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膝蓋上中了一斧子
李嗣並不知道自己此時此刻在想什麼,以凡人之軀去對抗有兩三個自己那麼高的野獸人首領,顯然是一種無謀的行為。
他不是強大的矮人屠夫,除了修腳以外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對付比自己高大得多的怪物,驅使著他前進的是一個莫名其妙的念頭——他必須保護城中的那些平民,就像在南離時做的一樣。
屠角還在無所顧忌地前進著,城頭上已經沒有能阻攔他的存在了,對於他來說,這些被嚇得滿地亂竄的人類不過是唾手可得的小零食,只要他想,隨便宰一個吃了就得了。
直到面前的人都跑光了,屠角才發現了這個不起眼的人類,這個人類的手上拿著一柄可笑的斧子,看上去就是他可以隨意踩碎的螻蟻。
屠角咧開了他那張滿是獠牙的大嘴,那些尖銳而畸形的獠牙上還殘留著死難者的血肉,他舉起砍刀,像是拍死一隻蟲子一樣向著李嗣砍去。
兩米長的砍刀劈開了風雪,帶著象徵死亡的呼嘯,在李嗣頭頂落下。
面對那不知道已經殺戮了多少生命的刀刃,李嗣舉起了不死者之戮,恐虐的印記在皮手套下隱隱發熱。
他已經是斬殺過食人魔和鼠巨魔的人了,這個牛頭怪也一樣!
黃銅砍刀那粗糙的刀刃落在不死者之戮的斧柄上,爆發出金屬撞擊的猛烈聲響,白銀峰最後的符文鐵匠鍛造的武器擋住了混沌的武器,並在那上面又留下了一個豁口。
野獸人原始而野蠻的巨力令李嗣的虎口再次開裂,他能感覺到手套里傳出的痛感,恐怕這雙剛買來的皮手套此刻已經被血弄髒了。
但他還是擋住了這一擊。
屠角難以置信地看著眼前的凡人,在他那充斥著混沌低語的大腦中,能阻擋自己的凡人是一種聞所未聞的生物。
李嗣的身體晃了兩晃,屠角的這一刀後勁太大,讓他差點沒站穩身子。
得想想怎麼砍死這個傢伙。
經歷了與鼠巨魔的一戰後,他有絕對的信心能劈開屠角的腦袋——反正都是高大的怪物,都沒有頭盔,這兩者並沒有什麼不同。
唯一的問題是夠不到,屠角得有四米多高,就是站著給李嗣劈也劈不到。
而城牆不是棕熊酒館,沒有二樓能上。
思量之間,屠角再次發動了進攻,這次落下的變成了兩把黃銅砍刀。
「死吧,凡人!」
屠角怒吼著,他懶得思考為什麼李嗣能擋住他先前的一刀,難拍死的蟲子也是蟲子,多拍幾下就完事了。
兩柄黃銅砍刀左右交叉,李嗣的位置正位於交叉點,即使李嗣這次還能接下這一擊,恐怕他的內臟也會被這股巨力震傷。
所以他沒有選擇正面硬擋,而是兩腿一蹬,向前躥去。屠角的兩柄砍刀無論在規格還是威力上都遠超一般的武器,但是論靈巧,那就肯定要遜色許多了。
刀刃越長,縫隙也就越大,李嗣鑽過了能把他拍成肉泥的砍刀,屠角的刀重重地砸在城牆上,砍刀上的銅鏽和血肉飛濺,以實木搭建的城牆竟然被生生砸出了一個缺口。
「跟我正面交手!該死的人類!」
屠角被激怒了,這個凡人不僅擋下了他的第一擊,還愚弄似的躲過了他這必殺的第二擊。
看著自己腿邊的李嗣,屠角抬起了他那惡魔般的,長滿了絨毛和怪異凸起的蹄子——這本應該是惡魔的標誌,但身為混沌之子的野獸人也同樣擁有。
大腿上健碩的肌肉在不斷膨脹,屠角瞄準了李嗣,或者說他覺得自己瞄準了李嗣,惡狠狠地踩了下去。
