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事實的重建
白馬鎮治安所的燈光白得刺眼,一行人被帶了進來。
黃少和他那兩個哼哼唧唧的同伴,以及兩個花容失色的女孩坐在一邊的長椅上。
林溪、莫風和司機則在另一邊。
林溪很緊張,她不停地看莫風,又看看對面那群人,手心裡全是汗。
莫風則安靜地坐著,他的視線在牆上的時鐘、角落的監控探頭和負責登記的年輕警員之間勻速移動,像是在進行環境掃描。
【系統評估:當前環境為「執法模塊交互界面」。】
【核心任務:在兩小時內,完成事件定性,解除「林溪協議」的負面情緒警報。】
【當前林溪愉悅度指數:18.7%(危險區間)。】
莫風的系統界面上,代表林溪的數值條是刺目的紅色。
黃少的臉色陰沉得能滴出水,他沒理會同伴的呻吟,而是走到一個角落,壓低聲音打著電話。
負責問話的是個三十多歲的老警員,姓劉,警號0874。
他看了一眼打電話的黃啟升,眼神里沒什麼波瀾,顯然對這種場面見怪不怪。
「行了,一個一個來。你們幾個,誰先說?」
劉警官指了指黃少那邊的兩個女孩。
那個「粉孔雀」的女孩立刻站了起來,眼眶紅紅的,聲音帶著哭腔。
「警察叔叔,我們就是想租個車,問問價錢。那個男的,就因為我們多出了點錢,他就……他就突然衝上來打人!」
她旁邊的女孩也連連點頭,添油加醋:
「對!黃少就是跟他理論了兩句,他就動手了,你看把黃少他們打的!我們都嚇壞了,他簡直就是個瘋子!」
兩個女孩一唱一和,把莫風描繪成了一個因為一點口角就暴力傷人的精神病。
接著是那兩個被打的同伴,他們捂著胳膊和腿,把莫風的動作形容得如同電影裡的黑社會,說他「一言不合就下死手」,自己完全是「無辜受害」。
劉警官聽著,在本子上不緊不慢地記著,偶爾抬頭看一眼面無表情的莫風。
他處理過太多這種旅遊旺季的糾紛,在他看來,這無非又是一起年輕人爭強好勝引發的鬥毆,只不過這次是看起來文弱的一方把人高馬大的一方給撂倒了。
「到你了。」
劉警官的筆尖點了點林溪的方向。
林溪立刻站起來,有些急切地解釋:
「警官,不是他們說的那樣!明明是他們後來加價,要搶我們先看好的車!」
「我們理論,那個叫黃少的就用手指戳莫風,還罵人,然後就揮拳打過來了!莫風是為了自衛!」
「他一個人,把你們三個人打成這樣,叫自衛?」
劉警官抬起眼皮,語氣平淡。
「他……」
林溪卡住了,她不知道該怎麼解釋莫風的身手。她只能重複,
「真的是他們先動手的!司機可以作證!」
劉警官在本子上畫了個圈。
「行,知道了。我們會核實的。」
他的態度不冷不熱,顯然沒把林溪情緒化的辯解太當回事。
最後,輪到了莫風。
「你,跟我進來。」
劉警官指了指旁邊一間小小的問詢室。
問詢室里,劉警官坐在桌子後面,把一份筆錄推到一邊,抬頭打量著眼前的年輕人。
個子不算高大,穿著普通,表情甚至可以說有些木訥。
很難想像,就是這個人,在幾分鐘內放倒了三個年輕力壯的小伙子。
「他們說,你因為搶車不成,惱羞成怒,主動攻擊他們。」
劉警官的語氣很平淡,聽不出傾向,
「是這樣嗎?」
「不是。」
莫風回答。
「那你解釋一下,為什麼他們三個都受了傷,你卻毫髮無損?」
這是最直觀,也是最不利的證據。
「警官,在陳述之前,我能否請求進行一次『事件的客觀事實重建』?」
莫風說,
「這比單方面的敘事更能有效還原真相。」
劉警官愣了一下。
「什麼重建?」
「按照時間順序,對關鍵節點的行為、動機和結果進行邏輯拆解。」
莫風說,
「這有助於排除主觀情緒污染,提取有效信息。」
劉警官當了二十年警察,第一次聽到有人用這種方式來描述打架鬥毆。
