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1章 發家致富的路子
從那以後,鄭雄就開始利用自己的先天優勢,帶著那些所謂的極限挑戰愛好者進入迷霧山脈,然後去那些磁場干擾,沒有信號的地方,讓那些人害怕,恐 慌。
人都是一樣的,在生與死面前,錢財算得了什麼呢?
真的,潘多拉魔盒一旦被打開了,那麼接下來的事情就會一發不可收拾。
有了錢,就有了車子,有了豪華別墅,有了你想要的一切,永遠都可以不用再回到那個跟食人族一樣的原始部落了,連個電燈都沒有的地方,你能喜歡?
之後,鄭雄的名氣打了出去,一些極限愛好者慕名而來,他創建了不少群,還拉來了美女當隊友,更加的將這份事業越做越大。
那個時候的鄭雄真心挺感激迷霧山脈的,因為只有他能靠著先輩走出來過的路,一次次的帶著探險者活著走出來。
至於真正的穿越,自然是一次都沒有完成過,頂多只能說是深入到某些區域而已。
畢竟真正的迷霧山脈深處,有些地方就連鄭雄自己也不敢去。
可能說出來都沒有多少人信,迷霧山脈的深處,有古老的巨石堆砌的城堡和宮殿,還有讓人膽寒的祭祀台,以前是用活 人 祭祀,但數百年前,開始用叢林裡面的猛獸來祭祀,哪怕是到了現在,迷霧山脈深處的部落都還在堅持祭祀那一套呢。
真的有大批的外人闖入了那片禁區,那些手裡面只有自製弓箭,火銃的迷霧軍團後人,真的會把你當成敵人當場整死。
當然了,這還只是一部分,鄭雄是真的見過老虎的,也見過柱子那麼粗的蟒蛇生生將一頭野豬吞下去。
你說弱小的人類真的深入進去了,那跟找死有啥區別?
所以每一次,鄭雄帶著進去的那些人,一直都是在外圍而已,並未真正的進入過迷霧山脈內部。
不過是二十七八歲,鄭雄已經賺到了上千萬啊,從一開始的利用環境嚇唬他們給錢,到後來慢慢的威脅恐嚇,不拿錢就出不去了,幾千的,幾萬的,甚至一些有錢人為了活命,幾十萬說給就給,你說這來錢能不快麼?
然後就是開拓業務,很多人就喜歡戶外,那麼戶外只是燒烤,荒野求生的話,已經不能再滿足那些會員了,那就來點兒大家沒見過的嘛。
但是,這會員費是不是得漲一下了?
光是這一兩年來,那麼多群,鄭雄收會員費就收了近兩百萬。
更別提進入迷霧山脈敲詐勒索是賺了多少了,當然了,也不能說是敲詐勒索,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你要不給錢,人家把你丟在裡面,反正也不是什么正經的公司,你自找的嘛。
可謂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怪不得誰。
就算人失蹤了,或者死在了迷霧森林,出去了家人也找不了他們的麻煩,自己願意去極限冒險的嘛,他不過是個帶路的,連他自己都差點兒死在裡面了,這很正常嘛。
正是這一次又一次的事件,讓鄭雄膽子越來越大,越來越發地肆無忌憚。
最後,他甚至買通了附近小鎮派出所的某位副所長,很多事情還沒傳出去呢,就被直接壓下來了,根本就造不成什麼惡劣的影響。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件事情,愣是硬生生被鄭雄做成了一條產業鏈,每一次進入迷霧山脈的人數都是幾十個人,你說每個人從他們身上撈一萬,那不就是幾十萬了嗎?
賺錢,那真的是跟喝水一樣簡單。
他甚至從迷霧森林深處的部落裡面帶出來了幾個年輕人,他們對迷霧山脈很熟悉,不可能會迷路或者走不出來,這兩年,鄭雄的事業可以說是做大做強,再創輝煌了。
為了拴住那些所謂的極限愛好者,也怕被國內的相關部門盯上,他們在海外註冊了網站,自己戴上了口罩和墨鏡,親自上陣,給會員老爺們現場直播。
至於直播什麼東西,那肯定是只有會員才能看的了。
有的時候你不得信,很多人的內心深處都隱藏著某些想要嘗試又不敢,而且還違法的東西,但是去了迷霧山脈,他們完全可以這麼做,所以有些人壓根也不是奔著極限穿越去的,而是為了妹子,因為去裡面後,他們也能在那樣的環境,肆無忌憚地釋放自己了。
總而言之,這裡面的門道多著呢。
所以,當你把資產全部轉移到海外後,此時此刻只需要逃走,再加上他對迷霧森林的熟悉程度,誰又能把他鄭雄怎麼樣呢?
