和總會眼皮底下的一條「好狗」。而萃勝堂,才是他於新真正的靈魂,是他擺脫加州這片泥潭,去東部稱王做祖的利劍。
東部沒有總會,更沒有陳九。那裡是一片新的處女地。
只有一些恪守陳九留下來的規矩的家犬,在東部開設致公堂分堂,做些貿易,小本生意。
等萃勝堂站穩了腳跟,他於新就會毫不猶豫地拋棄舊金山的一切,撕破臉皮,去東部做真正的「華人之王」。
「噹啷。」
杯子被重重放在桌上。
金髮姑娘嚇了一跳,停下舞步。
於新沒有看她,他的眉頭微微皺起。他聽到了門外熟悉的、急促的腳步聲。
「滾出去。」他低吼道。
兩個洋妞如蒙大赦,慌忙撿起地上的紗衣,消失在門後。
房間裡只剩下雪茄的余煙和外面的雜音。
門被敲響。
「進來。」
門開了,一個精瘦的漢子閃身進來,是他的心腹「瘦猴」阿輝。阿輝是專門負責盯梢總會動向的。
「爺,」阿輝的聲音壓得極低,帶著一絲掩飾不住的顫抖,「總會那邊,剛收到香港的急信...」
於新的心臟猛地一緊。他緩緩轉過身,眼睛死死盯住阿輝:「說。」
「九...九爺...他...」
阿輝咽了口唾沫:「他...已經動身了。搭的是『太平洋皇后號』郵輪,三天前...已經啟程。」
於新只覺得一股寒氣從尾椎骨直衝天靈蓋。
太平洋皇后號,從香港到舊金山,最快的航程是十五天。
三天前啟程...
這意味著,最多還有十二天,陳九就將踏上舊金山的碼頭。
他不是應該在香港開疆拓土嗎?為什麼突然跑回來?!
於新臉上的血色瞬間褪去。前一秒的驕奢淫逸、帝王般的享受蕩然無存。
幾秒後,他的眼神重新變得鎮定。
「跟我走。」
他抓起搭在沙發上的大衣,大步流星地走向門口。
「爺,去哪?」
「回堂口!」
————————
合勝堂總堂。
這裡隱藏在一條毫不起眼的巷子裡,門面是一家冷清的小酒吧。於新的馬車穿過巴爾巴利海岸的喧囂,停在了後門。
總堂的地下室,才是合勝堂真正的核心。
這裡沒有奢華,只有壓抑。
長條桌旁,已經坐著四個人。這是於新「東進計劃」的絕對核心。
左手第一位,是合勝堂的「白紙扇」,人稱「六指」的黃先生。他負責所有的帳目和髒錢。
第二位,是紅棍「瘋狗」強。東海岸的開拓,以及那批亡命徒的訓練,都由他負責。
第三位,是陳松。他負責舊金山與東部萃勝堂之間的所有秘密通訊。
第四位,就是剛剛報信的阿輝。
於新走進來,沒有坐下,而是徑直走到關公像前,拿起三炷香,點燃,深深拜了三拜。
他轉過身,臉上已經看不出絲毫的煩躁。
「各位。」他開口,聲音沙啞而有力,「我們沒有時間了。」
他環視一圈:「九爺,陳九,提前回來了。最多十二天,他就會到舊金山。」
「什麼?!」
「瘋狗」強立刻急了:「大哥,他怎麼這時候回來?紐約那邊剛開張,我們…」
「閉嘴!」於新厲聲喝斷他,「我叫你們來,不是聽你們抱怨的。」
他走到桌邊,雙手撐著桌面,身體前傾,
「六指,」他看向黃先生,「這個月,巴爾巴利這兩條街,流水多少?」
黃先生扶了扶他的金絲眼鏡,顫聲道:「新哥...這個月生意好。刨去給總會和九爺那邊的規費,我們...我們私下存的,大概有...八萬美金。」
「阿松,」於新轉向聯絡官,「紐約那邊,上個星期遞來的消息是什麼?」
陳松立刻起身:「大哥。已經按您的吩咐,在紐約華人社區的勿街(Mott Street)和擺也街(Pell Street)拿下了三個據點。兩個番攤館,一個煙室。但是...東部的安良堂和協勝堂已經注意到我們了。安良的總理,不好惹。」
「不好惹?」於新冷笑一聲,「我於新就好惹嗎?」
「瘋狗!」
「在!大哥!」
「我們手裡,還能動用的新人,有多少?」
「新人」是指那些偷渡而來、沒有在總會登記過身份、隨時可以「消失」的亡命徒。
「瘋狗」強咧開一個殘忍的笑容:「大哥,我剛送一批人去紐約回來,那邊現在有八十四個好手,還有一百多個幫閒。舊金山這邊,剛『下船』的,還有三十個。個個都是敢殺敢剮的好手!」
「好。」
於新直起身子,在煙霧繚繞的密室中來回踱步。
陳九就像一座大山,壓在所有人頭頂。他們在於新的帶領下,在這座大山的陰影里,偷偷挖了一條通往東方的隧道。
為了防止走漏風聲,也為了一戰功成,這批人手是他非常小心地收集,訓練,才陸續送到東海岸的。
東海岸的局面剛剛打開,陳九就要回來.....