他有點想笑,但看著莫風那雙過分認真的眼睛,又把笑意壓了回去。
「行,你『重建』吧,我聽著。」
他抱著胳膊,靠在椅背上,擺出一副看你能說出什麼花兒來的架勢。
「時間,下午三點二十六分。地點,白馬鎮車站廣場。我方與服務提供方(越野車司機)達成口頭商業協議,價格三百元。」
「三點二十七分,第三方介入團體(黃姓男子一行五人)出現,提出六百元的溢價,試圖進行商業截胡。此為事件的初始誘因:商業糾紛。」
劉警官的眉毛動了一下。這小子,思路還挺清晰。
「三點三十分至三十四分,我向服務提供方進行了一次詳細的風險收益比分析,論證了接受三百元訂單的淨收益高於六百元訂單。分析內容包括車輛損耗、時間成本與聲譽風險。」
「什麼?」
劉警官沒忍住,插了一句。
「我的分析結論是,六百元的訂單,預估給司機帶來的實際收益為負五十七元。」
劉警官的表情凝固了。他看了一眼門外那個坐立不安的黝黑司機,忽然覺得這事開始變得有意思了。
「三點三十五分,黃姓男子因『社會地位展示』受挫,情緒出現劇烈波動,對我方單位『林溪』進行語言攻擊。」
莫風繼續用他那沒有起伏的語調說。
「三點三十六分,黃姓男子對我本人進行物理性威脅。具體行為為:用右手食指,以約2牛頓的力度,連續三次戳擊我左側胸口。」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該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
劉警官身體微微前傾。這小子居然連法律條文都搬出來了。
「三點三十六分零七秒,黃姓男子發起直接物理攻擊。攻擊方式:右手握拳,自右前方,以約每秒3.5米的速度,攻擊我的面部。」
「我的應對措施為:......」
調解室里一片死寂。
劉警官感覺自己不是在審一個打架的混小子,而是在聽一個外科醫生講解手術過程。
「隨後,黃姓男子的兩名同伴,分別從我的左後方和右側方發起協同攻擊。」
「我採取的應對是:......」
「整個過程,我沒有使用任何拳、掌、肘、膝進行主動打擊。三名攻擊者的所有損傷,均來自於因自身攻擊行為失控後,與地面或其他障礙物發生的二次碰撞。」
莫風做出了結論:
「所以,這不是一場鬥毆。這是一次由對方單方面發起的、失敗的物理攻擊,以及我方一次成功的、以自我保護為目的的防禦行為。」
他抬起頭,看著已經完全愣住的劉警官。
「以上為事實重建。您可以將我方、對方,以及第三方目擊者(司機)的證詞,與這個邏輯模型進行比對。」
「所有物理證據,包括監控錄像中的動作順序、傷情報告中的損傷類型,都應該與此模型完全吻合。」
「如果傷情報告顯示,他們身上有任何由直接擊打造成的鈍器傷或挫裂傷,那麼我的模型就存在漏洞。」
劉警官沉默了足足半分鐘。他感覺自己的大腦有點不夠用。
「你說有監控?」
「車站郵政儲蓄所的牆角,有一個球形監控,型號是『海康DS-2DE3A404IW-DE』,覆蓋範圍包括我們所在的位置。」
「雖然距離較遠,無法識別人臉,但足以記錄下完整的動作序列。」
劉警官看著莫風,像在看一個怪物。這小子不僅重建了案情,連監控型號都報出來了。
他終於明白,為什麼那三個人躺在地上,而這個男人毫髮無損了。
「行了,你出去吧。」
劉警官揮了揮手,他需要一個人靜一靜,重新整理一下這起離譜的「鬥毆案」。
莫風站起身,準備離開。
「等等。」
劉警官叫住了他。
他看著莫風,眼神里充滿了困惑和探究,那個盤旋在心頭許久的問題終於問出了口。
「小伙子,我幹了二十年警察,說瞎話的,吹牛的,扮豬吃老虎的,我見得多了。」
「但你……我還是第一次見。」
他頓了頓,一字一句地問道:
