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魏縣五屍冤殺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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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文看向樵夫,將方才放到一旁的砍刀拿到樵夫面前道:「這把砍刀是否是你的?」

  樵夫搖了搖頭:「不是我的,是我撿的!」

  「是不是和那顆人頭一同撿的?」

  面對蘇文的詢問,樵夫應了一聲:「是!」

  蘇文怒斥一聲:「大膽,你嘴裡一句實話沒有,在這公堂之上,你莫不是將我和王縣令當幼童小兒戲弄?」

  樵夫剛想開口,蘇文看著砍刀道:「這刀刃之上滿是細小的砍痕,分明是經常用於砍伐樹木的砍刀,你們村子裡只有三個樵夫,這樣一把砍刀價格不菲,砍刀上有刻字,難道要我去刀匠鋪查詢售賣記錄,你才肯認?」

  樵夫被蘇文如此一番話,給嚇得不輕,立即磕頭道:「我招,我招,這把刀是我的!」

  蘇文皺眉道:「還有呢?」

  樵夫又閉上嘴不說了,蘇文深吸一口氣道:「那我說,你只需要回答是與否便可!」

  蘇文緩緩道:「你是不是見到官府貼了懸賞五千文的告示,尋找人頭,於是你便回到家中,看到患病的母親,又想自己辛苦一月砍柴所賣不過幾百文,這錢只夠勉強給母親治病,根本攢不下來錢,以至於你如今都三十有六了,尚未婚娶,於是你便想到,殺了母親,砍下她的頭,用來官府換取賞金,如此一來,既可以擺脫疾病的母親,又可以得到一大筆賞金,找個妻子,是也不是?」

  面對蘇文的質問,樵夫渾身顫慄不止,但他還是咬牙道:「不是,我怎麼會殺自己的母親,你在胡說,我冤枉!」

  蘇文笑道:「冤枉?」

  蘇文道:「你母親的屍體咽喉處呈現為烏黑色,這是被人下毒的症狀,你分明是先用毒,殺死自己母親,隨後再砍下母親的頭顱,砍下頭顱後,你害怕被人認出這是你母親的頭顱,故而便用布將你母親的頭包裹起來,用東西將母親面目砸得血肉模糊,面目不清,以至於無法辨認,之後你便拿著頭來到縣廨前來換取賞金!」

  樵夫被蘇文所說之話,給嚇得渾身時不時抽搐一下,顯然是慌了神,蘇文繼續道:「魏縣前任縣令莫縣令乃是酷吏,時常不由分說,只要來報官者,常是大刑伺候,今日路途上我們所見所聞到的,都是如此,百姓們都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莫說是看到人頭了,哪怕是看到屍體都不敢上前看戲,都是站在遠遠的去看。」

  蘇文看向樵夫道:「你倒是膽大,居然敢主動撿起頭顱,還敢前來領賞,我看是你見到莫縣令走了,剛巧換了一個新縣令,故而才敢來試一試!」

  樵夫聞言,剛想開口反駁,蘇文淡淡道:「你現在不想招,沒事,我方才讓人去拿你用來包裹頭顱的衣服,順便讓差役去附近人家詢問看看是否是你常穿,回來之後,只需要比對衣服上的紋路和殘留物,便可知曉答案,屆時,自會定罪於你!」

  樵夫聽到這裡,頓時失魂落魄,癱軟在地,低下頭應道:「我招...事情確實如同你所說那般。」

  「那天下午我來縣裡販賣柴火,走在路上便聽到有人念誦告示,懸賞頭顱,聽到五千文的時候,我沒動心,但去到藥房替母親抓藥的時候,我那一日販賣的柴火都不夠支付藥錢,於是我便動了賞錢的心思,我常在山中砍柴,對草藥也有一點認識,我知道藥房一般通常不會販賣砒霜,於是我便買了點生草烏,回到家裡,我給母親煎藥後,便在藥里放了生草烏的粉末,待到母親毒發身亡後,我便用刀砍下了母親的頭,我害怕被人認出母親的相貌,從而領不到賞錢,於是我便用衣服將母親的頭包裹起來,並用柴火砸爛其面目,我本來想燒了衣服和砍刀來著。」

