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優先續約權
在孫燕滋胡思亂想之際,周諾已經唱完關於小熊。
「這四首歌,你們聽下來感覺怎麼樣?」
李思松當仁不讓:「很好,特別好!」
這話說的…怎麼有股張亞冬在樂夏里點評的味道……
李思松也不敢多夸,怕他太過志得意滿。
自古以來,揮霍天分,不斷蹉跎的人難道還少嗎?
「周總已經把你的專輯製作的優先級稍稍往上提了一提,估計很快就能做好第一首完整的編曲,你就能開始錄歌了……」
「不過你的氣息,咬字還都有不小的問題!」
「系統的訓練必須儘早提上日程,下午你便去和燕滋一起上課去吧。」
孫燕滋聽到這話,眼睛頓時一亮。
終於,周諾也要開始那磨人又枯燥的聲樂課了!
周諾苦笑:「那個……」
「李老師,我昨晚為了做編曲熬了一個通宵,現在有些熬不動了……」
「哦,那我一會讓老王來送你回去,等你休息好再來開始上課。」
李思松善解人意的笑眯眯說完,當即將臉一變,對著一旁的孫燕滋沉聲道:
「你怎麼還杵在這兒?」
「你和周諾合唱的歌早就唱完了,又耽擱了快一個小時在這裡聽,還不快回去上課!」
孫燕滋瞬間焉巴下來,有氣無力的說道:「是,李老師……」
怎麼周諾一來,我的地位下降了這麼多,都快和公司一樓值班室養的流浪狗差不多了……
想到此處,孫燕滋幽怨的看了周諾好幾眼,才離開錄音棚去上課。
她一走,李思鬆緊繃的臉立馬變得春暖花開,面朝大海。
「你想好專輯名叫什麼了沒,要不和燕滋一樣,也用本名當專輯名?」
用本名當首專名字的操作,在當下樂壇屬於常規操作。
就比如孫燕滋的首專《孫燕滋》,周杰論的首專《JAY》……
周諾說:「暫時先不定下來吧。」
除了《周諾》以外,他還有兩個備選專輯名,要等B面那些講自身態度的歌確認下來,將專輯概念確認下來後,才能判斷究竟哪個名字更好。
李思松話語被駁,絲毫不覺得沒面子。
畢竟這些歌的詞、曲、編曲全部來自周諾,自然是他更了解整張專輯的內核……
「那你的專輯概念有雛形了嗎?」
周諾搖了搖頭。
「這四首歌的排序,快樂崇拜肯定放專輯首位,其次分別是壁虎漫步、關於小熊、聽媽媽的話……這樣排聽起來順,也好做專輯概念。」
「要不就以年輕人(周諾本人)對新時代的憧憬、迷茫、頹廢,從而用音樂的道路來找尋真我』作為專輯概念?」
「畢竟縱觀快樂崇拜,聽媽媽的話,關於小熊這三首歌仿佛都在講這個。」
周諾思索半晌,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我覺得這概念比較一般,有些俗氣。」
「而且專輯的第一首歌我也不想放快樂崇拜。」
李思松:「……」
李思松也不多問專輯的事,反正周諾一天寫四首歌的速度,比他預料的的進度快了不知多少倍。
當務之急,還是讓周諾進行系統的聲樂學習。
他天賦雖然極佳,但目前展現出來的演唱技巧,比從小學習音樂的孫燕滋還差了不少。
再者,在第一首編曲製作完成後,可以先讓周諾進錄音棚開始錄歌,提前適應適應,也找找錄歌的感覺。
錄歌不單單是技術活,也是需要經驗的。
不然也不會有很多歌手,在第一次錄製專輯時,會遲遲找不到狀態。甚至整張專輯都錄製完成了,都沒有完全發揮出自己聲音的能力。
至此,這張「發揮不佳」的專輯被投入市場,根本沒激起什麼水花,歌手也徹底淪為唱片公司的背景板。
再往後,公司便不會再願意為你投入資源,甚至不願意幫你發片,若沒有大氣運加身,也許這輩子都混不出頭。
蔡衣林或許就是如此。
她自99年出道以來,一直不溫不火,不被市場所青睞。
這其中也有曲風、人設等多方面的原因,但聲線並未被完全開發也是其中的關鍵。
周諾深知此時的自己還是半桶水。
想要真正的大展鴻圖,還需要不斷的勤學苦練,這可不是「別墅裡面唱k」的那個大展鴻圖……