「你到底是幹什麼工作的?」
黃少和他那兩個哼哼唧唧的同伴,以及兩個花容失色的女孩坐在一邊的長椅上。
林溪、莫風和司機則在另一邊。
林溪很緊張,她不停地看莫風,又看看對面那群人,手心裡全是汗。
莫風則安靜地坐著,他的視線在牆上的時鐘、角落的監控探頭和負責登記的年輕警員之間勻速移動,像是在進行環境掃描。
【系統評估:當前環境為「執法模塊交互界面」。】
【核心任務:在兩小時內,完成事件定性,解除「林溪協議」的負面情緒警報。】
【當前林溪愉悅度指數:18.7%(危險區間)。】
莫風的系統界面上,代表林溪的數值條是刺目的紅色。
黃少的臉色陰沉得能滴出水,他沒理會同伴的呻吟,而是走到一個角落,壓低聲音打著電話。
負責問話的是個三十多歲的老警員,姓劉,警號0874。
他看了一眼打電話的黃啟升,眼神里沒什麼波瀾,顯然對這種場面見怪不怪。
「行了,一個一個來。你們幾個,誰先說?」
劉警官指了指黃少那邊的兩個女孩。
那個「粉孔雀」的女孩立刻站了起來,眼眶紅紅的,聲音帶著哭腔。
「警察叔叔,我們就是想租個車,問問價錢。那個男的,就因為我們多出了點錢,他就……他就突然衝上來打人!」
她旁邊的女孩也連連點頭,添油加醋:
「對!黃少就是跟他理論了兩句,他就動手了,你看把黃少他們打的!我們都嚇壞了,他簡直就是個瘋子!」
兩個女孩一唱一和,把莫風描繪成了一個因為一點口角就暴力傷人的精神病。
接著是那兩個被打的同伴,他們捂著胳膊和腿,把莫風的動作形容得如同電影裡的黑社會,說他「一言不合就下死手」,自己完全是「無辜受害」。
劉警官聽著,在本子上不緊不慢地記著,偶爾抬頭看一眼面無表情的莫風。
他處理過太多這種旅遊旺季的糾紛,在他看來,這無非又是一起年輕人爭強好勝引發的鬥毆,只不過這次是看起來文弱的一方把人高馬大的一方給撂倒了。
「到你了。」
劉警官的筆尖點了點林溪的方向。
林溪立刻站起來,有些急切地解釋:
「警官,不是他們說的那樣!明明是他們後來加價,要搶我們先看好的車!」
「我們理論,那個叫黃少的就用手指戳莫風,還罵人,然後就揮拳打過來了!莫風是為了自衛!」
「他一個人,把你們三個人打成這樣,叫自衛?」
劉警官抬起眼皮,語氣平淡。
「他……」
林溪卡住了,她不知道該怎麼解釋莫風的身手。她只能重複,
「真的是他們先動手的!司機可以作證!」
劉警官在本子上畫了個圈。
「行,知道了。我們會核實的。」
他的態度不冷不熱,顯然沒把林溪情緒化的辯解太當回事。
最後,輪到了莫風。
「你,跟我進來。」
劉警官指了指旁邊一間小小的問詢室。
問詢室里,劉警官坐在桌子後面,把一份筆錄推到一邊,抬頭打量著眼前的年輕人。
個子不算高大,穿著普通,表情甚至可以說有些木訥。
很難想像,就是這個人,在幾分鐘內放倒了三個年輕力壯的小伙子。
「他們說,你因為搶車不成,惱羞成怒,主動攻擊他們。」
劉警官的語氣很平淡,聽不出傾向,
「是這樣嗎?」
「不是。」
莫風回答。
「那你解釋一下,為什麼他們三個都受了傷,你卻毫髮無損?」
這是最直觀,也是最不利的證據。
「警官,在陳述之前,我能否請求進行一次『事件的客觀事實重建』?」
莫風說,
「這比單方面的敘事更能有效還原真相。」
劉警官愣了一下。
「什麼重建?」
「按照時間順序,對關鍵節點的行為、動機和結果進行邏輯拆解。」
莫風說,
「這有助於排除主觀情緒污染,提取有效信息。」
劉警官當了二十年警察,第一次聽到有人用這種方式來描述打架鬥毆。
他有點想笑,但看著莫風那雙過分認真的眼睛,又把笑意壓了回去。
「行,你『重建』吧,我聽著。」
他抱著胳膊,靠在椅背上,擺出一副看你能說出什麼花兒來的架勢。