沒有人比他更清楚陳九的可怕。那不是一個「人」,那是一座山。當年在巴爾巴利海岸,在舊金山碼頭,陳九用鐵腕和鮮血奠定了自己的地位,那種雷霆手段下的屍骨,那種殺人如麻的回憶,於新至今記憶猶新。
他之所以敢另起爐灶,就是因為陳九離得太遠了。
他以為自己還有時間。
他背地裡招募亡命徒,大搞鴉片走私,成立萃勝堂……這一切,在陳九的規矩里,都是「死罪」。
他很清楚,自己這些年積極參與華人總會事務,捐錢修路、建醫院,在那些總會的理事面前裝得像個「慈善家」,都只是障眼法。這種障眼法,騙得過總會,但騙不過陳九。
現在,這座山要回來了。
六指和其他頭目們都焦躁地等著,汗水從他們的額頭滲出。
「爺……您說句話啊!
「要不……我們把東部的生意停了?把人解散了?」
「停?」於新終於開口了,他的聲音很輕,
「傻強,你現在去紐約,能把那些亡命徒都勸回家種地嗎?你能把吃進嘴裡的鴉片生意再吐出來嗎?」
「那……」
「慌什麼?」於新站了起來。
「他回來,是事實。」於新的聲音恢復了往日的鎮定,甚至帶著一絲冷意,「但他離開這裡太久了。」
「他以為舊金山還是他走時的舊金山嗎?」
於新轉過身,他的目光掃過每一個人。
「他以為巴爾巴利海岸還是那個小泥潭嗎?他不知道,這幾年的錢,像洪水一樣。他也不知道,我們在東部,已經不是幾十個斧頭仔,而是幾百條槍!」
他的話語中有一種奇異的魔力,讓眾人顫抖的心稍微安定了下來。
「於爺,那我們……」
「阿松,」於新看向那個雜役,「你回去,繼續盯緊總會。弄清楚他這次回來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瘋狗。」
「在!」
「你,」於新指著他,「立刻回東部。把控好萃勝堂的爛仔,從今天起,所有生意轉入地下,別和致公堂還有其他堂口鬧事。任何人敢在這個時候惹是生非,直接殺了!」
「是!」
「還有,」於新頓了頓,「六指,你把帳目做乾淨。從萃勝堂的帳上,湊十萬美金出來,用我的名義,捐給舊金山華人總會。」
「十萬?」黃六指倒吸一口氣。
「對。」於新露出微笑,
「就說,是巴爾巴利海岸的華人兄弟,感念陳九先生多年為華人奔走,特意籌集的『歸鄉賀禮』。」
「他不是要改善唐人街嗎?我們幫他改。」
「他不是要辦善堂嗎?我們幫他辦。」
「他要名,我們就給他名。」
於新走到瘋狗面前,輕輕幫他整理了一下衣領,他的動作輕柔,眼神卻充滿壓力。
「九爺回來了,是好事。我們這些做兄弟的,自然要……風風光光地迎接他。」
————————————————————————
紐約。
煤氣燈的光暈,勉強照亮了下城第六區的泥濘。這裡是城市繁華的邊緣,也是紐約華人社區的心臟。
莫特街。
美國人稱這裡為「異教徒的巢穴」,但對住在這裡的兩千多名華人來說,這裡是避難所。
晚上九點,一輛黑色的四輪馬車碾過濕漉漉的鵝卵石,停在了莫特街18號的門口。馬車夫是個愛爾蘭人,他輕蔑地朝街角吐了口煙沫,但絲毫不敢耽擱,立刻跳下來,恭敬地拉開了車門。
一隻擦得鋥亮的牛津鞋踏了出來。
走下馬車的是史蒂芬·J·史蒂芬,坦慕尼協會在第六區的區黨部主席,也是紐約市警察局的榮譽警監。
他是個典型的坦慕尼政客——身材臃腫,臉色因常年飲酒而漲紅,手指上戴著碩大的金戒指。
他拉了拉自己的馬甲,忍不住被臭味熏出個噴嚏。
「晚上好,先生們。」史蒂芬警監對著門口兩個穿著中式短褂的壯漢點了點頭。
那兩人一言不發,微微躬身,拉開了厚重的木門。
門內,是另一個世界。
這裡是安良堂的總部,也是「紐約唐人街市長」——李希齡的辦公室。
與外面的骯髒不同,室內十分乾淨,除了雪茄味之外沒別的,牆上還掛著精美的中國字畫。
一個身穿昂貴西式三件套馬甲的華人男子,正坐在大木桌後。
他就是李希齡。
李希齡年紀不大,三十出頭,面容清瘦,留著當時華人中極為罕見的絡腮鬍,但打理得一絲不苟。
他沒有辮子,一頭短髮梳得油亮。如果不是那雙純黑的、深不見底的東方眼睛,他看起來更像個精明的華爾街經紀人。
「晚上好,史蒂芬。」李希齡站起身,露出了一個微笑。他操著一口流利的、帶著輕微廣東口音的英語。
「晚上好,湯姆。」史蒂芬警監粗魯地坐進一張椅子裡,椅子發出了不堪重負的呻吟。
「你的茶還是那麼香。但願你給我準備了比茶更帶勁的東西。」
李希齡拍了拍手。一個穿著綢緞的年輕女人悄無聲息地滑了進來,她沒有看史蒂芬一眼,只是端上了一瓶威士忌和兩個水晶杯。