預想中血肉破碎的聲音並未傳來,屠角咬牙切齒地向身下看去,他本以為李嗣這次又像先前那樣逃脫了,卻不想這個凡人此時掄起了斧子,正向著自己的膝蓋揮去。
「葛林姆尼爾在上!」
一回生二回熟,李嗣已經基本明白了該如何觸發斧刃上的大師級重擊符文,不死者之戮上無窮的力量湧起,配合著恐虐符號的巨力,砍在了屠角的膝蓋上。
儘管屬於混沌造物,同時身體上還有在混沌腐蝕下導致的各種變異,但野獸人這種怪異的生物在某種程度上還是符合正常的生物學原理的,而一些常識也同樣對其適用。
就比如,關節也是他們身體上比較脆弱的部分。
不死者之戮的斧刃破開了屠角那比盔甲還厚的皮膚,矮人符文在觸及混沌之子的血肉瞬間迸發出灼熱的溫度,令屠角發出了他不知多少年都沒發出過的慘叫。
野獸人首領的哀嚎傳遍了整個戰場,不僅是格里高和基斯里夫士兵們看呆了,就連遠處的休伯特也皺起了眉。
「有人類擊傷了他?不應該啊,據我所知,維捷沃城中不應該有這種人物。」
「興許是『霍格里德』的持有者呢?」阿爾布拉罕發出一聲難聽的乾笑,「如果接受了黑暗諸神的祝福,那麼和屠角過兩招也不是什麼難事。」
休伯特沉默地望向城頭,他看不清那裡發生的事,但可以知道的是,屠角很難如預期般那樣破開維捷沃的防禦了。
……
屠角將左手中的砍刀插在地上,艱難地支撐住了因左腿幾乎被砍斷而軟掉的半邊身子。
他的獠牙間發出間斷的嘶吼,看到李嗣手中那柄剛剛斬斷了他的膝蓋的戰斧,他那混亂的大腦中竟然生出了幾分畏懼。
不,不可能!
混沌之子不可能輸給一個凡人!
他只有一柄脆弱的武器,我隨隨便便就能戰勝他!
老子他媽的是阿德羅斯·屠角!角最大,最強的牛頭人!
他低下了頭,像是一頭被激怒的公牛一樣,用那扭曲畸形的角對準了李嗣。
他腦袋上的角銳利而密集,即使是再靈活的人類,也不可能從這些天然的致命武器下逃脫。
在每一次戰鬥之後,屠角總會把他的敵人的腦袋掛在角上,炫耀他的殺戮,這也是他的綽號「屠角」的來歷。
這一次也當然沒有例外,用最自豪的武器殺死敵人,是屠角對於這個凡人的勇氣的認同。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都建立在李嗣沒先出手的情況下。
憤怒和疼痛遮蔽了屠角的視線,此時的他幾乎陷入瘋狂,全然不覺李嗣已經再次舉起了不死者之戮。
「葛林姆尼爾在上!」
他不是強大的矮人屠夫,除了修腳以外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對付比自己高大得多的怪物,驅使著他前進的是一個莫名其妙的念頭——他必須保護城中的那些平民,就像在南離時做的一樣。
屠角還在無所顧忌地前進著,城頭上已經沒有能阻攔他的存在了,對於他來說,這些被嚇得滿地亂竄的人類不過是唾手可得的小零食,只要他想,隨便宰一個吃了就得了。
直到面前的人都跑光了,屠角才發現了這個不起眼的人類,這個人類的手上拿著一柄可笑的斧子,看上去就是他可以隨意踩碎的螻蟻。
屠角咧開了他那張滿是獠牙的大嘴,那些尖銳而畸形的獠牙上還殘留著死難者的血肉,他舉起砍刀,像是拍死一隻蟲子一樣向著李嗣砍去。
兩米長的砍刀劈開了風雪,帶著象徵死亡的呼嘯,在李嗣頭頂落下。
面對那不知道已經殺戮了多少生命的刀刃,李嗣舉起了不死者之戮,恐虐的印記在皮手套下隱隱發熱。
他已經是斬殺過食人魔和鼠巨魔的人了,這個牛頭怪也一樣!
