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朝廷命官的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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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到張晟招供,黃有祿兩耳嗡嗡作響,腦子像炸開了一般,不知該如何是好。

  他深諳律法,知道教唆仵作瀆職,是「妄作緣由,蒙蔽上司」之罪。

  按律當杖一百、徒三年。

  若再挖出收受賄賂,那便是「計贓以枉法從重論」,或絞,或流放三千里。

  「這……這可如何是好?」

  「難道,難道把黑鍋推給宋毅?」

  「不不不,以高家之能,應該能給堂尊好看。」

  「往下扛,死扛,或許還有轉機……」

  想到這裡,黃有祿忽然精神一振,臉上露出決然之色。

  「回稟堂尊,絕無此事。張晟學藝不精,是以錯漏百出,他……他分明在推諉抵賴。」

  「哼哼!」

  陳子履冷哼兩聲,心中暗嘆一聲「可惜」。

  案子查到這份上,已是烈火烹油之勢,只差臨門一腳了。

  只要黃有祿腦子一熱,當場供出高運良或者高承弼,這案子就是鐵板釘釘。

  哪知被逼到這份上,黃有祿這廝居然還能扛住。

  看來高家的威勢,比想像中還要大一些。

  「老虎不發威,當我是病貓?」

  陳子履偏偏不信這個邪,大喝一聲:「來人,將張晟、黃有祿一併拿下,押回大牢,嚴加看管。」

  連刑房司吏也抓,在場所有人都看呆了。

  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原來……原來這就是堂尊的手段呀!

  一時間,甘宗耀等人都呆在原處,不知道該不該動手。

  陳子履臉色一凜,厲聲再喝:「還不抓人?難道要本縣回城,帶巡檢來一趟?亦或招呼衛所出兵,以意圖叛亂之罪,治你們死罪嗎?」

  甘宗耀心中大震。

  知縣可皇帝任命的官,可按律驅使的武力,除了三班衙役,還有巡檢司的巡檢兵,民練的弓兵。

  危急時,甚至能號令縣學裡的生員,以鎮壓犯上胥吏之名,除魔衛道。

  除此之外,貴縣還有奉儀、守御、向武等好幾個衛所,一千多名官兵駐紮。

  知縣向指揮使招呼一聲,官兵分分鐘殺過來平亂。

  這便是帝王的威儀,朝廷的體統,命官的權柄。

  不是區區鄉紳,或者典史,或者幾個胥吏,就能隨意踐踏的。

  想到這裡,甘宗耀哪裡還敢怠慢,立即拱手應命。招呼幾個捕快,將黃、張二人拿下。

  林傑看到這裡,已知今日開棺驗屍的真義。

  新任知縣為了翻案,是和滿縣的權貴、貪官、惡吏一起槓上了。

  非親非故的縣官,竟為一介草民做到這個地步,怎能不令他感恩戴德。

  熱淚盈眶間,他深深伏在地上:「青天大老爺,小的今生無以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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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一行人回到縣衙。

  陳子履先將兩個人犯投進大牢,吩咐分開看押。

  最近一天,孫二弟、趙二輪番值守縣獄,看到黃有祿鋃鐺入獄,均暗暗吃驚。

  要知道,刑房可是堂官直領的吏房,不由典史管轄。

  如今陳子履連黃有祿都抓,可見是真的動怒了。

  孫二弟找了個空,偷偷道:「東家,單間牢房都快塞滿了,是不是辦得太大了。」

  「這才哪到哪。要打虎,當然要先把狗腿子清乾淨。」

  陳子履細細問了一遍,確認二人盡忠職守,一夜不曾離開,讚許了幾句。

  又再次囑咐:「看緊了,本縣抓的人犯,不許任何人探視。哪怕宋毅親至,也給老子攔住了。」

  孫二弟不明所以,眼見東家雷厲風行,好像變了個人似的,忍不住默默感慨:

  「東家怎麼變了個人似的,越來越厲害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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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子履一回到大堂便揮筆疾書,親自給快班簽發火票。