「老規矩。」李希齡親自為他倒酒。
史蒂芬一口喝乾,滿足地嘆了口氣:「湯姆,你知道我為什麼來。『誠實的約翰』(時任坦慕尼協會領袖)下個月要為新的市議員選舉籌款。第六區的兄弟們……手頭有點緊。」
李希齡微笑著,從抽屜里拿出一個厚實的信封,輕輕推了過去。
「這是這個月的市政改善捐款。」
史蒂芬沒有打開,只是用手指掂了掂厚度。很足。他滿意地笑了,把信封塞進內袋。
「湯姆,你總是這麼慷慨。這就是我為什麼喜歡和你打交道。」史蒂芬靠在椅子上,「不像那些愛爾蘭人,總是在抱怨。你們中國人,安靜,勤勞,而且……懂得規矩。」
「我們是生意人,史蒂芬。」李希齡端起自己的茶杯,「我們相信秩序。秩序才能生財。」
「說得好!秩序!」史蒂芬警監重重地拍了下桌子,「這也是我今天要告訴你的。湯姆,你的秩序,好像出了點小問題。」
李希齡的眼睛眯了起來:「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別裝傻了,湯姆。」史蒂芬身體前傾,壓低了聲音,「勿街那家肥的冒油的番攤檔口。我的人說,上周被一幫外地來的斧頭仔給砸了。」
李希齡的表情沒有變化,但他端著茶杯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那家檔口,是交了『安良稅』的。」他平靜地說。
「我知道。所以問題才嚴重。」史蒂芬說,「我的人抓了兩個。他們不說自己是誰。但我的線人說,他們是萃勝堂的人。一個叫……瘋狗?野狗的人?」
「瘋狗強。」李希齡糾正了他,聲音冷了下來。
「對,聽說一個從舊金山流竄過來的雜種。」
史蒂芬不屑地說,「他以為紐約是加州那個蠻荒之地嗎?他不知道莫特街是誰罩著的嗎?」
「他會知道的。」
「他最好知道!」史蒂芬站了起來,「湯姆,我不管你們中國人內部怎麼用斧頭解決問題。但現在是關鍵時期。國會還在積極討論如何對待你們,排華的浪潮比哈德遜河的漲潮還凶。坦慕尼需要唐人街保持安靜。」
他走到李希齡身邊,拍了拍他的肩膀,力氣大得像在拍一頭騾子。
「你,李希齡,是坦慕尼協會認證的『華人領袖』。你的工作,就是保證這裡的安定和捐款。作為回報,我的警察,不會去查你的賭場、你的鴉片館,和你的姑娘。」
史蒂芬的酒氣噴在李希齡的臉上。
「但如果你連一群拿斧頭的小混混都搞不定,」他湊得更近,「如果唐人街開始流血,報紙開始亂寫……那『誠實的約翰』也許就得考慮,換一個華人頭目了。」
李希齡靜靜地看著他,直到這位警監的威脅說完。
「史蒂芬,」李希齡忽然笑了,他重新給史蒂芬滿上一杯酒,「你高估了他,也低估了我。」
「但願如此。」
「請轉告約翰先生。下個月的籌款晚宴,安良商會,將額外再捐五千美金。為了第六區未來的繁榮。」
史蒂芬的眼睛亮了:「五千?湯姆,你真是我的好朋友!」
「至於瘋狗強,」李希齡站起身,送史蒂芬到門口,「他只是一隻迷路的狗,很快就會找到自己的狗窩。或者……葬身之地。」
史蒂芬警監滿意地離開了。
門關上的瞬間,李希齡臉上的微笑立刻消失了。
他走到窗邊,看著史蒂芬的馬車消失在莫特街的霧氣中。
「來人。」他用台山話冷冷地喊道。
一個心腹從陰影中走出。
「大哥。」
「萃勝堂的人在哪?」
「在宰也街的一個據點。」
「他有多少人?」
「不少。至少一百個從加州跟過來的『搏仔』(打手),心黑手狠。紐約本地也招了幾個不滿您規矩的散仔。」
李希齡沉默地看著窗外。
他,李希齡,花了四五年時間,才在紐約站住腳。他14歲來舊金山,先是在船上給運華工的客頭幫工,後來又洗衣打雜,一個小孩,在舊金山不知道受了多少欺負。
陳九在舊金山大刀闊斧,他瞧出了門道,帶著幾個心腹兄弟和攢下來的錢來了紐約,又開始干老本行,幫著在加州不滿華人總會霸道的爛仔做假手續,放貸買火車票,介紹紐約的工作立足,如今已經是紐約警局和官員最信賴的華社領袖。
他懂英語,花了大價錢籠絡低級官員,76年宣布入籍美國,成為美國公民,為了增加美國人對他的信任,還娶了一位德裔白人太太。
在他的「秩序」下,安良堂壟斷了唐人街所有的番攤、白鴿票、鴉片和妓院生意。他抽的「稅」,比美國政府的稅還高,但也確保了「平安」。
紐約的洗衣生意,他更是占下了至少三成。
紐約的唐人街,只有自由!這裡有妓院,有賭場,有鴉片,有敢打敢殺就能成為人上人的快速通道!
