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權限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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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著方國升離開的背影,林曉陽腦海里閃電般地顯出四個字。

  權限不足。

  作為重生前的老警察,他太清楚這四個字的分量了。

  按照陳家亮的說法,方國升是去進修學習,這種說法看來是掩人耳目。

  要麼陳家亮都不知道方國升的進修學習真實目的,要麼就是陳家亮也在逢場作戲。

  林曉陽點了一根煙,仔細回想著陳家亮剛剛見到方國升的那股熱情勁兒,並不像是後者。

  看來,這件事情是省廳直接下發到劉振林那邊,然後單線通知的方國升,所以就連陳家亮都不知道方國升到底幹什麼去了。

  結合張天昊案子裡他表現出來的反應,林曉陽敢斷定,這件事情的背後肯定涉及到一個重大案情。

  至於會不會是那幢神秘的大富翁案,林曉陽沒有繼續再往下想,只是來到經偵支隊的審訊室,去了解吳奔的審訊情況。

  經偵支隊的詢問室里,負責審訊的是經偵支隊的老楊,一個面相溫和但眼神銳利的中年警官,旁邊記錄的小李明顯也是個新人,和王子傑年齡差不多大,滿臉英氣。

  面前的吳奔坐在審訊椅上,儘管已經褪去了最初的囂張,但眉宇間依舊帶著股混不吝的勁。

  此刻,正滿口信誓旦旦地對著面前的兩名經偵警察大吐苦水。

  「警官,我都說了多少遍了,我就是個看場子的保安隊長,偶爾幫朋友周轉下資金,哪有什麼名單不名單的。」

  「至於那個可可,也就是秦子珂,那是她主動找我,說急用錢開店,我看她可憐才幫一把。合同就那一份,你們不是都拿走了嗎?」

  林曉陽進去的時候,正好聽到吳奔說可憐的那一段,他不動聲色的對兩名負責審訊的警察打了個招呼,然後坐到了旁邊。

  而吳奔看到林曉陽進來的時候,明顯眼珠一轉,耍起了無賴:

  「還有,我要投訴,這個警察釣魚執法,他說是幫秦子珂協商債務,結果反手就讓你們把我抓進來了,還有沒有天理?」

  負責審訊的老楊看了林曉陽一眼,忍著笑,顯然方國升已經和他們支隊長打過招呼,於是把傳喚書亮在了吳奔的面前。

  「吳奔,這是傳喚你的正規手續,我們經偵盯你也不是一天半天了,自己幹了什麼事情自己心裡清楚,別把屎盆子往別人身上扣。」

  林曉陽也亮出手機,笑著翻開通訊錄里督查辦公室的電話,放在吳奔的面前。

  「要投訴的話,沒問題,是你撥還是我幫你撥?」

  吳奔看著手機屏幕,明顯愣了幾秒,忽然故意嘆了口氣。

  「算了,我們老闆經常教導我們,出門在外多一個朋友比多一個敵人要好,得饒人處且饒人嘛,我相信這位警官也不是故意釣魚執法的……」

  「哎別別別……你把話說清楚,什麼叫我不是故意釣魚執法的,按你這麼說,咱們還是請督查來查查吧。」

  林曉陽知道吳奔根本不敢去打這個電話,更何況他所有的行為都已經事先做過了報備,因此面對吳奔的無賴,他根本都不在意。

  只見他主動把手機拿起來,直接把督查辦公室的電話撥通,還放到了吳奔的耳邊。

  隨著接線員的聲音傳來,吳奔嘴唇哆嗦了幾下,慢慢吐出一句話:

  「不好意思,打錯了。」

  林曉陽笑著按掉電話坐回位置上,目不轉睛地看著吳奔。

  老楊看了林曉陽幾秒,眼底儘是佩服的神色。他轉過頭,繼續詢問吳奔:

  「吳奔,你說你是幫朋友周轉,可我看著秦子珂的這份合同上寫的很清楚——」

  他把合同亮出來。

  「月息10%,再加30%的各種費用,你這是幫忙還是宰客?而且根據我們初步了解,聚點裡至少有二十五六個女孩從你這裡借過錢,模式都差不多。」

  「更重要的是,你們的套路都是一樣的:第一次發放本金先把手續費扣了,還款的時候反而要全額還。人家借了錢,還不起,就被逼著在你們迪吧里拼命賣酒,拿提成抵利息,是不是?」

  吳奔眼睛不敢再往林曉陽那邊看,只是繼續狡辯著。

  「她們自願的嘛!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還不上,總得想辦法掙吧?在我們這賣酒,收入不低,靠本事吃飯,怎麼了?」


  「靠本事吃飯?」老楊旁邊的年輕經偵民警小李忍不住插話,「她們被你們的合同套住,利滾利根本還不清,最後只能被你們綁在夜場裡!這不是變相的強迫勞動是什麼?」

  「強迫?警官,話可不能亂說。」

  吳奔抬起頭,眼神里閃過一絲狡黠:「我們從不強迫任何人做她們不願意做的事。賣酒就是賣酒,陪客人喝幾杯,聊聊天,推銷酒水,絕沒有其他亂七八糟的。」

  「不信的話,你們可以去查啊,我們的員工都有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還交醫社保呢,我們是正規企業,每個月都按照國家規定上繳稅款,而且嚴禁賣淫嫖娼吸D打架鬥毆,違者不僅要罰款,還要……」

  吳奔洋洋灑灑地說了一大堆,就連林曉陽聽著都想笑了。

  他見過太多類似的犯罪心理偽裝——用某個看似清白的底線,來掩蓋其他方面的罪惡,從而自我合理化,甚至產生一種扭曲的道德優越感。

  但越是這樣,對方其實的心虛就越嚴重,問題也就更大。

  就比如面前的這個吳奔。

  按照他的說法,明面上只不過是個保安隊長,可哪有保安隊長連公司繳不繳稅,醫社保怎麼繳、合同怎麼簽的都這麼清楚?

  如果保安隊長都有這種能力,恐怕可不只一個月3800塊錢的工資了。

  而這時候的吳奔越說越起勁,甚至開始給他們講起了解決問題的理念:

  「幾位警官,不是我吹,我在這行也混了十幾年了,若論法律,你們是專家。但經營管理方面,有些道理我比你們警察更懂,特別是人性。」

  他清了清嗓子,有模有樣地說道:

  「這人啊,尤其是年輕人,特別是那些從外地來城裡闖蕩的小姑娘,容易衝動,容易高估自己。今天想開店,明天想投資,手上又沒本錢,怎麼辦?」

  「找親戚朋友借不到,銀行門朝哪開都不知道,就算知道,那手續、那抵押,她們有嗎?」

  他攤了攤手,還故作感慨地嘆了口氣。

  「但在我們這就不一樣了。」

  「哦?怎麼個不一樣法?」

  老楊看了一眼快速記錄的警員,又不動聲色地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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