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非法經營
蘇楹被這問題逗笑了:「大爺,您想多了。要是真絕種了,我還能拿出來賣嗎?」
大爺若有所思地點點頭,然後又湊近些,一本正經地繼續猜測:「那……難不成是有什麼內部消息?新的『末世紀』又要來了?你有什麼風聲,告訴告訴大爺我唄?我提前做個準備。」
蘇楹哭笑不得:「大爺,我就是個賣土豆的小攤販,哪來的什麼內部消息啊。再說了,真要末世來了,我更應該把土豆囤著自己吃,怎麼會拿出來賣呢?」
大爺一臉不解:「那他們為什麼買這麼多啊?一個個跟不要錢似的,弄得好像世界末日重現一樣,搞得我這心裡都七上八下的。」
蘇楹笑道:「也許,是因為我的土豆特別好吃吧。」
大爺將信將疑:「能有多好吃?能讓人這麼買?」
蘇楹順勢推銷:「好不好吃,您買回去試試不就知道了?」
大爺也是個爽快人,而且看樣子並不缺錢,哈哈一笑:「行!沖這排隊的氣勢,大爺我也嘗嘗鮮!先來十個!」
「好嘞,十個土豆,3600星幣。」蘇楹報出價格。
大爺一邊掃碼付款,一邊還是忍不住嘀咕:「你這土豆什麼金貴品種?怎麼比食品專賣店裡賣的還貴上一大截?」
旁邊一個剛買到土豆、還沒捨得離開的老顧客熱心地幫腔道:「大爺,這您可說錯了!首富老闆這土豆可是優質品中的優質品!這價格,實惠著呢!您買回去一點不虧,保管您吃了還想吃!」
大爺聽了,笑呵呵地拎著十個土豆走了,臨走還回頭對蘇楹說:「要是真像他們說的那麼好,我下次還來找你買啊!」
後面排隊的路人,畢竟不像前面的老顧客那樣親身體驗過土豆的神奇。
對於180星幣每百克的價格,還是有不少人望而卻步。
大多只是抱著嘗鮮的態度,以及「排都排了,不買點好像虧了」的心理,買上幾個嘗嘗。
蘇楹也不介意。
兩萬個土豆已經去了一大半,剩下的慢慢賣也不著急。
這時,隊伍排到了一個留著長發、眼神有些飄忽不定的男人。
他開口只要兩個土豆。
當蘇楹拿出兩個土豆遞給他時,他卻開始挑剔起來。
「嘖,你看這個,形狀有點歪啊,不夠圓潤。」
「還有這個,上面怎麼還有個小小的疤點?」
「你這土豆有品質證書嗎?拿出來看看!」
「在這裡擺攤,有許可證嗎?你這屬於非法占道經營,被人舉報可是要罰款的!」
他喋喋不休地說了一大段,最後清了清嗓子,來了句:「這樣吧,看在你也不容易的份上,這兩個土豆,一共五百星幣,我就要了。這樣我也就不去舉報你了,怎麼樣?」
蘇楹聞言,二話不說,直接伸手把土豆拿了回來:「不賣。。」
男人沒想到蘇楹這麼幹脆,頓時惱羞成怒,指著蘇楹大聲道:「嘿!給你臉不要臉是吧?你信不信我現在就報警!告你非法販賣沒有安全認證的食品!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他這一嚷嚷,頓時引起了周圍人的注意。
幾個老顧客一聽就火了!
這人不僅想占便宜,還想威脅他們的首富老闆,斷他們的「精神力糧食」?
這還得了!