加州高壓之下的爛仔紛紛湧入,華人社區快速膨脹。
現在,一個自詡兇狠的外來戶,就想來挑戰這個秩序。
「大哥,史蒂芬那個老狐狸……」
「他要的不是秩序,他要的是錢。」李希齡打斷了他,「而錢,不能斷。」
他轉過身,眼中閃過一絲狠厲,那是他從不展示給鬼佬看的鋒芒。
「去。告訴四兄弟的人。就說,我不希望再在唐人街看到那隻瘋狗的影子。」
「您的意思是……借刀?」
「不。」李希齡端起那杯冷掉的茶,「我要『協勝堂』和瘋狗打起來。打得越凶越好。」
「可這樣一來,坦慕尼那邊……」
「史蒂芬要的是安靜嗎?不,」李希齡冷笑,「他要的是額外的五千美金。還有,當火燒起來時,滅火的人,才能要到最高的價錢。」
「在這個城市,誰能滅火,誰能做事,誰才能往上爬。」
心腹愣住了。他看著李希齡,忽然明白為什麼這個人能成為「市長」。
「我馬上去辦。」
「等等,」李希齡叫住他,「找個機會,把萃勝堂新搶下來的檔口,匿名透露給史蒂芬手下的巡警。」
「……大哥,我糊塗了。我們不是要……」
「史蒂芬要的是錢,但他的手下,那些拿不到大頭的愛爾蘭巡警,要的是功勞和孝敬。讓他們去抓萃勝堂的人,讓那些金山的外來戶明白,在紐約,沒有坦慕尼的點頭,他連呼吸都是錯的。」
李希齡重新坐下,點燃了一根雪茄。
「我要他知道,李希齡的秩序,不是用斧頭,是用金錢和政治建立的。而他,兩樣都沒有。」
海灣的潮氣混雜著煤煙、鹹魚和廉價威士忌的氣味,將這片罪惡的娛樂區包裹得嚴嚴實實。
巴爾巴利海岸,分成階級鮮明的兩部分,一大半是水手、賭徒、淘金失敗者和強盜的樂園,另一半則是尋找刺激的上流人士心照不宣的娛樂場。
今晚的於新,正身處他最昂貴的產業——一個高檔妓院的頂層。
這房間與那些骯髒、逼仄的「鴿子籠」有天壤之別。
牆上貼著法國絲綢壁紙,地上是厚重的波斯地毯,還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玫瑰與薰衣草香水味。
於新半靠在天鵝絨的沙發上。
他如今四十出頭,正是一個男人最鼎盛的年紀。
他穿著一件剪裁精良的西式馬甲,袖口是兩枚成色極佳的翡翠袖扣。
與大多數偷渡而來還拖著辮子的同胞不同,他的頭髮剪得很短,用髮油梳得一絲不苟。
一頭蟄伏在西海岸的猛虎。
合勝堂在舊金山勢力熏天,卻被牢牢限制在陳九給他劃好的地盤內,不敢僭越。
他仍舊必須對兩方低頭。
一個是「華人總會」,那是官方的、華社檯面上的「皇帝」,由城中原六大善堂的僑領們把持,又兼有華商代表,宗親會代表,和城裡的警察保持默契。
另一個,洪門總堂,致公堂。
總會也好,致公堂也罷,在他地盤的邊緣都有產業,常年駐紮著整隊的打仔,不是為了防他還是為了防誰?
