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待宰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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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二上午九點,林溪的手機響了。

  一個陌生的座機號碼,歸屬地是江城市。

  「是林溪女士嗎?我們是市消防支隊的。關於你南城老街的店鋪,有些情況需要你來現場確認一下。」

  電話里的聲音公事公辦,聽不出情緒。

  林溪看了一眼電腦屏幕上,莫風昨晚發來的《江城市近三年個體工商戶行政複議成功案例分析報告》。

  平靜地回道:

  「好的,我半小時內到。」

  半小時後,林溪抵達南城老街。

  原本貼在「王氏裁縫鋪」上的封條已經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輛停在門口、閃著警示燈的消防勘察車。

  幾個穿著制服的男人站在門口,為首的是個四十歲左右的國字臉。

  「林老闆,來啦?介紹一下,我姓何。」

  國字臉男人皮笑肉不笑地打了個招呼,

  「來,進來看看我們幫你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

  林溪跟著他走進店鋪。

  裡面一片狼藉,裝修工人昨天剛鋪設好的幾路電線,被從牆體裡粗暴地扯了出來,七零八落地扔在地上。

  國字臉指著地上一截被剝開的電線,語氣嚴厲:

  「看見沒有?這種電線,外皮材料易燃,一旦短路,後果不堪設想!」

  「按照規定,商業經營場所必須使用阻燃材料,你這是在拿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開玩笑!」

  他身旁一個年輕隊員立刻附和。

  林溪蹲下身,撿起那截電線,仔細看了看上面的噴碼。

  「何隊長是吧?」

  林溪站起身,語氣平靜,

  「這是國標ZR-BVV型阻燃電線,防火等級B1級,完全符合《商業建築電氣設計規範》第七章第二節的要求。」

  她頓了頓,補充道:

  「如果您不信,我的施工隊有完整的材料採購清單和出廠合格證,需要我現在叫他送過來嗎?」

  姓何的隊長臉色僵了一下。

  他沒想到這個小姑娘居然懂行,還把國標型號背得這麼清楚。

  旁邊那個年輕隊員不服氣,指著空蕩蕩的牆角:

  「那滅火器呢?這麼大個店,一個滅火器都沒有,這也是違規!」

  「根據《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第8.4.1條,」

  林溪的目光轉向他,

  「消防器材應在裝修工程完工後、正式營業前,按標準配置到位。」

  「這裡現在是施工工地,不是營業場所。」

  「如果我現在就把滅火器放進來,裝修產生的粉塵反而可能導致其失效。」

  她拿出手機,調出昨天的通話記錄:

  「昨天下午三點十五分,我還特意致電貴單位的消防服務熱線。」

  「諮詢了相關流程,通話時長二十分鐘,你們可以回去查詢通話記錄取證。」

  何隊長和他的幾個手下,臉上青一陣白一陣。

  「你……」

  何隊長被噎得半天說不出話,惱羞成怒,

  「你這是什麼態度?我是在教你做事,還是你在教我做事?」

  「我只是在陳述事實。」

  林溪的語氣不卑不亢。

  「事實就是我們認定這裡有隱患!」

  何隊長提高了音量,試圖用氣勢壓倒對方,

  「我們是專業執法人員,我們說了算!」

  「我尊重您的專業判斷。」

  林溪點點頭,

  「既然如此,還請何隊長依照《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五條,向我出具一份《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請在通知書上,詳細列明本店存在的具體隱患、所違反的法規條款具體編號,以及整改期限和複查流程。」

  「另外,」

  林溪的目光掃過地上那堆被扯斷的電線,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六條,執法人員收集證據應『全面、客觀、公正』。」

  「你們收集『證據』的全過程,是否有全程錄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如果沒有,這些所謂的『證據』,在法律上是否具有效力?」