一個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立刻站出來,擋在蘇楹攤前,怒視著長發男:「你算什麼東西?在這裡胡攪蠻纏!首富老闆的土豆好不好,我們買了這麼久的人不知道?輪得到你在這裡胡說八道?」
「就是!買不起就別買!還想威脅老闆?當我們是死人啊?」一個提著滿滿一袋土豆的大媽也叉著腰罵道。
「趕緊滾!不然別怪我們對你不客氣!」幾個年輕些的老顧客也圍了上來,擼起袖子,神情激動。
長發男見犯了眾怒,有些心虛。
但嘴上還不肯服軟,色厲內荏地喊道:「怎麼?你們還想打人?報警!必須報警!你們這群託兒,跟這賣黑心食品的都是一夥的!」
雙方吵得不可開交,推搡之間,氣氛劍拔弩張,眼看就要動起手來。
就在這時,一聲厲喝響起:「怎麼回事?都住手!誰要報警?」
只見兩名穿著制服的警察分開人群,走了過來。
他們的目光掃過混亂的現場,最後落在了那個臉紅脖子粗的長髮男身上。
看到警察真的來了,剛才還義憤填膺、差點要動手的幾個老顧客心裡頓時「咯噔」一下,緊張起來。
他們連忙擠出一副笑臉,試圖息事寧人。
「警官,沒事沒事!都是誤會!」
「對對,我們開玩笑呢,鬧著玩的!」
「這就散了,這就散了!」
他們生怕警察真把他們的「首富老闆」給抓走了,那以後他們上哪兒去買這能修復精神力的神奇土豆去?
那長發男人原本被眾人圍攻,氣勢已經弱了下去。
此刻見幫蘇楹說話的人看到警察後明顯慫了,想大事化小,他立刻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瞬間又抖了起來,腰板也挺直了。
他急忙上前兩步,指著蘇楹,對兩位警察高聲說道:「警察先生!我要報警!我舉報她!」
他手指幾乎要戳到蘇楹的鼻尖,「她在這裡違規擺攤,沒有取得任何許可!而且,她售賣的這種土豆,來路不明,沒有任何食品品質和安全證書!這是危害公共安全!」
兩名警察順著他的指向看向蘇楹,臉上卻閃過一抹不易察覺的糾結和為難。
不知道為什麼,似乎有些猶豫,並沒有立刻採取行動。
長發男人絲毫沒有察覺警察神色的異常,還以為對方是被自己「有理有據」的舉報鎮住了。
更加得意洋洋,繼續賣弄著他那點淺薄的法律知識,一臉嘚瑟地對著蘇楹,仿佛已經勝券在握。
「警察先生,根據《帝國治安管理條例》第127條,未經許可在公共場合擅自設攤經營,可處以一萬到十萬星幣的罰款!而根據《帝國食品安全法》第58條,非法售賣無認證、可能危害健康的食品,更是重罪!涉及金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監禁!」
大爺若有所思地點點頭,然後又湊近些,一本正經地繼續猜測:「那……難不成是有什麼內部消息?新的『末世紀』又要來了?你有什麼風聲,告訴告訴大爺我唄?我提前做個準備。」
蘇楹哭笑不得:「大爺,我就是個賣土豆的小攤販,哪來的什麼內部消息啊。再說了,真要末世來了,我更應該把土豆囤著自己吃,怎麼會拿出來賣呢?」
大爺一臉不解:「那他們為什麼買這麼多啊?一個個跟不要錢似的,弄得好像世界末日重現一樣,搞得我這心裡都七上八下的。」
蘇楹笑道:「也許,是因為我的土豆特別好吃吧。」
大爺將信將疑:「能有多好吃?能讓人這麼買?」
蘇楹順勢推銷:「好不好吃,您買回去試試不就知道了?」
大爺也是個爽快人,而且看樣子並不缺錢,哈哈一笑:「行!沖這排隊的氣勢,大爺我也嘗嘗鮮!先來十個!」
「好嘞,十個土豆,3600星幣。」蘇楹報出價格。
大爺一邊掃碼付款,一邊還是忍不住嘀咕:「你這土豆什麼金貴品種?怎麼比食品專賣店裡賣的還貴上一大截?」
旁邊一個剛買到土豆、還沒捨得離開的老顧客熱心地幫腔道:「大爺,這您可說錯了!首富老闆這土豆可是優質品中的優質品!這價格,實惠著呢!您買回去一點不虧,保管您吃了還想吃!」
大爺聽了,笑呵呵地拎著十個土豆走了,臨走還回頭對蘇楹說:「要是真像他們說的那麼好,我下次還來找你買啊!」
後面排隊的路人,畢竟不像前面的老顧客那樣親身體驗過土豆的神奇。
對於180星幣每百克的價格,還是有不少人望而卻步。
大多只是抱著嘗鮮的態度,以及「排都排了,不買點好像虧了」的心理,買上幾個嘗嘗。
蘇楹也不介意。
兩萬個土豆已經去了一大半,剩下的慢慢賣也不著急。
這時,隊伍排到了一個留著長發、眼神有些飄忽不定的男人。
他開口只要兩個土豆。
當蘇楹拿出兩個土豆遞給他時,他卻開始挑剔起來。
「嘖,你看這個,形狀有點歪啊,不夠圓潤。」
「還有這個,上面怎麼還有個小小的疤點?」
「你這土豆有品質證書嗎?拿出來看看!」
「在這裡擺攤,有許可證嗎?你這屬於非法占道經營,被人舉報可是要罰款的!」
他喋喋不休地說了一大段,最後清了清嗓子,來了句:「這樣吧,看在你也不容易的份上,這兩個土豆,一共五百星幣,我就要了。這樣我也就不去舉報你了,怎麼樣?」
蘇楹聞言,二話不說,直接伸手把土豆拿了回來:「不賣。。」
男人沒想到蘇楹這麼幹脆,頓時惱羞成怒,指著蘇楹大聲道:「嘿!給你臉不要臉是吧?你信不信我現在就報警!告你非法販賣沒有安全認證的食品!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他這一嚷嚷,頓時引起了周圍人的注意。
幾個老顧客一聽就火了!