  蘇文皺眉道:「但不捨得,因為衣服和砍刀都比較貴,你還不確定自己是否真的能拿到賞錢,是嗎?」

  樵夫點頭應了一聲:「是!」

  蘇文嘆息一聲,看向王衛風道:「王縣令,此案已破,證據等方才去的那名差役回來便可成為證物,至於那起案子,我先去檢驗屍體!」

  王衛風應道:「好,有勞蘇博士了!」

  等到蘇文走入內堂後,王衛風喝斥道:「給他簽字畫押,你真是大逆不道啊,膽敢殺害自己親生母親!」

  蘇文走到內堂處停下腳步搖了搖頭,嘆息道:「唉,正所謂久病堂前無孝子!」

  ......

  蘇文來到殮屍房,開始仔細查驗屍體。

  蘇文道:「我說,你記!」

  差役應了一聲拿出紙筆。


  蘇文道:「記,死者為男性,身高約六尺左右,年齡約莫三十五六,後腦勺有重物擊打過的痕跡,身體其餘地方無傷,雙手握拳,指甲中滿是泥沙,檢驗為,被人從後方擊打後腦導致昏迷,但並未立即死亡,死因為活埋,窒息而亡,後腦勺傷為,寅時二刻,但死亡時間為寅時二刻到三刻之間!」

  蘇文道:「記,死者為男性,身高約六尺七左右,年齡約莫四十出頭,身上有多處撕扯傷以及毆打傷,腹部有被利刃刺入的痕跡,此乃致命傷,指甲中並無兇手皮肉,死亡時間為寅時三刻左右!」

  蘇文起身思索起來,此二人,一人是被用從後腦勺處砸昏迷,也就是背身砸打,而另外一人則是和兇手激烈搏鬥過,以至於身上有多處傷痕,但最終還是被人用刀從正面刺入腹部導致其死亡。

  可,為何會是這般奇怪?

  被人從後面用東西砸昏,身上無論是衣物還是其它,都並無任何搏鬥過的痕跡,這一點可以證明,此二人應該是和兇手認識,而兇手則是乘其不備,將其殺害,可另外一人為何會激烈搏鬥?

  因為二人死時的時辰極其接近,都是死於早上四點多左右,也就是寅時,最多也就相差個十幾二十分鐘的時間。

  如此相近的時間,兇手連殺兩人,一人無搏鬥,另外一人則激烈搏鬥,更為關鍵的是,從一早的案發現場來看,一人應該是就在埋屍點被砸打,而另外一人則並非是死在那裡,也就是說,一個人死在埋屍地,另外一人則死在其它地方。

  換言之,二人都和兇手認識,甚至三人應該都在埋屍地過,難道是三人出現了矛盾?

  更為關鍵的是,這兩顆頭顱,也在坑裡,難道說這起案件是三人犯案,一起埋屍?

  可又為什麼三人會出現矛盾,以至於二人被殺?

  蘇文皺著眉,開始仔細查驗衣服,屍體上沒什麼有用的線索,只能通過衣物查看。

  既然有過搏鬥,那麼衣服上一定會有所線索。

  找了一番後,蘇文還真在衣服的衣角處發現了一點線索,蘇文看著這一小點白色的痕跡,隨後用手摸了摸,又聞了聞。

  隨即緊鎖著眉頭,低聲道:「豆腐!」

  蘇文朝著一旁的一名差役問道:「發現屍體的地方距離最近的豆腐店需要多長時間?」

  差役思索了片刻道:「還真有一家,張氏豆腐店,大約半刻鐘左右!」

  蘇文聞言,思索了片刻道:「叫人去把豆腐店老闆帶來!」

  差役應聲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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