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千年兒歌,村村通
《可愛頌》的風潮,不僅吹倒TVB的收視率,同樣也吹進了香江的樂壇。
之前各大香江電台的點歌節目本來還被《護花使者》、《命運》、《一生何求》等三首歌去輪流霸榜,但是當林菀愉的《可愛頌》一出之後,這三首歌迅速就被觀眾被「拋棄」了。
接下來的時間裡,各大電視台的DJ們收到的點歌要求幾乎全都是:麻煩幫我來一首《可愛頌》!
但這時候問題又來了。
因為林菀愉不像張國容和陳柏強,她沒有簽約唱片公司,她甚至都沒有歌手的身份!
所以各大電台一時間竟也不知道到哪兒去找她的歌曲,或者是授權。
難道直接把《浪漫滿屋》的電視劇片段拿來播放?
好在經過一番周折之後,總算還是有電台的負責人找到了龍傲天影視有限公司,於是他們立刻向林菀愉請求授權。
但這個時候,林菀愉已經跟周星星、劉振偉等人開始拍攝《夜.店》了,哪還有時間去專門給他們錄歌?
不得已之下,林菀愉便乾脆直接授權給他們,允許他們將《浪漫滿屋》電視劇里唱歌那段給錄下來,然後用作歌曲節目進行播放。
電台有人對此表示不滿,因為他們覺得,這種從電視節目中錄下來的歌曲,不僅聲音不穩定,還有很多雜聲,不適合用來當做電台的節目進行播放。
可沒料到的是,哪怕是這樣「質量巨差」的歌曲錄音,在電台播放之後竟然也受到了巨大的歡迎!
《可愛頌》的點播量不僅一舉打破了香江有史以來的電台點歌記錄,甚至還被很多觀眾紛紛打進電話進行表揚,他們都說這首歌不僅好聽,還好看,而且特別適合年輕人,有一種時代的新潮感。
特別適合年輕人?
你們是不是有什麼誤會?
有些人不解,這明明是一首兒歌,怎麼就適合年輕人了?
可他們沒想到的是,打進這些電話來的人,很多其實都是中小學生,也有大學生,當中還有一些甚至是各大幼兒園的老師們。
他們之所以頻繁打電話給電台,就是因為想學這首歌,或者用作自己表演,或者用來教家裡的小朋友演唱。
大家都知道,那個年代還沒有網絡,所以要想從電視劇裡面學一首歌的話,要麼就是天天守在電視機前跟著唱,要麼就是等歌手發唱片。
但偏偏林菀愉不是歌手,這首歌又在電視劇里總共就出現那麼兩三次,所以大家也只能通過電台節目,才能不斷地反覆收聽到歌曲。
這也是這首歌能創下電台點歌記錄的一個重要原因。
不過到了後面,不知道是哪個大聰明,他發現這首歌在電台節目中非常受歡迎,但也有觀眾表示:他們不僅想聽歌,還想跟著學手指舞!
只可惜《浪漫滿屋》的播放還沒結束,這部電視劇暫時還沒有錄像帶流入市場,他們根本就沒辦法跟著林菀愉的表演學習這段舞蹈。
亞視倒是重播過幾次這部電視劇,但那點兒時間,哪夠大家學會這麼複雜的手指舞?
於是有個亞視的電視台員工突然靈機一動,想到了專門把這段畫面給截下來,然後拿到亞視的一檔音樂類綜藝節目中去播放。
大概就是像《勁歌金曲》、《音樂風雲榜》那樣的綜藝節目。
但沒想到,這個節目竟然因此一炮而紅,不僅在每天播出的時段收視率暴漲,甚至還有不少觀眾打來電話,要求他們反覆播放「手指舞」這段畫面!
其中就有一個音樂老師表示:「我的學生都很喜歡這首歌以及手指舞,但是他們找不到地方學習,我想跟著這段視頻學會這首舞蹈,然後教給他們。」
於是那檔電視節目被迫在半個小時的播放時間內,反覆播放《可愛頌》,把主持人都給聽到差點兒吐了……
但是隨著這段視頻在電視上開始播放,越來越多的人湧入了亞視頻道,亞視的同時段收視率竟然因此反超了無線,並且呈現出一種「碾壓」之勢!
為此亞視的那名員工也得到了上頭的大力嘉獎,並對他為電視台做出的貢獻進行了現金表揚!
嘗到甜頭的那名員工,突然又從腦海中冒出一個不可抑制的念頭:既然林菀愉的這首歌曲配上電視畫面那麼受歡迎,那我以後可不可以在播放其他歌曲的時候,也配上一段相應的畫面呢?
於是就這樣,全球首支「歌曲MV」誕生了!