然而,鄭雄猛地躥了起來,剛想要跨出第一步的時候,下一刻,直接一個狗吃屎摔在了黑土地上。
主要是腳下被絆了一下,這個時候他才發現自己的腳上已經被上了腳銬,雙手上也帶著手銬。
馬勒戈壁的,還真的是看得起他鄭雄啊,這還怎麼跑?
「這殺人犯試圖逃走啊,你們先下了他兩條胳膊,等出去後再給他接上,要是再不聽話,那就讓他其中一條腿脫臼。」鄧傑毫不客氣地下令。
話音剛落,旁邊兩個執法人員毫不猶豫地上前,抓住鄭雄的胳膊,一拉,一扭,瞬間,咔嚓的聲音傳了出來,伴隨著鄭雄殺豬一樣的慘叫聲。
此時此刻,鄭雄的兩條胳膊已經無力地掛在了身上。
這下好了,就算他再怎麼對迷霧山脈熟悉,兩條胳膊脫臼,雙腳還戴著腳銬,沒逃走還好,要真的逃走了,那就是猛獸的口糧啊!
「別喊了,沒那麼疼。」鄧傑冷聲道:「等出去就給你接上了。」
「現在,說說黃俊是在什麼地方遇害的吧,他的家屬已經在小溪村等著了,我們總要把人家孩子的遺骸帶出去吧。」
「當然了,你也可以不配合,到時候我就會把你拴在裡面,然後撤走所有救援人員,讓你也嘗嘗什麼叫做恐懼。」
鄭雄笑了,都被抓住了,下場只有一個,那麼他為什麼還要配合呢?
橫豎不就是個死?
然而,他扛得住,那旁邊的幾個妹子也扛得住?
說到底,不過是自討苦吃而已。
人都是一樣的,在生與死面前,錢財算得了什麼呢?
真的,潘多拉魔盒一旦被打開了,那麼接下來的事情就會一發不可收拾。
有了錢,就有了車子,有了豪華別墅,有了你想要的一切,永遠都可以不用再回到那個跟食人族一樣的原始部落了,連個電燈都沒有的地方,你能喜歡?
之後,鄭雄的名氣打了出去,一些極限愛好者慕名而來,他創建了不少群,還拉來了美女當隊友,更加的將這份事業越做越大。
那個時候的鄭雄真心挺感激迷霧山脈的,因為只有他能靠著先輩走出來過的路,一次次的帶著探險者活著走出來。
至於真正的穿越,自然是一次都沒有完成過,頂多只能說是深入到某些區域而已。
畢竟真正的迷霧山脈深處,有些地方就連鄭雄自己也不敢去。
可能說出來都沒有多少人信,迷霧山脈的深處,有古老的巨石堆砌的城堡和宮殿,還有讓人膽寒的祭祀台,以前是用活 人 祭祀,但數百年前,開始用叢林裡面的猛獸來祭祀,哪怕是到了現在,迷霧山脈深處的部落都還在堅持祭祀那一套呢。
真的有大批的外人闖入了那片禁區,那些手裡面只有自製弓箭,火銃的迷霧軍團後人,真的會把你當成敵人當場整死。
當然了,這還只是一部分,鄭雄是真的見過老虎的,也見過柱子那麼粗的蟒蛇生生將一頭野豬吞下去。
你說弱小的人類真的深入進去了,那跟找死有啥區別?
所以每一次,鄭雄帶著進去的那些人,一直都是在外圍而已,並未真正的進入過迷霧山脈內部。
不過是二十七八歲,鄭雄已經賺到了上千萬啊,從一開始的利用環境嚇唬他們給錢,到後來慢慢的威脅恐嚇,不拿錢就出不去了,幾千的,幾萬的,甚至一些有錢人為了活命,幾十萬說給就給,你說這來錢能不快麼?
