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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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斯加遠離亞美利加本土,再加上天寒地凍,野生動物極多,這裡的人類便養成了隨身帶槍的習慣。這裡也是亞美利加槍枝文化最普及的州之一,由於這裡超過半數的成年人擁槍,槍店的數量也遠超超市的數量。

  槍店提供從狩獵步槍到自衛手槍的全品類武器,購買步槍、霰彈槍和手槍也無需持槍許可證,更不需要註冊槍枝。店長只需要按照聯邦法律要求通過「全國即時犯罪背景調查系統(NICS)」核查買家有無犯罪記錄,就能隨便把槍賣給顧客。

  當然是否核實也是店長說了算。

  「您真有眼光,雷明頓的獵槍實在經典,在我們店裡價格是589美金。您可以搭配一些12號鹿彈或者獨頭彈,每顆售價1美金,多買享受更多優惠。您可以刷卡,也可以現金。當然如果您還有疑慮,可以到我們的靶場試試手感。」

  店長看人很準,一下子就抓住了格倫瘙癢難耐的心,一聽還有試槍的機會,兩隻眼睛幾乎要放出光來:「好,好。還是試試的好。」

  靶場就在槍店的後面,店長推開櫃檯後面的門喊了一聲,便從後面轉出來一個二十來歲的小伙子,領著格倫便來到了槍店附帶的靶場。

  一扇厚實的鐵門被小伙子推開時,裡面此起彼伏的槍聲便涌了出來,格倫抱著手跟在後面,鼻腔立刻被濃烈的火藥味灌滿,剛剛進去就讓格倫沉迷其中。

  二十米外的靶牆上掛著一排人形靶紙,有的靶心已經被打成蜂窩狀,有的只是被流彈撕出一些毛邊。地面鋪著一層厚厚的細沙,踩上去簌簌作響,沙粒里混著彈殼,有時候不小心踢上一腳,彈殼便叮噹作響。

  「站這兒,先生。」小伙子往地上跺了跺腳,示意格倫站在他前面,他從一旁的槍櫃裡找出一支同樣型號的雷明頓870遞給格倫,一邊扶著格倫的手教他如何開槍,一看小伙子便是得到了店長的授意。

  「左手扶前護木,右手握扳機護圈,肩膀頂住槍托——對,就像抵著塊凍硬的肉。」

  格倫深吸一口氣,火藥的味道在他胸腔里醞釀出一團火,他的右眼貼在缺口式照門上,準星穩穩套住最左側的靶紙。

  他手指扣動扳機的瞬間,雷鳴般的巨響便在耳邊炸開,震得他耳膜嗡嗡作響,肩膀像被重錘砸了一下,整個人不由自主地往後晃了晃。槍身噴出的火舌舔舐著空氣,彈殼「叮」地彈出來,落在沙地上滾了幾圈,沾了層細沙。

  「哦抱歉,你還需要帶上耳罩。」年輕人抱歉地吐了吐舌頭,將耳罩遞到格倫跟前,格倫只是掏了掏耳朵,並不在意槍聲的轟鳴。身為一個矮人獵手,槍聲什麼的早已習慣。

  「您看起來一點也不像新手,看靶子!」小伙子在旁邊喊。格倫眯眼望去,靶紙中央炸開個碗口大的破洞。他剛想咧嘴笑,喉嚨里卻湧上股火藥灼燒後的澀味,有點想咳嗽。

  「還來嗎?」小伙子問。

  「再來!」格倫學著小伙子之前的模樣將一發 12號鹿彈塞進槍膛,這次他提前繃緊了肩膀,槍聲響起時,他穩穩扛住了後坐力,視線則追著鉛彈的軌跡落在靶上。

  連續三槍過後,靶紙已經爛得不成樣子,沙地上積起三枚金燦燦的彈殼。遠處的換氣扇嗡嗡轉著,把瀰漫的硝煙一點點抽走。

  「很不錯,槍也不錯,您的身手也不錯。」不知道什麼時候,店長已經走到了格倫身邊,他叼著煙,菸捲在嘴角上下抖動,「這槍在白令海的風雪裡也靠譜,怎麼樣,買下來吧?」

  買!現在就買!剛剛的火熱手感讓他又回想起從前,就算不買來打獵,只想家的時候開上幾槍,也算是緩解情緒了。

  只是格倫身上沒錢,又不能搶,只好忍痛把槍放下,藉口說錢包落在了旅店,要等拿到錢包再過來拿。

  在店長和格倫的雙重遺憾下,他緩緩走出了槍店。

  格倫是沒錢的,但他有船長......

  「買槍?買屁吧!」

  果然,在找到船長之後,得到的只是船長嗤之以鼻的教訓:「北風號禁止攜帶槍枝,這是船長的規矩,任何船員都必須遵守。在巨浪滔天的白令海上,任何情況都有可能發生,如果你的槍不幸走火,或者因為與船員的矛盾忍不住動了槍,無論哪個都會產生災難性的結果。我不會去冒這樣的險,而你在海面上也用不上它。」

  格倫沮喪地點了點頭,船長不支持,他是萬萬拿不到一分錢的,只是可惜了那個大玩具,只有眼饞的份,沒有玩耍的命。

  「哦對了,晚上你陪我去參加一場宴會。一場『歡迎』會。」船長在「歡迎」這個單詞上狠狠咬牙,聽起來就不像是好事,「勞爾還要去看著修船,而我,荷蘭港最負盛名的船長,可不能孤零零一個人。」


  「聽起來像在招募跟班。」格倫一針見血,「但你知道的,我不是跟班。」

  「嘖!」船長有些懊惱地看了一眼格倫,「想想你那兩萬五千美金的債務,我不是你的主人,至少也是債主吧?是不是要對債主好一點?」

  格倫可不吃船長這一套:「除非你幫我把那支獵槍買下來。」

  船長的腦袋搖的像撥浪鼓一般:「規矩就是規矩,如果連你都不堅持,那麼我就更不能服眾了。這在大海上航行簡直是一場災難。」

  格倫靈機一動,想起了一件同樣擅長的武器。雖然不如精靈們擅長,但在一名老獵人手裡也玩得出神入化:「那麼,帶一副弓箭怎麼樣?弓箭,不是槍械,也不是武器,只能算是運動器械。不會走火,更不會有人拿弓箭格鬥,是吧?」

  船長想了想,嘆了口氣答應了下來:「不能是弩,只能是用手直接拉弦,松弦瞬間就能射出的拋射器。和你的部落身份證一樣,我只借錢給你,到時候用你的工資抵扣。」

  格倫盤算著是不是再去逛一逛狩獵用品店,好挑一張好用的弓,卻直接被船長喝止,讓他乖乖待在身邊,享受了一下午的跟班待遇。

  晚上,格倫在船長的帶領下,來到了一家燈火通明的——酒吧。

  「酒吧?怎麼是酒吧?你說的可是一場宴會。」格倫望著那個髒兮兮的印著一支巨大錨鏈的招牌,流露出一絲詫異。

  「男人之間的宴會,當然是在酒吧。不僅能喝,還能打架。」船長搓了搓臉蛋,好讓自己精神起來,他兩隻手狠狠一推虛掩著的大門,聲浪轟的衝到了格倫的臉上。

  「狗崽子們,你們的王回來了!」

  船長一個健步跳到酒吧中央,看著四周那些認識或不認識的面容,大聲喊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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