陳九之前在海岸區的事務所辦公的時候,沒見有一個人防著他。
他自己坐在那,就讓整個海岸區噤若寒蟬。
於新對陳九,有一種近乎本能的、深入骨髓的懼怕。
他實在太過了解,以至於敬畏,甚至膽寒。
陳九的目光,似乎總能看穿他於新心裡最深的野望。
「接著跳。」於新吐出一個煙圈,聲音低沉。
他面前的地毯上,兩個赤裸的白人姑娘正隨著樓下樂隊傳來的、有些失真的華爾茲舞曲笨拙地扭動著。一個是金髮,一個是紅髮。在這片土地上,一個華人能讓兩個「洋人姑娘」如此取悅自己,這本身就是權力的極致體現。
於新喜歡這種感覺。他喜歡這種將「白鬼」踩在腳下的掌控感,這能暫時麻痹他心中對陳九的恐懼。
他端起一杯威士忌,目光卻越過舞動的肉體,投向窗外濃重的夜霧。
兩年了。
陳九坐鎮香港,處理亞洲事務,已經整整兩年了。
這兩年,是於新最快活、也最忙碌的兩年。他像一隻貪婪的碩鼠,背著總會和致公堂,利用巴爾巴利海岸這兩條街的龐大現金流,做了一件足以讓他掉一百次腦袋的大事。
他通過自己的渠道,從東亞源源不斷地「進口」走投無路的亡命徒——他們不是那些被賣了「豬仔」契約的苦力,他們是真正的悍匪、殺手。
他將這些人秘密送往東海岸——紐約、波士頓、費城。
在那裡,他用洗乾淨的錢開設了新的賭場、鴉片館和妓院。
他給這個新的組織,取了一個全新的名字——萃勝堂。
萃勝,取「精華」之意。這是他的精華,他的心血,他未來的王牌。
合勝堂是他的軀殼,是他在舊金山的面具,是陳九和總會眼皮底下的一條「好狗」。而萃勝堂,才是他於新真正的靈魂,是他擺脫加州這片泥潭,去東部稱王做祖的利劍。
東部沒有總會,更沒有陳九。那裡是一片新的處女地。
只有一些恪守陳九留下來的規矩的家犬,在東部開設致公堂分堂,做些貿易,小本生意。
等萃勝堂站穩了腳跟,他於新就會毫不猶豫地拋棄舊金山的一切,撕破臉皮,去東部做真正的「華人之王」。
「噹啷。」
杯子被重重放在桌上。
金髮姑娘嚇了一跳,停下舞步。
於新沒有看她,他的眉頭微微皺起。他聽到了門外熟悉的、急促的腳步聲。
「滾出去。」他低吼道。
兩個洋妞如蒙大赦,慌忙撿起地上的紗衣,消失在門後。
房間裡只剩下雪茄的余煙和外面的雜音。
門被敲響。
「進來。」
門開了,一個精瘦的漢子閃身進來,是他的心腹「瘦猴」阿輝。阿輝是專門負責盯梢總會動向的。
「爺,」阿輝的聲音壓得極低,帶著一絲掩飾不住的顫抖,「總會那邊,剛收到香港的急信...」
於新的心臟猛地一緊。他緩緩轉過身,眼睛死死盯住阿輝:「說。」
「九...九爺...他...」
阿輝咽了口唾沫:「他...已經動身了。搭的是『太平洋皇后號』郵輪,三天前...已經啟程。」
於新只覺得一股寒氣從尾椎骨直衝天靈蓋。
太平洋皇后號,從香港到舊金山,最快的航程是十五天。
三天前啟程...
這意味著,最多還有十二天,陳九就將踏上舊金山的碼頭。
他不是應該在香港開疆拓土嗎?為什麼突然跑回來?!