也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他第一張專輯才會選擇說唱。
說唱的編曲比起流行音樂和流行搖滾來,更簡單,變化少,loop更多(節奏或旋律的循環性高)。
因此在錄製的時候,能更方便一句一句的錄。
還有一點便是說唱這類曲風,本就不怎麼要求演唱者的情緒和感情。
這樣在單句錄製之時,便完全不用擔心情緒和上一句連接不上。
周諾離開李思松辦公室後,並沒有直接回家補覺。
只因手機上有王哥發來的消息:
「合同搞定了,忙完了先來簽字。」
隨後他來到王哥的工位上,打趣了幾句後,當即拿起合同仔細查閱起來。
合同上的條例不少,除了之前周劍輝答應下來的基礎工資,詞曲版權的歸屬,以及30~50%階梯式的實體分成外。
在商演和代言上,華納要抽一部分的成。
這屬於行業標配,一般會抽取藝人30%~50%,不過華納只抽取30%,這比例已經是算新人中最低的了。
而錄音版權是歸屬華納的。
沒錯,你沒聽錯,錄音也是有版權的……
不過這項條例無關緊要,其版權本身只是為了維護公司在錄音期間的話語權的。
有了這條例,錄製專輯時藝人只有建議權而無決定權,否則旗下藝人不論說什麼,公司就得照做,這專輯還錄不錄了?
但很顯然這點不適用於周諾。
方才在和李思松探討專輯名和概念時,便能看出誰才是那個有決定權的。
除這些外,剩的都是些雜項,譬如形象管理、戀愛管理這些上,華納給周諾的條件一律放寬。
只有一條還讓周諾很是留意,那便是一年的合同期限到期後,華納擁有優先續約權。
有了這條款,周諾在同等條件下得優先簽約華納。
雖然這並非強制續約,但一年合同期滿後,周諾若是回內地發展,甚至是自己開工作室,這樣做肯定會得罪作為行業巨頭的華納,會招來許多麻煩,甚至是封殺。
如此說來,這優先續約權說是霸王條款也不為過。
「這四首歌,你們聽下來感覺怎麼樣?」
李思松當仁不讓:「很好,特別好!」
這話說的…怎麼有股張亞冬在樂夏里點評的味道……
李思松也不敢多夸,怕他太過志得意滿。
自古以來,揮霍天分,不斷蹉跎的人難道還少嗎?
「周總已經把你的專輯製作的優先級稍稍往上提了一提,估計很快就能做好第一首完整的編曲,你就能開始錄歌了……」
「不過你的氣息,咬字還都有不小的問題!」
「系統的訓練必須儘早提上日程,下午你便去和燕滋一起上課去吧。」
孫燕滋聽到這話,眼睛頓時一亮。
終於,周諾也要開始那磨人又枯燥的聲樂課了!
周諾苦笑:「那個……」
「李老師,我昨晚為了做編曲熬了一個通宵,現在有些熬不動了……」
「哦,那我一會讓老王來送你回去,等你休息好再來開始上課。」
李思松善解人意的笑眯眯說完,當即將臉一變,對著一旁的孫燕滋沉聲道:
「你怎麼還杵在這兒?」
「你和周諾合唱的歌早就唱完了,又耽擱了快一個小時在這裡聽,還不快回去上課!」
孫燕滋瞬間焉巴下來,有氣無力的說道:「是,李老師……」
怎麼周諾一來,我的地位下降了這麼多,都快和公司一樓值班室養的流浪狗差不多了……
想到此處,孫燕滋幽怨的看了周諾好幾眼,才離開錄音棚去上課。
她一走,李思鬆緊繃的臉立馬變得春暖花開,面朝大海。
「你想好專輯名叫什麼了沒,要不和燕滋一樣,也用本名當專輯名?」
用本名當首專名字的操作,在當下樂壇屬於常規操作。
就比如孫燕滋的首專《孫燕滋》,周杰論的首專《JAY》……
周諾說:「暫時先不定下來吧。」
除了《周諾》以外,他還有兩個備選專輯名,要等B面那些講自身態度的歌確認下來,將專輯概念確認下來後,才能判斷究竟哪個名字更好。
李思松話語被駁,絲毫不覺得沒面子。
畢竟這些歌的詞、曲、編曲全部來自周諾,自然是他更了解整張專輯的內核……
