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4章 你懂造手機嗎
「我就去問朋友,去跟圈子裡的人聊。聊了一圈下來,發現大家的想法都差不多:國產手機,沒戲。」
「供應鏈在人家手裡,核心技術在人家手裡,品牌認知也在人家手裡。你憑什麼做?」
「我也覺得挺沒戲的。」
台下又笑了。
「後來,在朋友的撮合下,我認識了夏冬。」
「我跟夏冬說了我的想法。我說咱們搞個手機吧,這事能成。」
雷布斯笑了笑。
「結果夏冬比我還要激進。」
「他說,要做手機,咱們連底層的手機作業系統一起做。」
「我當時就勸他,我說手機相對好做,門檻相對較低,供應鏈成熟,咱們找工廠代工就行。但是作業系統這玩意兒,那是美國很多大廠砸了幾十億都搞不好的東西。」
「我們憑什麼能搞好?」
雷布斯的音量提高了。
「就這一句話。」
「我想了很久。想到最後我覺得,他說得對。不試,永遠不知道。試了,最壞的結果也不過是失敗。但如果不試,我這輩子都會後悔。」
「四十歲那年,我突然覺得,如果不去做這件事,我這輩子都會看不起自己。」
雷布斯說出這句話的時候,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很清楚。
全場掌聲。
彈幕刷屏了。
「哭了。」
「四十歲,大多數人已經開始求穩了,他選擇從零開始。」
「我現在理解為什麼夏冬願意all in做作業系統了,這兩個人骨子裡是一種人。」
「說實話,我之前對紅米沒什麼感覺,但聽了這段,突然有點想支持一下。」
雷布斯頓了頓,平復了一下情緒。
「好,光有熱血不行。做手機這碗飯,太苦,太難。」
他苦笑了一下。
「我給大家講講,到底有多苦。」
「我們團隊組建以後,第一件事就是跑供應鏈。手機要用屏幕,要用晶片,要用攝像頭模組,要用電池,這些東西國內當時做不了高端的,得去找海外供應商。」
「我帶著團隊去拜訪全球排名前三的一家屏幕供應商。提前兩周發了郵件,打了電話,約好了時間。」
「到了那天,我們穿得人模人樣的,帶著商業計劃書,帶著技術方案,飛了十幾個小時過去。」
「到了對方公司大堂,前台讓我們坐那兒等。」
「等了一個小時,兩個小時,三個小時。我去問前台,前台說『稍等,高管在開會』。」
「等了四個小時。」
雷布斯伸出四根手指。
「四個小時。」
「最後出來一個人,不是高管本人,是高管的助理。他走到我面前,上下打量了我們一眼,就問了一句話。」
雷布斯學著那個語氣:「你們,懂怎麼造手機嗎?」
全場倒吸了一口氣。
彈幕瞬間爆炸。
「四個小時就等來這句話???」
「這也太看不起人了!」
「氣死了!」
「所以紅米用的屏幕不是這家的吧?求求告訴我不是。」
雷布斯擺了擺手:「類似的事情,不止發生了一次。在整個籌備的十六個月里,我們被拒絕過,被嘲笑過,被放鴿子過。」
「但我的團隊裡沒有一個人說過放棄。」
「因為我們都相信一件事。」
他看著台下,一字一頓地說:
「永遠相信美好的事情即將發生。」
「終於,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克服了無數的困難,我們終於把紅米手機做了出來。」
掌聲雷動。
「好了,故事講完了。」
雷布斯突然語氣一轉,變得輕快起來。
「我知道你們想聽什麼。」
台下有人喊了出來:「參數!」
「配置!」
「價格!」
雷布斯笑了,笑得很開心。
「來,上硬貨。」
他轉過身,身後的LED屏幕亮了起來。
屏幕正中央,一行大字:【紅米1代】。
「首先,處理器。」
屏幕上出現了一顆晶片的渲染圖。
「我們搭載的,是目前地球上能買到的最強的手機處理器。滿血版。不是降頻版,不是閹割版,是滿血版。」
「很多同行跟我說,用滿血版功耗大、散熱難。我說,那我們就解決功耗和散熱的問題。用戶花了錢,憑什麼用閹割的東西?」
台下掌聲。
「運行內存。」
屏幕上的數字跳了出來。
「當時市面上主流的智慧型手機,運行內存是多少?256MB,好一點的512MB。」
「紅米1代,1GB。」
台下有人驚呼出聲。
