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他只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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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珣之背後的確有傷,還是鞭傷。

  以李珣之的身份地位,根本沒有人敢打他,所以這鞭傷是他命木魁打的。

  因為昨日一早李老夫人便哭著喊著,要讓李珣之殺了張氏、秦淑琴和秦明月三人替李青墨報仇,要他讓整個秦家都陪葬,否則李珣之就是不孝,否則她就要一頭撞死在李珣之面前。

  李珣之是有權有勢,是一呼百應,可越是如此,他身上越是有無雙眼睛,這些無時無刻不在的目光,是能化成利刃的……

  稍有不慎,李珣之就會碎屍萬段。

  李珣之拒絕了李老夫人的要求,李老夫人竟當真要以死要挾,李珣之立刻攔下來她。

  「尋死」不成的李老夫人紅著眼睛,瘋了一樣怒斥他的冷血、無情和漠然。

  那巴掌如同暴雨,重重砸在他的身上。

  而一旁的李老爺子並未阻止,只是靜靜看著自家夫人的行徑。

  李珣之就這麼默默承受著,直到李老夫人累了停手,才讓木魁進來打了自己二十鞭,直到他整個後背都鮮血淋漓,又提筆寫了一封「謝罪表」,拖著傷痕之軀入宮面聖去了。

  直面聖人時,李珣之坦言自己不孝,無法滿足母親的心愿,懇請聖人責罰。

  本朝以禮法治國,孝道自然是重中之重。

  可而今李珣之背後鮮血淋漓,著實讓人不忍。

  聖人便詢問了緣由,李珣之也如實坦言。

  得知答案後聖人嘆氣道:「依朕看,你家那老母親也是心驚過度,所以也犯癔症了。誰說孝道重要,但也不能愚孝,孝道自是不能壓過國法和制度,你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吧,你那老母親……好好榮養著便是。」

  聖人的言外之意是,只要好吃好喝供奉著李老夫人,他就算是「盡孝」了。

  日後若有人想用這個做文章,彈劾李珣之,那是萬萬不能夠。

  「多謝吾皇!」

  「你這個傷,趕緊讓太醫給你治一治,用朕的玉續膏。」

  這玉續膏乃太醫署耗費無數珍貴藥材煉製而成的,雖然不是活死人肉白骨,但再重的外傷也能瞬間止血,聖人大手一揮就給了李珣之一盒,對他甚是青睞。

  而李珣之這一出苦肉計,不僅掐滅了李老夫人「以孝道相要挾」的火焰,還斷絕了自己日後「不孝」的惡名,讓外人想攻奸他也無計可施,說是一石二鳥也不為過。

  而這玉續膏李珣之沒用,他回侯府換了身衣服用了點金瘡藥,便去了京天府替秦明月要「手諭」去了。

  倒不是說李珣之不痛,所以不用這玉續膏,他是血肉之軀,二十多鞭下來自然會痛。可他似乎又沒這麼痛,又或者說他早已經麻木了,因為從前在戰場上,瀕死的傷他也受過,可他還是扛了下來。

  這二十多鞭比起戰場的殺戮,簡直是小貓撓癢不值一提,用玉續膏豈不是浪費了?

  可等她看到秦明月手腕上被秦淑琴捏出來的淤青,卻毫不猶豫將玉續膏塗在了她的手上。

  直到昨日雲雨時,她緊緊攀附他的肩膀和身軀,卻小心翼翼避開他的傷口,直到她昏昏欲睡時的那句本能的「傷口記得擦藥」,他的「痛感」才終於被激活了那般,撥開麻木的外衣變得鮮活、灼燙。

  仿佛他背後的痕跡不是鞭傷,而是一把又一把熊熊烈火,將他整個人從內之外煅燒了一遍,燒去了他身上的枷鎖,焚盡了他靈魂的禁錮……

  沒人知道,他有多麼想抱緊這個女子,最好將她完全融入自己的骨血之中。

  這樣,她就能永遠永遠、永遠永遠留在他身邊了……

  在她眉心印下珍惜的一吻,李珣之這才大步離開了秦宅。

  這一刻,他的執念一點點衝破迷霧變得清醒,又或者應該說,是被烈火烙印在他的身體的每一個角落。

  ——他想要她!

  ——無論付出什麼代價!

  ——他想要她的所有!

  ——無論是真切的目光、有所圖謀的注視還是故意偽裝的愛意,甚至是她滿嘴的謊言和惡念,他都想要。

  ——只要是她!

  ——他只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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