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新鞋一買就是八雙!
林峰帶著大鳳和張秀琴來到城裡。
這是大鳳第二回進城了,沒了第一回的緊張侷促。
買東西的事情先不著急。
林峰帶著大鳳先去郵局填了一張單子,把小說的稿子投出去。
在選擇出版社的時候,大鳳還問了林峰的意見。
林峰琢磨了一下,覺得人民的是最好的。
他記得以前看啥都是人民的。
一直到二十一世紀,出版讀物市場下沉,人民的也在不斷的印書。
「行,那我就聽你的。」
大鳳懷著忐忑的心情把稿子投寄出去。
三個人又來到商場買東西。
結婚要用的東西可真不少,林峰和張秀琴都挑花了眼。
林峰第一次結婚也沒經驗,竟然不知道結婚有這麼多說法。
張秀琴雖然結過一次婚了,不過那一次的婚禮十分簡單,兩個人領了證件,簡單的拜了天地就算完成了儀式。
但這次,林峰說了,要辦婚禮就辦一個盛大的婚禮。
要給張秀琴一個承諾一個保障。
張秀琴聽到這話,心裡頭美滋滋的,她知道即使她跟林峰沒有領證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夫妻,林峰也會對她好的。
買了一堆東西之後,就差婚禮上要穿的衣服了。
禮服可是非常關鍵的。
這個年代可不像二十一世紀,婚紗穿一次也就放在那落灰了。
買禮服基本上還是要多穿幾次。
78年,結婚穿的衣服一般都是男的中山裝女的紅色套裝。
林峰的衣服倒是好挑,他不挑衣服,男裝的款式也不多。
輪到張秀琴就有點難辦了。
衣服都是好衣服,可是款式那麼多,一時間也不知道該怎麼挑選。
大鳳在旁邊出主意,看中了一套紅色的套裝。
「這套就很好啊!」
大鳳拿過來在張秀琴面前比試比試:「這套衣服很適合你,趁著你臉還白。」
「這得多少錢啊?」
張秀琴翻了翻衣服的標籤,被上面寫著的二十塊錢嚇了一跳。
趕緊放了回去。
「咋啦?」
林峰穿著中山裝走出來,看到兩個女人圍著一件衣服打轉,好奇地問了一嘴。
「大鳳給我挑的這件衣服實在是太貴了。
要二十塊錢,我怎麼穿的出來?」
「二十塊錢又不貴,結婚穿的衣服,還這麼節省幹啥?
況且這衣服也不是只穿一次。
以後咱們那個養殖場開起來了,你還要穿著這套衣服剪彩呢。」
張秀琴被林峰說的都開始幻想起來了。
她想到了養殖廠,想到了剪彩,有些高興。
是啊。
林峰開了養殖廠,她就是名義上的養殖廠老闆娘。
當上老闆娘可不能成天穿的跟農村婦女似的。
到時候讓人看見了都笑話。
「那行吧,沒想到結婚穿的衣服這麼貴。」
張秀琴不禁感慨,這也就是嫁給了林峰。
如果是嫁給了別人,恐怕她這輩子都穿不上價值二十塊錢的衣服。
「包起來吧。」
林峰把錢順手遞過去。
回頭看了看大鳳。
之前他給她們幾個小的都買了布,做了新衣服的。
大鳳穿的比之前體面多了。
但出來逛街也不能不給孩子買東西。
於是他問大鳳道:「你也去選一選,看看有沒有相中的。馬上要開學了,總要有兩件新衣服穿。」
「不要不要!」
大鳳連忙擺手:「我衣服都夠穿了,家裡還有上回你給買的布做的衣服呢。
我不用了。」
「那就買雙新鞋好了。」
林峰低頭看到大鳳腳底下穿的那雙小鞋,實在是有些寒酸了。
她都是大姑娘了,正是在愛美的年紀。
人過得好不好其實不在於這衣服行頭是啥樣的,都是看鞋。
鞋穿的不好矮人一截。
他們家如今這麼有條件,總不能還穿的這麼寒酸。
大鳳還是擺手說不要。
她怕花錢。
而且她想到,如果林峰給自己買了鞋,那就要給其他的姐妹們都買一雙。
一雙鞋現在可不便宜,更何況是六雙鞋呢。
她是有點心疼錢。
「別給你買啥你都說不要。
我說給你買就是要給你買。
別犟了。」
林峰說罷,拉著大鳳往賣鞋的地方走。
現在這鞋的款式也不多,小白鞋,小紅鞋,都差不多就那樣式。
馬上就要暖和了,穿棉鞋未免有點熱了。
他讓大鳳挑一雙單鞋,這個學期過完了,冬天再買新的。
大鳳哪裡好意思挑啊,就隨便指了一雙最便宜的。
林峰知道她是為了省錢。
女孩子的心思,他還能不懂嗎?