雖然這件事在當時沒有什麼人注意到,可是隨著1982年年底麥可.傑克遜的《Thriller(顫慄)》新專輯橫空出世,人們在這張專輯中首次見到了震撼全世界的那首MV,此時才突然有人意識到,原來林菀愉的那首《可愛頌》,竟然是比麥扣還要更早的在歌曲中配上了畫面!
不過可惜,由於林菀愉並非是有意如此拍攝,導致很多人都不認可她的這首歌算是全球首支帶MV的歌曲,這一名頭,依然被安在了麥可.傑克遜的頭上。
但即便如此,《可愛頌》這首歌曲也是隨著這段可愛的「手指舞」,逐漸從香江流傳出去,然後火遍全球,隨即便被翻譯成了全球六十多種語言文字,開始在全世界進行傳唱。
尤其是韓國,因為這首歌中用了一個韓國單詞,因此竟然被認為是「韓國原創」,一直到很多年後,都還有很多韓國老人固執的認為這首歌本來就是韓國兒歌,只不過是被中國人給翻唱了。
但你問他們這是韓國哪兒的兒歌,他們又說不清楚,只能說是從一千多年前就傳下來的,韓國幾乎人人都會,村村都唱!
於是一下子,一樁歷史懸案就此誕生了……
當然,這些都是後來發生的事,此時此刻的林菀愉,顯然還不知道她莫名其妙就成了韓國兒歌的發明者。
她現在正在深夜的街頭,和劉振偉、王金等人一起忙著《夜.店》的拍攝工作呢。
這部戲確實很簡單,如果正常發揮的話,可能最多三五天就能拍攝完畢。
因為它的場景實在是太單一了,單一到甚至都不需要轉換場景,一個便利店,便能把整個故事和人物角色給囊括進去!
不過林菀愉等人還是拍了好幾天,才拍完一半。
因為在這個拍攝過程中,總是會有人突然莫名其妙的冒出一些荒誕的念頭,然後試圖加入到電影當中,結果就此大大耽擱了電影的拍攝進度。
你想啊,王金、周星星、劉振偉、李立持……
這幾個人都堪稱「點子王」,時不時的就會有一些想法突然冒出來,而林菀愉又沒有阻止他們的自由發揮,他們當然會想方設法地在電影裡摻入一些自己的「私貨」了。
而林菀愉之所以沒有限制他們,就是因為她覺得這種情況是「有益」的。
之前各大香江電台的點歌節目本來還被《護花使者》、《命運》、《一生何求》等三首歌去輪流霸榜,但是當林菀愉的《可愛頌》一出之後,這三首歌迅速就被觀眾被「拋棄」了。
接下來的時間裡,各大電視台的DJ們收到的點歌要求幾乎全都是:麻煩幫我來一首《可愛頌》!
但這時候問題又來了。
因為林菀愉不像張國容和陳柏強,她沒有簽約唱片公司,她甚至都沒有歌手的身份!
所以各大電台一時間竟也不知道到哪兒去找她的歌曲,或者是授權。
難道直接把《浪漫滿屋》的電視劇片段拿來播放?
好在經過一番周折之後,總算還是有電台的負責人找到了龍傲天影視有限公司,於是他們立刻向林菀愉請求授權。
但這個時候,林菀愉已經跟周星星、劉振偉等人開始拍攝《夜.店》了,哪還有時間去專門給他們錄歌?
不得已之下,林菀愉便乾脆直接授權給他們,允許他們將《浪漫滿屋》電視劇里唱歌那段給錄下來,然後用作歌曲節目進行播放。
電台有人對此表示不滿,因為他們覺得,這種從電視節目中錄下來的歌曲,不僅聲音不穩定,還有很多雜聲,不適合用來當做電台的節目進行播放。
可沒料到的是,哪怕是這樣「質量巨差」的歌曲錄音,在電台播放之後竟然也受到了巨大的歡迎!
《可愛頌》的點播量不僅一舉打破了香江有史以來的電台點歌記錄,甚至還被很多觀眾紛紛打進電話進行表揚,他們都說這首歌不僅好聽,還好看,而且特別適合年輕人,有一種時代的新潮感。
特別適合年輕人?
你們是不是有什麼誤會?
有些人不解,這明明是一首兒歌,怎麼就適合年輕人了?
