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番外: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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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沒有人告訴宓之,原來逃難的感覺是這樣的。

  是白日一家人尚且安穩耕種,夜裡便聽見了甲兵馬蹄踏踏。

  幾乎是瞬間的反應,家裡便開始快速收好乾糧細軟。

  西雍兵馬在那一年,打向了巫東郡。

  巫東地勢環山,要出去,只能鑽山。

  那時的宓之四歲,跑的時候人甚至還懵著。

  大哥最大,雖然也會怕,但還是一聲不吭在兩個妹妹跟前穩住,他給二姐還有宓之都抹上了黑泥,妹妹們跑不動了他就換著背。

  娘當時懷有身孕,很艱難,爹爹還要分神照看。

  所有人都在死命地跑。

  西雍的鐵蹄踏平巫東那日,婁家沒了家,一家人都成了流民。

  那時的宓之問婁斐,爹爹,我們要逃到哪去?

  爹爹說這不好說。

  宓之問為什麼?

  為什麼,因為那時的大魏並不將他們放在眼裡。

  大魏的皇室連巫東這塊易守難攻的地說舍就舍,哪裡還管他們的死活。

  但爹爹也說,總能活下去的,怎麼也得活下去。

  只是到了這種時候,活下去真的沒那麼容易。

  流民們一股腦地往東邊跑,路上所經的所有州郡全都將他們拒之門外。

  他們是流民,是髒的臭的,各地如避瘟疫一般驅趕他們。

  即便是遇到了讓他們歇腳避風的地方,那也僅此而已,不能借地,不能取水,待不了多久就得被趕走。

  宓之數不清吃過多少榆樹皮,橡子,草根觀音土那算是稀罕的,搶不著的時候就只能幹看著。

  到了這般境地,易子而食便成了尋常事。

  一開始是從最小的嬰孩開始換,慢慢地,三四歲的也一樣可以交換。

  說交換是客氣,趁著不注意直接偷小孩的才占多數。

  夜裡哥哥和爹爹輪換睡覺,護著家裡的女眷。

  宓之並不敢睡著,她因為跑不快,之前已經被抓了兩回。

  男人們也不安全,官府要抓壯丁,流民里的壯丁就是他們最好的人選。

  那時說的是要給皇帝修飛鸞宮。

  說這是大功德,修了就可以分到田地。

  真的有不少人去了。

  都是離開土地的貧民百姓,於他們而言,土地就是最寶貴的財富,值得一賭。

  後來這些人有沒有活下來,誰也不知道。

  婁家躲著沒有去,只是一味地向東走。

  要活著啊。

  整整快半年的逃亡,宓之見過了太多人情冷暖。

  一斗米是他們一家十天的命。

  有人會施捨,而有人會故意當著他們的面餵給狗兒, 想看人與狗爭食。

  而爹爹為了給有孕的娘親多補一點,最終也如了那些人的願。

  沒戰亂之前,婁家是耕讀傳家,有自己的田,有自己的房屋,婁斐有自己的傲骨。

  但這一刻,讀書人的自尊在那一聲聲狗吠中被踐踏得什麼都不是。

  四歲的宓之那時只覺得心裡好難過啊,比自己吃不飽還要難過。

  但爹爹不難過,他說只要活下來,這些都可以過去。

  「三娘,活不下來,你到死都記得自己不如狗兒,但活下來就不一樣了,咱們總會有抱著狗兒再談笑風生的時候,到時,爹爹我興許還能說上一句,看看,這多虧了狗兄當初嘴下留情沒有咬死我,不然哪有我婁斐的今日?哈哈哈。」

  婁斐看懂了宓之的眼神,所以他這樣安慰。

  爹爹用不算寬壯的肩背,硬生生帶著一家人來到了淮南郡。

  這裡雖然也亂,但比起戰亂那些地兒,這裡已然是人間仙境一般的存在。

  那時的豫州刺史說,要進城安定下來可以,不過得先交銀子,或是交糧食,這些都沒有的話就要入軍營當大頭兵。

  銀子能辦成許多事,但婁家早就沒了盤纏。

  大哥沒長成,娘親懷有身孕,家裡就只有爹爹一個壯勞力。


  入軍營於婁家來說更是不現實。

  本來就要放棄的,不過後來淮南郡的太守還是留住了這些流民。

  他礙於刺史有言在先,進城肯定是不好讓進的,但在城外,只要隸屬淮南郡的村莊,徵得村中百姓的同意,那便交一點銀錢意思一下留下。

  當然,日後這些流民交的稅會比旁人重,再有,每個村子要不要,要多少,村子自己定。

  這裡是淮南郡。

  在他下頭有一個縣城名喚壽定,縣城旁,有好多處大大小小的村落,其中一個名叫黎水村。

  黎水村的里正阿爺看中了爹爹是個厲害的讀書人,接納了婁家。

  至此,婁家一路顛沛流離,終在亂世尋得安身之所。

  一開始村子是排外的,但婁家爹娘會做人,至少從相安無事慢慢變成了客氣來往。

  戰亂還在繼續,但黎水村這方天地,安穩承載了宓之整個童年。

  她讀書厲害,婁斐驕傲得很,走到哪都以家裡三娘為傲。

  村里其他人家打趣說,姑娘到底要嫁出去的,讀書再厲害有什麼用?

  宓之幼時常聽這種話,一開始會不高興,但娘親就摸她腦袋溫聲安慰。

  她說不出什麼很有道理的話,但宓之卻一直記得很清楚。

  娘說,別家姑娘怎麼做她不管,但她家的三娘就是可以比村中那些男兒還厲害。

  所以,不要壓抑自己向上的鋒芒。

  在往後的日子,村里這樣的聲音一直都有,但宓之再沒有不高興過。

  因為她不僅讀書厲害,打架也厲害了,能打得叫人有苦說不出,能叫所有欺負她的人吃個啞巴虧。

  她鮮活著昂揚向上,從不是個愛吃虧忍讓的主。

  宓之八歲時,婁家已經在黎水村度過了近四年。

  一開始和崔審元玩,確實是小孩間的好奇。

  宓之那時還很小,並沒有往男女情事上想過。

  但女子開竅是比男子早的。

  宓之在明白自己未來嫁娶大事時,崔審元還扭扭捏捏不敢承認喜歡她。

  一個村裡有貌美合適的待嫁姑娘,方圓幾十里都是知道的。

  一家有女百家求,宓之承認,她當時確實斟酌考慮了許久。

  結果就是,沒有比淮南郡大商號的崔家值得她一賭。

  可有一點,崔審元是被趕出來的,要麼雙腿治好重新回去,要麼就是等機遇。

  所幸,宓之在十三歲那年等來了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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