一雙最便宜的新鞋,才值幾個錢,而且款式也好看。
林峰直接讓售貨員給他們拿了一雙最流行的小白鞋。
大鳳攔著林峰:「不行啊,哥,我這成天上學下學的,白鞋都會變成黑鞋的。
我就要剛才那雙最便宜的就行了。」
「終於說實話了吧?
你就是看剛才那雙鞋便宜。
你放心好了,我今天出門錢是帶夠了的。
鞋你隨便選,不用擔心價錢的問題。」
「可是……」
大鳳還是有點猶豫,畢竟她知道,林峰這次買了鞋可是要獅子大張口的。
「別可是了,二鳳她們都多大號的腳?
給她們一人買一雙。」
「哥,你給她們買吧,她們還長身體,腳丫子要長。
但是我不長了,我這一雙鞋還能穿好幾年呢。」
「什麼鞋能穿好幾年?你再跟我婆婆媽媽的,我可要生氣了。」
林峰面色突然嚴肅起來。
嚇的大鳳再也不敢說話。
林峰在他們家就是絕對的權威。
誰也不敢惹林峰生氣。
「好吧,都聽你的林峰哥。」
「這就對了啊,給你買東西,你還推三阻四的,這像話嗎?」
林峰說完,隨手包了八雙鞋。
怎麼是八雙呢?
六鳳們一人一雙。
他跟張秀琴一人一雙。
林峰還不是要給自己置辦一聲行頭,畢竟以後做生意了,總不能讓人看著好像很寒酸似的。
走出商場,該買的東西都買的差不多了。
天也快黑了。
林峰想著大家還沒吃飯,要是騎著自行車回到村里再吃飯,估計都騎不動。
於是他帶著兩個人去了老方飯店吃飯。
在後廚忙活的狗蛋看到林峰來了,高興的跑出來打招呼。
這是大鳳第二回進城了,沒了第一回的緊張侷促。
買東西的事情先不著急。
林峰帶著大鳳先去郵局填了一張單子,把小說的稿子投出去。
在選擇出版社的時候,大鳳還問了林峰的意見。
林峰琢磨了一下,覺得人民的是最好的。
他記得以前看啥都是人民的。
一直到二十一世紀,出版讀物市場下沉,人民的也在不斷的印書。
「行,那我就聽你的。」
大鳳懷著忐忑的心情把稿子投寄出去。
三個人又來到商場買東西。
結婚要用的東西可真不少,林峰和張秀琴都挑花了眼。
林峰第一次結婚也沒經驗,竟然不知道結婚有這麼多說法。
張秀琴雖然結過一次婚了,不過那一次的婚禮十分簡單,兩個人領了證件,簡單的拜了天地就算完成了儀式。
但這次,林峰說了,要辦婚禮就辦一個盛大的婚禮。
要給張秀琴一個承諾一個保障。
張秀琴聽到這話,心裡頭美滋滋的,她知道即使她跟林峰沒有領證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夫妻,林峰也會對她好的。
買了一堆東西之後,就差婚禮上要穿的衣服了。
禮服可是非常關鍵的。
這個年代可不像二十一世紀,婚紗穿一次也就放在那落灰了。
買禮服基本上還是要多穿幾次。
78年,結婚穿的衣服一般都是男的中山裝女的紅色套裝。
林峰的衣服倒是好挑,他不挑衣服,男裝的款式也不多。
輪到張秀琴就有點難辦了。
衣服都是好衣服,可是款式那麼多,一時間也不知道該怎麼挑選。
大鳳在旁邊出主意,看中了一套紅色的套裝。
「這套就很好啊!」
大鳳拿過來在張秀琴面前比試比試:「這套衣服很適合你,趁著你臉還白。」
「這得多少錢啊?」
張秀琴翻了翻衣服的標籤,被上面寫著的二十塊錢嚇了一跳。
趕緊放了回去。
「咋啦?」
林峰穿著中山裝走出來,看到兩個女人圍著一件衣服打轉,好奇地問了一嘴。
「大鳳給我挑的這件衣服實在是太貴了。
要二十塊錢,我怎麼穿的出來?」
「二十塊錢又不貴,結婚穿的衣服,還這麼節省幹啥?