「時間,下午三點二十六分。地點,白馬鎮車站廣場。我方與服務提供方(越野車司機)達成口頭商業協議,價格三百元。」
「三點二十七分,第三方介入團體(黃姓男子一行五人)出現,提出六百元的溢價,試圖進行商業截胡。此為事件的初始誘因:商業糾紛。」
劉警官的眉毛動了一下。這小子,思路還挺清晰。
「三點三十分至三十四分,我向服務提供方進行了一次詳細的風險收益比分析,論證了接受三百元訂單的淨收益高於六百元訂單。分析內容包括車輛損耗、時間成本與聲譽風險。」
「什麼?」
劉警官沒忍住,插了一句。
「我的分析結論是,六百元的訂單,預估給司機帶來的實際收益為負五十七元。」
劉警官的表情凝固了。他看了一眼門外那個坐立不安的黝黑司機,忽然覺得這事開始變得有意思了。
「三點三十五分,黃姓男子因『社會地位展示』受挫,情緒出現劇烈波動,對我方單位『林溪』進行語言攻擊。」
莫風繼續用他那沒有起伏的語調說。
「三點三十六分,黃姓男子對我本人進行物理性威脅。具體行為為:用右手食指,以約2牛頓的力度,連續三次戳擊我左側胸口。」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該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
劉警官身體微微前傾。這小子居然連法律條文都搬出來了。
「三點三十六分零七秒,黃姓男子發起直接物理攻擊。攻擊方式:右手握拳,自右前方,以約每秒3.5米的速度,攻擊我的面部。」
「我的應對措施為:......」
調解室里一片死寂。
劉警官感覺自己不是在審一個打架的混小子,而是在聽一個外科醫生講解手術過程。
「隨後,黃姓男子的兩名同伴,分別從我的左後方和右側方發起協同攻擊。」
「我採取的應對是:......」
「整個過程,我沒有使用任何拳、掌、肘、膝進行主動打擊。三名攻擊者的所有損傷,均來自於因自身攻擊行為失控後,與地面或其他障礙物發生的二次碰撞。」
莫風做出了結論:
「所以,這不是一場鬥毆。這是一次由對方單方面發起的、失敗的物理攻擊,以及我方一次成功的、以自我保護為目的的防禦行為。」
他抬起頭,看著已經完全愣住的劉警官。
「以上為事實重建。您可以將我方、對方,以及第三方目擊者(司機)的證詞,與這個邏輯模型進行比對。」
「所有物理證據,包括監控錄像中的動作順序、傷情報告中的損傷類型,都應該與此模型完全吻合。」
「如果傷情報告顯示,他們身上有任何由直接擊打造成的鈍器傷或挫裂傷,那麼我的模型就存在漏洞。」
劉警官沉默了足足半分鐘。他感覺自己的大腦有點不夠用。
「你說有監控?」
「車站郵政儲蓄所的牆角,有一個球形監控,型號是『海康DS-2DE3A404IW-DE』,覆蓋範圍包括我們所在的位置。」
「雖然距離較遠,無法識別人臉,但足以記錄下完整的動作序列。」
劉警官看著莫風,像在看一個怪物。這小子不僅重建了案情,連監控型號都報出來了。
他終於明白,為什麼那三個人躺在地上,而這個男人毫髮無損了。
「行了,你出去吧。」
劉警官揮了揮手,他需要一個人靜一靜,重新整理一下這起離譜的「鬥毆案」。
莫風站起身,準備離開。
「等等。」
劉警官叫住了他。
他看著莫風,眼神里充滿了困惑和探究,那個盤旋在心頭許久的問題終於問出了口。
「小伙子,我幹了二十年警察,說瞎話的,吹牛的,扮豬吃老虎的,我見得多了。」
「但你……我還是第一次見。」
他頓了頓,一字一句地問道:
「你到底是幹什麼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