然後就是開拓業務,很多人就喜歡戶外,那麼戶外只是燒烤,荒野求生的話,已經不能再滿足那些會員了,那就來點兒大家沒見過的嘛。
但是,這會員費是不是得漲一下了?
光是這一兩年來,那麼多群,鄭雄收會員費就收了近兩百萬。
更別提進入迷霧山脈敲詐勒索是賺了多少了,當然了,也不能說是敲詐勒索,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你要不給錢,人家把你丟在裡面,反正也不是什么正經的公司,你自找的嘛。
可謂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怪不得誰。
就算人失蹤了,或者死在了迷霧森林,出去了家人也找不了他們的麻煩,自己願意去極限冒險的嘛,他不過是個帶路的,連他自己都差點兒死在裡面了,這很正常嘛。
正是這一次又一次的事件,讓鄭雄膽子越來越大,越來越發地肆無忌憚。
最後,他甚至買通了附近小鎮派出所的某位副所長,很多事情還沒傳出去呢,就被直接壓下來了,根本就造不成什麼惡劣的影響。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件事情,愣是硬生生被鄭雄做成了一條產業鏈,每一次進入迷霧山脈的人數都是幾十個人,你說每個人從他們身上撈一萬,那不就是幾十萬了嗎?
賺錢,那真的是跟喝水一樣簡單。
他甚至從迷霧森林深處的部落裡面帶出來了幾個年輕人,他們對迷霧山脈很熟悉,不可能會迷路或者走不出來,這兩年,鄭雄的事業可以說是做大做強,再創輝煌了。
為了拴住那些所謂的極限愛好者,也怕被國內的相關部門盯上,他們在海外註冊了網站,自己戴上了口罩和墨鏡,親自上陣,給會員老爺們現場直播。
至於直播什麼東西,那肯定是只有會員才能看的了。
有的時候你不得信,很多人的內心深處都隱藏著某些想要嘗試又不敢,而且還違法的東西,但是去了迷霧山脈,他們完全可以這麼做,所以有些人壓根也不是奔著極限穿越去的,而是為了妹子,因為去裡面後,他們也能在那樣的環境,肆無忌憚地釋放自己了。
總而言之,這裡面的門道多著呢。
所以,當你把資產全部轉移到海外後,此時此刻只需要逃走,再加上他對迷霧森林的熟悉程度,誰又能把他鄭雄怎麼樣呢?
然而,鄭雄猛地躥了起來,剛想要跨出第一步的時候,下一刻,直接一個狗吃屎摔在了黑土地上。
主要是腳下被絆了一下,這個時候他才發現自己的腳上已經被上了腳銬,雙手上也帶著手銬。
馬勒戈壁的,還真的是看得起他鄭雄啊,這還怎麼跑?
「這殺人犯試圖逃走啊,你們先下了他兩條胳膊,等出去後再給他接上,要是再不聽話,那就讓他其中一條腿脫臼。」鄧傑毫不客氣地下令。
話音剛落,旁邊兩個執法人員毫不猶豫地上前,抓住鄭雄的胳膊,一拉,一扭,瞬間,咔嚓的聲音傳了出來,伴隨著鄭雄殺豬一樣的慘叫聲。
此時此刻,鄭雄的兩條胳膊已經無力地掛在了身上。
這下好了,就算他再怎麼對迷霧山脈熟悉,兩條胳膊脫臼,雙腳還戴著腳銬,沒逃走還好,要真的逃走了,那就是猛獸的口糧啊!
「別喊了,沒那麼疼。」鄧傑冷聲道:「等出去就給你接上了。」
「現在,說說黃俊是在什麼地方遇害的吧,他的家屬已經在小溪村等著了,我們總要把人家孩子的遺骸帶出去吧。」
「當然了,你也可以不配合,到時候我就會把你拴在裡面,然後撤走所有救援人員,讓你也嘗嘗什麼叫做恐懼。」
鄭雄笑了,都被抓住了,下場只有一個,那麼他為什麼還要配合呢?
橫豎不就是個死?
然而,他扛得住,那旁邊的幾個妹子也扛得住?
說到底,不過是自討苦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