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5、試一試,又不會掉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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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天晚上。

  陳嘉豪和山雞、大條狗都喝多了。

  大半夜,三個人勾肩搭背,東倒西歪的回家。

  「阿豪,你太厲害了!」

  「這輩子能有你這麼厲害的兄弟,死而無憾!」

  「閉眼之前,我一定讓我的孝子賢孫在我墓碑上刻字——」

  「大作家陳嘉豪的好兄弟——山雞之墓!」

  「我也刻字:大作家陳嘉豪的好兄弟——大條狗之墓!」

  「哈哈……」

  一路走,山雞和大條狗兩人一路嚎。

  在家門口等著接他們的孫太太嫌棄的不行,捶了山雞肩膀好幾拳。

  罵他胡說八道,還讓他趕緊呸呸呸。

  「臭小子,別人再厲害,跟你有什麼關係?」

  「以後發達了,誰還認識你是誰?」

  「做人,還是要自己有本事,自己厲害最重要!」

  「懂不懂?」

  她好不容易把山雞、大條狗這兩隻拖進房間。

  然後爬上閣樓,去了陳嘉豪房間。

  陳嘉豪也醉得很厲害。

  歪扭七八的躺在床上。

  右小腿耷拉在床外,拖鞋只剩一點邊邊掛在大拇指上,隨時都會摔地上。

  孫太太湊上前去:「阿豪啊,楚留香順利盜走了金伴花的白玉美人對不對?」

  「唔……」

  「那他是怎麼盜走的?先把金伴花他們全部打死嗎?」

  「唔……」

  「到底怎麼回事啊?阿豪你說句話呀……」

  「唔……」

  隨便你問。

  問就是一個「唔」。

  孫太太氣得直跺腳。

  白瞎老娘花兩塊多錢買的酒菜,還費心費力的做好了等你回來吃。

  結果,想問的一句沒問出來。

  這可怎麼辦?

  以後在那幫街坊面前,老娘還怎麼抬頭?

  好氣呀……

  ……

  ……

  次日一早。

  陳嘉豪睡醒了。

  宿醉讓他頭疼欲裂。

  「等以後有錢了,堅決不再喝酒吧里售賣的假酒!」

  「以後有錢了……」

  「……」

  「錢?!」

  陳嘉豪心頭一慌,豁然睜開眼睛。

  一直到在褲兜里找到一沓鈔票,和李沙為昨晚送來那張1000元的支票,才鬆了一口氣。

  這張支票,是他重生以來,領到的最大一筆稿費。

  加上那沓鈔票,就是他眼下全部的資產。

  因為租房,他必須要隨身攜帶。

  既謹防被偷,還要提防被人惦記。

  「還是得儘快攢錢買套房子!」

  等以後買了房子,可以在搞裝修的時候,裝一台保險柜。

  比較大額的現金,就能放進去存著了。

  當然了,說一千道一萬,有錢還是存銀行比較保險一些。

  即便丟了,也可以找銀行負責。

  前提是,銀行要臉,不賴帳……

  「嗯!等下去銀行兌支票的時候,順便開個戶頭好了……」

  「對了,我還剩多少現金?」

  前天晚上,陳嘉豪從朱梅手裡結果600塊現金之後。

  補交20塊寮屋房租;

  又交給孫太太20塊,租了她家村屋這間閣樓;

  昨晚在酒吧,好像花了8塊買酒;

  額外打賞駐唱的老羅2塊……

  手裡應該能剩550元!

  陳嘉豪盤腿坐在床上,清點了一下手裡的鈔票……


  果然550塊!

  他決定,留20塊日常花銷,其餘的全部存起來,攢著買房。

  後世,香江房產以貴聞名。

  隨隨便便一套房,都要一兩千萬打底。

  大明星住個八九十平的房子,都能算得上是豪宅了。

  但在現在這一時代,香江房價還沒被炒起來。

  好些六七十平的住宅,開盤只要幾千塊!

  單憑一部《天龍八部》或一部《楚留香》的稿費,陳嘉豪就能買得起。

  只是,需要點時間。

  「如果我再問《香江商報》或《明報》預支五十萬字稿費,先去買個房……」

  「他們會不會打我?」

  陳嘉豪異想天開了一下。

  咧嘴笑了兩聲。

  「阿豪,你醒了?」

  山雞推門進來,看見床板上攤開的鈔票,眼珠子差點沒瞪出來。

  他知道陳嘉豪前天晚上領了600塊稿費,也曾經見過陳嘉豪捏著一沓鈔票在孫太太眼前晃。

  但一沓鈔票,和一張張攤開的一片鈔票,帶給人的視覺衝擊力是完全不一樣的。

  尤其陳嘉豪床上不但有這麼多鈔票,還有一張1000塊的支票!

  「阿豪,你……你怎麼有這麼多錢?這張支票是昨晚那位找去荔枝角酒吧的李編輯給你的?」

  「嗯,他找我約稿,預付的稿費……」陳嘉豪含含糊糊的應承。

  這不算欺騙。

  雖然李沙為找他不是約稿,但這支票的確是預付的稿費不是嗎?

  看著陳嘉豪把床上的鈔票和支票全都收起來,山雞乾咽了一口唾沫:「阿豪你太厲害了!這才幾天時間,居然賺了這麼多錢!」

  「只要肯努力,你也可以的!」

  「我?別逗了,我哪兒有這本事?」

  山雞仗著祖上留了房給他住,生活上有孫太太給飯吃給衣穿,沒什麼壓力,目前是標準的無業游民一枚。

  偶爾靠幫人打個架,賺點零花。

  雖說每次幫人打架,不管打得起打不起,都有三十塊可以拿。

  但打架這種事,不是每天都有。

  十天半個月沒架打很正常,個別時候一兩個月都沒工開。

  想買包煙抽,都要趁孫太太不在家,去她錢匣子裡偷幾張鈔票。

  陳嘉豪想起昨晚在荔枝角酒吧,山雞喝到興起,跟駐唱老羅一起唱歌的事:「雞哥,有沒有考慮過做歌手?」

  「歌手?跟老羅一樣?」

  「跟老羅一樣有什麼不好嗎?在酒吧駐唱,雖然沒有固定薪水,但有客人請喝酒,請抽菸,還有客人給打賞!對了,我昨晚還給了老羅兩塊錢呢!沒記錯的話,他一個晚上至少拿了七八次打賞,少說也能賺10塊!」

  「十塊錢夠幹什麼的?」

  「在酒吧駐唱的確只能賺這麼多,但如果你唱得好,出名了,就可以簽約唱片公司,錄歌,出唱片,開演唱會,那樣你就賺得多了!」

  「呃……」

  山雞暢想了一下。

  印著自己帥氣臉龐的唱片擺滿大街……

  自己穿著時髦的衣服站在舞台上,聆聽台下萬千粉絲的歡呼……

  的確挺威。

  好像也的確很好賺。

  只是……

  山雞恍惚回神,苦笑起來:「阿豪你別開我玩笑了,就算我想做歌手,也要有人願意請我呀!」

  陳嘉豪指指自己鼻子:「我能寫小說,你怎麼不能做歌手?試一試,又不會掉塊肉,怕什麼?」

  PS:給新嫩一個收藏,投幾張推薦票,再來個追讀,又不會掉塊肉,各位大佬怕什麼?來吧來吧!小弟已經飢不可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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