可他們沒想到的是,打進這些電話來的人,很多其實都是中小學生,也有大學生,當中還有一些甚至是各大幼兒園的老師們。
他們之所以頻繁打電話給電台,就是因為想學這首歌,或者用作自己表演,或者用來教家裡的小朋友演唱。
大家都知道,那個年代還沒有網絡,所以要想從電視劇裡面學一首歌的話,要麼就是天天守在電視機前跟著唱,要麼就是等歌手發唱片。
但偏偏林菀愉不是歌手,這首歌又在電視劇里總共就出現那麼兩三次,所以大家也只能通過電台節目,才能不斷地反覆收聽到歌曲。
這也是這首歌能創下電台點歌記錄的一個重要原因。
不過到了後面,不知道是哪個大聰明,他發現這首歌在電台節目中非常受歡迎,但也有觀眾表示:他們不僅想聽歌,還想跟著學手指舞!
只可惜《浪漫滿屋》的播放還沒結束,這部電視劇暫時還沒有錄像帶流入市場,他們根本就沒辦法跟著林菀愉的表演學習這段舞蹈。
亞視倒是重播過幾次這部電視劇,但那點兒時間,哪夠大家學會這麼複雜的手指舞?
於是有個亞視的電視台員工突然靈機一動,想到了專門把這段畫面給截下來,然後拿到亞視的一檔音樂類綜藝節目中去播放。
大概就是像《勁歌金曲》、《音樂風雲榜》那樣的綜藝節目。
但沒想到,這個節目竟然因此一炮而紅,不僅在每天播出的時段收視率暴漲,甚至還有不少觀眾打來電話,要求他們反覆播放「手指舞」這段畫面!
其中就有一個音樂老師表示:「我的學生都很喜歡這首歌以及手指舞,但是他們找不到地方學習,我想跟著這段視頻學會這首舞蹈,然後教給他們。」
於是那檔電視節目被迫在半個小時的播放時間內,反覆播放《可愛頌》,把主持人都給聽到差點兒吐了……
但是隨著這段視頻在電視上開始播放,越來越多的人湧入了亞視頻道,亞視的同時段收視率竟然因此反超了無線,並且呈現出一種「碾壓」之勢!
為此亞視的那名員工也得到了上頭的大力嘉獎,並對他為電視台做出的貢獻進行了現金表揚!
嘗到甜頭的那名員工,突然又從腦海中冒出一個不可抑制的念頭:既然林菀愉的這首歌曲配上電視畫面那麼受歡迎,那我以後可不可以在播放其他歌曲的時候,也配上一段相應的畫面呢?
於是就這樣,全球首支「歌曲MV」誕生了!
雖然這件事在當時沒有什麼人注意到,可是隨著1982年年底麥可.傑克遜的《Thriller(顫慄)》新專輯橫空出世,人們在這張專輯中首次見到了震撼全世界的那首MV,此時才突然有人意識到,原來林菀愉的那首《可愛頌》,竟然是比麥扣還要更早的在歌曲中配上了畫面!
不過可惜,由於林菀愉並非是有意如此拍攝,導致很多人都不認可她的這首歌算是全球首支帶MV的歌曲,這一名頭,依然被安在了麥可.傑克遜的頭上。
但即便如此,《可愛頌》這首歌曲也是隨著這段可愛的「手指舞」,逐漸從香江流傳出去,然後火遍全球,隨即便被翻譯成了全球六十多種語言文字,開始在全世界進行傳唱。
尤其是韓國,因為這首歌中用了一個韓國單詞,因此竟然被認為是「韓國原創」,一直到很多年後,都還有很多韓國老人固執的認為這首歌本來就是韓國兒歌,只不過是被中國人給翻唱了。
但你問他們這是韓國哪兒的兒歌,他們又說不清楚,只能說是從一千多年前就傳下來的,韓國幾乎人人都會,村村都唱!
於是一下子,一樁歷史懸案就此誕生了……
當然,這些都是後來發生的事,此時此刻的林菀愉,顯然還不知道她莫名其妙就成了韓國兒歌的發明者。
她現在正在深夜的街頭,和劉振偉、王金等人一起忙著《夜.店》的拍攝工作呢。
這部戲確實很簡單,如果正常發揮的話,可能最多三五天就能拍攝完畢。
因為它的場景實在是太單一了,單一到甚至都不需要轉換場景,一個便利店,便能把整個故事和人物角色給囊括進去!
不過林菀愉等人還是拍了好幾天,才拍完一半。
因為在這個拍攝過程中,總是會有人突然莫名其妙的冒出一些荒誕的念頭,然後試圖加入到電影當中,結果就此大大耽擱了電影的拍攝進度。
你想啊,王金、周星星、劉振偉、李立持……
這幾個人都堪稱「點子王」,時不時的就會有一些想法突然冒出來,而林菀愉又沒有阻止他們的自由發揮,他們當然會想方設法地在電影裡摻入一些自己的「私貨」了。
而林菀愉之所以沒有限制他們,就是因為她覺得這種情況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