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億萬代言費的誕生(多多收藏和投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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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斯丁布朗現在終於感受到了什麼叫做春風得意。

  自從他選擇林一作為了自己旗下第一個,也是目前唯一一個球員之後,他就被很多同行所嘲笑。

  畢竟在他們看來,林一這個球員潛力非常有限,這輩子最好的成就,也就是打進NBA某個弱旅的15人大名單,和灰熊的哈達迪差不了多少。

  唯一可取的地方可能就是背靠天朝這個巨大的市場了。

  所以很多經紀人同行覺得,奧斯丁布朗這是在恰爛錢,就是想靠著林一天朝球員的身份撈一筆。

  但經過這次奧運會小組賽的五場比賽,奧斯丁布朗終於站起來了…一半。

  對,站起來了,但還沒完全站起來。

  因為林一畢竟還沒進入NBA,國際賽場打得再好,不代表就一定能夠適應NBA的節奏,這裡面例子太多了,就不一一列舉了。

  但這五場比賽至少證明了一件事,那就是林一絕對是一名非常具備潛力的球員。

  他奧斯丁布朗絕對不是為了恰爛錢,而是真正的慧眼識珠。

  我奧斯丁布朗,就是要站著把錢賺了!

  這不,這邊林一在賽場不斷展現著自己的潛力,那邊奧斯丁布朗也一直在不斷地奔走,除了聯絡媒體幫助林一在美國造勢,也不斷地在接觸適合林一的代言。

  這不,不負眾望,趕在八強戰來臨之前,他終於處理好了一切。

  然後就迫不及待的趕了過來。

  「幹得漂亮。」林一豎起了大拇指。

  不愧是未來的金牌經紀人,這麼短的時間就能搞定這麼多的代言。

  當然,數量並不是最重要的,質量才最關鍵。

  什麼都接只會害了自己,林一可不想球迷以後一看到他就會探出頭來問『你沒事吧?要不要吃溜溜梅?』

  不過林一的擔心在看到第一份代言合同就煙消雲散了。

  只能說奧斯丁布朗比他想像的還要出色。

  拿起這一摞資料,首當其衝就是球鞋合同。

  「耐克,阿迪,李寧,安踏,銳步,彪馬…」

  「怎麼做到的?」

  林一都驚呆了,原本以為按照他的選秀順位和名氣,能有一家球鞋品牌伸出橄欖枝就不錯了,所以林一也只是將這第一份球鞋合同當成是過渡。

  在奧斯丁布朗出發前,他對球鞋合同的唯一要求就是年限不要太高,他有信心短時間打出身價之後刷新球鞋合同的歷史記錄。

  然而現在,他的面前幾乎涵蓋了目前世界上所有的球鞋品牌,而且粗略一看,給出的價格還都非常的優渥,這讓林一都不由得為之驚嘆。

  「這裡面自然還是你自己的功勞,畢竟,誰也不想放過一個背後有這麼大的市場,且潛力無限的年輕球員。」

  「而且雖然你是內線,但打法,長相都和傳統內線不一樣,他們更願意為你的未來進行投資。」

  「當然,這裡面也有我的一些串聯和拉扯,總之,就是這樣。」奧斯丁布朗低調的說道。

  「牛逼。」林一二度豎起大拇指,不用說林一也知道,奧斯丁布朗在其中絕對發揮了大作用。

  不過林一也沒有矯情,畢竟二人現在就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係,林一是不會讓奧斯丁布朗的努力白白浪費的。

  簡單看了一下,最終林一選擇了耐克。

  沒辦法,在NBA的舞台上,耐克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而且耐克的合同也更適合現在的林一。

  他們給出了兩種方案,一種是6年3200萬,另一種則是短期的2年800萬,單位都是美金。

  而且,裡面還詳細羅列了各種激勵條款,比如新秀賽季拿下最佳新秀,額外獎勵50萬美金,進入新秀最佳一陣,獎勵30萬美金,拿下最佳第六人獎勵50萬美金等等。

  這對於一個二輪秀來說,絕對是天價中的天價,說出去沒人信的那種。

  「我覺得,雖然6年3200萬比不上去年杜蘭特和03年詹姆斯的合約,但,已經足夠有誠意了,我覺得,這是份不錯的合約,不過我相信,我們早晚會追上他們的。」

  就這奧斯丁布朗甚至還害怕林一心裡不平衡,所以還貼心的安慰了一下。


  林一撓了撓頭,我平常表現的有這麼玻璃心麼?

  雖然我也覺得你說的沒錯,但有一說一,現在的他確實和那倆人沒法比。

  而且,雖然6年3200萬確實不錯,但林一還是決定選擇第一份2年800萬美刀的合同。

  「兩年,足夠了。」林一默默地署上了自己的名字。

  奧斯丁布朗也沒有因為自己暫時少拿了佣金而感到不爽,相反,他很高興,因為這才是他認識的那個林一。

  沒有這點自信,怎麼行走江湖啊。

  簽好的合同放到一邊,接下來的合同又讓林一眼前一亮。

  「可口可樂亞洲區…」

  一年一百萬美金,林一笑了笑直接簽上了名字,估計他們也是想趁著林一在奧運有熱度來一個短期合約,這倒是和林一的想法不謀而合了。

  然後是麥當勞,這同樣是一份一年合約,價值是80萬美金。

  同樣沒有猶豫。

  接下來就是天朝本土的品牌了,挑了挑,林一最終選擇了三個。

  移動,一年800萬,娃哈哈礦泉水,一年700萬,這次單位是RMB,雖然比不上前面幾個的價格,但還算合理,而且年份都只是一年。

  最後一個,一個叫夢幻誅仙的遊戲,原本這個是放在最後面的,看得出奧斯丁布朗並不是很看好這個剛上線的網遊。

  林一其實也不怎麼看好,沒別的原因,因為他沒聽過,所以顯然活的不是太久。

  但是沒辦法,遊戲公司還是狠啊,開價確實高啊,為了請來林一,直接開價一年1500萬,還是稅後。

  所以,林一想了一秒後還是簽了。

  多一秒都是對金錢的不尊重。

  整整一個半小時,林一終於完成了所有工作。

  「原來,我已經這麼火了麼。」

  看著自己面前的一摞合同,林一感慨的說道,每天看到自己系統面板里聲望和魅力飛漲,原來具現到現實世界,他已經是這種級別了麼。

  粗略算一下,光代言費就已經達到一個億RMB了。

  「那是當然了!」

  奧斯丁布朗不自覺的挺直了腰杆,正是因為林一足夠火,表現足夠好,潛力足夠大,他才有底氣去和這些品牌拉扯,不然,這幫大牌子怎麼可能這麼輕易就妥協呢。

  現在的林一,毫無疑問,就是品牌方眼裡的香餑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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