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5章 《備忘錄》
這話出來,兩邊人都在憋笑。
溫彥博輕咳一聲,把話題拉回正軌。
「第四條各子項都過完了,用詞方面老夫來統籌。」
接下來的第五條和第六條比較簡單。
第五條是文本格式。
備忘錄會出兩個版本,一份用大唐的文言格式書寫,一份用現代公文格式書寫,兩份內容一致,措辭各自適配,兩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溫彥博道:「大唐的文本老夫來寫,保證用語得體。」
孫梅道:「那我方的文本由我來定稿。」
庚雙笑了一下。
「那就這樣分工。」
第六條是生效日期。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這條沒有爭議。
第七條是留檔。
一式二本,各執一份。
也沒有爭議。
七條框架條款過完之後,接下來進入最關鍵的環節。
正式建交的時間和程序。
庚雙先說了現代這邊的想法。
「按照我方的流程,正式建交需要簽署建交公報或聯合聲明。」
「簽字人通常是雙方的外交代表或國家授權人員。」
「簽字之後,雙方互設使館,互派大使,建交正式生效。」
「從我方立場來看,今天簽的這份備忘錄,是建交的前置文件。」
「正式的建交文件,需要在我方首都簽署。」
「因此,我方建議由大唐派遣全權代表赴現代,在我方的外交場所完成正式簽約。」
李越道:「大唐這邊沒有問題。」
庚雙轉而說了另一個重要事項。
「關於大唐在現代的常駐大使人選。」
「我方需要提前知曉,以便安排接待和使館準備。」
李越道:「這個人選陛下已經定了。」
「趙國公長孫無忌。」
庚雙記下這個名字。
「長孫無忌先生我方會做好一切接待準備。」
周啟明這時又提了一個問題。
「關於現代在大唐的使館。」
「地點和規格,大唐這邊有什麼想法。」
李越道:「地點政務院已經選好了。」
「在長安新區預留了一塊地。」
「規格參照大唐鴻臚寺接待重要外使的標準,但可以按貴方的需求做調整。」
「建築由大唐負責修建,貴方可以提出設計要求。」
周啟明道:「我方有一個基本需求。」
「使館內部需要通電。」
「這是所有現代辦公設備的基礎。」
「如果使館沒有穩定的電力供應,很多工作都沒法開展。」
李越道:「這個已經考慮到了。」
「電網可以先給使館使用。」
周啟明點頭。
「那通信呢。」
「使館和北京之間需要有穩定的通信渠道。」
李越道:「這個要走時空門。」
「目前通道的開啟有時間限制。」
「但可以約定固定的通信窗口,比如每天某個時段開啟通道,雙方通過通道傳遞文件和信息。」
「具體的通信規程,後面再商定。」
庚雙道:「這個可以。」
「初期不要求即時通信,只要保證每天有一個可靠的信息傳遞窗口就夠了。」
王錚這時提了一個敏感問題。
「通道的安全由誰負責。」
「時空門兩端都需要有保障。」
「如果某一端出了安全問題,另一端怎麼辦。」
李越道:「大唐這一端由玄甲軍負責。」
「通道落點周圍五里之內設為禁區,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進入。」
庚雙道:「現代這一端由我方國安部門負責。」
「落點所在區域已經劃為特別管控區。」
「雙方各管一頭,定期互通安全情況。」
王錚點頭。
「如果有一天通道出了故障呢。」
「比如突然打不開了。」
李越道:「這種情況有可能發生。」
「所以雙方各自要有應急預案。」
「如果通道中斷超過約定時限,兩邊各自啟動應急程序。」
「使館人員可以選擇就地等待或通過備用方案行動。」
「具體的應急預案,也是後面要細談的內容。」
王錚道:「好,這條後面單獨列一份安全協議。」
這些條款一條一條磋商下來,午後的陽光已經從偏殿的窗戶移過了半個桌面。
內侍上了輪新茶。
溫彥博鋪開紙,一筆一筆地用大唐的格式把正文寫了出來。
孫梅則在另一張桌上用現代公文格式完成了另一份。
兩份文本寫完後,雙方各自傳閱確認。
大唐版的備忘錄標題是——《大唐國與華夏中國建交錄記》
大唐皇帝致書於華夏使臣耿雙並執事諸卿:朕聞柔遠能邇,協和萬邦,此所光被天下也。
今華夏中國使臣耿雙等七人,齎誠遠至,申結好之儀,朕與使團會於長安,往復咨議,共訂盟約,茲將所議事宜,爰錄於左:
