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9章 猞猁驚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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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群那事兒過去之後,隊伍又走了一天一夜。

  林墨選的路線,是繞開那片血腥地的。他帶著眾人翻過兩道山樑,穿過三條山溝,走得又急又快,恨不得一夜之間把那幫畜生的地盤甩出八百里遠。

  王援朝的腳好了些,可走起來還是一瘸一拐的。他咬著牙,拄著棍子,一聲不吭地跟在隊伍後面。經過那一夜,這小子好像變了個人,不哼哼了,不抱怨了,就知道悶頭走路。

  莊超英也老實多了。那支槍他再也不敢瞎擺弄,老老實實背著,一步一顛,跟背著個祖宗似的。

  只有趙批修,還是那副樣子。走幾步就停下來拍幾張,走幾步又停下來拍幾張。他那相機里,也不知道裝了多少膠捲,反正是一刻不停地「咔嚓咔嚓」。

  劉麗華走在中間,眼睛卻一直盯著前面那個背影。

  林墨還是那樣,走在前頭,步子又穩又快。他好像永遠不會累,永遠知道往哪兒走。

  那天晚上的事兒,在她腦子裡過了無數遍。那頭狼撲過來的時候,她以為自己死定了。那血盆大口,那獠牙,那腥臭的氣味……現在想起來,還渾身發冷。

  可林墨擋住了。

  就那麼一槍,一托,把狼砸開了。

  還有黑豹。

  那狗,拼了命去咬狼脖子,腿上被撓開那麼深的口子。現在它跟在林墨腳邊,走得慢,可還是跟著。

  劉麗華看著那個背影,心裡頭亂得很。

  她想問問林墨,你當時為啥要救我?咱倆非親非故的,你犯得著嗎?

  可這話,她問不出口。

  下午的時候,隊伍進入了一片老林子。

  這林子,跟之前走過的不一樣。

  樹更粗,更高,遮天蔽日的,陽光幾乎透不下來。就算是大白天,林子裡也昏沉沉的,像黃昏。

  地上是厚厚的腐葉,不知道積了多少年,踩上去軟綿綿的,能陷進去半條腿。腐葉底下是爛泥,又濕又滑,一腳踩下去,「噗」的一聲,能濺起一灘黑水。

  空氣里瀰漫著一股潮濕的、發霉的味道。那味道沖鼻子,熏眼睛,讓人喘氣都覺得費勁。

  熊哥忽然停下來。

  他站在那兒,四處嗅了嗅,又抬頭看了看那些樹。

  「咋了?」林墨問。

  熊哥壓低聲音,像是怕被誰聽見:「林子,這地方……是猞猁的地盤,我乾爹說過……」

  「猞猁?」莊超英湊過來,「那是什麼玩意兒?」

  「猞猁都不認識?」熊哥斜了他一眼,「比貓大,比豹子小,耳朵尖上有撮毛,尾巴短,跑得快,爬樹更是一絕。」

  他頓了頓,聲音壓得更低:「那玩意兒,比狼還邪性。」

  莊超英咽了口唾沫:「邪性在哪兒?」

  「狼好歹光明正大,」熊哥說,「狼要咬你,你先能看見。猞猁不一樣,它躲在樹上,一動不動,毛色跟樹皮一模一樣。等你走到它底下,它才撲下來——從頭頂上撲!」

  他伸手比劃了一下,「爪子先撓眼睛,嘴咬脖子。你還沒反應過來,命就沒了。」

  莊超英的臉白了。

  王援朝的臉更白,白得像紙。

  劉麗華下意識地抬頭看那些樹。

  樹枝密密麻麻的,交錯在一起,根本看不清上面有什麼。陽光從縫隙里漏下來,晃得人眼暈。

  「別看了,」林墨說,「越看越害怕。走吧。」

  隊伍繼續往前走。

  可氣氛完全變了。

  沒人再說話,沒人再拍照。每個人都低著頭看路,可眼睛卻忍不住往上看。那些樹,那些枝條,那些晃動的影子,好像都藏著什麼。

  黑豹的耳朵豎得筆直,鼻子不停地翕動。它似乎也感覺到了什麼不對勁,緊緊跟在林墨腳邊,一步都不肯離開。

  林墨走在最前面,步子還是那麼穩。

  可他的手,一直按在腰間的刀柄上。

  隊伍里,沒人知道——

  林墨卻看見了。

  剛進這片林子,他就看見了。

  那是一雙眼睛。


  藏在一棵老柞樹的枝杈間,離地四五丈高。那眼睛眯著,一動不動,可那目光,一直跟著他們。

  林墨只看了一眼,就移開了視線。

  他不敢多看。

  猞猁這東西,精得很。你盯著它,它就知道了。知道了,它可能就跑了,也可能——就提前動手了。

  林墨不怕它跑。

  他怕的是它動手。

  這四個人,劉麗華、莊超英、王援朝、趙批修,哪個人出點事,他都擔不起。他們是誰?省里大官的子弟!真要是在他眼皮底下被猞猁傷了,他林墨就是渾身是嘴也說不清。

  不管是不是你的責任,往你身上按著責任,在黑河這一畝三分地大概沒有人能抗得住。

  可他也不敢開槍。

  這畜生躲在樹上,角度刁鑽,一槍打不中,它受驚之下撲下來,更麻煩。而且槍一響,其他人肯定亂,一亂,就更危險。

  他只能等。

  等那畜生自己決定,是動手,還是放他們走。

  可那雙眼睛,一直跟著他們。

  從東頭跟到西頭,從這片樹跟到那片樹。它換了好幾個位置,可那目光,從來沒離開過。

  林墨的手,一直在刀柄上。

  那刀,是校長叔送的。彎刀,刀身帶著弧度,刀背厚實,刀刃鋒利。校長叔說,這刀有講究,是蒙古刀,祖上傳下來的,砍骨頭都不捲刃。

  林墨一直都帶著。

  今天,可能要用上了。

  王援朝拉在了隊伍最後面。

  他的腳沒好利索,走不快。別人走一步,他得走兩步。別人停下來,他還在後面吭哧吭哧地追。

  他不想拖後腿,可沒辦法。腳腫著,使不上勁,每一步都疼。他咬著牙,拄著棍子,一步一步往前挪。

  太陽從樹縫裡漏下來,晃得他眼暈。他眯著眼,只顧著看腳下的路,生怕再摔一跤。

  他不知道自己頭頂上有什麼。

  他不知道,那雙眼睛,已經從樹上換到了他頭頂正上方的那根枝杈上。

  他不知道,那個毛茸茸的傢伙,正趴在那兒,一動不動地盯著他的後頸。

  那傢伙的毛色,跟樹皮一模一樣。灰褐色的,帶著深色的斑點。它趴在樹上,就像長在樹上一樣,誰都發現不了。

  它的眼睛眯成一條縫,瞳孔縮成一條線。

  它的尾巴輕輕晃了一下,又晃了一下。

  它在算距離。

  在算時機。

  在算——怎麼一擊致命。

  王援朝渾然不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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