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菜鳥一招滿堂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升堂!」

  陳子履一拍驚堂木,驚雷乍響。

  十幾個皂隸排在左右,個個滿臉橫肉,煞是嚇人。

  十幾根水火棍齊齊撞地,青磚震起微塵,檐角銅鈴叮噹作響。

  大堂內,頓時響起「篤篤~篤篤~篤篤」的聲音。

  「威~武~!威~武~!」

  皂隸的拖腔裹著肅殺之氣,卷過堂外烏壓壓圍觀的百姓。

  跪在滴水檐下的李二福喉結滾動,後襟漸漸被冷汗浸透。

  喊堂聲方落,第一案的原告和被告被帶上了大堂。

  「小的李大福/李二福,參見老父母!」

  陳子履聽到老父母三個字,臉上不禁一熱。

  大明知縣有很多民間別稱,如縣尊、縣太爺、老父母、縣老爺等等,叫什麼的都有。

  這兩人是一對親兄弟,異口同聲喊出「老父母」三個字,顯然期待堂上縣官,像父母一樣為自己做主。

  父母官啊,就是要為民請命。可自己心裡,淨想著怎麼立威來著,真有點不好意思。

  陳子履收起心思,抄起訴狀細看。

  上面寫著:

  弟弟李二福為原告,哥哥李大福為被告。

  兩人亡父留下良田山地三十二畝,如今亡父喪期已過,理應分家。

  哥哥李大福做主分了田產屋舍,弟弟覺得不太公平,沒有同意。

  兩人爭執不下,鄉里耆老又不願仲裁,所以弟弟李二福上告衙門,希望縣太爺做主重新分家。

  陳子履瞄了一眼指引,傾身向堂下問道:「《大明律》載有明文,父祖所遺之田產,由諸子均分。你們是親兄弟,應和和氣氣,商量著辦。為何上告公堂?」

  李二福磕頭道:「老父母明鑑,我家田地不大規整,難以丈量清楚……」

  聽到這裡,黃有祿忍不住咧嘴笑了一下。

  諸子均分當然公平,道理連三歲孩童都懂,可若事情有那麼簡單,就不會上告了。

  他收狀子時就問過李二福,李家田地儘管連成一片,形狀卻很差,彎彎曲曲沒個正形。

  兩兄弟鬧上公堂,必對「均分」有不同的看法。

  田地有水田旱地、澆灌難易、肥力厚薄等等差異。同樣一畝地,賣價可能相差五倍之遙。

  想要公允地均分,可太難了。

  就算兩兄弟同意只按大小均分,也須由戶房司吏派皂隸下鄉,用「丈量步車」細細勘驗。

  來回往返,外加丈量三十多畝地,沒有十幾天根本弄不清楚。

  第一個小案便費時日久,堂尊的牛皮呀,便吹破了。

  陳子履見黃有祿神情有異,故意問道:「依黃司吏之見,這個案子該如何處置?」

  「咳咳!」

  黃有祿早有準備,慢條斯理地開口:「回堂尊的話,李父早亡,即『長兄如父』。按律,『子告父,雖得實,杖一百,徒三年』。小的以為,應按律杖責原告李二福,判徒三年,以正風氣。」

  堂外頓時一片譁然。

  好端端的田地糾紛,怎麼扯到「子告父」去了?

  可黃有祿搬出了《大明律》,剎時間,大家又不知該如何反駁。

  陳子履穿越前便見多識廣,不用祭出AI,他也知道黃有祿這廝,正在給自己挖坑。

  首先「長兄如父」是俗話,「子告父」是律法,合在一起似乎有理,實則疏漏甚大。

  長兄再「如父」也不是「父」,怎麼能生搬硬套呢?