這人不僅想占便宜,還想威脅他們的首富老闆,斷他們的「精神力糧食」?
這還得了!
一個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立刻站出來,擋在蘇楹攤前,怒視著長發男:「你算什麼東西?在這裡胡攪蠻纏!首富老闆的土豆好不好,我們買了這麼久的人不知道?輪得到你在這裡胡說八道?」
「就是!買不起就別買!還想威脅老闆?當我們是死人啊?」一個提著滿滿一袋土豆的大媽也叉著腰罵道。
「趕緊滾!不然別怪我們對你不客氣!」幾個年輕些的老顧客也圍了上來,擼起袖子,神情激動。
長發男見犯了眾怒,有些心虛。
但嘴上還不肯服軟,色厲內荏地喊道:「怎麼?你們還想打人?報警!必須報警!你們這群託兒,跟這賣黑心食品的都是一夥的!」
雙方吵得不可開交,推搡之間,氣氛劍拔弩張,眼看就要動起手來。
就在這時,一聲厲喝響起:「怎麼回事?都住手!誰要報警?」
只見兩名穿著制服的警察分開人群,走了過來。
他們的目光掃過混亂的現場,最後落在了那個臉紅脖子粗的長髮男身上。
看到警察真的來了,剛才還義憤填膺、差點要動手的幾個老顧客心裡頓時「咯噔」一下,緊張起來。
他們連忙擠出一副笑臉,試圖息事寧人。
「警官,沒事沒事!都是誤會!」
「對對,我們開玩笑呢,鬧著玩的!」
「這就散了,這就散了!」
他們生怕警察真把他們的「首富老闆」給抓走了,那以後他們上哪兒去買這能修復精神力的神奇土豆去?
那長發男人原本被眾人圍攻,氣勢已經弱了下去。
此刻見幫蘇楹說話的人看到警察後明顯慫了,想大事化小,他立刻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瞬間又抖了起來,腰板也挺直了。
他急忙上前兩步,指著蘇楹,對兩位警察高聲說道:「警察先生!我要報警!我舉報她!」
他手指幾乎要戳到蘇楹的鼻尖,「她在這裡違規擺攤,沒有取得任何許可!而且,她售賣的這種土豆,來路不明,沒有任何食品品質和安全證書!這是危害公共安全!」
兩名警察順著他的指向看向蘇楹,臉上卻閃過一抹不易察覺的糾結和為難。
不知道為什麼,似乎有些猶豫,並沒有立刻採取行動。
長發男人絲毫沒有察覺警察神色的異常,還以為對方是被自己「有理有據」的舉報鎮住了。
更加得意洋洋,繼續賣弄著他那點淺薄的法律知識,一臉嘚瑟地對著蘇楹,仿佛已經勝券在握。
「警察先生,根據《帝國治安管理條例》第127條,未經許可在公共場合擅自設攤經營,可處以一萬到十萬星幣的罰款!而根據《帝國食品安全法》第58條,非法售賣無認證、可能危害健康的食品,更是重罪!涉及金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