「那你的專輯概念有雛形了嗎?」
周諾搖了搖頭。
「這四首歌的排序,快樂崇拜肯定放專輯首位,其次分別是壁虎漫步、關於小熊、聽媽媽的話……這樣排聽起來順,也好做專輯概念。」
「要不就以年輕人(周諾本人)對新時代的憧憬、迷茫、頹廢,從而用音樂的道路來找尋真我』作為專輯概念?」
「畢竟縱觀快樂崇拜,聽媽媽的話,關於小熊這三首歌仿佛都在講這個。」
周諾思索半晌,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我覺得這概念比較一般,有些俗氣。」
「而且專輯的第一首歌我也不想放快樂崇拜。」
李思松:「……」
李思松也不多問專輯的事,反正周諾一天寫四首歌的速度,比他預料的的進度快了不知多少倍。
當務之急,還是讓周諾進行系統的聲樂學習。
他天賦雖然極佳,但目前展現出來的演唱技巧,比從小學習音樂的孫燕滋還差了不少。
再者,在第一首編曲製作完成後,可以先讓周諾進錄音棚開始錄歌,提前適應適應,也找找錄歌的感覺。
錄歌不單單是技術活,也是需要經驗的。
不然也不會有很多歌手,在第一次錄製專輯時,會遲遲找不到狀態。甚至整張專輯都錄製完成了,都沒有完全發揮出自己聲音的能力。
至此,這張「發揮不佳」的專輯被投入市場,根本沒激起什麼水花,歌手也徹底淪為唱片公司的背景板。
再往後,公司便不會再願意為你投入資源,甚至不願意幫你發片,若沒有大氣運加身,也許這輩子都混不出頭。
蔡衣林或許就是如此。
她自99年出道以來,一直不溫不火,不被市場所青睞。
這其中也有曲風、人設等多方面的原因,但聲線並未被完全開發也是其中的關鍵。
周諾深知此時的自己還是半桶水。
想要真正的大展鴻圖,還需要不斷的勤學苦練,這可不是「別墅裡面唱k」的那個大展鴻圖……
也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他第一張專輯才會選擇說唱。
說唱的編曲比起流行音樂和流行搖滾來,更簡單,變化少,loop更多(節奏或旋律的循環性高)。
因此在錄製的時候,能更方便一句一句的錄。
還有一點便是說唱這類曲風,本就不怎麼要求演唱者的情緒和感情。
這樣在單句錄製之時,便完全不用擔心情緒和上一句連接不上。
周諾離開李思松辦公室後,並沒有直接回家補覺。
只因手機上有王哥發來的消息:
「合同搞定了,忙完了先來簽字。」
隨後他來到王哥的工位上,打趣了幾句後,當即拿起合同仔細查閱起來。
合同上的條例不少,除了之前周劍輝答應下來的基礎工資,詞曲版權的歸屬,以及30~50%階梯式的實體分成外。
在商演和代言上,華納要抽一部分的成。
這屬於行業標配,一般會抽取藝人30%~50%,不過華納只抽取30%,這比例已經是算新人中最低的了。
而錄音版權是歸屬華納的。
沒錯,你沒聽錯,錄音也是有版權的……
不過這項條例無關緊要,其版權本身只是為了維護公司在錄音期間的話語權的。
有了這條例,錄製專輯時藝人只有建議權而無決定權,否則旗下藝人不論說什麼,公司就得照做,這專輯還錄不錄了?
但很顯然這點不適用於周諾。
方才在和李思松探討專輯名和概念時,便能看出誰才是那個有決定權的。
除這些外,剩的都是些雜項,譬如形象管理、戀愛管理這些上,華納給周諾的條件一律放寬。
只有一條還讓周諾很是留意,那便是一年的合同期限到期後,華納擁有優先續約權。
有了這條款,周諾在同等條件下得優先簽約華納。
雖然這並非強制續約,但一年合同期滿後,周諾若是回內地發展,甚至是自己開工作室,這樣做肯定會得罪作為行業巨頭的華納,會招來許多麻煩,甚至是封殺。
如此說來,這優先續約權說是霸王條款也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