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小細節 大野心
維基亞的農民和斯瓦迪亞的農民待遇有什麼不同嗎?
大抵是沒有的,否則也不會是「三國鼎立」的局面。
所以龐貝的說法還是委婉了不少。
裁縫們應該是已經習慣了給徵召兵們做這樣的衣服,也沒有多問,直接按照慣例來的。
李維習慣了工業化帶來的便利,又是在一個不愁吃穿的伯爵家,也沒有往這方面多想。
於是就鬧出了這麼一個大烏龍。
哥頓一時沉默。
他自然是沒有「衣服洗久了會拉長」的煩惱的。
在個子瘋長的年紀,哥頓的衣物往往是一年甚至半年一換的。
哥頓甚至從來沒有關心過他換下來的衣物的去向。
難得注意到士兵們的穿著問題,還鬧出了個想當然的尷尬。
「你去軍法官那裡,給自己計一學分的獎勵。」
「年終大會上再結算。」
哥頓努力不要讓自己冷著臉,對龐貝命令道。
龐貝如蒙大赦,道謝、致禮、離去,行雲流水,一刻也不敢多待。
「沒關係,反正南邊更熱,就當是做夏衣了。」
「下一個問題。」
李維乾咳一聲,給自己和哥頓找了個台階下。
「學分」和「年終大會」都是李維搗鼓出來的玩意兒。
獎罰分明歷來是強軍的重要法門,李維自然不會忽視。
但在平民軍隊中建立相對完善的獎懲機制,李維也是「蠍子粑粑毒一份」,並沒有先例可以參考。
針對騎士的獎懲一來不適合平民,二來容易引起騎士階級的抵制。
至於為什麼叫「學分」,一來是李維的惡趣味,二來也是為了混淆視聽——「學分」這個詞多見於各地的法師協會。
我李維身為一個法師學徒,用點法師的詞彙,這不合理嗎?
這很合理!
「還有就是鞋子。」
「草鞋只能穿一個禮拜,而且磨襪子。」
「離開草原,我們其實沒那麼多合適的原材料。」
哥頓揉了揉眉心:
「另外,打草鞋比想像中難一點。」
鞋子的重要性之於行軍無需多言。
一雙二手的皮製短靴一直是作為徵召兵的「福利」之一——如果沒有被軍需官貪污掉的話。
所以徵召兵們往往也會被戲稱為「腳男」。
演變到了今天,「腳男」這個詞彙已經成為了「小人物」的泛指。
平民製鞋的工藝也十分簡陋——一整塊皮革包裹成腳的形狀簡單縫製,再鑽上幾個孔洞用來繫鞋帶。
不跟腳,不耐磨,甚至沒有左右之分。
就這樣,一雙「皮鞋」的售價也要花費一個普工十天的工資。
皮革,從古至今都是昂貴的物資。
可想而知,穿著這樣的鞋上戰場,就是想跑也跑不快。
而貴族們的鞋子就要複雜得多,從長過膝蓋的「長筒靴」、鞋襪一體的「裹靴」再到「獵靴」、「馬靴」……林林總總。
甚至還有李維打死都不會穿的「普蘭靴」——一種尖頭高跟鞋。
「不管是南邊還是草原,適合打草鞋的原料都很多。」
「只是北境的夏天恰好缺少這種植物而已。」
在哥頓面前,李維倒是能稍微透露自己征南伐北的野心。
何況草鞋名為草鞋,只要是長纖維的植物其實都可以用來編織。
「不僅要學會編草鞋,還要學會一邊行軍一邊編草鞋。」
「能人所不能,這才是我要的步兵!」
「等到你們熟練了,我再教你們用麻繩編織草鞋。」
「這樣的草鞋就比較耐穿了,關鍵是便宜。」
麻是最常見的經濟作物之一,也是最常見的用來抵稅的作物之一。
伯爵府寒酸的庫房裡,麻是為數不多富餘的存在。
李維說著指了指哥頓:
「你必須是第二個學會編草鞋的。」
哥頓挑挑眉,頗為不服:
「為什麼是第二個?」
「因為我是第一個。」
李維雙手負後,衝著哥頓得意地笑了笑。
哥頓忍不住翻了個白眼。
「另外,燧石和伐木斧我建議每個小隊再多添置一把。」