於新臉上的血色瞬間褪去。前一秒的驕奢淫逸、帝王般的享受蕩然無存。
幾秒後,他的眼神重新變得鎮定。
「跟我走。」
他抓起搭在沙發上的大衣,大步流星地走向門口。
「爺,去哪?」
「回堂口!」
————————
合勝堂總堂。
這裡隱藏在一條毫不起眼的巷子裡,門面是一家冷清的小酒吧。於新的馬車穿過巴爾巴利海岸的喧囂,停在了後門。
總堂的地下室,才是合勝堂真正的核心。
這裡沒有奢華,只有壓抑。
長條桌旁,已經坐著四個人。這是於新「東進計劃」的絕對核心。
左手第一位,是合勝堂的「白紙扇」,人稱「六指」的黃先生。他負責所有的帳目和髒錢。
第二位,是紅棍「瘋狗」強。東海岸的開拓,以及那批亡命徒的訓練,都由他負責。
第三位,是陳松。他負責舊金山與東部萃勝堂之間的所有秘密通訊。
第四位,就是剛剛報信的阿輝。
於新走進來,沒有坐下,而是徑直走到關公像前,拿起三炷香,點燃,深深拜了三拜。
他轉過身,臉上已經看不出絲毫的煩躁。
「各位。」他開口,聲音沙啞而有力,「我們沒有時間了。」
他環視一圈:「九爺,陳九,提前回來了。最多十二天,他就會到舊金山。」
「什麼?!」
「瘋狗」強立刻急了:「大哥,他怎麼這時候回來?紐約那邊剛開張,我們…」
「閉嘴!」於新厲聲喝斷他,「我叫你們來,不是聽你們抱怨的。」
他走到桌邊,雙手撐著桌面,身體前傾,
「六指,」他看向黃先生,「這個月,巴爾巴利這兩條街,流水多少?」
黃先生扶了扶他的金絲眼鏡,顫聲道:「新哥...這個月生意好。刨去給總會和九爺那邊的規費,我們...我們私下存的,大概有...八萬美金。」
「阿松,」於新轉向聯絡官,「紐約那邊,上個星期遞來的消息是什麼?」
陳松立刻起身:「大哥。已經按您的吩咐,在紐約華人社區的勿街(Mott Street)和擺也街(Pell Street)拿下了三個據點。兩個番攤館,一個煙室。但是...東部的安良堂和協勝堂已經注意到我們了。安良的總理,不好惹。」
「不好惹?」於新冷笑一聲,「我於新就好惹嗎?」
「瘋狗!」
「在!大哥!」
「我們手裡,還能動用的新人,有多少?」
「新人」是指那些偷渡而來、沒有在總會登記過身份、隨時可以「消失」的亡命徒。
「瘋狗」強咧開一個殘忍的笑容:「大哥,我剛送一批人去紐約回來,那邊現在有八十四個好手,還有一百多個幫閒。舊金山這邊,剛『下船』的,還有三十個。個個都是敢殺敢剮的好手!」
「好。」
於新直起身子,在煙霧繚繞的密室中來回踱步。
陳九就像一座大山,壓在所有人頭頂。他們在於新的帶領下,在這座大山的陰影里,偷偷挖了一條通往東方的隧道。
為了防止走漏風聲,也為了一戰功成,這批人手是他非常小心地收集,訓練,才陸續送到東海岸的。
東海岸的局面剛剛打開,陳九就要回來.....
沒有人比他更清楚陳九的可怕。那不是一個「人」,那是一座山。當年在巴爾巴利海岸,在舊金山碼頭,陳九用鐵腕和鮮血奠定了自己的地位,那種雷霆手段下的屍骨,那種殺人如麻的回憶,於新至今記憶猶新。
他之所以敢另起爐灶,就是因為陳九離得太遠了。
他以為自己還有時間。
他背地裡招募亡命徒,大搞鴉片走私,成立萃勝堂……這一切,在陳九的規矩里,都是「死罪」。
他很清楚,自己這些年積極參與華人總會事務,捐錢修路、建醫院,在那些總會的理事面前裝得像個「慈善家」,都只是障眼法。這種障眼法,騙得過總會,但騙不過陳九。
現在,這座山要回來了。
六指和其他頭目們都焦躁地等著,汗水從他們的額頭滲出。
「爺……您說句話啊!
「要不……我們把東部的生意停了?把人解散了?」
「停?」於新終於開口了,他的聲音很輕,
「傻強,你現在去紐約,能把那些亡命徒都勸回家種地嗎?你能把吃進嘴裡的鴉片生意再吐出來嗎?」
「那……」
「慌什麼?」於新站了起來。
「他回來,是事實。」於新的聲音恢復了往日的鎮定,甚至帶著一絲冷意,「但他離開這裡太久了。」
「他以為舊金山還是他走時的舊金山嗎?」
於新轉過身,他的目光掃過每一個人。
「他以為巴爾巴利海岸還是那個小泥潭嗎?他不知道,這幾年的錢,像洪水一樣。他也不知道,我們在東部,已經不是幾十個斧頭仔,而是幾百條槍!」
他的話語中有一種奇異的魔力,讓眾人顫抖的心稍微安定了下來。
「於爺,那我們……」
「阿松,」於新看向那個雜役,「你回去,繼續盯緊總會。弄清楚他這次回來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瘋狗。」