況且這衣服也不是只穿一次。
以後咱們那個養殖場開起來了,你還要穿著這套衣服剪彩呢。」
張秀琴被林峰說的都開始幻想起來了。
她想到了養殖廠,想到了剪彩,有些高興。
是啊。
林峰開了養殖廠,她就是名義上的養殖廠老闆娘。
當上老闆娘可不能成天穿的跟農村婦女似的。
到時候讓人看見了都笑話。
「那行吧,沒想到結婚穿的衣服這麼貴。」
張秀琴不禁感慨,這也就是嫁給了林峰。
如果是嫁給了別人,恐怕她這輩子都穿不上價值二十塊錢的衣服。
「包起來吧。」
林峰把錢順手遞過去。
回頭看了看大鳳。
之前他給她們幾個小的都買了布,做了新衣服的。
大鳳穿的比之前體面多了。
但出來逛街也不能不給孩子買東西。
於是他問大鳳道:「你也去選一選,看看有沒有相中的。馬上要開學了,總要有兩件新衣服穿。」
「不要不要!」
大鳳連忙擺手:「我衣服都夠穿了,家裡還有上回你給買的布做的衣服呢。
我不用了。」
「那就買雙新鞋好了。」
林峰低頭看到大鳳腳底下穿的那雙小鞋,實在是有些寒酸了。
她都是大姑娘了,正是在愛美的年紀。
人過得好不好其實不在於這衣服行頭是啥樣的,都是看鞋。
鞋穿的不好矮人一截。
他們家如今這麼有條件,總不能還穿的這麼寒酸。
大鳳還是擺手說不要。
她怕花錢。
而且她想到,如果林峰給自己買了鞋,那就要給其他的姐妹們都買一雙。
一雙鞋現在可不便宜,更何況是六雙鞋呢。
她是有點心疼錢。
「別給你買啥你都說不要。
我說給你買就是要給你買。
別犟了。」
林峰說罷,拉著大鳳往賣鞋的地方走。
現在這鞋的款式也不多,小白鞋,小紅鞋,都差不多就那樣式。
馬上就要暖和了,穿棉鞋未免有點熱了。
他讓大鳳挑一雙單鞋,這個學期過完了,冬天再買新的。
大鳳哪裡好意思挑啊,就隨便指了一雙最便宜的。
林峰知道她是為了省錢。
女孩子的心思,他還能不懂嗎?
一雙最便宜的新鞋,才值幾個錢,而且款式也好看。
林峰直接讓售貨員給他們拿了一雙最流行的小白鞋。
大鳳攔著林峰:「不行啊,哥,我這成天上學下學的,白鞋都會變成黑鞋的。
我就要剛才那雙最便宜的就行了。」
「終於說實話了吧?
你就是看剛才那雙鞋便宜。
你放心好了,我今天出門錢是帶夠了的。
鞋你隨便選,不用擔心價錢的問題。」
「可是……」
大鳳還是有點猶豫,畢竟她知道,林峰這次買了鞋可是要獅子大張口的。
「別可是了,二鳳她們都多大號的腳?
給她們一人買一雙。」
「哥,你給她們買吧,她們還長身體,腳丫子要長。
但是我不長了,我這一雙鞋還能穿好幾年呢。」
「什麼鞋能穿好幾年?你再跟我婆婆媽媽的,我可要生氣了。」
林峰面色突然嚴肅起來。
嚇的大鳳再也不敢說話。
林峰在他們家就是絕對的權威。
誰也不敢惹林峰生氣。
「好吧,都聽你的林峰哥。」
「這就對了啊,給你買東西,你還推三阻四的,這像話嗎?」
林峰說完,隨手包了八雙鞋。
怎麼是八雙呢?
六鳳們一人一雙。
他跟張秀琴一人一雙。
林峰還不是要給自己置辦一聲行頭,畢竟以後做生意了,總不能讓人看著好像很寒酸似的。
走出商場,該買的東西都買的差不多了。
天也快黑了。
林峰想著大家還沒吃飯,要是騎著自行車回到村里再吃飯,估計都騎不動。
於是他帶著兩個人去了老方飯店吃飯。
在後廚忙活的狗蛋看到林峰來了,高興的跑出來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