一、大唐與華夏中國自今日始,相互承認,結為友邦,互遣常駐大使。
二、兩國當恪守平等相待、互尊疆土、不干內政之義,以敦永好。
三、即備典制,互設常駐之館,各遣使屬,所需協助,彼此應予便益。
四、茲定於通商、文教、技藝、歷算諸端,漸開互市往來,細則容後商訂。
五、此錄一式二本,各用漢、現文字繕就,兩本同一作準。
六、本錄自署押之日起效,子孫守之,勿替引之。
七、恐後無憑,故立此錄,相分執守。
落款:
大唐執政大臣——李越
華夏中國使臣——庚雙
日期:貞觀九年冬月廿二日。
立於長安大明宮。
現代版的備忘錄標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大唐帝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備忘錄》
中國使團代表耿雙一行七人,與大唐帝國朝廷代表,於635年12月24日在長安舉行會談,雙方就建立正式外交關係達成以下共識: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大唐自即日起相互承認並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二、雙方同意在平等、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的基礎上發展友好合作。
三、雙方將儘快互設常駐使領館,並為對方使領館執行職務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四、雙方同意在經貿、文化、科技、教育等領域開展交流與合作,具體事宜由後續協商確定。
五、本備忘錄自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以中文和唐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使團團長庚雙,國安總參——劉建國 王錚
大唐帝國代表:總理大臣——李越
公元635年12月24日於長安。
溫彥博輕咳一聲,把話題拉回正軌。
「第四條各子項都過完了,用詞方面老夫來統籌。」
接下來的第五條和第六條比較簡單。
第五條是文本格式。
備忘錄會出兩個版本,一份用大唐的文言格式書寫,一份用現代公文格式書寫,兩份內容一致,措辭各自適配,兩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溫彥博道:「大唐的文本老夫來寫,保證用語得體。」
孫梅道:「那我方的文本由我來定稿。」
庚雙笑了一下。
「那就這樣分工。」
第六條是生效日期。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這條沒有爭議。
第七條是留檔。
一式二本,各執一份。
也沒有爭議。
七條框架條款過完之後,接下來進入最關鍵的環節。
正式建交的時間和程序。
庚雙先說了現代這邊的想法。
「按照我方的流程,正式建交需要簽署建交公報或聯合聲明。」
「簽字人通常是雙方的外交代表或國家授權人員。」
「簽字之後,雙方互設使館,互派大使,建交正式生效。」
「從我方立場來看,今天簽的這份備忘錄,是建交的前置文件。」
「正式的建交文件,需要在我方首都簽署。」
「因此,我方建議由大唐派遣全權代表赴現代,在我方的外交場所完成正式簽約。」
李越道:「大唐這邊沒有問題。」
庚雙轉而說了另一個重要事項。
「關於大唐在現代的常駐大使人選。」
「我方需要提前知曉,以便安排接待和使館準備。」
李越道:「這個人選陛下已經定了。」
「趙國公長孫無忌。」
庚雙記下這個名字。
「長孫無忌先生我方會做好一切接待準備。」
周啟明這時又提了一個問題。
「關於現代在大唐的使館。」
「地點和規格,大唐這邊有什麼想法。」
李越道:「地點政務院已經選好了。」
「在長安新區預留了一塊地。」
「規格參照大唐鴻臚寺接待重要外使的標準,但可以按貴方的需求做調整。」
「建築由大唐負責修建,貴方可以提出設計要求。」
周啟明道:「我方有一個基本需求。」
「使館內部需要通電。」
「這是所有現代辦公設備的基礎。」
「如果使館沒有穩定的電力供應,很多工作都沒法開展。」