「在!」
「你,」於新指著他,「立刻回東部。把控好萃勝堂的爛仔,從今天起,所有生意轉入地下,別和致公堂還有其他堂口鬧事。任何人敢在這個時候惹是生非,直接殺了!」
「是!」
「還有,」於新頓了頓,「六指,你把帳目做乾淨。從萃勝堂的帳上,湊十萬美金出來,用我的名義,捐給舊金山華人總會。」
「十萬?」黃六指倒吸一口氣。
「對。」於新露出微笑,
「就說,是巴爾巴利海岸的華人兄弟,感念陳九先生多年為華人奔走,特意籌集的『歸鄉賀禮』。」
「他不是要改善唐人街嗎?我們幫他改。」
「他不是要辦善堂嗎?我們幫他辦。」
「他要名,我們就給他名。」
於新走到瘋狗面前,輕輕幫他整理了一下衣領,他的動作輕柔,眼神卻充滿壓力。
「九爺回來了,是好事。我們這些做兄弟的,自然要……風風光光地迎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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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
煤氣燈的光暈,勉強照亮了下城第六區的泥濘。這裡是城市繁華的邊緣,也是紐約華人社區的心臟。
莫特街。
美國人稱這裡為「異教徒的巢穴」,但對住在這裡的兩千多名華人來說,這裡是避難所。
晚上九點,一輛黑色的四輪馬車碾過濕漉漉的鵝卵石,停在了莫特街18號的門口。馬車夫是個愛爾蘭人,他輕蔑地朝街角吐了口煙沫,但絲毫不敢耽擱,立刻跳下來,恭敬地拉開了車門。
一隻擦得鋥亮的牛津鞋踏了出來。
走下馬車的是史蒂芬·J·史蒂芬,坦慕尼協會在第六區的區黨部主席,也是紐約市警察局的榮譽警監。
他是個典型的坦慕尼政客——身材臃腫,臉色因常年飲酒而漲紅,手指上戴著碩大的金戒指。
他拉了拉自己的馬甲,忍不住被臭味熏出個噴嚏。
「晚上好,先生們。」史蒂芬警監對著門口兩個穿著中式短褂的壯漢點了點頭。
那兩人一言不發,微微躬身,拉開了厚重的木門。
門內,是另一個世界。
這裡是安良堂的總部,也是「紐約唐人街市長」——李希齡的辦公室。
與外面的骯髒不同,室內十分乾淨,除了雪茄味之外沒別的,牆上還掛著精美的中國字畫。
一個身穿昂貴西式三件套馬甲的華人男子,正坐在大木桌後。
他就是李希齡。
李希齡年紀不大,三十出頭,面容清瘦,留著當時華人中極為罕見的絡腮鬍,但打理得一絲不苟。
他沒有辮子,一頭短髮梳得油亮。如果不是那雙純黑的、深不見底的東方眼睛,他看起來更像個精明的華爾街經紀人。
「晚上好,史蒂芬。」李希齡站起身,露出了一個微笑。他操著一口流利的、帶著輕微廣東口音的英語。
「晚上好,湯姆。」史蒂芬警監粗魯地坐進一張椅子裡,椅子發出了不堪重負的呻吟。
「你的茶還是那麼香。但願你給我準備了比茶更帶勁的東西。」
李希齡拍了拍手。一個穿著綢緞的年輕女人悄無聲息地滑了進來,她沒有看史蒂芬一眼,只是端上了一瓶威士忌和兩個水晶杯。
「老規矩。」李希齡親自為他倒酒。
史蒂芬一口喝乾,滿足地嘆了口氣:「湯姆,你知道我為什麼來。『誠實的約翰』(時任坦慕尼協會領袖)下個月要為新的市議員選舉籌款。第六區的兄弟們……手頭有點緊。」
李希齡微笑著,從抽屜里拿出一個厚實的信封,輕輕推了過去。
「這是這個月的市政改善捐款。」
史蒂芬沒有打開,只是用手指掂了掂厚度。很足。他滿意地笑了,把信封塞進內袋。
「湯姆,你總是這麼慷慨。這就是我為什麼喜歡和你打交道。」史蒂芬靠在椅子上,「不像那些愛爾蘭人,總是在抱怨。你們中國人,安靜,勤勞,而且……懂得規矩。」
「我們是生意人,史蒂芬。」李希齡端起自己的茶杯,「我們相信秩序。秩序才能生財。」
「說得好!秩序!」史蒂芬警監重重地拍了下桌子,「這也是我今天要告訴你的。湯姆,你的秩序,好像出了點小問題。」
李希齡的眼睛眯了起來:「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別裝傻了,湯姆。」史蒂芬身體前傾,壓低了聲音,「勿街那家肥的冒油的番攤檔口。我的人說,上周被一幫外地來的斧頭仔給砸了。」
李希齡的表情沒有變化,但他端著茶杯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那家檔口,是交了『安良稅』的。」他平靜地說。