彈幕更是直接炸了。
「1GB???我沒有聽錯吧?」
「這配置簡直是科幻級別。」
「堆料之王!」
「雷布斯說的『地球上能買到的最好的零件』,原來不是誇張。」
雷布斯在台上踱了兩步,語氣裡帶著一點得意:「很多同行笑我們堆料。說我們不懂做手機,只會堆參數。」
他停下來,看著鏡頭。
「有人說我們吹牛?」
「沒關係。」
「不服?不服跑個分看看。」
全場歡呼。
彈幕:「跑分!跑分!跑分!」
「這句話我要刻在我的墓碑上。」
「雷布斯,永遠滴神。」
「接下來,講講拍照。」
雷布斯按了一下遙控器,屏幕上出現了一組對比照片。
左邊是紅米拍的,右邊是市面上某款國際旗艦拍的。
兩張照片拍的是同一個場景,夜晚的街道。
左邊的照片,路燈的光暈控制得很好,暗處的細節清晰可見,噪點控制在了一個很低的水平。
右邊的照片,燈過曝了,暗處一片漆黑,基本沒法看。
「這是我們的定製夜景感光元件。」雷布斯說,「專門為夜景場景做了算法優化。」
「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種經歷。晚上出去吃飯,想把菜拍下來回去和朋友炫耀,結果拍出來黑乎乎的一坨。」
台下有人笑了。
「從今天開始,紅米的用戶不用再忍受這種事了。」
彈幕:「好傢夥,直接對標國際旗艦,還贏了?」
「夜景模式這麼強?我現在用的手機晚上拍照跟瞎了一樣。」
「這個功能我直接種草了。」
「好,最後一個。」
雷布斯深吸了一口氣。
他的表情突然變得很認真。
「這個東西,是我們花了最多心血的。也是我認為,紅米1代最核心的競爭力。」
台下安靜了下來。
屏幕上出現了一個精密的電子元器件,比指甲蓋還小。
「三軸陀螺儀。」
雷布斯說出了這四個字。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這是什麼。簡單來說,它能讓你的手機感知空間方向。你把手機往左轉,畫面就往左轉。你把手機往前推,畫面就往前推。」
「精準,實時,零延遲。」
「全球範圍內,紅米1代是第一款搭載三軸陀螺儀的智慧型手機。」
「供應鏈在人家手裡,核心技術在人家手裡,品牌認知也在人家手裡。你憑什麼做?」
「我也覺得挺沒戲的。」
台下又笑了。
「後來,在朋友的撮合下,我認識了夏冬。」
「我跟夏冬說了我的想法。我說咱們搞個手機吧,這事能成。」
雷布斯笑了笑。
「結果夏冬比我還要激進。」
「他說,要做手機,咱們連底層的手機作業系統一起做。」
「我當時就勸他,我說手機相對好做,門檻相對較低,供應鏈成熟,咱們找工廠代工就行。但是作業系統這玩意兒,那是美國很多大廠砸了幾十億都搞不好的東西。」
「我們憑什麼能搞好?」
雷布斯的音量提高了。
「就這一句話。」
「我想了很久。想到最後我覺得,他說得對。不試,永遠不知道。試了,最壞的結果也不過是失敗。但如果不試,我這輩子都會後悔。」
「四十歲那年,我突然覺得,如果不去做這件事,我這輩子都會看不起自己。」
雷布斯說出這句話的時候,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很清楚。
全場掌聲。
彈幕刷屏了。
「哭了。」
「四十歲,大多數人已經開始求穩了,他選擇從零開始。」
「我現在理解為什麼夏冬願意all in做作業系統了,這兩個人骨子裡是一種人。」
「說實話,我之前對紅米沒什麼感覺,但聽了這段,突然有點想支持一下。」
雷布斯頓了頓,平復了一下情緒。
「好,光有熱血不行。做手機這碗飯,太苦,太難。」
他苦笑了一下。
「我給大家講講,到底有多苦。」
「我們團隊組建以後,第一件事就是跑供應鏈。手機要用屏幕,要用晶片,要用攝像頭模組,要用電池,這些東西國內當時做不了高端的,得去找海外供應商。」
「我帶著團隊去拜訪全球排名前三的一家屏幕供應商。提前兩周發了郵件,打了電話,約好了時間。」
「到了那天,我們穿得人模人樣的,帶著商業計劃書,帶著技術方案,飛了十幾個小時過去。」
「到了對方公司大堂,前台讓我們坐那兒等。」
