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4章 熊哥訂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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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秋紅的臉,騰地紅了。

  紅得跟天邊的晚霞似的。

  她低下頭,不敢看他。

  過了好一會兒,她輕輕點了點頭。

  那一下,輕得幾乎看不見。

  可林墨看見了。

  他笑了,把她的手握得更緊。

  月亮照著他們,把他們的影子投在地上,疊在一起。

  遠處傳來幾聲狗叫,近處蟲鳴唧唧。

  這個夜晚,美好得像夢。

  ……

  秋意一天比一天濃了。

  天藍得透亮,雲白得晃眼,遠處的山染上了深深淺淺的黃,一層一層的,像畫裡似的。苞米稈子立在那兒,風吹過,嘩啦啦響,像是在跟夏天告別。

  屯子口那棵老榆樹,葉子黃了大半,風一吹,撲簌簌往下掉,鋪了一地金黃。孩子們在落葉堆里打滾,弄得滿頭滿臉都是,嘻嘻哈哈地笑。

  一切都顯得那麼平靜。

  可這平靜底下,有些事情,已經塵埃落定。

  趙批修的案子判了。

  先是莊超英、王援朝寫信說了個大概,後來是李衛國專程來靠山屯告訴他們的,他開著吉普車,從公社過來,臉上帶著笑。

  「那個王八蛋判了,」他一屁股坐在熊哥家院子裡,接過丁秋紅遞來的水,咕咚咕咚灌了幾口,抹了抹嘴,「趙批修,雇兇殺人,證據確鑿,判了十五年。」

  熊哥一拍大腿,差點從凳子上蹦起來。他肚子上的傷早就好利索了,這一拍拍得結結實實,響得很。

  「十五年!好!這灰孫子,活該!」

  李衛國又接著說:「他舅舅也沒跑。那老小子,借著考古的便利,這些年偷偷昧了好些文物,一直沒人發現。這回公安一查,全抖落出來了——金器、玉器、字畫,都是值錢的東西。單位直接開除,人也進去了,判了八年。」

  林墨心裡清楚,趙批修走到這一步,全是自己作的。那把刀不過是根引線,真正炸開的,是他心裡那些貪婪和嫉妒。

  李衛國喝完水,又看著林墨,欲言又止。

  林墨看出來他還有話,問:「還有事?」

  李衛國撓撓頭,說:「你那把刀……公安那邊鑑定過了,確實是珍貴文物。按規矩,這東西得上交。」

  熊哥一聽就急了:「啥?上交?那是校長叔送的!憑啥上交?」

  李衛國擺擺手:「你聽我說完。按理說是要上交,可你那刀,是校長叔祖上傳下來的,有年頭了。我爸說了,這種祖傳的東西,不在此列。不過……」

  他看向林墨:「你得寫個情況說明,證明這是祖傳的,不是倒賣的,走個程序就行。」

  林墨點點頭。

  他摸了摸腰間,那把刀已經不在了。從出事那天起,他就把它收了起來,這回也該還給校長叔了。

  晚上,林墨去了校長叔家。

  校長叔正坐在炕上備課,煤油燈的火苗一跳一跳的,照在他臉上。

  林墨進屋,把那把刀放在炕桌上。

  「叔,這刀還給您。」

  校長叔抬起頭,摘下眼鏡,看著他。

  「幹啥?」

  林墨說:「這是您祖上傳下來的東西,應該留在您手裡。」

  校長叔沉默了一會兒,把那刀拿起來,翻來覆去看了幾眼。

  刀鞘上的紋飾,在燈光下泛著暗暗的光,刀柄上的八思巴文,清晰可見。

  他嘆了口氣,把刀推回林墨面前。

  「你留著。」

  林墨愣住了:「叔……」

  「我留著幹啥?」校長叔打斷他,「我一個老頭子,還能拿著它進山打獵不成?這刀,在你手裡才有用。在你手裡,才是它的命。」

  他看著林墨,目光里有一種說不清的東西。老頭根本沒在乎這把刀值老鼻子錢:

  「你記住,這刀以後就是你的。以後,你用它,該打獵打獵,該救人救人,別讓它蒙塵。」

  林墨站在那裡,看著那把刀,心裡湧起一股熱流。


  他把刀收起來,插回腰間。

  「叔,我記住了。」

  校長叔點點頭,重新戴上眼鏡,繼續備課:「沒別的事早點回去吧」。

  林墨轉身往外走。走到門口,忽然聽見校長叔在身後說:

  「小林。」

  他回過頭。

  校長叔沒抬頭,只是看著書,可那聲音,沉沉的,像從地底下傳來:

  「好好待秋紅。那丫頭,是個好孩子。」

  林墨心裡一暖,點點頭。

  「叔,我知道。」

  熊哥和彩芹的事,在屯子裡傳開了。

  隊長叔親自擺了幾桌,請屯裡人吃飯。說是定親酒,其實也就是熬了鍋豬肉燉粉條,蒸了幾鍋粘豆包。酒是自家釀的小燒,裝在綠瓶子裡,倒出來清亮亮的,聞著就饞人。

  屯裡人都來了,擠擠挨挨坐得滿滿當當。

  熊哥穿著新衣裳,坐在彩芹旁邊,笑得嘴都合不攏。彩芹穿著一件紅碎花的褂子,辮子上扎著紅頭繩,臉紅撲撲的,低著頭,不敢看人。

  隊長叔端著酒碗,站起來,嗓門洪亮:

  「各位老少爺們兒,今兒個我閨女定親,高興!大伙兒吃好喝好,不醉不歸!」

  眾人轟然叫好。

  校長叔坐在上座,端著酒碗,笑眯眯地看著熊哥和彩芹。

  「熊崽子,以後可得對彩芹好。要是讓我知道你欺負她,我可饒不了你。」

  熊哥拍著胸脯:「叔,您放心!我要是欺負彩芹,您拿槍崩了我!」

  彩芹在旁邊捅他一下:「瞎說啥呢!」

  眾人哈哈大笑。

  林墨坐在角落裡,端著酒碗,慢慢喝著。

  丁秋紅坐在他旁邊,也端著碗,抿了一小口,辣得直咧嘴。

  林墨看著她,笑了。

  「喝不慣就別喝。」

  丁秋紅瞪他一眼:「誰說我喝不慣?我……我再練練就習慣了。」

  林墨笑得更厲害了。

  酒過三巡,天已經黑了。

  月亮升起來,又大又圓,照得院子裡亮堂堂的。秋風吹過,帶著糧食的香味和野菊花的清香,好聞得很。

  酒席散了,林墨送丁秋紅回學校的宿舍,倆人光嫌路短:還沒走幾步呢就到地方了……

  乾脆,又並肩坐在院子外頭的老榆樹下拉話。

  兩人挨得很近。

  丁秋紅低了頭:「林墨,你說,以後咱們會不會也像熊哥彩芹那樣?」

  林墨看著她。

  月光下,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裝著星星。

  他點點頭:「會。」

  丁秋紅笑了,靠在他肩膀上,不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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