「我知道。所以問題才嚴重。」史蒂芬說,「我的人抓了兩個。他們不說自己是誰。但我的線人說,他們是萃勝堂的人。一個叫……瘋狗?野狗的人?」
「瘋狗強。」李希齡糾正了他,聲音冷了下來。
「對,聽說一個從舊金山流竄過來的雜種。」
史蒂芬不屑地說,「他以為紐約是加州那個蠻荒之地嗎?他不知道莫特街是誰罩著的嗎?」
「他會知道的。」
「他最好知道!」史蒂芬站了起來,「湯姆,我不管你們中國人內部怎麼用斧頭解決問題。但現在是關鍵時期。國會還在積極討論如何對待你們,排華的浪潮比哈德遜河的漲潮還凶。坦慕尼需要唐人街保持安靜。」
他走到李希齡身邊,拍了拍他的肩膀,力氣大得像在拍一頭騾子。
「你,李希齡,是坦慕尼協會認證的『華人領袖』。你的工作,就是保證這裡的安定和捐款。作為回報,我的警察,不會去查你的賭場、你的鴉片館,和你的姑娘。」
史蒂芬的酒氣噴在李希齡的臉上。
「但如果你連一群拿斧頭的小混混都搞不定,」他湊得更近,「如果唐人街開始流血,報紙開始亂寫……那『誠實的約翰』也許就得考慮,換一個華人頭目了。」
李希齡靜靜地看著他,直到這位警監的威脅說完。
「史蒂芬,」李希齡忽然笑了,他重新給史蒂芬滿上一杯酒,「你高估了他,也低估了我。」
「但願如此。」
「請轉告約翰先生。下個月的籌款晚宴,安良商會,將額外再捐五千美金。為了第六區未來的繁榮。」
史蒂芬的眼睛亮了:「五千?湯姆,你真是我的好朋友!」
「至於瘋狗強,」李希齡站起身,送史蒂芬到門口,「他只是一隻迷路的狗,很快就會找到自己的狗窩。或者……葬身之地。」
史蒂芬警監滿意地離開了。
門關上的瞬間,李希齡臉上的微笑立刻消失了。
他走到窗邊,看著史蒂芬的馬車消失在莫特街的霧氣中。
「來人。」他用台山話冷冷地喊道。
一個心腹從陰影中走出。
「大哥。」
「萃勝堂的人在哪?」
「在宰也街的一個據點。」
「他有多少人?」
「不少。至少一百個從加州跟過來的『搏仔』(打手),心黑手狠。紐約本地也招了幾個不滿您規矩的散仔。」
李希齡沉默地看著窗外。
他,李希齡,花了四五年時間,才在紐約站住腳。他14歲來舊金山,先是在船上給運華工的客頭幫工,後來又洗衣打雜,一個小孩,在舊金山不知道受了多少欺負。
陳九在舊金山大刀闊斧,他瞧出了門道,帶著幾個心腹兄弟和攢下來的錢來了紐約,又開始干老本行,幫著在加州不滿華人總會霸道的爛仔做假手續,放貸買火車票,介紹紐約的工作立足,如今已經是紐約警局和官員最信賴的華社領袖。
他懂英語,花了大價錢籠絡低級官員,76年宣布入籍美國,成為美國公民,為了增加美國人對他的信任,還娶了一位德裔白人太太。
在他的「秩序」下,安良堂壟斷了唐人街所有的番攤、白鴿票、鴉片和妓院生意。他抽的「稅」,比美國政府的稅還高,但也確保了「平安」。
紐約的洗衣生意,他更是占下了至少三成。
紐約的唐人街,只有自由!這裡有妓院,有賭場,有鴉片,有敢打敢殺就能成為人上人的快速通道!
加州高壓之下的爛仔紛紛湧入,華人社區快速膨脹。
現在,一個自詡兇狠的外來戶,就想來挑戰這個秩序。
「大哥,史蒂芬那個老狐狸……」
「他要的不是秩序,他要的是錢。」李希齡打斷了他,「而錢,不能斷。」
他轉過身,眼中閃過一絲狠厲,那是他從不展示給鬼佬看的鋒芒。
「去。告訴四兄弟的人。就說,我不希望再在唐人街看到那隻瘋狗的影子。」
「您的意思是……借刀?」
「不。」李希齡端起那杯冷掉的茶,「我要『協勝堂』和瘋狗打起來。打得越凶越好。」
「可這樣一來,坦慕尼那邊……」
「史蒂芬要的是安靜嗎?不,」李希齡冷笑,「他要的是額外的五千美金。還有,當火燒起來時,滅火的人,才能要到最高的價錢。」
「在這個城市,誰能滅火,誰能做事,誰才能往上爬。」
心腹愣住了。他看著李希齡,忽然明白為什麼這個人能成為「市長」。
「我馬上去辦。」
「等等,」李希齡叫住他,「找個機會,把萃勝堂新搶下來的檔口,匿名透露給史蒂芬手下的巡警。」
「……大哥,我糊塗了。我們不是要……」
「史蒂芬要的是錢,但他的手下,那些拿不到大頭的愛爾蘭巡警,要的是功勞和孝敬。讓他們去抓萃勝堂的人,讓那些金山的外來戶明白,在紐約,沒有坦慕尼的點頭,他連呼吸都是錯的。」
李希齡重新坐下,點燃了一根雪茄。
「我要他知道,李希齡的秩序,不是用斧頭,是用金錢和政治建立的。而他,兩樣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