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 莊嚴審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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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秋十月,天高雲淡。

  海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法庭內外,

  氣氛卻凝重如鐵,肅穆異常。

  能容納近三百人的大法庭座無虛席,

  連過道和後方的空地上,也站滿了密切關注此案進展的媒體記者、社會各界代表,

  以及部分被允許旁聽的幹部群眾。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正前方那高高在上的審判席,

  以及下方空曠的被告人席。

  巨大的國徽高懸在審判席上方,在燈光的映照下,莊嚴而神聖。

  上午九時整。

  「請全體起立!」

  隨著書記員清晰有力的聲音,法庭內所有人齊刷刷的站了起來。

  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身著黑色法袍,神情肅穆,

  步履沉穩的步入法庭,依次在審判席就座。

  審判長是一位面容清癯、目光銳利的中年法官,

  他環視全場,目光在被告人席和公訴人席略微停頓,

  然後敲響了法槌。

  「鐺!」

  清脆而威嚴的槌聲,瞬間壓下了法庭內所有的竊竊私語,

  空氣仿佛為之一凝。

  「現在開庭!」

  審判長的聲音通過擴音器傳遍法庭每個角落,

  「海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在此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由海東省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周秉坤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濫用職權、貪污、挪用公款、玩忽職守、徇私枉法案,

  被告人丁茂全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殺人(教唆)、徇私枉法、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被告人宋玉華行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重大責任事故、非法採礦、污染環境、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一長串觸目驚心的罪名,

  從審判長口中清晰吐出,

  每一個字都像重錘,敲打在旁聽席眾人的心上,

  也敲打在被告人那早已失去血色的臉上。

  法警將周秉坤、丁茂全、宋玉華等十餘名主要被告人依次押解入庭。

  他們身著統一的看守所馬甲,戴著手銬,神情萎靡,步履蹣跚,

  與昔日位高權重或飛揚跋扈時的模樣判若兩人。

  尤其是周秉坤,頭髮幾乎全白,眼窩深陷,背脊佝僂,短短數月,仿佛蒼老了二十歲。

  丁茂全則面色灰敗,眼神躲閃,不敢與任何人對視。

  宋玉華雖然仍試圖挺直腰杆,但那閃爍的眼神和微微顫抖的手,暴露了他內心的恐懼。

  「下面,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審判長宣布。

  公訴人席上,一名身著檢察制服、肩章鮮明的中年檢察官站起身。

  他是海東省人民檢察院分管公訴工作的副檢察長,

  親自擔任本案第一公訴人。

  他面容剛毅,目光如炬,

  展開手中厚厚的起訴書卷宗,聲音洪亮而沉穩,

  開始宣讀:

  「海東省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被告人周秉坤,男,原海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正廳級)……

  本案由海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以被告人周秉坤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職守罪、徇私枉法罪,於XXXX年X月X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

  起訴書詳細列舉了周秉坤自擔任齊州市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乃至省發改委主任期間,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審批、土地規劃、工程建設、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

  單獨或通過其子周浩然、情婦蘇雅等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億餘元。

  其中,單筆最大受賄金額高達2000萬元。

  此外,周秉坤的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


  有共計折合人民幣8000餘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其濫用職權,違規決策,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高達5億元以上,

  貪污、挪用公款數額特別巨大,

  玩忽職守、徇私枉法,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被告人丁茂全,男,原齊州市市長、齊州市市委常委……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丁茂全利用職務便利,為宋玉華等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00餘萬元,

  濫用職權,干預司法,違規為相關企業、人員謀取不正當利益,

  在擔任齊州市公安局局長期間,明知宋玉華等人涉嫌有組織犯罪,仍接受請託,為其提供保護,包庇、縱容其違法犯罪活動,

  尤為嚴重的是,為掩蓋自身及周秉坤的犯罪事實,防止罪行暴露,丁茂全指使、授意宋玉華,由宋玉華安排其手下張明(已另案處理),採取破壞剎車系統的手段,蓄意製造交通事故,殺害了掌握其部分犯罪線索的方世禎醫生,涉嫌故意殺人罪(教唆)……」

  「被告人宋玉華,男,原麗雲礦業集團實際控制人……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周秉坤、丁茂全等多人以財物,情節特別嚴重,

  為謀取商業機會、排除競爭對手,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

  其控制的麗雲礦業集團,長期無視安全生產法規,管理混亂,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並瞞報,造成多人死亡,

  違反礦產資源法,越界開採,破壞性開採,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

  長期非法排放污染物,嚴重污染環境,

  為壟斷市場、打壓對手,多次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欺壓百姓,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依法應當認定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公訴人的聲音平穩有力,

  每念出一項犯罪事實,每報出一個觸目驚心的數字,

  都像一把重錘,狠狠敲擊著旁聽席眾人的神經,

  也抽打著被告席上那幾人的靈魂。

  法庭內鴉雀無聲,只有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的聲音,

  以及記者們快速敲擊鍵盤的「嗒嗒」聲。

  旁聽席上,有人震驚的瞪大了眼睛,

  有人憤怒的握緊了拳頭,

  有人不忍的搖頭嘆息。

  方信和燕雯坐在指定的旁聽席前排,

  方信握緊了燕雯的手,臉色平靜,

  但眼神深處,是如磐石般的堅定。

  燕雯則緊緊依偎著他,另一隻手輕輕護著小腹,

  仿佛在給予丈夫,也在給予未出世的孩子力量。

  起訴書長達數十頁,公訴人足足宣讀了近一個小時。

  當最後一句「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落地時,

  法庭內一片肅靜,

  仿佛連空氣都凝固了。

  審判長看向被告席,平靜的問道:

