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該如何說服李政和魏氏,同意他去走科舉這條路?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燭火輕輕搖曳。

  李懷生披著夾襖,坐在書案前,面前攤開著一本《大夏律例》。

  翻到戶律中關於財產的一章。

  「同居共財」。

  律法寫得明白,凡父祖在,子孫不得私藏財物。

  家中所有成員,無論男女老幼,嫡庶尊卑,其個人所得,皆歸入公中,由戶主,也就是家主統一支配。

  除非分家,另立戶籍,否則子孫便不具備獨立占有財產的資格。

  李懷生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譏諷的笑。

  多霸道的律法。

  這意味著,即便他有天大的本事,能日進斗金,那些錢財,在律法上,也不屬於他。

  而是屬於李政,屬於李家這個「公中」。

  他若敢私藏,一旦被發現,魏氏便能名正言順地將之一掃而空,再給他扣上一頂「不孝」的大帽子,任誰也說不出半個不字。

  這便是世家大族控制子孫最有效的手段。

  用財權,鎖住你的一切。

  讓你羽翼未豐,永遠無法脫離家族的掌控。

  繼續往下看。

  律法也並非完全不近人情,總會有些例外。

  其一,便是「奩產」。

  也就是女子出嫁時,娘家陪送的嫁妝。

  這部分財產,律法明確規定,歸女子個人所有,夫家不得侵占,不入公中。

  女子有權自由支配自己的嫁妝,甚至可以在丈夫和公婆不知情的情況下,贈予自己的子女。

  李懷生想到了原主的生母,沈雲謠。

  出身微寒,能有多少嫁妝?

  即便有過一些,在她死後,這麼多年過去,恐怕也早已充公了。

  其二,外祖家的資助。

  若外祖家顯赫,自然可以源源不斷地資助外孫。

  這種贈予,只要做得隱秘,族裡也很難干涉。

  可他的外祖家……

  李懷生自嘲地笑了笑。

  他連原主的外祖姓甚名誰都不知道,更別提什麼資助了。

  其三,便是分家。

  等家主故去,或是家主尚在,但允準兒子們分家立戶。

  到那時,他便能分得一份家產,從此天高海闊。

  李懷生將書頁翻得嘩嘩作響。

  等李政死?

  那得等到猴年馬月?

  他自己能不能活到那個時候,都還是個未知數。

  再者,即便到了分家的那一天,按照大夏律,嫡庶有別。

  家產的大頭,永遠是留給嫡子的。

  他這個庶子,能分到一些田產鋪子,讓他餓不死,便算是祖宗開恩了。

  指望這條路,無異於痴人說夢。

  李懷生靠在椅背上,閉上眼,腦中思緒飛轉,將一條條絕路與死路清出腦海。

  似乎,所有常規的路,都被堵死了。

  那麼,非常規的呢?

  假死脫身?這念頭一閃而過。

  可大夏戶籍管理森嚴,一旦脫籍,他就是個沒有身份的遊魂,從此只能隱姓埋名,做個江湖草莽。

  他要的是建功立業,名留青史,豈能做個躲躲藏藏的鼠輩?此路不通。

  繞開官府,以平民之身去經商?更是妄想。

  商賈在古代地位低下,沒有官身作為保護傘,萬貫家財也不過是引來豺狼的肥肉,頃刻間便會被吞得骨頭都不剩。

  沒有權力護航的財富,只是鏡花水月。

  將財產掛在別人的名下?

  他在京城也無放心託付之人,登州府倒是有,可不知那人是否願意上京……

  既然逃避和迂迴都行不通,是否只剩最直接的辦法?

  李懷生眼中閃過一絲殺機。

  手刃魏氏為原主報仇?這固然痛快。可然後呢?


  何況,原主的遭遇,又豈是魏氏一人之過?那個涼薄的渣爹,那位默許一切的渣祖母,都脫不了干係。

  魏氏背後是宮裡的德妃,是手握京畿兵權的九門提督。

  任何一絲破綻,都足以讓他死無葬身之地。

  即便他能做到天衣無縫,除掉一個魏氏,李政隨時能再娶張氏、王氏。

  只要他庶子的身份不變,頭上就永遠有嫡母與宗法禮教兩座大山壓著。

  這問題的根源,不在於某一個人,而在於「庶子」這個身份所處的整個系統。

  庶子之困,非殺一人能解。治標不治本。

  所有繞開規則、打破規則的暴力手段,都被他一一否決。

  李懷生睜開眼,重新看向那本律例。

  他的目光,變得更加銳利。

  既然不能打破規則,那就只能……利用規則。

  這由人寫出來的東西,會沒有半點破綻?只要是規則,就一定有繞過規則的方法。

  他的指尖,在書頁上緩緩移動,逐字逐句地掃過。

  從戶律,到田律,再到商律……

  時間一點點流逝,窗外的天色,由墨黑轉為魚肚白。

  一夜未眠,李懷生的精神卻異常亢奮。

  他的手指,停在了一處。

  《禮律·功名卷》。

  這一卷,記載的是關於讀書人,以及獲得功名者所能享有的各種特權。

  大夏以文立國,優待士人。

  從免除徭役,見官不跪,到刑不上大夫……一條條,一樁樁,都是尋常百姓想都不敢想的尊榮。

  「凡有功名者,准予自立門戶,其私產,族中不得干涉侵占。」

  只要他能考取功名,哪怕只是最低等的秀才,他便擁有了與家族對抗的法律武器。

  他可以光明正大地擁有自己的財產,再也不用擔心被族裡巧取豪奪。

  這才是真正的「立身之本」!

  李懷生露出一個明了的笑容。

  原來如此。

  這天下熙熙,皆為利來。

  制定律法的人,本身就是這個國家最有權勢的讀書人,是士大夫階級。

  他們用「同居共財」的枷鎖,牢牢鎖住自己的子孫後代,確保家族的凝聚力和財富不被分割。

  卻又給自己,給自己的同類,留下了一道可以隨時抽身而退的後門。

  只要你踏入「功名」這個門檻,你便不再是普通的家族成員,而是帝國的儲備官員,是「自己人」。

  你可以跳出原有的規則,享受特權。

  這世上,從來沒有絕對的公平。

  所謂的律法,不過是統治階級維護自身利益的工具罷了。

  李懷生看懂了這場遊戲的規則。

  既然規則如此,那他要做的,就是想辦法成為那個可以利用規則的人。

  科舉。

  難怪前世看那些小說,主角們但凡穿越,十個有九個都得去擠科舉這座獨木橋,原來根子在這兒。

  考取功名。

  這條路,雖然艱難,卻是目前看來,唯一一條能讓他擺脫困境,掌握自己命運的陽關大道。

  他合上《大夏律例》,發出「啪」的一聲輕響。

  目標,已經明確。

  現在的問題是,大夏有文武二舉,他該如何說服李政和魏氏,同意他去走科舉這條路?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