「再有,我希望去掉單手刀,增添一把工兵鏟,如果工兵鏟的質量可以達標的話。」
這下輪到李維翻白眼了:
「想什麼呢,這些矮人工兵鏟用壞一把少一把。」
「我的施工隊還嫌不夠呢。」
……
對於一個步兵的輜重來說,真正屬於軍備的那部分,種類反而並不多。
大盾和鐵甲都是精銳才有的——尋常士卒的體力並不支撐這種強度的作戰。
長柄武器、鈍器、長劍、匕首、斧頭,則是普遍的「武器五件套」。
「木桿來自各地的稅收進獻,我們家不缺木頭。」
「矛頭則是瓦蘭城的鐵廠鑄造,還有一些來自亞琛。」
「矛頭則是瓦蘭城的鐵廠鑄造,還有一些來自亞琛。」
「弩都是混用的羅多克刺弩和家裡的新式軍弩。」
「等到父親和矮人做完交易,也許會有新的裝備。」
說到軍備,哥頓的思路就要敏銳得多。
「短兵器來源混亂,修補也是靠士兵們的工資、在各地的鐵匠鋪上自行修補。」
「隨軍鐵匠也多是從這些鐵匠鋪徵召。」
「哥你要想統一標準,成本有些太高了,而且我覺得不可能。」
哥頓直言不諱。
李維點點頭:
「軍備這事不急,等到白馬山有了突破,一切好說。」
「要更新軍備也是先從山地騎士開始。」
「這些士兵們的武藝進度怎麼樣?」
雖然李維的最終想法是把白馬山的步兵們培養成火槍兵,但兵員素質始終是大於武器裝備的,該操練的還是要練。
關於這一點,史上最強輕步兵已經給出了答案。
李維只要能抄個皮毛就夠用了。
何況李維現在連發射藥的煙都還沒聞過,也沒見過一根無縫鋼管,這麼漫長的真空期,總不能讓白馬山的步兵們一直當啦啦隊吧?
真正的軍隊最終還是要血與火來淬鍊的。
哥頓衝著李維招招手,示意他附耳過來,悄悄說道:
「我覺得在我的帶領下,他們遲早能幹翻諾德皇家衛士。」
李維自動忽略了哥頓的前半句。
……
哥頓將整本筆記翻完,一時間也有些恍然,感慨道:
「要是把這些問題都解決了,感覺我們不用打就已經贏了。」
「就是這樣,」李維笑容肆意,「世界上沒有什麼能比文明更野蠻。」
「秩序是我們的追求,但和平從來只在劍鋒之上。」
大抵是沒有的,否則也不會是「三國鼎立」的局面。
所以龐貝的說法還是委婉了不少。
裁縫們應該是已經習慣了給徵召兵們做這樣的衣服,也沒有多問,直接按照慣例來的。
李維習慣了工業化帶來的便利,又是在一個不愁吃穿的伯爵家,也沒有往這方面多想。
於是就鬧出了這麼一個大烏龍。
哥頓一時沉默。
他自然是沒有「衣服洗久了會拉長」的煩惱的。
在個子瘋長的年紀,哥頓的衣物往往是一年甚至半年一換的。
哥頓甚至從來沒有關心過他換下來的衣物的去向。
難得注意到士兵們的穿著問題,還鬧出了個想當然的尷尬。
「你去軍法官那裡,給自己計一學分的獎勵。」
「年終大會上再結算。」
哥頓努力不要讓自己冷著臉,對龐貝命令道。
龐貝如蒙大赦,道謝、致禮、離去,行雲流水,一刻也不敢多待。
「沒關係,反正南邊更熱,就當是做夏衣了。」
「下一個問題。」
李維乾咳一聲,給自己和哥頓找了個台階下。
「學分」和「年終大會」都是李維搗鼓出來的玩意兒。
獎罰分明歷來是強軍的重要法門,李維自然不會忽視。
但在平民軍隊中建立相對完善的獎懲機制,李維也是「蠍子粑粑毒一份」,並沒有先例可以參考。
針對騎士的獎懲一來不適合平民,二來容易引起騎士階級的抵制。
至於為什麼叫「學分」,一來是李維的惡趣味,二來也是為了混淆視聽——「學分」這個詞多見於各地的法師協會。
我李維身為一個法師學徒,用點法師的詞彙,這不合理嗎?
這很合理!