  「被告人周秉坤,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有無異議?」

  周秉坤被法警攙扶著,顫巍巍的站了起來,

  低著頭,聲音嘶啞而微弱:「沒……沒有異議。我認罪……認罪。」

  「被告人丁茂全?」

  丁茂全面色慘白如紙,額頭上滿是冷汗,

  他張了張嘴,似乎想說什麼,

  但最終也只是頹然的點了點頭,

  幾乎是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沒……沒異議,認罪。」

  「被告人宋玉華?」

  宋玉華猛的抬起頭,臉上肌肉抽搐,

  似乎還想做最後的掙扎,

  但當他接觸到審判長那威嚴的目光,以及旁聽席上方信冰冷平靜的視線時,

  他最後那點氣焰徹底消散了,肩膀垮塌下去,

  啞聲道:「……認罪。」


  隨著主要被告人的當庭認罪,庭審進入了法庭調查階段。

  公訴人開始出示證據。

  證據之多,種類之繁,令人咋舌。

  首先出示的是書證。

  一箱箱、一摞摞的卷宗被法警搬上法庭。

  有從「棲心小築」密室、蘇雅住所、宋玉華辦公室等地搜查扣押的帳本、日記、合同、協議、銀行憑證、股權文件,

  有審計部門出具的關於周秉坤、丁茂全等人及其家庭成員財產狀況的司法審計報告,詳細列明了其巨額資產與合法收入的巨大差額,

  有國土、規劃、環保、安監等部門提供的,證明周秉坤、丁茂全違規審批、濫用職權的文件複印件,

  有麗雲礦業歷年來的生產記錄、安全台帳、環保監測數據,與宋玉華供述及證人證言相互印證,證明其長期違法違規生產、瞞報事故、污染環境的事實,

  有齊州市、雲東縣公安機關調取的,關於宋玉華團伙多次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暴力壟斷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案卷材料……

  接著是物證。

  法警展示了部分扣押的涉案物品照片和清單:

  成箱的現金、金條、名表、珠寶首飾、古董字畫(包括那幅引發血案的《秋山問道圖》高仿品)、豪華汽車、房產證……

  這些冰冷的物件,無聲的訴說著權力是如何與金錢媾和,

  滋生出的驚人腐敗。

  然後是證人證言。

  公訴人申請傳喚了多名關鍵證人出庭作證。

  有曾經向周秉坤、丁茂全行賄以獲得項目的企業老闆,

  在法庭上痛陳自己是如何被「逼」著送錢,以及送錢後獲得的「便利」,

  有被宋玉華欺壓、打傷的小礦主、運輸戶、村民,

  他們聲淚俱下的控訴宋玉華團伙的無法無天,給他們的家庭和生活帶來的深重災難,

  有「棲心小築」的服務員、曾經的「藝術品」拍賣參與者,講述了周秉坤、丁茂全等人奢靡享樂、進行權錢、權色交易的細節,

  有原齊州市、雲東縣部分涉案的黨員幹部,作為污點證人,交代了自己如何被拉攏腐蝕,為周、丁、宋等人提供幫助和保護的過程……

  最震撼人心的,是視聽資料和電子證據。

  公訴人當庭播放了部分審訊錄像片段(經技術處理,隱去偵查細節),

  畫面中,周秉坤、丁茂全、宋玉華等人面對鐵證,或垂頭喪氣,或痛哭流涕,

  交代著自己一樁樁罪行。

  還有從周秉坤、蘇雅、宋玉華等人手機、電腦中恢復的微信聊天記錄、簡訊、郵件、轉帳記錄,

  清晰的勾勒出他們之間的利益輸送網絡、權錢交易過程、以及密謀掩蓋罪行的對話。

  特別是其中一段宋玉華與手下馬仔的通話錄音(系公安機關此前另案偵查時依法調取),

  明確提到了「處理掉那個多嘴的醫生」、「做得像意外」等字眼,

  與丁茂全的供述、張明的證言相互印證,

  形成了證明故意殺人罪的完整證據鏈。

  此外,還有大量的鑑定意見。

  筆跡鑑定證明相關文件上的簽名屬實,

  價格鑑定確定了涉案古董字畫、珠寶等物的價值,

  司法會計鑑定釐清了巨額資金的流向,

  屍體檢驗報告、交通事故鑑定報告(針對方世禎被害案)等,則為指控故意殺人等罪行提供了科學支撐。

  證據一組組呈現,如排山倒海,層層遞進,相互印證,

  形成了一條條牢固不可破的證據鎖鏈,

  將周秉坤、丁茂全、宋玉華等人的罪行牢牢鎖定。

  法庭內,只聽到公訴人清晰有力的舉證說明聲、審判長的詢問聲、

  以及偶爾響起的法警走動聲和旁聽者壓抑的驚呼、嘆息聲。

  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雖然做了辯護準備,

  但在如此確鑿、如此龐大的證據體系面前,

  所有的辯解都顯得蒼白無力。


  辯護重點更多的轉向了罪輕辯護,

  強調被告人認罪態度、悔罪表現,

  以及在某些具體事實上的從屬、被動作用,

  試圖在量刑上爭取餘地。

  然而,面對如山鐵證和令人髮指的罪行,

  這些辯護顯得如此微不足道。

  法庭調查持續了整整三天。

  每一天,旁聽席都坐得滿滿當當,

  媒體記者們的報導通過電視、網絡、報紙,傳遍了全省乃至全國。

  這場審判,不僅是對周秉坤、丁茂全、宋玉華等個人的審判,

  更是對一段時期以來齊州乃至海東省部分領域政治生態、社會風氣的一次公開剖析和莊嚴宣告。

  它向所有人展示:無論腐敗分子如何隱藏,如何狡詐,

  在黨紀國法面前,在確鑿證據面前,在人民的注視下,

  終將無所遁形,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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