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8章 好酒!
標題變成了——《從獻倭大典看倭國的行為邏輯》
人民日報評論員
近日,隨著我國與大唐正式建立跨時空全面合作夥伴關係,我駐唐使團及聯合工作組已全面展開各項援助與交流工作。
在此期間,我台記者在長安全程見證了唐廷對倭國前執政蘇我蝦夷的公審及獻俘大典。
這是公元七世紀東亞國際關係史上的重大事件,也是人類法治文明早期實踐的重要案例。
根據唐廷有司公布的罪狀及我方記者現場記錄,蘇我蝦夷及其黨羽的罪行主要包括:
長期挾持倭王、專擅國政;派遣使團以朝貢為名行所謂「渡種」之事,誘騙大唐男子與倭女交合,並暗中拐帶唐女東渡;組織武裝船隻在東海偽裝海盜,長期劫掠大唐商旅,致商民死傷及財產損失無算。
在唐廷多次責問後拒不應召,藐視天威,經公審,蘇我蝦夷被判處斬立決,其子蘇我入鹿被判處流放,倭廢王舒明被廢為庶人。
我們在此無意以今人之標準對千年之前的任何民族作道德評判。
每一個文明都有其獨特的歷史演進軌跡,每一段歷史都應當在具體的歷史條件下被理解。
然而,歷史事件之所以值得被反覆審視,正在於其所蘊含的經驗教訓可以超越具體時空,為後人提供鏡鑒。
蘇我蝦夷一案,若僅以「權臣覆滅」視之,不免失之於表。
深入分析其行為邏輯,可以發現某種值得深思的歷史行為模式。
據唐廷審訊記錄及倭使供述,所謂「渡種」之目的,在於「改良倭人之血脈」。
這一表述所反映的思維定式,在任何文明的價值體系中都是難以被正當化的。
一個社會若將自身的發展寄望於通過非正當手段「獲取」他者的生物屬性,而非通過制度革新、教育普及和文化積累來實現社會整體進步,那麼這種思路本身就是方向性偏差。
更值得關注的是,無論「渡種」還是「劫掠」,其手段均具有一個共同特徵:繞過正當的交往渠道,以非對稱的方式獲取利益,這並非孤立現象,而是一種連續的行為偏好。
我駐唐使團在長安接觸了多位來自周邊部族的青年,他們在長安軍事學院或政務院旁聽學習,研習兵法、律令與工程技術。
他們的學習路徑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承認自身的不足,選擇通過制度化的學習與交流來縮小差距,進而在文明共同體的框架內實現自身的發展。
而蘇我蝦夷所代表的舊倭勢力,面對同樣的文明落差時,選擇的卻是另一條路徑——不是學習,而是占有;不是交流,而是規避規則。
前者致力於自我建設,後者熱衷於利用外部資源彌補自身不足,前者在規則內尋求發展,後者以迴避規則為手段。
兩條道路的分殊,在朱雀門外那些大唐百姓的歡呼聲中,已經獲得了來自歷史的初步評判。
當然,歷史是複雜的,任何民族都不是單面的。
此次事件之後,新立的倭國國王中大兄皇子接受了唐廷的冊封,這意味著倭國有機會在一個新的起點上重新選擇自身的發展方向。
事實上,此後近兩個世紀,倭國進入了大規模學習唐朝文化的時期,推動了社會制度的全面革新。
這一歷史事實充分說明,任何民族和國家,只要真正願意以開放的心態學習他者的長處,以進取的精神建設自身的文明,就完全有能力取得令人尊重的進步。
然而,歷史的經驗同樣促使我們保持審慎的觀察,虛心學習與暫時隱忍之間,有時並不容易分辨。
當一個國家在實力不濟時表現出過分的謙恭,而在實力增長後卻展現出截然不同的面貌,這種前後不一本身就構成了值得嚴肅分析的歷史現象。
這種複雜心態在不同歷史階段以不同形式反覆呈現,其間貫穿著不易切斷的內在邏輯。
真正強大的文明,依靠的是勤勞、智慧、制度革新以及對人類共同價值的尊重與踐行。
中華民族幾千年曆經磨難而生生不息,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始終堅持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的精神品格,堅持在學習他人長處的同時走符合自身國情的發展道路。
這一歷史經驗,不僅屬於中華民族,對於所有致力於實現自身發展的國家與民族,都具有普遍的參考意義。
今天,當五星紅旗在長安城頭高高飄揚,當後世使者與大唐官員共商兩界合作大計,當鐵路勘探隊已經開始在關中大地上勘測選線,我們有理由為我們華夏民族感到自豪。
這種自豪並非建立在對他人的輕視之上,而是建立在我們先賢創造的光輝成就和我們在新時代繼續書寫的宏偉篇章之上。
我們有理由相信,任何願意與中華民族平等相交、相互尊重的國家和民族,都將在這種交往中獲得真正的尊重與福祉。
歷史的教訓是深刻的,而教訓的價值在於被汲取。
我們真誠地希望,和平、穩定與繁榮能夠成為東亞地區乃至整個人類社會的持久主題。
本報記者 長安報導
大典結束後,李世民還安排了個小型觀禮酒會,張大使也在場。
李世民那邊正跟群臣說著話,忽然端著酒徑直就朝張大使走了過來。
張大使見狀起身。
李世民走到跟前,把手裡那盞酒往前一送。
張大使接過酒盞喝了口。
李世民朗聲說道:
「大使,此酒尚可?」