  命令捕頭甘宗耀,立即抓捕高承弼,以及涉案的幾個家僕。


  甘宗耀不敢推搪,領著幾個捕快匆匆而去。半個時辰之後,便將一干人犯盡數押回。

  高家惡少被抓的消息,像風一般傳開,很快傳遍貴縣的大街小巷。

  上次新知縣日審「十四案」,已讓不少人大飽眼福,全城津津樂道了好幾天。

  所以,一聽到高承弼被抓,便有不少人自發聚到縣東街看熱鬧。

  一邊扎堆胡侃,一邊等著縣衙開門。

  對此,陳子履心中暗喜,直呼之前的忙活沒有白費。

  因為觀審的百姓越多,案子越不容易被淹掉;事情鬧得越大,殺雞儆猴的效果越好。

  就在他剛剛換好官袍,準備升堂的時候,宋毅終於聞訊趕回,來到後院。

  「啟稟堂尊,高員外投帖求見。」

  透過敞開的房門,陳子履看到宋毅舉著名帖,額頭上隱隱滲出汗珠,好像跑了一路。

  往日的陰沉與鎮定,已消散了一大半。

  陳子履故意問道:「街面那麼多百姓看著,高員外這個時候來縣衙,恐怕有些不妥吧?」

  「高員外候在后街。」

  「那他就且候著吧。」

  陳子履大步走出房門,一振官袍,肅然大喝:「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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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堂!」

  「威~武!」

  「篤篤~篤篤,篤篤~篤篤!」

  隨著蕭殺的喊聲響起,大堂瞬間威嚴起來,堂外圍觀的百姓凜然肅立,堂內的胥吏衙役亦不禁暗暗心驚。

  陳子履一拍驚堂木:「帶人犯丁永奎。」

  丁永奎自從進了縣獄,便被關押在單獨的牢房之內。

  一天一夜,既沒吃又沒喝,眼見沒有人前來探視,早就驚恐不已。

  上到公堂,眼見兩側皂隸個個凶神惡煞,更是肝膽俱裂。

  他雙腿一軟,搶著一頭點地:「草民丁永奎,拜見縣老爺……小人有眼不識泰山,冒犯了縣老爺,死罪,死罪。」

  陳子履冷冷笑道:「你冒犯的恐怕不止本縣。本縣問你,你是否於今年四月二十七,到衙門造紅契,轉賣民女林舒。」

  「是……是。」

  「你與林舒非親非故,如何敢造紅契?」

  「她哥哥林耀,早立下白契……」

  「哼哼,還敢狡辯。」

  陳子履早就查了個水落石出,自是信心滿滿,「啪」的一聲再拍驚雷:「戶房司吏周復何在?」

  周複目睹這幾天衙門的巨變,一直忐忑不安,猛地聽到自己名字,連忙從側邊走出。

  腳步虛浮間,差點摔了個狗啃泥。

  「卑職在。」

  陳子履揚了揚手裡的紙片:「你給鄉親們念念。」

  「是,」周復走到案前拿起一看,頓時面露難色。

  「你不念,那本縣念?」

  「不不,小的念。崇禎三年……」

  「大點聲。」

  「是是是,崇禎三年四月二十三,東津里林耀,打翻丁永奎美酒一壇,應賠……若超期不歸……」

  周復剛剛念到一半,堂外便開始交頭接耳。

  「以人抵債,兩不相欠」八個字一出,更是一片譁然。

  父賣女,兄賣妹,夫賣妻……這些事在災年確實不稀奇。

  可畢竟有違人倫,實在活不下去了,才不得已而為之。

  如今丁永奎就為了一壇酒,便逼別人賣妹子,太過分了,大伙兒著實看不下去。

  還有,什麼樣的一壇酒,值得十兩銀子?莫不是獅子大開口,故意訛老實人吧?

  陳子履一拍大案,轉頭向丁永奎問道:「你買的什麼酒,值得十兩銀子?」

  「回縣太爺的話,是一壇三花陳釀,三十年的。」

  「本縣再問你一次,到底是什麼酒?」

  「三十年三花陳釀。」

  「記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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