「等了一個小時,兩個小時,三個小時。我去問前台,前台說『稍等,高管在開會』。」
「等了四個小時。」
雷布斯伸出四根手指。
「四個小時。」
「最後出來一個人,不是高管本人,是高管的助理。他走到我面前,上下打量了我們一眼,就問了一句話。」
雷布斯學著那個語氣:「你們,懂怎麼造手機嗎?」
全場倒吸了一口氣。
彈幕瞬間爆炸。
「四個小時就等來這句話???」
「這也太看不起人了!」
「氣死了!」
「所以紅米用的屏幕不是這家的吧?求求告訴我不是。」
雷布斯擺了擺手:「類似的事情,不止發生了一次。在整個籌備的十六個月里,我們被拒絕過,被嘲笑過,被放鴿子過。」
「但我的團隊裡沒有一個人說過放棄。」
「因為我們都相信一件事。」
他看著台下,一字一頓地說:
「永遠相信美好的事情即將發生。」
「終於,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克服了無數的困難,我們終於把紅米手機做了出來。」
掌聲雷動。
「好了,故事講完了。」
雷布斯突然語氣一轉,變得輕快起來。
「我知道你們想聽什麼。」
台下有人喊了出來:「參數!」
「配置!」
「價格!」
雷布斯笑了,笑得很開心。
「來,上硬貨。」
他轉過身,身後的LED屏幕亮了起來。
屏幕正中央,一行大字:【紅米1代】。
「首先,處理器。」
屏幕上出現了一顆晶片的渲染圖。
「我們搭載的,是目前地球上能買到的最強的手機處理器。滿血版。不是降頻版,不是閹割版,是滿血版。」
「很多同行跟我說,用滿血版功耗大、散熱難。我說,那我們就解決功耗和散熱的問題。用戶花了錢,憑什麼用閹割的東西?」
台下掌聲。
「運行內存。」
屏幕上的數字跳了出來。
「當時市面上主流的智慧型手機,運行內存是多少?256MB,好一點的512MB。」
「紅米1代,1GB。」
台下有人驚呼出聲。
彈幕更是直接炸了。
「1GB???我沒有聽錯吧?」
「這配置簡直是科幻級別。」
「堆料之王!」
「雷布斯說的『地球上能買到的最好的零件』,原來不是誇張。」
雷布斯在台上踱了兩步,語氣裡帶著一點得意:「很多同行笑我們堆料。說我們不懂做手機,只會堆參數。」
他停下來,看著鏡頭。
「有人說我們吹牛?」
「沒關係。」
「不服?不服跑個分看看。」
全場歡呼。
彈幕:「跑分!跑分!跑分!」
「這句話我要刻在我的墓碑上。」
「雷布斯,永遠滴神。」
「接下來,講講拍照。」
雷布斯按了一下遙控器,屏幕上出現了一組對比照片。
左邊是紅米拍的,右邊是市面上某款國際旗艦拍的。
兩張照片拍的是同一個場景,夜晚的街道。
左邊的照片,路燈的光暈控制得很好,暗處的細節清晰可見,噪點控制在了一個很低的水平。
右邊的照片,燈過曝了,暗處一片漆黑,基本沒法看。
「這是我們的定製夜景感光元件。」雷布斯說,「專門為夜景場景做了算法優化。」
「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種經歷。晚上出去吃飯,想把菜拍下來回去和朋友炫耀,結果拍出來黑乎乎的一坨。」
台下有人笑了。
「從今天開始,紅米的用戶不用再忍受這種事了。」
彈幕:「好傢夥,直接對標國際旗艦,還贏了?」
「夜景模式這麼強?我現在用的手機晚上拍照跟瞎了一樣。」
「這個功能我直接種草了。」
「好,最後一個。」
雷布斯深吸了一口氣。
他的表情突然變得很認真。
「這個東西,是我們花了最多心血的。也是我認為,紅米1代最核心的競爭力。」
台下安靜了下來。
屏幕上出現了一個精密的電子元器件,比指甲蓋還小。
「三軸陀螺儀。」
雷布斯說出了這四個字。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這是什麼。簡單來說,它能讓你的手機感知空間方向。你把手機往左轉,畫面就往左轉。你把手機往前推,畫面就往前推。」
「精準,實時,零延遲。」
「全球範圍內,紅米1代是第一款搭載三軸陀螺儀的智慧型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