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我只是要他出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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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顧曼語扶著桌沿,一點點站起來。

  她沒有去擦眼淚,任由眼淚留在臉上。

  她看向辦公桌上的相框,裡面是她和劉今安的合影,照片裡兩人笑得燦爛。

  她拿起相框,手指在劉今安的笑臉上摩挲了許久。

  然後,她猛地將相框倒扣在桌面上。

  再抬起眼時,那雙通紅的眼裡,已經被瘋狂所取代。

  她撿起地上的手機。

  她要讓劉今安出不來,她要讓劉今安永遠屬於她。

  可是,要用什麼方法?

  劉修遠那邊已經不追究了,傷人案很快會了結。

  顧曼語在手機屏幕上無意識地滑動,眼神瘋狂。

  什麼東西能把一個人困住最久?

  錢?權?

  不,是罪名。

  一個讓他百口莫辯,一個只有她能安上,也只有她能撤銷的罪名。

  商業機密……

  顧曼語作為顧氏總裁,能接觸到的機密太多了,而劉今安作為她的前夫,天然就具備了「接觸」這種機密的嫌疑。

  想到這裡,她找到了一個號碼。

  王海平。

  顧氏法務部總監。

  她接管顧氏後親自提拔的。

  這人有個特點,就是嘴巴嚴,手段髒。

  你給他一句話,他就能給你造出一套完整證據鏈。

  電話撥出去,響了兩聲接通。

  「顧總。」

  「來我辦公室。」

  「現在?」

  「現在。」

  掛斷電話,顧曼語走進洗手間。

  打開水龍頭洗了把臉。抬頭看鏡子裡的自己。

  妝已經花了,眼睛腫得厲害。

  她補了一層薄薄的粉底。

  鏡子裡的顧曼語又重新變得體面。

  體面。顧曼語露出苦笑。

  體面有什麼用?

  體面能讓劉今安回頭看她一眼嗎?

  答案是,不能。

  這時,敲門聲響了。

  顧曼語從洗手間出來,坐回老闆椅上,兩隻手交叉。

  「進。」

  王海平推門進來。

  四十出頭,戴一副金絲邊眼鏡。

  西裝口袋裡永遠插著一支筆。

  「顧總找我。」

  「坐下說。」

  王海平回手把門關了。

  走到辦公桌前,拉開椅子,半邊身子挨著坐下。

  這是他的習慣,隨時方便起身。

  這時,顧曼語說道:「我問你一個問題,你只需要回答能不能做到。」

  王海平推了推眼鏡,沒吭聲。

  「一個人,已經因為刑事案件被拘留了,傷人案,受害方不追究,正在走取保流程。」

  顧曼語說話時很平靜,「我如果以泄露商業機密為由,讓他出不來,你有什麼想法?」

  王海平眨了一下眼。

  搞法務的人嗅覺是很靈敏的。

  他是搞法律的,顧城也諮詢過他。

  所以,他明白顧曼語說的「一個人」是誰。

  王海平眼睛裡閃過一絲精光:「顧總,如果受害方撤訴,傷人案本身不足以構成長期羈押,我們現在介入,時間上會很緊,而且……動用商業機密來做這件事,性質就完全變......」

  「我問的不是性質。」

  顧曼語打斷他,語氣冰冷,「我在問你,能不能讓他出不來,久到……我讓他出來,他才能出來。」

  她說最後一句話時,指甲深深陷進了手心。

  王海平沉默了幾秒。

  「有。」


  王海平斟酌了一下措辭,說道:「侵犯商業秘密罪,立案標準有兩個核心,第一,有秘密,第二,造成重大損失。」

  「顧總,既然是您要辦,顧氏隨便一個未公開的併購案底稿,或者新區的投標標書,都可以定性為商業機密,難點在於接觸途徑和損失認定。」

  顧曼語看著他。

  「他不是顧氏員工,憑什麼接觸到核心機密?」王海平自問自答,「這就需要一點人為的痕跡,比如,顧總您的工作電腦,或者帶回家的U盤,只要證明他有過非法獲取的行為,或者我們主動提供一份包含他設備IP的訪問日誌。」

  顧曼語聽懂了。

  「技術部能做?」

  「IT老李是我帶進公司的,改個後台日誌,五分鐘的事。」

  王海平伸手扶正眼鏡,「至於損失認定,五十萬以上夠立案,兩百五十萬以上算特別重大後果,我們完全可以把最近股價下跌的部分損失,歸結為他泄露某項核心項目數據導致的市場恐慌,這在邏輯上是通的,經偵那邊接到報案,看到完整的證據鏈和損失評估報告,必須立案偵查。」

  顧曼語揉了下太陽穴,說道:「王海平。」

  「在。」

  她沉默了許久,目光落在桌上那個倒扣的相框上,聲音里有著壓抑和痛苦:「材料里不要做得太過。」

  她頓了一下,「我只是要他出不來,而不是要判死他,更不是要毀掉他。」

  王海平推了推眼鏡。

  他在顧氏做這麼多年法務,經手的髒活累活不少。

  商場上整人,歷來是斬草除根,恨不得把對方祖宗十八代都查個底朝天,永絕後患。

  可今天顧總這要求,卻是把人送進去,又不讓判實刑。

  這火候不好拿捏。

  王海平腦子轉得飛快。

  看來這位前夫哥在顧總心裡,還是很有地位的。

  不僅能當死敵辦,和得當個祖宗供著,只是這祖宗現在得關在籠子裡。

  王海平想了想,說道:「我明白了。」

  顧曼語點了點頭,繼續說道:「立案之後呢。」

  「先刑事拘留三十天,如果案情複雜,可以延長,這期間他不准見家屬,只能見律師。」

  王海平不愧是法律顧問,說的頭頭是道。

  當王海平說到「這期間他不准見家屬,只能見律師」時,顧曼語嘴角上揚了一下。

  對,她要的就是這種效果。

  見不到。

  誰都別想見到他。

  「三十天之後呢?」

  「三十天是拘留期限,如果檢察院批捕,就轉逮捕,偵查階段最長可以延到七個月。」

  王海平說得每個字都在拿捏分寸,「七個月里,他的律師可以會見,但家屬探視要等到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後。」

  七個月。

  顧曼語敲著桌面。

  七個月不讓夢溪見到劉今安。

  夠了。

  七個月的時間,足夠讓很多事情發生改變。

  感情這種東西,見不著面,聯繫不上,再深的牽掛也會被時間磨掉。

  如果七個月不夠,那就十七個月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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