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六百一張狐狸皮,還不講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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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峰看著大鳳,說實話,他有點感動。

  不過大鳳這次的行為實在太沒有集體意識了。

  她都不跟家裡人商量就擅自做主,讓所有人都跟著擔心。

  幸虧這次沒有出事,要真出事了,全家人以後該怎麼活?

  沒錯。

  在林峰心裡,她們已經是自己的家人了。

  他不允許任何一個人掉隊。

  林峰伸出手,摸了摸大鳳的腦袋,以示安慰:「你總是想那麼多。我的人生由我做主,我已經決定了收養你們,並且供你們上大學。

  那我就要為我的決定付出代價。

  至於我結婚不結婚的,我暫時沒有考慮。」

  「那你為什麼沒有拒絕張嬸?」

  「這裡面的原因很複雜……」

  林峰也不想大鳳知道,自己心裡頭還有一個未完成的復仇計劃。

  總之,一切不讓林山好過的事情。

  再麻煩,林峰也會去做。

  而王鳳霞跟自己求婚的事情就是其中一件。

  「好吧。」

  大鳳知道林峰不願意多說,也不再多問。

  林峰倒主動說了起來:「就算我要結婚,我也不可能跟王鳳霞結婚。她是林山的未婚妻。林山看上的能是什麼好人?

  再說了,咱們幾個才是一家人。

  我怎麼可能為了一個外人放棄我的家人?

  我要結婚,也會選擇一個她既能接受我也能接受你們的。」

  「那秀琴姐姐豈不是很合適?」

  大鳳這句話把林峰說愣住了。

  張秀琴的確很合適,但林峰心裡依舊有顧慮。

  他總覺得差了一點,至於這一點差在哪裡,他也不知道。

  而且重活一次,林峰其實都沒深度地思考過結婚這個問題。

  他又不是穿越到了古代能夠三妻四妾。

  現在結婚也是一夫一妻制,那不就把自己給拴一顆歪脖子樹上吊死了嗎?

  他才沒那麼傻,會為了一棵樹放棄整個大森林。

  成年人不做選擇,他選擇既要又要。

  「小孩子不要老是思考這些問題。

  你記住,你現在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好好讀書。

  雖然我不想跟你老生常談。

  但我也得讓你明白,啥重要啥不重要。

  你出去這一趟應該也明白了。

  你不好好讀書,你的命運會走向哪種方向。

  你很幸運,你生活的年代學歷非常重要。

  這也是你一個農村女孩最簡單的捷徑。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等你考上了大學,看到了,你就會知道。

  現在的你有多傻逼。

  你的世界從不是這一畝三分地,而是廣闊的天空。

  明白嗎?」

  大鳳聽到這話,如壺灌頂。

  她看著眼前的林峰,感到十分不可思議。

  她所了解的林峰,是一個沒文化的糙漢,只是當過兩年兵而已。

  卻沒想到關於人生的大道理,他竟然懂得這麼多?

  而且說出來的話比她們老師還要有水平。

  她對他簡直更崇拜了。

  「對不起……」

  大鳳低著頭,小聲地道歉:「這次讓你們擔心了,也差點害了你。我不應該這麼任性……以後我會好好讀書的。哥。」

  「這才是我認識的大鳳!」

  林峰又摸了摸她的腦袋,笑呵呵地道:「這次有驚無險,我還撈著一把槍。正好今天有自行車,我馱著你到處轉轉。

  當給你散心了。

  你開學在學校里肯定沒時間出來,對不對?」

  大鳳一聽,眼裡冒光。

  她平時在學校里就算有時間出來也不捨得出來。


  出來就要花錢,坐車要錢,幹啥都要錢。

  她哪來的那麼多錢?

  「高興了?走吧!我讓你看看啥叫花錢如流水!」

  林峰把大鳳抱到自行車后座。

  兩個人穿梭在大街小巷。

  路過餐飲一條街的時候,剛才幫林峰找人的店家看到他們,熱情地打招呼:「孩子找到了?喲,長得還挺漂亮呀!」

  「剛才謝謝你啊,不是你幫忙找路,這孩子真不知道上哪找去。」

  林峰停了自行車,大鳳也有禮貌怯生生地跟店家道謝。

  「謝啥呀,幫點小忙而已。

  你們倆這是幹啥去啊?

  吃飯沒有?要不然來我店裡吃口?」

  林峰剛想拒絕,卻沒成想店主直接給他們拉了進去:「你不用擔心,我不收你錢。只是我們正好在吃飯,招呼你一起吃點。」

  「哎呀,這怎麼好意思,真……」

  林峰跟店主拉扯之間,狐狸皮從衣服里落了下來,掉在地上。

  店主看到狐狸皮頓時眼前一亮。

  「你是打獵的?」

  林峰不敢在外面說,趕緊跟著店主進去。

  「嗯。偶爾上山。」

  進了屋,林峰才敢說實話。

  店主看到他腰間鼓包,猜到那是槍。

  對林峰更加熱情了。

  「現在開化了,打獵更容易了吧?有沒有大貨?」

  林峰有些摸不著頭腦。

  「你別多想,這狐狸皮我看著不錯。我也挺喜歡,你可以開個價出給我。怎麼樣?」

  「600。」

  林峰張口就是高價。

  他想著留點講價空間。

  要不然待會兒低於三百,他就不好說了。

  人家畢竟幫了忙的。

  可他萬萬沒有想到店主竟然沒講價!

  反而很爽快地答應了:「行!我去給你拿錢!」

  林峰和大鳳都愣在原地。

  還有這麼買東西的嗎?

  尤其是大鳳!

  她貧窮慣了,六百塊錢對於她來說簡直是個天文數字!

  這老闆就這麼爽快地答應了?

  而且,林峰就這麼掙了六百塊錢?!

  她簡直感到不可思議。

  店主拿錢出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他沒讓林峰走,還是拉著他一起吃飯。

  他也沒撒謊,確實只是點家常便飯,也只有店主一個人坐在飯桌上。

  林峰沒好意思問他,他家裡人呢。

  店主先開口道:「我這小店呀,生意一般。不過我最近想出來個門路,只是實行起來有點困難。

  我想把我這飯店改成野味兒私房菜。

  私房菜我好搞定,只是這個野味兒我確實沒有門路。

  所以我看到你是獵人,真想跟你交個朋友。

  你一般在山上都能打到什麼貨?

  除了狐狸,能不能整點能吃的?」

  林峰這才明白,原來店主是想跟自己進貨。

  還別說,這個店主還是有點腦子的。

  改開初期,人民日子富裕起來了,政府也有錢了。

  人一旦日子過得好了,就想找點刺激。

  吃野味兒就其中一種。

  這個店主要是能抓住這個風口,估計很快就會成為先富起來的那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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