李越道:「這個已經考慮到了。」
「電網可以先給使館使用。」
周啟明點頭。
「那通信呢。」
「使館和北京之間需要有穩定的通信渠道。」
李越道:「這個要走時空門。」
「目前通道的開啟有時間限制。」
「但可以約定固定的通信窗口,比如每天某個時段開啟通道,雙方通過通道傳遞文件和信息。」
「具體的通信規程,後面再商定。」
庚雙道:「這個可以。」
「初期不要求即時通信,只要保證每天有一個可靠的信息傳遞窗口就夠了。」
王錚這時提了一個敏感問題。
「通道的安全由誰負責。」
「時空門兩端都需要有保障。」
「如果某一端出了安全問題,另一端怎麼辦。」
李越道:「大唐這一端由玄甲軍負責。」
「通道落點周圍五里之內設為禁區,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進入。」
庚雙道:「現代這一端由我方國安部門負責。」
「落點所在區域已經劃為特別管控區。」
「雙方各管一頭,定期互通安全情況。」
王錚點頭。
「如果有一天通道出了故障呢。」
「比如突然打不開了。」
李越道:「這種情況有可能發生。」
「所以雙方各自要有應急預案。」
「如果通道中斷超過約定時限,兩邊各自啟動應急程序。」
「使館人員可以選擇就地等待或通過備用方案行動。」
「具體的應急預案,也是後面要細談的內容。」
王錚道:「好,這條後面單獨列一份安全協議。」
這些條款一條一條磋商下來,午後的陽光已經從偏殿的窗戶移過了半個桌面。
內侍上了輪新茶。
溫彥博鋪開紙,一筆一筆地用大唐的格式把正文寫了出來。
孫梅則在另一張桌上用現代公文格式完成了另一份。
兩份文本寫完後,雙方各自傳閱確認。
大唐版的備忘錄標題是——《大唐國與華夏中國建交錄記》
大唐皇帝致書於華夏使臣耿雙並執事諸卿:朕聞柔遠能邇,協和萬邦,此所光被天下也。
今華夏中國使臣耿雙等七人,齎誠遠至,申結好之儀,朕與使團會於長安,往復咨議,共訂盟約,茲將所議事宜,爰錄於左:
一、大唐與華夏中國自今日始,相互承認,結為友邦,互遣常駐大使。
二、兩國當恪守平等相待、互尊疆土、不干內政之義,以敦永好。
三、即備典制,互設常駐之館,各遣使屬,所需協助,彼此應予便益。
四、茲定於通商、文教、技藝、歷算諸端,漸開互市往來,細則容後商訂。
五、此錄一式二本,各用漢、現文字繕就,兩本同一作準。
六、本錄自署押之日起效,子孫守之,勿替引之。
七、恐後無憑,故立此錄,相分執守。
落款:
大唐執政大臣——李越
華夏中國使臣——庚雙
日期:貞觀九年冬月廿二日。
立於長安大明宮。
現代版的備忘錄標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大唐帝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備忘錄》
中國使團代表耿雙一行七人,與大唐帝國朝廷代表,於635年12月24日在長安舉行會談,雙方就建立正式外交關係達成以下共識: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大唐自即日起相互承認並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二、雙方同意在平等、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的基礎上發展友好合作。
三、雙方將儘快互設常駐使領館,並為對方使領館執行職務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四、雙方同意在經貿、文化、科技、教育等領域開展交流與合作,具體事宜由後續協商確定。
五、本備忘錄自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以中文和唐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使團團長庚雙,國安總參——劉建國 王錚
大唐帝國代表:總理大臣——李越
公元635年12月24日於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