張大使笑道。
「好酒!」
人民日報評論員
近日,隨著我國與大唐正式建立跨時空全面合作夥伴關係,我駐唐使團及聯合工作組已全面展開各項援助與交流工作。
在此期間,我台記者在長安全程見證了唐廷對倭國前執政蘇我蝦夷的公審及獻俘大典。
這是公元七世紀東亞國際關係史上的重大事件,也是人類法治文明早期實踐的重要案例。
根據唐廷有司公布的罪狀及我方記者現場記錄,蘇我蝦夷及其黨羽的罪行主要包括:
長期挾持倭王、專擅國政;派遣使團以朝貢為名行所謂「渡種」之事,誘騙大唐男子與倭女交合,並暗中拐帶唐女東渡;組織武裝船隻在東海偽裝海盜,長期劫掠大唐商旅,致商民死傷及財產損失無算。
在唐廷多次責問後拒不應召,藐視天威,經公審,蘇我蝦夷被判處斬立決,其子蘇我入鹿被判處流放,倭廢王舒明被廢為庶人。
我們在此無意以今人之標準對千年之前的任何民族作道德評判。
每一個文明都有其獨特的歷史演進軌跡,每一段歷史都應當在具體的歷史條件下被理解。
然而,歷史事件之所以值得被反覆審視,正在於其所蘊含的經驗教訓可以超越具體時空,為後人提供鏡鑒。
蘇我蝦夷一案,若僅以「權臣覆滅」視之,不免失之於表。
深入分析其行為邏輯,可以發現某種值得深思的歷史行為模式。
據唐廷審訊記錄及倭使供述,所謂「渡種」之目的,在於「改良倭人之血脈」。
這一表述所反映的思維定式,在任何文明的價值體系中都是難以被正當化的。
一個社會若將自身的發展寄望於通過非正當手段「獲取」他者的生物屬性,而非通過制度革新、教育普及和文化積累來實現社會整體進步,那麼這種思路本身就是方向性偏差。
更值得關注的是,無論「渡種」還是「劫掠」,其手段均具有一個共同特徵:繞過正當的交往渠道,以非對稱的方式獲取利益,這並非孤立現象,而是一種連續的行為偏好。
我駐唐使團在長安接觸了多位來自周邊部族的青年,他們在長安軍事學院或政務院旁聽學習,研習兵法、律令與工程技術。
他們的學習路徑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承認自身的不足,選擇通過制度化的學習與交流來縮小差距,進而在文明共同體的框架內實現自身的發展。
而蘇我蝦夷所代表的舊倭勢力,面對同樣的文明落差時,選擇的卻是另一條路徑——不是學習,而是占有;不是交流,而是規避規則。
前者致力於自我建設,後者熱衷於利用外部資源彌補自身不足,前者在規則內尋求發展,後者以迴避規則為手段。
兩條道路的分殊,在朱雀門外那些大唐百姓的歡呼聲中,已經獲得了來自歷史的初步評判。
當然,歷史是複雜的,任何民族都不是單面的。
此次事件之後,新立的倭國國王中大兄皇子接受了唐廷的冊封,這意味著倭國有機會在一個新的起點上重新選擇自身的發展方向。
事實上,此後近兩個世紀,倭國進入了大規模學習唐朝文化的時期,推動了社會制度的全面革新。
這一歷史事實充分說明,任何民族和國家,只要真正願意以開放的心態學習他者的長處,以進取的精神建設自身的文明,就完全有能力取得令人尊重的進步。
然而,歷史的經驗同樣促使我們保持審慎的觀察,虛心學習與暫時隱忍之間,有時並不容易分辨。
當一個國家在實力不濟時表現出過分的謙恭,而在實力增長後卻展現出截然不同的面貌,這種前後不一本身就構成了值得嚴肅分析的歷史現象。
這種複雜心態在不同歷史階段以不同形式反覆呈現,其間貫穿著不易切斷的內在邏輯。
真正強大的文明,依靠的是勤勞、智慧、制度革新以及對人類共同價值的尊重與踐行。
中華民族幾千年曆經磨難而生生不息,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始終堅持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的精神品格,堅持在學習他人長處的同時走符合自身國情的發展道路。
這一歷史經驗,不僅屬於中華民族,對於所有致力於實現自身發展的國家與民族,都具有普遍的參考意義。
今天,當五星紅旗在長安城頭高高飄揚,當後世使者與大唐官員共商兩界合作大計,當鐵路勘探隊已經開始在關中大地上勘測選線,我們有理由為我們華夏民族感到自豪。
這種自豪並非建立在對他人的輕視之上,而是建立在我們先賢創造的光輝成就和我們在新時代繼續書寫的宏偉篇章之上。
我們有理由相信,任何願意與中華民族平等相交、相互尊重的國家和民族,都將在這種交往中獲得真正的尊重與福祉。
歷史的教訓是深刻的,而教訓的價值在於被汲取。
我們真誠地希望,和平、穩定與繁榮能夠成為東亞地區乃至整個人類社會的持久主題。
本報記者 長安報導
大典結束後,李世民還安排了個小型觀禮酒會,張大使也在場。
李世民那邊正跟群臣說著話,忽然端著酒徑直就朝張大使走了過來。
張大使見狀起身。
李世民走到跟前,把手裡那盞酒往前一送。
張大使接過酒盞喝了口。
李世民朗聲說道:
「大使,此酒尚可?」
張大使笑道。
「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