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分工行動
第五階段撤離與封閉,用時三日,雙方共同撤離,封閉水下通道入口。每個階段設明確目標和退出條件,退出條件包括人員傷亡、設備失靈、信號異常等。
第二點,同意風險共擔。但需明確「力所能及的支援」的具體範圍。黃維特建議寫入協議:支援包括搜救行動、緊急醫療後送、備用設備共享、燃料和淡水補給。超出此範圍的大型支援需另行協商。
第三點,同意收益按貢獻分配。但需建立貢獻計算模型。老周展示預設計的計算表草案,包含艦船噸位按每日折算、人員按專業等級加權、物資按採購成本計價、技術檔案按稀缺性評估四項指標。計算表以稜鏡堡壘行動的數據為樣本進行模擬,模擬結果顯示聯盟貢獻約占百分之四十二,學會約占百分之五十八。
第四點,聯盟要求獲得樞紐重啟後的優先使用權。黃維特闡述理由:聯盟派遣偵察船執行高風險任務,確認樞紐位置並帶回關鍵數據。偵察船在霧牆內遭遇設備失靈三小時,人員面臨生命危險。基於發現權和偵察風險,聯盟應獲得優先使用權。若成功重啟,聯盟每年可獲得總產量的百分之三十,剩餘百分之七十按貢獻比例分配。
溫斯頓聽後沉默十秒。他轉向李天元低聲交流,李天元搖頭,溫斯頓繼續說話。隨後溫斯頓回應:優先使用權可接受,但百分之三十需協商。學會建議百分之二十,剩餘百分之八十按貢獻分配。理由是學會的技術檔案和深潛設備對行動成功至關重要,若無學會參與,聯盟單獨重啟成功率不足百分之十。
十八時四十分至二十時,雙方就關鍵條款進行拉鋸式談判。談判圍繞三項焦點展開。
第一項焦點,優先使用權比例。聯盟堅持百分之三十,學會堅持百分之二十。小雅插入數據,計算發現權約占整體貢獻的百分之十五,偵察風險約占百分之十。她展示偵察行動的成本清單:燃料消耗十二噸、潛航器折舊、人員風險津貼。黃維特據此調整,提議百分之二十五。溫斯頓與李天元商議三分鐘後接受。溫斯頓說:百分之二十五可接受,但需寫入協議附加條款,若聯盟貢獻低於預期,此比例可重新協商。
第二項焦點,貢獻計算模型。老周展示完整計算表,包含五項指標。艦船噸位按每日每噸零點一個單位計算。人員按等級加權,高級工程師係數一點五,普通技術員係數一點零,護衛隊員係數零點八。物資按採購成本每千單位計一分。技術檔案按稀缺性分三級,一級三分,二級兩分,一級一分。風險係數加權,水下作業階段係數二點零,控制中心評估階段係數一點五,其他階段係數一點零。學會技術組現場驗證計算邏輯,提出修改建議:技術檔案分級標準需細化,建議以舊世界文檔完整度為依據。雙方協商後確定:完整圖紙和操作手冊為一級,部分圖紙為二級,僅有文字描述為三級。
第三項焦點,退出機制。黃維特提議若行動中任何一方遭遇超過百分之三十的損失,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此條款直接沿用稜鏡堡壘協議,學會無異議。李天元詢問損失計算方法。老周回答:艦船損失按噸位計算,人員損失按人數計算,物資損失按成本計算。三項獨立計算,任何一項超過百分之三十即觸發退出權。
二十時,關鍵條款全部達成一致。溫斯頓示意休會五分鐘,雙方技術人員核對記錄。
二十時零五分至二十一時,雙方制定初步行動時間表和分工方案。
時間表以窗口期開啟日為起點倒推。窗口期預計十一個月後開啟,持續約四十日。雙方約定窗口期開啟前十日在會合海域集結。
第一階段外圍偵察,用時五日。由聯盟海隼級快艇執行,學會提供電磁屏蔽技術支持。目標為確認島嶼周邊水文條件、最佳登陸點、水下通道入口實時狀態。
第二階段水下通道勘查,用時七日。由學會深潛器執行,聯盟提供水面支援和應急保障。目標為繪製通道三維結構圖,確認控制中心入口狀態,採集通道內水樣和氣樣。
第三階段控制中心評估,用時十日。雙方各派兩名技術人員進入控制中心,聯合評估設施狀態。目標為確認主控終端功能,判斷重啟可行性,評估控制中心內是否有生物質或防禦系統殘留。
第四階段重啟嘗試,用時五日。若評估確認可重啟,由學會技術人員操作主控終端,聯盟負責外圍警戒。目標為啟動設施,恢復基本功能,確認天然氣管道狀態。
第五階段撤離與封閉,用時三日。雙方共同撤離,封閉水下通道入口,防止後續被其他勢力利用。目標為留下可再次進入的標記,但阻止無意闖入。
時間窗口總長三十日,留有十日裕度應對突發情況。
分工確認:聯盟負責水面艦船、外圍警戒、應急撤離、補給保障。學會負責深潛作業、技術評估、重啟操作、檔案解讀。雙方各派五名技術人員組成聯合評估組,評估組組長由雙方輪流擔任,每階段輪換一次。
二十一時,雙方就全部條款達成一致。溫斯頓提議立即簽署合作框架協議,參照稜鏡堡壘模式,先簽框架協議,後續補充各階段實施細則。
黃維特表示同意。小雅調出協議模板,填入談判達成的各項條款。協議文本共七頁,包括總則、階段劃分、貢獻計算、退出機制、數據共享、爭議解決、附則七個章節。
二十二時,協議文本定稿。雙方通過加密信道傳送協議文本,各自列印簽署後掃描回傳。溫斯頓在簽名欄簽字,加蓋學會電子印章。黃維特在對應位置簽字,加蓋倖存者聯盟的電子印章。