「還有就是鞋子。」
「草鞋只能穿一個禮拜,而且磨襪子。」
「離開草原,我們其實沒那麼多合適的原材料。」
哥頓揉了揉眉心:
「另外,打草鞋比想像中難一點。」
鞋子的重要性之於行軍無需多言。
一雙二手的皮製短靴一直是作為徵召兵的「福利」之一——如果沒有被軍需官貪污掉的話。
所以徵召兵們往往也會被戲稱為「腳男」。
演變到了今天,「腳男」這個詞彙已經成為了「小人物」的泛指。
平民製鞋的工藝也十分簡陋——一整塊皮革包裹成腳的形狀簡單縫製,再鑽上幾個孔洞用來繫鞋帶。
不跟腳,不耐磨,甚至沒有左右之分。
就這樣,一雙「皮鞋」的售價也要花費一個普工十天的工資。
皮革,從古至今都是昂貴的物資。
可想而知,穿著這樣的鞋上戰場,就是想跑也跑不快。
而貴族們的鞋子就要複雜得多,從長過膝蓋的「長筒靴」、鞋襪一體的「裹靴」再到「獵靴」、「馬靴」……林林總總。
甚至還有李維打死都不會穿的「普蘭靴」——一種尖頭高跟鞋。
「不管是南邊還是草原,適合打草鞋的原料都很多。」
「只是北境的夏天恰好缺少這種植物而已。」
在哥頓面前,李維倒是能稍微透露自己征南伐北的野心。
何況草鞋名為草鞋,只要是長纖維的植物其實都可以用來編織。
「不僅要學會編草鞋,還要學會一邊行軍一邊編草鞋。」
「能人所不能,這才是我要的步兵!」
「等到你們熟練了,我再教你們用麻繩編織草鞋。」
「這樣的草鞋就比較耐穿了,關鍵是便宜。」
麻是最常見的經濟作物之一,也是最常見的用來抵稅的作物之一。
伯爵府寒酸的庫房裡,麻是為數不多富餘的存在。
李維說著指了指哥頓:
「你必須是第二個學會編草鞋的。」
哥頓挑挑眉,頗為不服:
「為什麼是第二個?」
「因為我是第一個。」
李維雙手負後,衝著哥頓得意地笑了笑。
哥頓忍不住翻了個白眼。
「另外,燧石和伐木斧我建議每個小隊再多添置一把。」
「再有,我希望去掉單手刀,增添一把工兵鏟,如果工兵鏟的質量可以達標的話。」
這下輪到李維翻白眼了:
「想什麼呢,這些矮人工兵鏟用壞一把少一把。」
「我的施工隊還嫌不夠呢。」
……
對於一個步兵的輜重來說,真正屬於軍備的那部分,種類反而並不多。
大盾和鐵甲都是精銳才有的——尋常士卒的體力並不支撐這種強度的作戰。
長柄武器、鈍器、長劍、匕首、斧頭,則是普遍的「武器五件套」。
「木桿來自各地的稅收進獻,我們家不缺木頭。」
「矛頭則是瓦蘭城的鐵廠鑄造,還有一些來自亞琛。」
「矛頭則是瓦蘭城的鐵廠鑄造,還有一些來自亞琛。」
「弩都是混用的羅多克刺弩和家裡的新式軍弩。」
「等到父親和矮人做完交易,也許會有新的裝備。」
說到軍備,哥頓的思路就要敏銳得多。
「短兵器來源混亂,修補也是靠士兵們的工資、在各地的鐵匠鋪上自行修補。」
「隨軍鐵匠也多是從這些鐵匠鋪徵召。」
「哥你要想統一標準,成本有些太高了,而且我覺得不可能。」
哥頓直言不諱。
李維點點頭:
「軍備這事不急,等到白馬山有了突破,一切好說。」
「要更新軍備也是先從山地騎士開始。」
「這些士兵們的武藝進度怎麼樣?」
雖然李維的最終想法是把白馬山的步兵們培養成火槍兵,但兵員素質始終是大於武器裝備的,該操練的還是要練。
關於這一點,史上最強輕步兵已經給出了答案。
李維只要能抄個皮毛就夠用了。
何況李維現在連發射藥的煙都還沒聞過,也沒見過一根無縫鋼管,這麼漫長的真空期,總不能讓白馬山的步兵們一直當啦啦隊吧?
真正的軍隊最終還是要血與火來淬鍊的。
哥頓衝著李維招招手,示意他附耳過來,悄悄說道:
「我覺得在我的帶領下,他們遲早能幹翻諾德皇家衛士。」
李維自動忽略了哥頓的前半句。
……
哥頓將整本筆記翻完,一時間也有些恍然,感慨道:
「要是把這些問題都解決了,感覺我們不用打就已經贏了。」
「就是這樣,」李維笑容肆意,「世界上沒有什麼能比文明更野蠻。」
「秩序是我們的追求,但和平從來只在劍鋒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