  他們昨晚是奉了上面的命令,偷偷摸摸來「找茬」的。

  別說全程錄像,連個搜查令都沒有。

  這事一旦被捅到明面上,違規執法的帽子就得扣在他們自己頭上。

  何隊長徹底被逼到了牆角。

  出具通知書?他現在根本寫不出來。

  上面引用的法條,隨便一條都可能被這個懂法的小姑娘抓住漏洞,申請行政複議。

  到時候,遭殃的還是自己。

  他死死地盯著林溪,眼中凶光畢露。

  講道理講不過,那就只能不講道理了。

  「你少在這裡給我胡攪蠻纏!」

  何隊長猛地一揮手,指著林溪的鼻子喝道,

  「我看你根本不是想解決問題,你就是在妨礙我們執行公務!」

  他掏出手機,直接撥通了一個號碼。

  「喂,城西所嗎?對,是我。」

  「我們在南城老街執法,有人暴力抗法,妨礙公務!你們趕緊派人過來!」

  他特意加重了「暴力抗法」四個字。

  不到十分鐘,一輛警車呼嘯而至。

  車上下來兩名警察,領頭的正是謝彥文的手下。

  他看了一眼現場,又和錢隊長交換了一個眼神,徑直走向林溪。

  「這位女士,請跟我們回所里接受調查。」

  「我需要一個理由。」

  林溪平靜地問。

  「消防部門報警,稱你妨礙公務。這就夠了。」

  警察的語氣很生硬。

  「我沒有妨礙公務,我只是在維護我的合法權益。他們非法闖入,並且涉嫌栽贓。」

  「這些話,你留著回所里慢慢說。」

  警察顯然不想多費口舌,直接伸手來拉林溪的胳膊。

  林溪沒有反抗,只是冷冷地說了一句:

  「我跟你們走。但我提醒你,從現在開始,你們的執法記錄儀最好全程開啟,一秒都不要關。」

  警察的動作頓了一下,但還是將她帶上了警車。

  看著警車遠去,錢隊長終於鬆了一口氣,擦了擦額頭的冷汗。

  他感覺自己剛剛打了一場惡仗,贏得莫名其妙,又心驚膽戰。

  ……

  李澤楷掛斷了謝彥文的電話,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搞定了。」

  他對一旁坐立不安的妻子趙慧蘭說,

  「人已經被帶到派出所了,尋釁滋事,妨礙公務。夠她喝一壺的。」

  趙慧蘭喜出望外:

  「真的?她沒找那個莫顧問?」

  「找?」

  李澤楷冷笑一聲,

  「我查過了,那個姓莫的出差了,遠水救不了近火。」

  他端起茶杯,愜意地喝了一口。

  「這個林溪,還是太年輕。以為懂點規矩,跑跑程序,就能把我們耗走?」

  「她不知道,在江城,我想讓她走不通的路,她一步都別想邁出去!」

  市場監督管理局那邊,只是開胃菜。

  他故意留了口子,就是想看看林溪的反應。

  結果她不去求饒,不去托關係,反而真的傻乎乎地去填什麼行政複議申請表。

  「她這是在跟我裝傻,拖時間,等她的金主回來。」

  李澤楷的眼神變得陰沉,

  「我哪有時間跟她耗?所以,必須下猛藥。」

  消防、公安,連環出手。先進去待上二十四小時,什麼稜角都磨平了。

  李澤楷靠在沙發上,得意地盤算著。

  他斷定,不出半天,那個小姑娘就會崩潰。

  到時候,別說讓李明無罪釋放,就算讓她跪下來道歉,她也得照辦。

  他仿佛已經看到林溪痛哭流涕,求他高抬貴手的樣子。

  在他看來,這隻被他親手摺斷翅膀的金絲雀,已經是他砧板上的肉,再也飛不出他的手掌心。

  (大家能推薦的,儘量幫忙推薦一下,這幾天的數據感覺本書臨近撲街了,苦)

  (作者一直都在不定時的加更,但有的時候確實沒有思路,大家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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