第二點,同意風險共擔。但需明確「力所能及的支援」的具體範圍。黃維特建議寫入協議:支援包括搜救行動、緊急醫療後送、備用設備共享、燃料和淡水補給。超出此範圍的大型支援需另行協商。
第三點,同意收益按貢獻分配。但需建立貢獻計算模型。老周展示預設計的計算表草案,包含艦船噸位按每日折算、人員按專業等級加權、物資按採購成本計價、技術檔案按稀缺性評估四項指標。計算表以稜鏡堡壘行動的數據為樣本進行模擬,模擬結果顯示聯盟貢獻約占百分之四十二,學會約占百分之五十八。
第四點,聯盟要求獲得樞紐重啟後的優先使用權。黃維特闡述理由:聯盟派遣偵察船執行高風險任務,確認樞紐位置並帶回關鍵數據。偵察船在霧牆內遭遇設備失靈三小時,人員面臨生命危險。基於發現權和偵察風險,聯盟應獲得優先使用權。若成功重啟,聯盟每年可獲得總產量的百分之三十,剩餘百分之七十按貢獻比例分配。
溫斯頓聽後沉默十秒。他轉向李天元低聲交流,李天元搖頭,溫斯頓繼續說話。隨後溫斯頓回應:優先使用權可接受,但百分之三十需協商。學會建議百分之二十,剩餘百分之八十按貢獻分配。理由是學會的技術檔案和深潛設備對行動成功至關重要,若無學會參與,聯盟單獨重啟成功率不足百分之十。
十八時四十分至二十時,雙方就關鍵條款進行拉鋸式談判。談判圍繞三項焦點展開。
第一項焦點,優先使用權比例。聯盟堅持百分之三十,學會堅持百分之二十。小雅插入數據,計算發現權約占整體貢獻的百分之十五,偵察風險約占百分之十。她展示偵察行動的成本清單:燃料消耗十二噸、潛航器折舊、人員風險津貼。黃維特據此調整,提議百分之二十五。溫斯頓與李天元商議三分鐘後接受。溫斯頓說:百分之二十五可接受,但需寫入協議附加條款,若聯盟貢獻低於預期,此比例可重新協商。
第二項焦點,貢獻計算模型。老周展示完整計算表,包含五項指標。艦船噸位按每日每噸零點一個單位計算。人員按等級加權,高級工程師係數一點五,普通技術員係數一點零,護衛隊員係數零點八。物資按採購成本每千單位計一分。技術檔案按稀缺性分三級,一級三分,二級兩分,一級一分。風險係數加權,水下作業階段係數二點零,控制中心評估階段係數一點五,其他階段係數一點零。學會技術組現場驗證計算邏輯,提出修改建議:技術檔案分級標準需細化,建議以舊世界文檔完整度為依據。雙方協商後確定:完整圖紙和操作手冊為一級,部分圖紙為二級,僅有文字描述為三級。
第三項焦點,退出機制。黃維特提議若行動中任何一方遭遇超過百分之三十的損失,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此條款直接沿用稜鏡堡壘協議,學會無異議。李天元詢問損失計算方法。老周回答:艦船損失按噸位計算,人員損失按人數計算,物資損失按成本計算。三項獨立計算,任何一項超過百分之三十即觸發退出權。
二十時,關鍵條款全部達成一致。溫斯頓示意休會五分鐘,雙方技術人員核對記錄。
二十時零五分至二十一時,雙方制定初步行動時間表和分工方案。
時間表以窗口期開啟日為起點倒推。窗口期預計十一個月後開啟,持續約四十日。雙方約定窗口期開啟前十日在會合海域集結。
第一階段外圍偵察,用時五日。由聯盟海隼級快艇執行,學會提供電磁屏蔽技術支持。目標為確認島嶼周邊水文條件、最佳登陸點、水下通道入口實時狀態。
第二階段水下通道勘查,用時七日。由學會深潛器執行,聯盟提供水面支援和應急保障。目標為繪製通道三維結構圖,確認控制中心入口狀態,採集通道內水樣和氣樣。
第三階段控制中心評估,用時十日。雙方各派兩名技術人員進入控制中心,聯合評估設施狀態。目標為確認主控終端功能,判斷重啟可行性,評估控制中心內是否有生物質或防禦系統殘留。
第四階段重啟嘗試,用時五日。若評估確認可重啟,由學會技術人員操作主控終端,聯盟負責外圍警戒。目標為啟動設施,恢復基本功能,確認天然氣管道狀態。
第五階段撤離與封閉,用時三日。雙方共同撤離,封閉水下通道入口,防止後續被其他勢力利用。目標為留下可再次進入的標記,但阻止無意闖入。
時間窗口總長三十日,留有十日裕度應對突發情況。
分工確認:聯盟負責水面艦船、外圍警戒、應急撤離、補給保障。學會負責深潛作業、技術評估、重啟操作、檔案解讀。雙方各派五名技術人員組成聯合評估組,評估組組長由雙方輪流擔任,每階段輪換一次。
二十一時,雙方就全部條款達成一致。溫斯頓提議立即簽署合作框架協議,參照稜鏡堡壘模式,先簽框架協議,後續補充各階段實施細則。
黃維特表示同意。小雅調出協議模板,填入談判達成的各項條款。協議文本共七頁,包括總則、階段劃分、貢獻計算、退出機制、數據共享、爭議解決、附則七個章節。
二十二時,協議文本定稿。雙方通過加密信道傳送協議文本,各自列印簽署後掃描回傳。溫斯頓在簽名欄簽字,加蓋學會電子印章。黃維特在對應位置簽字,加蓋倖存者聯盟的電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