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藐視公堂的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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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是掌紋復現術太過神奇,還是謝永福的慘叫太過瘮人,之後幾樁案子,都審得異常順利。

  要麼雙方在堂下已經和解,上堂只為銷案;

  要麼雙方都不耍心眼,老老實實回話,陳子履按部就班判決即可。

  很快,案子便結了一大半。

  除了幾樁案子的被告、人證趕不及進城,實在沒法審之外,就只剩下最後一樁大案。

  這是陳子履上任前便發生的命案,前任知縣早已審結。

  想來原告不服,得知換了新知縣,便再次上告。

  黃有祿呈上那沓訴狀時,將這樁命案便放在最底下,不知是否有意為之。

  陳子履沒把握一上來就審命案,於是順水推舟,留在最後才審。

  可如今案子只剩一樁,也要硬著頭皮上了。

  「將原告、被告、人證,皆帶上堂來。」

  「威~武!!」

  「篤篤~篤篤!」

  喊堂聲過後,一個十五六歲的瘦弱書生被帶上公堂。

  一進大門,那弱書生便重重跪下,高聲叫起冤來。

  「小民林傑,兄長無辜枉死,幼妹身陷鬼窟,悲且冤哉!求青天大老爺開恩,為小民做主。」

  大堂之外再次譁然。

  一個多月前,這樁命案就已鬧得滿城皆知,舊案忽然重審,圍觀百姓當然議論紛紛。

  此時日漸黃昏,很多人早已飢腸轆轆,餓得前心貼後背。

  然而大戲就要登場,哪會有人捨得走,一個個伸長了脖子往裡探。

  陳子履端坐堂上,皺著眉頭又看了一遍狀紙,不滿地向兩側問道。

  「黃有祿,李班頭,為何只有原告?被告他人呢?」

  黃有祿剛吃了一記敲山震虎,自然不敢再起歪心思。

  可堂外幾十個百姓盯著,有些話,他也實在不方便說。心裡想著:「典史大人啊,你再不回來,這縣衙就要亂套了呀。」

  「回稟堂尊,牌票已經簽發給皂班。至於被告為何沒來,小的實在……實在不知。」

  黃有祿一推六二五,用肘子頂了一下皂班的李班頭。

  李班頭擦拭了一下額頭的汗,硬著頭皮回道:「回稟堂尊,牌票小的早就發出去了,似乎還沒回來。」

  「嘿,這就奇了。」

  陳子履一邊冷笑,一邊盯著堂下二吏。

  「你們說東津鄉、中里鄉太遠,跑腿的趕不回來,本官可以體諒。高宅就在縣西街,抬腿就到,整整一下午,還趕不回來嗎?」

  「這個……」

  「不用說了,直印吏,把牌票簿拿來。」

  陳子履也不再和二人廢話,從直印吏手裡接過牌票簿,自己翻了起來。

  大明縣衙的公文流轉,自有一套規矩。

  刑房收到上告訴狀後,司吏應初步審閱,然後簽發牌票給三班衙役,傳喚被告和人證。

  一般是皂班拿人,有時是快班或壯班。

  皂隸手持傳喚牌票,前往被告、人證家中拿人,即為公幹。

  若衙役不持牌票拿人,便是擅自擾民,按律以濫權謀私論罪。

  為防備刑房和衙役拿著牌票作惡,牌票的發出和回收,均由直印吏記錄在簿上。

  所以一看簿子,便知牌票發沒發,回沒回,到底是刑房瀆職,還是皂班怠慢。

  陳子履翻了幾下,忽然一拍大案,厲聲喝道:「豈有此理。李班頭,牌票明明已經歸還,你怎會不知情?嗯?這趟差誰跑的,立即帶上堂來,本官親自問話……」

  黃有祿、李班頭均啞口無言,跪在當場默不作聲。

  就在這時,孫二弟悄悄走到身邊,低聲道:「少東家,宋典史在二堂。他說此案有內情,要向您細細稟報。」

  「哦?宋典史今天不是告假了麼?」

  「他剛回縣衙……」

  陳子履的眼睛轉了幾轉,將心中不滿暫時壓下。

  典史在縣衙的身份有點特殊。

  說是官嘛,沒有品級,很難晉升,見到知縣要行跪拜禮;


  說是吏嘛,卻是所有胥吏的頭頭,被稱為「首領官」。典史署理公務的幕廳,就設在公堂的左邊,重要性可見一斑。

  知縣們為了不被典史架空,不得不親領六房,刻意降低典吏的地位。

  可即便如此,典史仍掌管全縣緝捕、稽查、獄囚、治安事,可直接差遣三班衙役,絕對不可忽視。

  貴縣不設縣丞和主簿,所以宋典史名為縣衙的「四老爺」,實為「二老爺」。

  二老爺的面子,還是要給的。

  陳子履輕咳一聲,示意暫且休堂。

  起身的時候,他看到原告林傑抬起頭來,眼中充滿了怨恨。

  「嗯,這案子,似乎是樁冤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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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卑職見過堂尊。」

  「嗨!宋典史無須多禮。」

  陳子履快步回到二堂,抬手讓對方起身,坐下來寒暄了兩句,便開門見山:「宋典史今天不是告假麼,怎麼又回來了?可有要事?」

  貴縣典史叫宋毅,約莫四十歲,一張國字臉,平時不苟言笑,人稱宋閻羅。

  他見到知縣,當然不能擺譜,可若細看臉色,隱約還是有點冷。

  宋毅拱手道:「卑職冒昧打斷堂尊審案,實乃有罪。然此案大有內情,卑職不敢不報。」

  「哦?」

  陳子履端起茶盞,輕輕吹了幾下,又慢慢嘬了一小口。

  趁這個功夫,他腦子快速轉了一遍。

  對方打斷自己在公堂發飆,定然向著被告一邊,只是不知是非曲直如何。

  他決定先聽一聽,再慢慢計較。

  「你細細說來。」

  「是。此案死者為林耀,一個多月前,林耀無故到高宅尋釁,與被告高承弼起了爭執。高家的家僕護主心切,才對死者動了手。」

  「死了人,畢竟不該。」

  「堂尊說的是。不過經仵作核驗,林耀之暴死,確係死於宿疾,與鬥毆無關。此案前任王知縣早有定論,死者之弟林傑為訛銀子,不惜再次上告,實乃纏訟。堂尊莫要被他騙了。」

  陳子履不以為然道:「既然林傑依律上告,是非曲直,本官總要聽一聽。如今刑房發了牌票,高承弼那廝竟敢不來過堂,這是何道理?本縣高低治他一個藐視公堂之罪。」

  「堂尊有所不知。」

  說到這裡,宋毅站起身拱手告罪,以示自己並非故意唱反調。

  「被告之父叫高運良,乃本縣舉人,高承弼本人亦是本縣生員。按例,生員涉案應閉門審理。今日堂外刁民近百,不免喧鬧聒噪,有辱斯文……」

  陳子履聽到這裡,已知皂隸為何不拿人,也知高承弼哪來的膽子,竟敢無視傳喚。

  儘管高運良沒有出仕為官,可本地舉人這個招牌,已經很硬了。

  外加典史照應,刑房司吏和班頭打下手,他高承弼,確實有底氣不給新晉知縣面子。

  想到這裡,陳子履一拍腦門。

  「原來如此……都怪本縣太忙,上任半個月,竟沒來得及拜會聖門同道,以致鬧出這等笑話。疏忽了,疏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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