黃銅砍刀那粗糙的刀刃落在不死者之戮的斧柄上,爆發出金屬撞擊的猛烈聲響,白銀峰最後的符文鐵匠鍛造的武器擋住了混沌的武器,並在那上面又留下了一個豁口。
野獸人原始而野蠻的巨力令李嗣的虎口再次開裂,他能感覺到手套里傳出的痛感,恐怕這雙剛買來的皮手套此刻已經被血弄髒了。
但他還是擋住了這一擊。
屠角難以置信地看著眼前的凡人,在他那充斥著混沌低語的大腦中,能阻擋自己的凡人是一種聞所未聞的生物。
李嗣的身體晃了兩晃,屠角的這一刀後勁太大,讓他差點沒站穩身子。
得想想怎麼砍死這個傢伙。
經歷了與鼠巨魔的一戰後,他有絕對的信心能劈開屠角的腦袋——反正都是高大的怪物,都沒有頭盔,這兩者並沒有什麼不同。
唯一的問題是夠不到,屠角得有四米多高,就是站著給李嗣劈也劈不到。
而城牆不是棕熊酒館,沒有二樓能上。
思量之間,屠角再次發動了進攻,這次落下的變成了兩把黃銅砍刀。
「死吧,凡人!」
屠角怒吼著,他懶得思考為什麼李嗣能擋住他先前的一刀,難拍死的蟲子也是蟲子,多拍幾下就完事了。
兩柄黃銅砍刀左右交叉,李嗣的位置正位於交叉點,即使李嗣這次還能接下這一擊,恐怕他的內臟也會被這股巨力震傷。
所以他沒有選擇正面硬擋,而是兩腿一蹬,向前躥去。屠角的兩柄砍刀無論在規格還是威力上都遠超一般的武器,但是論靈巧,那就肯定要遜色許多了。
刀刃越長,縫隙也就越大,李嗣鑽過了能把他拍成肉泥的砍刀,屠角的刀重重地砸在城牆上,砍刀上的銅鏽和血肉飛濺,以實木搭建的城牆竟然被生生砸出了一個缺口。
「跟我正面交手!該死的人類!」
屠角被激怒了,這個凡人不僅擋下了他的第一擊,還愚弄似的躲過了他這必殺的第二擊。
看著自己腿邊的李嗣,屠角抬起了他那惡魔般的,長滿了絨毛和怪異凸起的蹄子——這本應該是惡魔的標誌,但身為混沌之子的野獸人也同樣擁有。
大腿上健碩的肌肉在不斷膨脹,屠角瞄準了李嗣,或者說他覺得自己瞄準了李嗣,惡狠狠地踩了下去。
預想中血肉破碎的聲音並未傳來,屠角咬牙切齒地向身下看去,他本以為李嗣這次又像先前那樣逃脫了,卻不想這個凡人此時掄起了斧子,正向著自己的膝蓋揮去。
「葛林姆尼爾在上!」
一回生二回熟,李嗣已經基本明白了該如何觸發斧刃上的大師級重擊符文,不死者之戮上無窮的力量湧起,配合著恐虐符號的巨力,砍在了屠角的膝蓋上。
儘管屬於混沌造物,同時身體上還有在混沌腐蝕下導致的各種變異,但野獸人這種怪異的生物在某種程度上還是符合正常的生物學原理的,而一些常識也同樣對其適用。
就比如,關節也是他們身體上比較脆弱的部分。
不死者之戮的斧刃破開了屠角那比盔甲還厚的皮膚,矮人符文在觸及混沌之子的血肉瞬間迸發出灼熱的溫度,令屠角發出了他不知多少年都沒發出過的慘叫。
野獸人首領的哀嚎傳遍了整個戰場,不僅是格里高和基斯里夫士兵們看呆了,就連遠處的休伯特也皺起了眉。
「有人類擊傷了他?不應該啊,據我所知,維捷沃城中不應該有這種人物。」
「興許是『霍格里德』的持有者呢?」阿爾布拉罕發出一聲難聽的乾笑,「如果接受了黑暗諸神的祝福,那麼和屠角過兩招也不是什麼難事。」
休伯特沉默地望向城頭,他看不清那裡發生的事,但可以知道的是,屠角很難如預期般那樣破開維捷沃的防禦了。
……
屠角將左手中的砍刀插在地上,艱難地支撐住了因左腿幾乎被砍斷而軟掉的半邊身子。
他的獠牙間發出間斷的嘶吼,看到李嗣手中那柄剛剛斬斷了他的膝蓋的戰斧,他那混亂的大腦中竟然生出了幾分畏懼。
不,不可能!
混沌之子不可能輸給一個凡人!
他只有一柄脆弱的武器,我隨隨便便就能戰勝他!
老子他媽的是阿德羅斯·屠角!角最大,最強的牛頭人!
他低下了頭,像是一頭被激怒的公牛一樣,用那扭曲畸形的角對準了李嗣。
他腦袋上的角銳利而密集,即使是再靈活的人類,也不可能從這些天然的致命武器下逃脫。
在每一次戰鬥之後,屠角總會把他的敵人的腦袋掛在角上,炫耀他的殺戮,這也是他的綽號「屠角」的來歷。
這一次也當然沒有例外,用最自豪的武器殺死敵人,是屠角對於這個凡人的勇氣的認同。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都建立在李嗣沒先出手的情況下。
憤怒和疼痛遮蔽了屠角的視線,此時的他幾乎陷入瘋狂,全然不覺李嗣已經再次舉起了不死者之戮。
「葛林姆尼爾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