  其次,這種鄉里糾紛的小案子,衙門理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若動不動便依《大明律》濫刑,會顯得官府冷酷不仁,不近人情。

  一百杖打下去,堂官非戴上酷吏的帽子不可。

  另一邊,李二福聽說要「杖一百,徒三年」,嚇得魂都掉了。

  這可是公堂的一百板,挨實了,不死也半殘。

  至於徒三年就更慘了,三年後從牢房出來,媳婦兒指不定跟漢子跑爪哇國去了。

  於是他趴在地上,開始磕頭求饒,口中高呼「小的撤訴」,「小的不告了」。


  陳子履眉頭大皺。

  根據AI給出的判決建議,縣衙只需出一份帖付,寫明分田指引,命里長、耆老、族長重新主持分家即可。

  事後再派幹吏複查核驗,以示公正。

  這是蘇州、崑山一帶,解決鄰里糾紛常用的「官批民調」,能減少縣衙的麻煩。

  在偏遠的廣西,這也算「先進經驗」了。

  沒想到,黃有祿這麼一鬧,李二福被嚇得連呼撤訴,這案子眼看就要黃。

  第一案便無疾而終,怎能顯出縣太爺斷案如神呢?

  陳子履思索了一下,忽然腦中靈光一閃,想到一個更好的主意。

  他用AI調出早前存檔的魚鱗圖冊,依瓢畫葫蘆,在紙上臨摹出李家地塊的大致形狀。

  然後臉上一板,對堂下呵斥道:「衙門森嚴,豈能容你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上茅廁咩?本縣且問你兄弟二人,可願按律均分田產?」

  「小人願意!」

  李二福本就為了公平二字而來,當然滿口答應。

  李大福倒想多拿一些,可光天化日之下,近百鄉里在背後盯著,他實在不好意思開口,只好點頭鬆口。

  「小人也願意。」

  「甚好!你們倆看看,這是不是你們家的田地。」

  說著,陳子履將圖紙交給孫二弟,示意拿到堂下給兩兄弟看。

  「本縣做主,先由李大福將田地分成兩份,再交給李二福挑選。如此一錘定音,往後兄弟和睦,不得再因此事爭執。」

  黃有祿伸長了脖子一看,頓時暗暗心驚。

  只見紙上所畫的形狀極其彎曲,就像揉成一團的破布。

  也不知李家花了多少代人,向鄉鄰一分兩分的買,才湊成這麼一塊奇葩田地。

  而堂尊沒有照著魚鱗圖冊描,竟能徒手畫出來,這份記性真是驚人。

  不對……

  堂尊什麼時候調閱魚鱗圖冊來著?他回來的兩刻鐘,不一直坐在堂上看狀紙嗎?

  大堂外的百姓看到這裡,也紛紛議論起來。

  因為「兄均分,弟挑選」的法子看似簡單,卻很巧妙。

  兄長能分而不能選,所以不敢分得一半太好,另一半太差;

  弟弟自行挑選,挑得不好也不能怪別人。

  自家田地的大小好賴,兩兄弟應當清楚,無論誰吃虧,都沒臉皮反悔。

  嘿,縣太爺的法子倒也不壞。

  李大福猶豫了好一會兒,直到堂外百姓催促,才不得不拿起筆,在中間靠右的地方輕輕一划,將自家田地分成了兩半。

  李二福卻很痛快,僅盤算了一小會兒,便選了其中一塊。

  陳子履收回圖紙看了一眼,粗略估算,兩塊地的價值大致相當。

  於是「啪」的一聲蓋上知縣大印,交給案牘庫吏留底。

  又向李二福肅容道:「依《大明律》,『若告期親尊長,雖得實,杖一百』。本縣念你乃初犯,姑且網開一面,容你以十兩折罪。你可心服認罰?」

  李二福一直為觸犯「子告父」暗暗懊悔,想著,起碼得打點幾十兩銀子,才能過這一關。

  如今「子告父」降格為「告期親」,罪名已大大減輕。罰了十兩便可免除一百杖責,也是大大的划算。

  如此輕判,他哪能不喜出望外。

  李二福重重地磕了幾個響頭,感激地叫道:「謝青天大老爺做主,謝青天大老爺開恩,小的心服口服,口服心服!小人以後定與兄長和和睦睦,不敢再來叨擾大老爺……」

  眼見第一樁案的原告、被告心悅誠服,堂外圍觀百姓竊竊細語起來。

  別看縣太爺名聲狼狽,斷案卻有一手,真是聞名不如見面,古人誠不我欺。

  堂上的陳子履也感到滿意。

  「兩刻鐘便怒賺十兩銀,這買賣很划算嘛!嗯,再來一樁。」

  他再次猛地一拍,喝道:「下一樁。將原告、被告帶上堂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